会计必懂的22种偷税漏税行为及2018年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偷税漏税400万是否一定会被判刑

偷税漏税400万是否一定会被判刑偷税漏税400万不一定就会被判刑的,一般来说,针对第一次偷税漏税到这种行为,如果在偷税漏税的过程当中主要责任人没有其他的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那么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书以后,能够积极的补交所纳税款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偷税漏税400万是否一定会被判刑?逃税,如果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考虑其他因素,仅这个数额而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偷税漏税罪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税收缺口的存在使得偷税漏税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打击。
偷税漏税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或减少应缴纳的税款,严重侵害了国家财政利益和公共利益。
为了有效打击偷税漏税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
一、偷税、逃税罪的处罚标准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因故意逃避缴纳税款被判刑的刑期一般在三年以下。
当罪犯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于利用虚假发票等手段进行骗税的罪犯,刑期一般为三年以上,严重者可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罪犯的骗税金额大于一千万元,且情节极其严重,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甚至是死刑的判决。
二、偷税漏税行为处罚标准1. 行政处罚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具体表现为:(1) 罚款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等,税务机关可以对相关企业或者个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一般是欠税金额的30%至100%。
(2) 拒不改正罚款若企业或个人拒不改正偷税漏税等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改正后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每日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
(3) 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缴款项对于较为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除了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外,还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理,并追缴其应缴纳的税款。
2. 刑事处罚若偷税漏税行为情节严重,涉及数额较大,已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公安机关可以将其移送至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
往往情节严重的偷税漏税案件都会面临有期徒刑和罚款等刑罚。
3. 其他处罚税务机关还可以采取暂扣票据、财产保全、限制外汇使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理、责令所在单位终止业务活动等处罚措施。
三、防范和遏制偷税漏税行为防范和遏制偷税漏税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税务部门也应融入新技术手段,加强税务管理。
法律案例偷税漏税(3篇)

第1篇一、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行使职能的基础。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破坏了经济秩序。
本文将通过一个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分析偷税漏税的行为,探讨其法律责任,以期为我国税收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逃避国家税收,采取了一系列偷税漏税手段。
具体表现为:1. 采取虚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虚列支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 在工程结算中,故意压低工程结算价,少计收入,逃避营业税。
3. 在土地交易中,采取虚假土地交易价格,少计土地增值税。
4. 在关联交易中,利用关联公司降低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案例分析1. 虚假发票、虚开发票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发票。
”甲公司采取虚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2. 虚列支出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甲公司虚列支出,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3. 少计收入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甲公司在工程结算中,故意压低工程结算价,少计收入,逃避营业税,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偷税行为。
4. 少计土地增值税行为的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收入减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2019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2019偷税漏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为了打击偷税漏税行为,保护税收安全,我国对偷税漏税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2019年的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首先,对于个人偷税行为,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小,一般会处以罚款并追缴欠税款项。
具体罚款金额根据欠税数额的大小来确定,一般为欠税金额的一定比例。
如果个人涉及的偷税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者刑事处罚。
其次,对于企业偷税行为,处罚标准更为严格。
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发生偷税行为,不仅要缴纳欠税款项,还要处以高额罚款。
此外,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对于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国家税务部门还有权利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取消其纳税优惠政策,甚至暂停或者关闭企业。
再者,对于涉及跨境偷税漏税行为的个人和企业,处罚标准更为严厉。
我国税务部门与国际税收机构合作,加大对跨境偷税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旦发现跨境偷税漏税行为,不仅要缴纳欠税款项和高额罚款,还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甚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记录和经营活动。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偷税漏税行为不仅会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还可能面临社会舆论的谴责和经济损失。
因此,个人和企业应当自觉遵守税法,诚信纳税,避免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2019年的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明确而严格,对个人和企业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税收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希望个人和企业能够自觉遵守税法,诚信纳税,共同维护税收秩序,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5年前偷税漏税不查吗?

I will leave my love to those who are worthy of my love, my tears to the person who loves me the most, and thesmile to the person who hurt m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5年前偷税漏税不查吗?5年前偷税漏税肯定要往前查。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一、5年前偷税漏税不查吗?1、追征期《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偷税,税款无限期追征。
2、追溯期《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
3、注销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有利润表,否则仅通过流水去查工作量非常大,如果偷漏税额不大的话税务甚至都懒得去查。
所以你希望税务查的话最好能提供更直接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偷漏税行为,比如自己找注册会计师对其中一年的流水进行审计对比,出具报告证明对方存在违法行为,这样税务才会启动对其他年度的调查。
个人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个人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个人偷税漏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我国对个人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也是比较严格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个人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人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与偷税漏税数额有关。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于偷税漏税数额较大的个人,将依法追缴欠税,并处以罚款。
如果个人偷税漏税数额特别巨大,甚至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少额偷税漏税的个人,税务部门也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其次,个人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与主动纠正和配合税务机关的态度有关。
如果个人在发现自己存在偷税漏税问题后,能够主动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从轻处理。
相反,如果个人对偷税漏税行为瞒报漏报,拒不缴纳税款,将被依法追缴欠税,并处以罚款。
最后,个人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还与是否构成犯罪有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构成犯罪的偷税漏税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罚。
因此,个人在涉及税收方面的行为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纳税,以免触犯刑法。
总的来说,个人偷税漏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因此,个人在纳税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遐守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纳税,避免触犯税收法律,以免遭受严厉的处罚。
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增强纳税意识,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为国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司偷税漏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公司在成立初期,凭借优秀的技术团队和良好的市场口碑,迅速在行业内崭露头角。
然而,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其偷税漏税行为也逐渐浮出水面。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依法纳税,如实申报收入,不得隐瞒、少报、漏报税款。
然而,XX科技在经营过程中,却采取了各种手段逃避税款,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偷税漏税行为1. 虚开发票:XX科技在销售业务中,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将部分销售收入转移到关联企业,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2. 隐瞒收入:XX科技在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部分收入,未在税务机关申报,从而逃避纳税。
3. 虚列支出:XX科技在成本核算中,虚构或夸大各项支出,如虚列工资、福利、招待费等,以达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4. 关联交易转移利润:XX科技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降低自身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案件调查2018年,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对XX科技进行了调查。
经过深入调查,税务机关发现XX科技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涉及金额巨大。
税务机关依法对XX科技进行了税务稽查,查实其偷税漏税事实如下:1. 2008年至2018年,XX科技通过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共计1000万元。
2. 2009年至2018年,XX科技通过虚列支出、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等手段,少缴企业所得税共计800万元。
四、法律后果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XX科技作出了如下处理:1. 追缴税款:税务机关责令XX科技补缴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共计1800万元。
2. 加收滞纳金:税务机关对XX科技少缴税款部分,按日加收滞纳金。
3. 罚款:税务机关对XX科技偷税漏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共计900万元。
4. 移送司法机关:税务机关将XX科技偷税漏税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企业偷税漏税常用的60种手段和技巧

企业偷税漏税常用的60种手段和技巧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 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 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
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
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计必懂的22种偷税漏税行为及2018年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销售收入方面的17种偷税漏税行为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
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
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
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
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帐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帐和申报纳税。
(十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
(十三)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
(十四)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十五)母公司,下挂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
(十六)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些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
(十七)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
应缴税金方面的5种偷税漏税行为
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帐不缴。
稽核评税、税务稽查查补的增值税、所得税补缴后,不作帐务调整,该作进项转出的不转出,该调增所得额的不调整帐务,造成明征暗退。
有的把补缴的增值税再记入进项税额。
福利企业外购原材料转让或者直接销售,自己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销售、也按自产产品申报骗取退税。
福利企业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取得,自认为反正是退税,造成税负偏高,退税也多。
福利企业购进货物使用白条,骗取高税负退税。
2018年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