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核问题中美国因素的现代国际法律评析
从朝鲜核问题看当今国际形势与政治..docx

从朝鲜核问题看当今国际形势与政治财管1002 蔡文婷学号20101504833朝核问题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
当时,美国根据卫星资料怀疑朝鲜开发核武器,扬言要对朝鲜的核设施实行检查。
朝鲜则宣布无意也无力开发核武器,同时指责美国在韩国部署核武器威胁它的安全。
第一次朝鲜半岛核危机由此爆发。
时至今日,美国仍期盼着朝鲜出现经济崩溃而导致政治瓦解,使美国势力得以一统朝鲜半岛。
著名的“5029计划”,就是假想朝鲜因种种原因出现“内乱”之时,美韩如何以军事力量一举统一半岛的计划。
而每次朝鲜领导人健康异常的传闻,都会成为该计划升级改版的契机。
今年以来中东北非的混乱,似乎给了美韩更多“启示”。
韩国军队近来明显加强对朝鲜的心理战,今年2月至3月间进行的韩美“关键决断”军事演习,也首次突破了历年来假想“朝鲜进攻,韩美反击”的模式,而依照朝鲜内部崩溃的情境进行排演。
然而,美国的这些做法,恰恰与让朝鲜弃核的目标背道而驰。
朝鲜研制核武器与进行核试验的根本动因在于其不安全感,一旦感到其政治体制生存面临着巨大威胁和挑战,朝鲜的反应反而是会更加抱紧“核”这张王牌。
核扩散已经成为人类的共同安全威胁,朝核问题的升级是包括美国在内的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我认为,朝核问题的解决要有一个大的转变,关键是美朝双方要转变观念。
作为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应切实承担起防扩散的责任,放弃“以朝制中”策略,使朝鲜获得正当的主权国家生存的权利,摆脱来自美国及其盟国袭击的不安全感。
同时,朝鲜方面也要做出相应的有诚意的步骤,严格遵守条约及协议内容,努力与其他国家建立信任关系。
从目前来看,解决朝核问题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而谈判和合作显然不是最坏的选择。
对于中国来说,朝鲜拥有核武器有三大不利:其一,势必使日韩甚至中国台湾效尤,到时整个东北亚将成为核火药桶;其二,若美国以朝鲜拥有核为由发起禁运和制裁并引发朝鲜现有体制变化的话将对我国东北地区的安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其三,若朝因拥有核而遭外来势力侵犯并爆发战争,那么作为传统盟国方的我国将处于极为尴尬的境地。
国际法实事及涉及国际法知识总结

国际法时事及涉及国际法知识总结一、朝鲜核试验问题(一)国际法基本原则1、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美国就朝鲜的核试验问题,曾经提出过如果对美国构成威胁,以自卫的名义要摧毁朝鲜岛,这显然违背了该项原则,且这对世界的和平来说,都是一种影响世界和平的因素,是不正确的。
而美国在此期间,也同韩国进行了美韩军演,这无疑是对朝鲜进行的一项武力威胁,应该强烈谴责。
2、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接着上面的问题,这一原则就得到了更好的体现,面对朝鲜核试验问题,世界各国一定要选择和平的方式来共同解决此次的问题。
3、不干涉内政原则尽管朝鲜的核试验对世界和平都是巨大的挑战,但是任何国家都无权干涉其内政问题,无权扰乱朝鲜本国的秩序。
(二)核试验在国际上的违法性及安理会违反安理会制裁决议,但并不违反条约(朝鲜未签署)和国际习惯。
《联合国宪章》授予安理会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责任,其有关决议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因此,安理会的决议虽然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对于朝鲜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是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而朝鲜不遵守安理会的决议,需要承担国际责任。
(三)国际争端解决的政治方法国际争端解决的方法包括谈判和协商、斡旋和调停、调解和和解等,朝鲜核试验问题属于国际政治关系争端,应该适用上述的解决方法,而非采取非和平解决争端的方法。
(四)会面地点问题目前,美朝会面并没有确定一个明确的地点,多方对此进行了猜测,除去两国的首都外,有相关人士猜测他们会选择在中立国或者公海游轮上进行会面。
对此,就牵扯到下面两个国际法内容:1、永久中立国永久中立国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务,可以有军队,但目的为自卫,不可以进行军演,也不可以设立军事基地。
可以说,瑞士等永久中立国是个不错的选择,对于美朝双方而言,都是合适的地点,不会造成过多的政治纷争问题的出现。
2、公海自由公海有航行、飞越的自由,选择公海游轮也是对于双方而言,相对合适的地点。
二、日本修宪(一)日本修宪并非纯属内政问题国际法与国内法虽然有一元论/二元论两种学说,但是针对的都是一国内部的法律主体,无论何种理论均未否认国家需要遵守国际法并为其违法行为承担国际责任。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分析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分析朝鲜核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朝鲜的核武器发展和导弹试验一直让世界各国感到担忧。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超级大国之一,其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美国对朝鲜核问题的立场和行动。
一、安全利益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首要国家利益是安全利益。
朝鲜发展核武器和导弹技术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朝鲜拥有核武器和远程导弹能力意味着它能够直接威胁到美国本土及其盟国的安全。
美国必须采取行动来阻止朝鲜的核武器计划,以确保自己和其盟国的安全。
为了维护自身的安全利益,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朝鲜的核威胁。
美国通过制裁和外交施压等手段试图阻止朝鲜的核武器计划。
美国还通过与韩国和日本等地区盟国加强军事合作,提高对朝鲜的防御能力。
美国还通过与中国和俄罗斯等朝鲜的邻国进行外交协商,试图促使这些国家也加大对朝鲜核问题的施压力度。
二、地区稳定利益除了安全利益外,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还包括地区稳定利益。
朝鲜的核武器计划和导弹试验给东亚地区的安全和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朝鲜的核武器可能激发地区其他国家的核武器竞赛,加剧地区紧张局势。
朝鲜的导弹能力可能使其威胁到美国的地区盟国,如韩国和日本。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另一个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地区的安全和稳定。
三、全球领导地位利益除了安全利益和地区稳定利益外,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还包括维护其全球领导地位的利益。
朝鲜的核武器计划和导弹试验不仅威胁到了地区安全和稳定,也对全球的和平与安全构成了严重挑战。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超级大国之一,有责任扮演全球领导者的角色,维护全球的和平与安全。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分析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分析
朝核问题一直是美国外交政策中的重要议题。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分析可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1.地区稳定和安全:朝核问题直接威胁到朝鲜周边地区的稳定和安全,这对美国来说是一个重大关切。
朝鲜的核武器和导弹能力的提升可能会引发地区军备竞赛,使朝鲜半岛局势更加不稳定。
朝鲜具有核能力也可能导致核扩散,进一步加剧地区安全风险。
美国的国家利益是通过解决朝核问题来维护地区的稳定和安全。
2.盟友安全:美国在亚太地区有多个重要盟友,包括韩国和日本。
这些盟友与朝鲜接壤,且可能成为朝鲜核威胁的直接目标。
美国有责任保护其在该地区的盟友,并确保他们的安全。
美国通过维持军事存在、提供防御装备和进行军事演习等方式来增强盟友的防御力量,并确保其不受朝核问题的威胁。
3.非扩散和核武器管控:美国是核不扩散体系的核心国家之一,也是通过多边和双边机制维持核武器管控的重要参与者。
朝鲜的核能力提升和导弹试验等行为直接挑战了这一体系,并对核不扩散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
美国有国家利益确保朝核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维护核不扩散体系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主要包括维护地区稳定和安全、保护盟友安全、维护核不扩散体系的有效性和可信度,以及通过解决朝鲜问题推动人权和民主的进步。
为维护这些利益,美国采取了多种方式,包括外交斡旋、制裁、军事威慑和人道主义援助等措施。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分析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分析朝核问题对美国的国家利益具有重要影响。
以下是对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进行分析的几个方面。
朝核问题直接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
朝鲜拥有核武器和导弹技术,其长程导弹能够威胁到美国本土和其盟友的安全。
朝鲜多次进行核试验和导弹发射活动,这些活动已经引起了地区的紧张局势,并加剧了美国及其盟友的安全担忧。
通过解决朝核问题,尤其是阻止朝鲜发展和使用核武器,对美国的国家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朝核问题对美国及其盟友的地缘政治利益有影响。
朝鲜的核武器和导弹技术威胁到了日本和韩国等美国的亚太盟友的安全。
这些国家在朝鲜半岛附近地区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朝核问题的存在会对美国在该地区的影响力和利益产生潜在威胁。
朝鲜发展核武器可能会触发地区的核扩散,对美国及其盟友的地缘政治利益造成严重破坏。
朝核问题对美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声誉和地位有影响。
美国一直呼吁国际社会采取行动限制朝鲜的核计划,并领导了对朝鲜的制裁政策。
朝核问题的长期存在以及朝鲜核威胁的不断升级可能削弱美国作为国际领导者和地区安全保障的可信度。
通过有效解决朝核问题,美国可以维护其在国际舞台上的领导地位和声誉。
朝核问题也涉及到美国的经济利益。
朝鲜的核威胁引发了美国及其盟友的军事应对以及军备竞赛,从而增加了军事开支。
朝鲜的核计划和导弹技术可能会威胁到该地区的稳定和美国的贸易伙伴。
通过解决朝核问题,可以减少地区紧张局势,有利于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贸易合作,对美国的经济利益具有积极影响。
朝核问题对美国的国家利益具有多方面的影响。
解决朝核问题不仅关乎美国的国家安全,还关系到美国及其盟友的地缘政治利益、国际声誉和经济利益。
对于美国来说,有效解决朝核问题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利益。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分析

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分析作者:郭祥俊于金秀来源:《青年生活》2019年第14期摘要:朝鲜半岛局势极为复杂,导致其局势动荡的主要原因在与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的纵横交错、民族问题与国际关系的错综复杂以及大国关系与地区关系的盘根错节等。
朝鲜半岛问题主要有南北分裂问题、朝核问题,其中朝核问题是现如今的热点问题。
在朝核问题中,美国与朝鲜是直接当事方,其他国家如中国、俄国、日本等都是朝核的利益相关方,国家利益是决定国家行为的重要因素。
所以研究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的利益,可以对现如今美朝在朝核问题中的博弈现状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有利于朝核问题的妥善解决。
本文基于地缘政治理论与国家利益理论运用定性研究法和历史研究法对美国在朝核问题中的国家利益进行分析,阐释美国在朝核问题中实行的政策的真实意图,了解美国和朝鲜双方的真正需求,了解现如今朝核问题进展缓慢的深层次原因,为促进朝核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一个方案。
关键词:朝核问题;美国;地缘政治理论;国家利益理论;朝鲜半岛位于亚洲东北部,北邻中国、俄罗斯,与日本隔海相望。
朝鲜半岛地缘政治的特殊性在于它的海陆邻居都很强大,“与朝鲜半岛相邻的不是一般的国家,而是大陆强国中国、海洋强国日本和在近现代崛起的俄国(苏联)。
”二战后,随着美国的加入逐渐形成了围绕朝鲜半岛的“四角六方”格局,将其裹挟其中,使其成为“鲸鱼群中的一只虾米”。
朝鲜半岛由于其地缘位置特殊,因此成为历年来兵家必争之地,但是同样也成为亚洲的“火药桶”。
朝核问题发生以后,周边国家都担心火药桶由此爆发,从而再次发生战争。
美国也不例外,美国虽然远离朝鲜半岛,但是在朝鲜半岛上有着其重要的战略利益,朝鲜半岛一旦发生战争或者冲突,则会使得美国的国家利益受损。
朝鲜半岛的地缘战略位置朝鲜半岛的地缘位置包括自然地理位置和在国际格局中的政治战略位置。
美国地缘政治学家斯皮克曼(Nicholas SPykman)在《和平地理学》中提出著名的“边缘地带理论”认为:欧亚大陆沿岸陆地(濒海欧洲地区、中东、印度、东南亚和中国)因其丰富的人口、富饶的自然资源和其对内陆出海通道的占用,进而成为控制世界的关键。
当下国际形势中的朝鲜半岛核问题与解决方案

当下国际形势中的朝鲜半岛核问题与解决方案朝鲜半岛核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朝鲜半岛核问题的解决变得愈发复杂和紧迫。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当下国际形势中的朝鲜半岛核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历史背景朝鲜半岛核问题始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朝鲜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开展核武器开发计划。
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忧虑。
随后,多次核试验和导弹试射事件进一步加剧了紧张局势。
朝鲜半岛的核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安全稳定的主要挑战之一。
二、问题分析朝鲜半岛核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多方面原因。
首先,核武器被视为朝鲜拥有保护自身安全和维护国家主权的手段。
朝鲜的核武器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应对美韩的军事压力和制衡他们。
其次,朝鲜的核计划被视为政权合法性和国家声望的象征。
此外,由于制裁和孤立政策的影响,朝鲜政府将核计划视为改善国内经济和政治状况的手段。
三、解决方案1. 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和平对话与谈判一直被视为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最佳方式。
通过对话和谈判,各方可以就核问题、安全保障等关键问题进行坦诚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
同时,各方需要加强外交努力,通过多边和双边渠道搭建有效的对话平台,促进各方通过和解与合作来解决争端。
2. 加强经济合作与援助为了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国际社会应加大对朝鲜的经济合作与援助力度。
通过支持朝鲜的经济发展,改善朝鲜民众的生活状况,可以减轻朝鲜政府的外交压力,增强其对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意愿。
3. 构建地区安全机制构建地区安全机制是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重要一环。
地区安全机制的建立可以通过组建多边合作机制、推进核裁军议程、促进安全互信等多种途径实现。
该机制应以合法性和公正性为基础,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4. 严格制裁与核查机制严格制裁与核查机制是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重要手段。
国际社会应加强对朝鲜实施的制裁力度,并建立更加严格的核查机制,确保朝鲜不能获取核军备,防止核技术扩散。
从强制外交到多边协调——析美国对朝核问题的政策

从强制外交到多边协调——析美国对朝核问题的政策(A)[日期:2004-06-29] 来源:世纪中国作者:石斌[字体:大中小]从强制外交到多边协调——析美国对朝核问题的政策(A)石斌文发表:世纪中国/2004年6月25日;学术交流网//美国问题评论/2004年6月29日转发内容提要:美国政府内外在朝核问题上一直有两种主张:通过强制外交迫使朝鲜屈服;通过多边协调途径谋求和平解决。
冷战后美国推行强制外交的经验表明,强制外交前提很多、风险较大、成功率很低。
东北亚格局与朝核危机的性质,使得美国对朝强制困难更多、危险更大。
只有坚持多边协调与双边对话,才能化解危机。
布什政府的政策正逐步朝这一方向转变。
但不能排除危机久拖不决美国转而提升强制措施的可能。
有关各方不仅要争取尽快解决眼前的危机,更要着眼于半岛的长期稳定。
中国有必要与美国等利益相关国进行战略协调,但不能赞同包含战争风险的强制手段,可以做矛盾双方的说服工作,但必须考虑自己的长远利益,为今后的外交保留回旋余地。
冷战结束以来,为了应付世界各地的危机,美国在索马里、海地、伊拉克、台湾海峡等地区先后8次推行强制外交战略,其中也包括应付1994年的朝核危机。
1同样,此次朝核危机出现以来,美国朝野一直有人主张继续采用这一战略。
布什政府虽然选择了主要依靠多边对话的策略,但其对朝政策最初仍带有强制外交的痕迹。
三方会谈以来,尤其是首轮六方会谈前后,才较为明显地朝多边协调和双边对话的方向转变,但在僵持的情况下仍极易发生摇摆。
本文试图借助一些战略学者关于强制外交的基本理论,对1994年以来美国对朝政策的演变过程,小布什政府的现行政策以及朝核问题的前景作一个简要分析。
一、“强制外交”的基本逻辑及其局限按照该战略的权威理论家亚历山大?乔治的定义,“强制外交”(coercivediplomacy)或曰“胁迫”(compellance)战略,是指“运用威胁或有限的武力来说服对手放弃或取消某个侵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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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期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No.1 2010总第243期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Sum No.243 [收稿日期]2009-09-06 [基金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Bgjwt02) [作者简介]高英彤(1963-),男,吉林松原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朝核问题中美国因素的现代国际法律评析高英彤(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摘 要]朝核问题是当下国际政治,尤其是东北亚地区地缘政治中牵涉地区和全球国际安全走势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
许多政治力量在这一地区的交织,特别是中、美、俄、日四大国利益交汇使朝鲜半岛问题日益错综复杂,其中占据主导因素的是美国残余的现实主义的冷战思维和对外战略、美国实用主义的国际法观及实践。
笔者基于解铃还须系铃人的思考方法,以现代国际法为评析视角,深入探究了朝核问题形成中的美国因素,以期为朝核问题相关各方最终解决方策提供参照。
[关键词]朝核问题;美国因素;国际法 [中图分类号]D815;D99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10)01-0017-05 近十几年来,朝核问题是东北亚乃至全球国际关系中牵涉地区安全和影响全球国际安全走势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也是构建和谐东北亚,推动东北亚一体化向前发展,进而推动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建设的严重障碍之一。
如何破解这一困局,彻底摆脱这一安全困境就成为重要的国际政治课题,笔者以现代国际法为评析尺度和视角,试图从对朝核问题形成中的美国因素的评析入手,探讨朝核问题,以期为朝核问题相关各方最终解决方策提供参照。
朝核问题的实质是使朝鲜遵守核不扩散机制和实现朝鲜半岛的无核化。
为推动该目标的实现,美、日、韩早在1994年就与朝鲜达成了《框架协议》,同意以向朝鲜免费提供两座轻水核反应堆和提供一揽子经济援助、燃料和实物资助为条件换取朝鲜放弃获取核能力并对朝鲜进行核查。
国际社会热切期盼《框架协议》能顺利实施。
然而,由于历史积怨和现实猜疑,美国和朝鲜之间、日本和朝鲜之间,在国际战略格局上难以建立真诚的政治互信。
因此在《框架协议》履行期间,美朝经常互相指责对方没有履行《框架协议》的承诺和义务,尤其是美国总统在2002年的国情咨文中以朝鲜发展核武器和出口导弹技术为由,将朝鲜同伊拉克、伊朗一起称为“邪恶轴心”;同年12月,以朝鲜违反朝美核框架协议为由停止向朝提供重铀;美国甚至在2002年的《国家安全战略》中提出了“先发制人”战略,引起朝鲜高度警觉和强烈反弹,虽经六方会谈多次磋商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于2009年4月5日,以朝鲜发射“火箭”为拐点,朝核问题再度陷入僵局。
美日坚称朝鲜发射的是导弹而不是朝鲜坚称的有权进行太空探索的“火箭”,违背了安理会2006年通过的第1718号决议。
中俄两国反复斡旋但收效甚微。
此后,朝鲜进行了频繁的导弹试射,甚至进行核试验,使朝核问题愈演愈烈,引起国际社会和联合国的高度关注,甚至整个世界都把关注的焦点汇聚在朝鲜半岛上这个被美国称为的所谓“无赖国家”,实为弱小国家的身上,朝鲜承受着从未有过的巨大的国际压力。
从国际关系视角深层审视和公正客观地分析朝核问题,我们认为,朝鲜之所以采取如此激化矛盾的行为是有其深刻原因的,是多种因素合力促成的,而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关键性的因素是美国因素。
美朝将近60年的积怨甚深,美国战略思维并未因冷战结束而根本转变,尤其是美国对现代国际法的态度和立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导致朝核问题纠结缠绕、不断激化的深层原因。
一、美国虚无主义的国际法观激化了美朝冲突在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指导下,美国的对外战略奉行的是虚无主义的国际法观。
这种虚无主义的国际法观既表现在美国政府的对外战略中,也明显表现在一些学者、官员们的思想、立场上。
以2002年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为例,它明确提出,“我们的军事力量极为强大,它足以打消任何潜在敌人发展军力、以期超过或匹敌美国军事力量的念头。
”[1]美国全球战略和它的欧亚两翼并重并进地缘政治战略的出发点是要致力维护一个无人能与之相抗衡的,只由美国唯一超级大国领导、主宰世界的单极世界。
奥巴马上台伊始表示过要放弃单边主义,回归多边主义国际关系格局。
但仅仅是一种“表示”,不容任何势力挑战美国全球战略主宰地位这一点在国际政治力量对比没有发生转折性变化之前,是不会改变的,因为这样就没有哪个国家或组织能挑战美国作为全球领导者、保护者和执法者的地位。
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美国在2002年的《国家安全战略》中明确提出在国家安全战略实施中不受国际法约束的对外策略,美国“会采取必要行动来确保自己满足对全球安全的承诺和保护美国人的努力不会因国际刑事法院可能的调查、质询或指控而削弱。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不会延伸至美国,我们也不会接受这样的管辖。
”[2]121并且,为了贯彻国家安全战略,美国甚至提出了“先发制人”的战略原则和方针打击它认为的“敌人”。
对此,美国著名国际事务专家约翰・伊肯伯指出,《国家安全战略》中根本没有提到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
“《国家安全战略》中宣称要使用的手段‘几乎将《联合国宪章》第51条中有关国家自卫的国际法准则变成了一纸空文’。
从广义上说,美国提出的准则无视国际法和国际机构的存在,认为它们‘没有什么价值’。
”[3]15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质疑美国关于先发制人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时,明确指出其与国际社会已认可50多年的程序和原则是相互冲突的,美国“保留单边行动的权利,或在特别联盟中保留权利的逻辑是对过去58年中世界和平与稳定所依赖的原则的根本挑战。
”[2]132美国的国际法律虚无主义不仅表现在政府制定的对外战略上,而且还明显地表现在一些学者和政府官员们的思想立场上。
法律学者迈克尔・格伦农宣称,“整个国际法体系只不过是‘一大堆空话’,‘想使权力的统治服从于法律的规则,这只能算是一种伟大的尝试’,应该被丢到历史的烟灰缸里”[3]17。
时任布什总统安全事务顾问的赖斯在记者招待会上曾露骨表示“如果有权不用,那我们这个世界第一大强国还有什么意义?”[4]综上所述,在美国的对外战略及学者、官员的思想里,存在着完全置国际法于不顾,置约束强者、维护弱者权利而设的许多国际组织于不顾的虚无主义国际法观,这种虚无主义的国际法观导致的结果正如美国国际问题专家所言:是在“激化冲突,而不是寻求政治谅解,完全就是一种挑衅。
”[3]37在这种“挑衅”中试图让朝鲜这样一个弱小国家服从核不扩散机制的约束,既缺乏国际法律文化的支撑,又没有大国的榜样和示范,显然有失公正,因而不可能使朝鲜形成遵守核不扩散机制的心理和文化上的认同。
二、美国霸权主义、单边主义的国际法实践强化了朝鲜安全上的焦虑在国际社会中,美国常常不顾国际法准则,为所欲为,且带有一贯性。
至少最近60年来,美国无视且践踏国际法的行径,引起举世惊叹:“例如,美国1989年底兵临邻国巴拿马,用武力拘捕该国总统诺列加,将之胁持至美国,加以审判,定罪入狱。
为此事美国政府遭到了国内外各方唾弃与咒骂。
”[5]美国在伊拉克问题上,完全不理会联合国安理会有关伊拉克问题的决议,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声明不再受《联合国宪章》控制武力使用条款的约束,随心所欲改变规则,让自己的政策成为国际法的新准则,把法律看成是灵活的,随时可以发生变化的工具。
对科索沃的轰炸确立了不经安理会授权也能动用武力的新准则。
美国人在国际社会复述修昔底德那句“大国为所欲为,小国接受命运”的格言,采取的是强权主义、霸权主义的行径。
这也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政府我行我素的一贯做法,即“在事关国家利益的时候频频放弃法治而使用武力,‘而联合国是美国用来推行单边主义的一件趁手的工具’,如果联合国在美国统治阶层关注的某些问题上没能起到推行单边主义工具的作用,它就会被撇到一边”[3]22-39。
美国对国际法的极端蔑视和肆意践踏,给人们一种极为不良的观感和深刻的恶劣印象:美国没有国际法治观念,也不需要国际法。
进入新世纪以来,当世界大多数国家同声呼吁国际法治,期求创新发展国际法时,2003年,美国一些名牌大学的法学院居然相继取消或正准备取消原有的“国际法”专业。
对此,作为世界国际法学会的现任常务副理事长,哥伦比亚大学国际法教授富兰克林・鲁本斯的蛮不讲理的“解释”是:“我们美国已经不需要国际法了……我们美国政府的政策就是国际法,美国的声音代表国际法的最高规范,国际法的强制性就体现在我们美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上。
”[6]某些国际法教授坦言,由于美国不遵守国际法,使国际法在美国声誉扫地,严重影响了生源和学术交流,才迫不得已取消国际法专业。
美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使美国的国际法学科发展和学术创新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美国对外政策和国际法之间暴露出的尖锐矛盾,对国际政治已经和还将产生深刻影响。
无可争辩的事实是:正是美国这种单边主义、霸权主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国际法实践,不但使广大弱小国家缺乏安全上的保障,而且不断地强化了他们安全上的焦虑。
这是朝核危机下的朝鲜不断要冲破朝核危机的框架以图自保的重要导因和动因。
三、美国在国际法上采用双重标准难以得到朝鲜对核不扩散机制的遵守美国在国际法的实施上采用双重标准,甚至有时奉行完全利己、极为自私、不负责任的实用主义多重标准。
美国既在国际法律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信誓旦旦地证明自己忠于“法治”,但通常又严格限制自己和这些条约的密切捆绑,或拒绝签署、批准这些条约,或坚持特定的保留条款限制对美国的适用。
“它对自己行为的标准和它施加于他人身上的标准不尽相同。
例如,美国的领导人经常强调他们谨遵‘法治’的原则,并在现有的法律原则遭到破坏时,立刻对其他国家加以谴责。
然而,和其他国家一样,在利益当前的时候,美国也会改变(或破坏)国际法。
”[2]74对于那些美国主导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美国则极力维护自己的主导地位和利益,对违反“规则”的国家大加制裁;当规则脱离了美国的控制和主导,束缚了美国的手脚时,美国就选择单边主义,抵制、对抗国际法或另起炉灶。
采用双重标准事实上成为完全利己、极为自私、不负责任的实用主义多重标准,它阉割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国际法治的建设。
美国对国际法的双重标准在核不扩散国际法律机制上也有充分表现:对不同的国家采用不同的立场和态度。
对朝鲜、伊朗、伊拉克这样的所谓“邪恶轴心”国家采取的是限制其发展核技术,以“发展核武”作为动用制裁的口实,甚至是抛开联合国,违反联合国集体安全关于武力解决的法律管制的约束,以“预防性自卫”为借口,发动伊拉克战争,以对萨达姆处以极刑方式,颠覆、推翻萨达姆政权;对朝鲜的火箭发射则斥责为“挑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