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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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9月目录前言 (1)1总则 (2)1.1适用范围 (2)1.2术语和定义 (2)1.2.1电镀 (2)1.2.2化学镀 (2)1.2.3阳极氧化 (2)1.2.4电镀废水 (2)1.2.5重金属废水 (2)1.2.6含氰废水 (2)1.2.7电镀混合废水 (3)1.2.8电镀废液 (3)1.2.9镀液 (3)1.2.10电镀污泥 (3)1.2.11电镀园区 (3)1.3行业相关政策 (3)1.3.1相关规范、文件、政策 (3)1.3.2产业布局 (3)1.3.3产业政策 (4)1.3.4清洁生产政策 (5)1.3.5电镀园区规范条件 (5)1.4行业相关标准 (6)1.4.1清洁生产标准 (6)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6)2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 (7)2.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7)2.1.1前处理及产污分析 (7)2.1.2 镀锌及产污分析 (8)2.1.3 镀铜及产污分析 (9)2.1.4 镀镍及产污分析 (10)2.1.5 镀铬及产污分析 (10)2.1.6 镀银及产污分析 (11)2.1.7 镀金及产污分析 (12)2.1.8 镀合金及产污分析 (12)2.1.9其他产污环节 (13)2.2污染物排放 (13)2.2.1水污染 (13)2.2.2大气污染 (15)2.2.3固废污染 (16)3清洁生产技术 (17)3.1绿色设计 (17)3.1.1电镀厂房的总体布局 (17)3.1.2电镀厂房建筑的防腐蚀要求 (17)3.1.3电镀槽的布置要求 (18)3.2清洁生产工艺 (19)3.2.1前处理清洁生产工艺 (19)3.2.2电镀替代工艺 (19)3.2.3电镀过程清洁生产工艺 (20)3.2.4清洗水减量化技术 (21)3.2.5废水槽边回收技术 (23)3.3资源综合利用 (24)3.3.1含锌废渣的综合利用 (24)3.3.2含铬废渣的综合利用 (24)3.3.3含镍废渣的综合利用 (25)3.3.4含铜废渣的综合利用 (26)4污染防治技术 (27)4.1水污染防治技术 (27)4.1.1废水的收集和分质分流 (27)4.1.2前处理废水预处理技术 (27)4.1.3含铬废水预处理技术 (28)4.1.4含镍废水预处理技术 (30)4.1.5含氰废水预处理技术 (32)4.1.6含铜废水预处理技术 (33)4.1.7综合废水处理技术 (35)4.1.8回用水处理技术 (37)4.2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39)4.2.1 废气抑制 (39)4.2.2 废气收集 (39)4.2.3 废气处理技术 (40)4.3固废污染防治技术 (41)4.3.1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处置要求 (41)4.3.2废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42)4.4污染防治新技术 (43)4.4.1生物降解脱脂技术 (43)4.4.2无氰碱性镀技术 (43)4.4.3吸附交换法回收废酸液技术 (44)4.4.4 电化学废水处理技术 (44)4.5全过程最佳可行技术组合方案 (45)5内部环保管理 (46)5.1 生产现场管理 (46)5.2环保管理组织体系 (46)5.3内部环境监测 (46)5.4环保台账 (47)5.5环境应急管理 (47)6环境监管 (48)7指南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49)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防治环境污染,完善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防治技术工作体系,特制定本指南。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报告目录一、相关政策二、工艺装备水平及生产现场三、污染治理设施四、清洁生产五、环境应急建设六、综合性管理制度0背景⏹《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1】67号⏹《关于明确电镀行业整治提升管理要求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2】61号⏹整治范围:电镀企业及企业配套电镀车间⏹整治思路:“提升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有保有压、上大压小“整合入园、发展一批标杆式企业⏹整治目标:(1)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产业档次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2)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9年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30%以上(3)除少数标杆式企业、原则上所有企业完成搬迁入园生产一、相关政策1.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园区外企业镀槽总容积不小于4万升且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元(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除外)——产业政策主要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2010年)《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2010年)《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2010年)《浙江省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4万升与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需同时达到——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产值及镀槽容积不做要求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环评批复,并通过了“三同时”验收;生产规模不能超过环评批复中的规模非法企业、加工点等全面取缔3.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依法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足额缴纳排污费——实际排放量不能超过许可证的排放量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到位,职业病防治达到要求——按《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及验收职工定期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体检5.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到位,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硫酸、盐酸、氰化物等在危化品名录中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等,应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实行专库储存,库房、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防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功能。

电镀加工生产线项目可研报告

电镀加工生产线项目可研报告

目录目录 (1)第一章项目总论 (3)1.1项目背景 (3)1.1.1项目名称 (3)1.1.2项目承办单位 (3)1.1.3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3)1.2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3)1.3建设内容与规模 (3)1.4建设年限 (4)1.5投资概算 (4)1.6效益分析 (4)第二章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条件 (5)2.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2.2建设条件情况 (7)2.2.1自然环境概况 (7)2.2.2社会环境概况 (10)2.3行业准入分析 (11)第三章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14)3.1建设规模 (14)3.2产品方案 (15)第四章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16)4.1工艺技术方案 (16)4.1.1产品标准 (16)4.1.2工艺流程和技术参数 (16)4.1.3主要工艺设备选择 (19)4.1.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公用系统消耗量 (20)4.2总平面图和运输 (21)4.2.1总平面图布置 (21)4.2.2竖向布置 (22)第五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22)5.1投资估算 (22)5.2建设投资估算 (22)5.2.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23)5.2.2项目总投资估算 (24)5.3资金来源 (24)5.4资金使用计划 (24)第六章效益分析 (25)6.1销售收入 (25)6.2成本费用估算 (26)6.3利润与税收 (26)6.4投资回收期和投资利润率 (27)第七章结论和建议 (27)第一章项目总论1.1项目背景1.1.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000万套卫浴产品电镀加工生产线项目。

1.1.2项目承办单位法定代表人:1.1.3项目拟建地区、地点拟建项目位于XX工业经济开发区(征地20亩)。

(具体位置按园区统一规划确定)1.2项目承办单位概况企业名称:所在地:企业基本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在集团化进程中,为了扩大生产规模,XX在浙江省XX 开发区,已经投资建设150亩地的工业园区。

本项目厂区设原料仓库、生产车间等合计土建面积48000 m2。

电镀废水处理及回用

电镀废水处理及回用

1 概述1.1 工程概况1.3 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2月);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6、《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0年);7、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9、《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1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11、《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52-83);12、《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5);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5、《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9册:专用机械);16、《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11册:常用设备);17、《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12册:器材与装置);1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19、《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20、《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2002);2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68—2001);22、《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10月1日局修);2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24、《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2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26、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27、其他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等。

1.4 设计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遵循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

2、选择技术成熟、运行稳定、操作简便的处理工艺路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继续保留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继续保留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继续保留及废止的行政规
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布日期】2010.08.01
•【字号】浙环发〔2010〕48号
•【施行日期】2010.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继续保留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决定
浙环发〔2010〕48号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推进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要求,我厅对近年来制定或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并清理,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废止的7件。

现将继续保留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继续保留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〇年八月日附件
继续保留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3年地方电镀产业入园发展方案

2023年地方电镀产业入园发展方案

2023年地方电镀产业入园发展方案一、背景与目标电镀是一种重要的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航空航天等行业。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增加,地方电镀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机遇。

为了进一步推动地方电镀产业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和科技含量,制定一系列入园发展方案成为必要。

主要目标:1. 建设现代化的电镀产业园区,提升电镀产业的综合实力和产品质量。

2. 提高电镀产业的绿色生产水平,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3. 引进优秀企业和创新项目,推动电镀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升级。

4. 培育电镀产业的专业人才,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发展动力。

5. 统筹规划电镀产业与相关行业的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二、入园规划与布局1. 建设现代化电镀产业园区,选择地理位置便利、交通条件好的地方,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亩。

2. 在园区内设置电镀工艺研究中心、企业研发试验基地、产品展示中心等配套设施,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平台。

3. 按照产业链的布局原则,合理划分园区地块,分别安置不同环节的电镀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和产业协同效应。

4. 配套建设生态园区,引入绿化、环保等先进技术和理念,打造宜居宜业的环境。

三、政策扶持措施1. 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对入园电镀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或减半征收。

2.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低息贷款和风险补偿保障。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电镀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申请专利并提供奖励措施。

4. 提供土地、用电、用水等基础资源的优惠条件,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

5.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电镀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班和交流活动,吸引人才加入电镀产业。

四、技术创新与升级1. 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电镀工艺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2. 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电镀设备和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

3. 推动电镀产业向绿色化、环保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引入清洁生产技术和节能减排措施。

2023年地方电镀产业入园发展方案

2023年地方电镀产业入园发展方案____年地方电镀产业入园发展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电镀行业成为现代工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电镀工艺可以赋予金属表面耐腐蚀、美观、增加硬度等功能,对于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行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我国地方电镀产业发展中,存在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利用低效等问题。

为了加强地方电镀产业的发展,提高其环保水平和经济效益,制定本方案,对于地方电镀产业实施入园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通过入园发展,推动地方电镀产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发展,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双赢。

2. 任务:(1)建设标准化电镀工业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营运成本;(2)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向高端、智能化方向发展;(3)推动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4)加强环境保护,实施绿色电镀生产。

三、措施和政策1. 建设标准化电镀工业园区(1)选择适宜的区域,建设标准化电镀工业园区,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标准化场地和基础设施,减少企业建设和运营成本。

(2)电镀工业园区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规划和设计,设置合理的环保措施和设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强化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1)加大对电镀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进行创新,提高电镀产品的品质和性能。

(2)组织专家、学者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强技术交流和深度合作,共同研究解决电镀行业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

3. 推动资源回收利用(1)建立电镀废水和废液的回收利用系统,实现废水的再利用和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水资源和化学品的消耗。

(2)鼓励企业开展废金属回收和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加强环境保护,实施绿色电镀生产(1)强制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电镀行业的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严禁超标排放和非法倾倒废液废水。

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治理及执法情况介绍

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治理及执法情况介绍一、电镀行业概况1.1生产工艺电镀是以直流电通入一定组织的电解质溶液,通过电能向化学能的转变,把金属镀到零件表面上的过程,即镀件置于含有被沉积金属离子的电解液中,通过外来的直流电,使镀件表面覆盖上一层薄的金属镀层。

主要有吊镀和滚镀两种生产方法:吊镀。

镀件通过挂具进行电镀,一般镀件体积比较大,表面比较平整,如锁具、汽车配件等,相应镀槽体积比较大。

滚镀。

没有挂具,采用滚筒电镀,镀件直接放入滚筒中,并通过滚筒导电。

镀件体积比较小,不易破损,如小五金制品、装饰精品小件、仪表和电器装配上的小零件等,一般镀槽体积比较小。

电镀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镀前处理、电镀阶段、镀后处理,其生产工艺流程如图1。

图1 典型塑料电镀(含化学镀)生产工艺流程图毛坯→表面平整→除油脱脂→清洗→酸洗→清洗→上挂具(吊镀)→一层电镀→清洗→二层电镀→清洗→钝化→清洗→干燥→上漆→干燥→下挂具→包装→成品。

1.2 生产原料酸类:硫酸、盐酸、硝酸、磷酸、铬酸、硼酸、氢氟酸、醋酸、柠檬酸等。

碱类:氢氧化钠、氨水等。

盐类:硫酸盐、氯化物、磷酸盐、重铬酸盐等无机酸盐(铜、镍、钠、锌、锰)、氰化物或硫氰酸盐(钠、钾、亚铜)、有机酸盐(酒石酸钾、十二烷基硫酸钠、间硝基苯璜酸钠、柠檬酸盐)等。

有机物类:添加剂、乳化剂、光亮剂、皂化剂等。

1.3 主要生产设备与污染物排放1、除油(脱脂)槽(前处理槽)。

镀液主要成分:碳酸钠、磷酸三钠、硅酸钠、表面活性剂、乳化剂等。

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油、脂类有机物(体现为COD)。

2、氰化镀铜(预镀)槽。

镀液主要成分:氰化亚铜、氰化钠、硫氰酸钾、氢氧化钠等,镀液pH值为11.5 左右,镀液颜色为淡黄色,表面有泡沫。

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N-、Cu2+、〔Cu(CN)3〕2-、〔Cu(CN)2〕-(铜氰络离子)、OH-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含氰废气。

3、焦磷酸盐镀铜槽。

镀液主要成分:焦磷酸铜、焦磷酸钾、硫酸铜、柠檬酸钾等。

电镀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电镀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摘要:电镀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行业,工艺复杂、产生污染物众多,治理难度大。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管理手段,本文将就现行环保趋势下,电镀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电镀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改进策略1、我国电镀行业发展现状电镀是利用电化学的方法对金属和非金属表面进行装饰、防护及获取某些新的性能的一种工艺过程,是许多工业部门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1]。

1.1 发展迅速,分布广泛电镀技术是现代化工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行业。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近20000个电镀厂,其中40%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这两个地区的电镀行业产值占全国的60%。

电镀企业分布在各行各业,主要有机械工业33.8%、轻工业20.2%、电子工业5%-15%,其余分布在航空、航天及仪器仪表工业[2]。

电镀加工中涉及最广的为镀锌、铜、镍、铬,其中镀锌占35%-45%,镀铜、镍、铬各占约20%。

电子产品镀铅、锡、金约占5%[3]。

1.2整体行业技术水平仍较落后我国已成为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对象,国际大企业不断进驻,涌现了部分拥有国际先进生产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电镀企业。

但整体而言,大部分仍使用较陈旧的设备和工艺,有些甚至仍为手工操作[2]。

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能源消耗高、工作效率低,水、气的“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部分企业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4]。

1.3 集聚化园区发展,并向行业上下游拓展电镀废水处理工艺复杂,处理难度较大,成本较高,中小型电镀企业无法承受高昂的污染物治理成本。

为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要求,电镀行业必然向集聚化园区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各地已建成一批电镀工业园区,大量电镀企业整合进入电镀基地园区进行生产。

电镀企业从原有的纯电镀工艺,向表面处理行业上下游的前处理、阳极氧化、电泳、喷漆等工艺发展。

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为规范我省电镀产业有序发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降低消耗、加强治理、促进发展、保护环境的原则,现制定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如下:一、编制依据(一)《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三)《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浙制造办〔2008〕2号);(四)《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五)《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六)《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七)《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八)《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

二、规模新建、扩建的电镀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3000万元。

迁建项目和生产规模不变的技改项目不受规模指标限制。

三、选址原则与总体布局(一)电镀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二)八大流域源头区、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Ⅰ、Ⅱ类的八大流域上游(含支流)以及饮用水供水水库的集雨区,禁止建设电镀项目;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Ⅲ类的八大流域上游、中游地区,从严控制电镀项目。

(三)禁止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内建设电镀企业。

(四)电镀企业应建在污水集中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区块。

四、工艺与装备(一)电镀生产企业应积极推广无氰电镀工艺,低六价铬和无六价铬钝化以及低COD除油剂等先进技术、先进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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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电镀企业内部车间废水应分质分类处理,电镀废水原则上均应纳入污水处理厂,企业出水污染物指标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关要求。如废水确实不能纳管,企业出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中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应通过局部气体收集系统收集,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指标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处置。
对镀槽废液、废渣及废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危险处置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选址原则与总体布局
(一)电镀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二)八大流域源头区、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Ⅰ、Ⅱ类的八大流域上游(含支流)以及饮用水供水水库的集雨区,禁止建设电镀项目;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Ⅲ类的八大流域上游、中游地区,从严控制电镀项目。
(三)《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浙制造办〔2008〕2号);
(四)《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
(五)《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
(六)《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
(七)《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八)《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
二、规模
新建、扩建的电镀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3000万元。迁建项目和生产规模不变的技改项目不受规模指标限制。
六、环境准入指标
表1环境准入指标
注:
*排环境浓度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执行。
七、监督与管理
(一)电镀建设项目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规定报批项目指标
规模
工艺镀锌镀铜镀镍装饰铬硬铬电镀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积极推广无氰电镀工艺
电镀企业应采用电镀过程全自动控制的节能电镀装备,有生装备产用水计量装置和车间排放口废水计量装置,内部车间废水应分质分类处理;新建、扩建电镀项目原则上应使用自动化生产线。资源利用指标单位产品
(三)禁止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内建设电镀企业。
(四)电镀企业应建在污水集中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区块。
四、工艺与装备
(一)电镀生产企业应积极推广无氰电镀工艺,低六价铬和无六价铬钝化以及低COD除油剂等先进技术、先进工艺。
(二)电镀企业应采用电镀过程全自动控制的节能电镀装备,有生产用水计量装置和车间排放口废水计量装置;产生空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新建、扩建电镀项目原则上应使用自动化生产线。
(三)电镀生产企业必须采用工业废水回用、多级回收、逆流漂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水循环回用率不得低于50%。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对适用镀种应设有带出液回收工序。
八、附则
(一)本准入指导意见适用于浙江省境内电镀企业,其中军工、航天以及高科技项目的配套电镀车间等电镀项目,不受本准入指导意见限制。
(二)本准入指导意见采用的标准或数据如有修订,从其规定。
(三)本准入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进行修订。
能耗4
(kwh/m2)
xx水用
量指标
(t/m2)
金属原料
综合利用率
水循环回
用率
污单位产品
废水排放
(L/m2)
污染物排
放指标mg/L
(车间பைடு நூலகம்生
产设施废水
排放口)*锌≥
85%铜≥
85%多层镀≤
0.4
镍≥
95%
≥50%
单层镀≤100
多层镀≤200铬酐≥
60%铬酐≥60%单层镀≤
0.2染物排放指标总铬≤
1.0,六价铬≤
0.2,总镍≤
0.5,总镉≤
0.05,总银≤
0.3,
总铅≤
0.2,总汞≤
0.01,总铜≤
0.5,总锌≤
1.5,总铁≤
3.0,
总铝≤
3.0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电镀建设项目须符合上述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方可进入环评审批程序。
(三)电镀建设项目实行环境监理制度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生产前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xx
为规范我省电镀产业有序发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降低消耗、加强治理、促进发展、保护环境的原则,现制定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一)《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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