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汤臣倍健:关于计提2019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公告编号:2020-022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9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9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认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2019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92.61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020-08-29 大湖股份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编号:2020-049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为:(1)(2)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模板】

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适用情形:1.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2. 上市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3.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披露除按照本公告格式指引披露外,还应遵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的影响。
一、概述公司应简单说明本次会计差错、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应说明董事会审议会计差错、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表决情况。
董事反对或弃权的,应当披露反对或弃权理由。
对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前述事项,应当在公告中特别载明:上述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应披露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更正金额、财务指标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如果更正事项涉及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业绩承诺的,还应当说明更正事项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影响。
2.更正后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和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如果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应就此更正事项及时刊登“提示性公告”,并应当在该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
3.更正后的中期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4.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而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例如因火灾导致企业账簿毁坏无法确定影响数的),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及改善策略——以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及改善策略——以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张硕【摘要】财务报表分析能够全面系统地揭示企业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效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经营管理人员了解本单位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价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经营方向,制定措施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为经济预测和决策提供依据.该文从投资者的角度,以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5年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运用财务效率分析法对报表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将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进而评析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期刊名称】《通化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38)005【总页数】8页(P129-136)【关键词】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效率;能力;对比分析【作者】张硕【作者单位】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吉林延吉1330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5财务报表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财务报表上的数据还不能直接或全面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特别是不能说明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和经营成果的高低。
只有将企业的财务指标与有关的数据进行比较,才能说明企业财务状况所处的地位,因此要进行财务报表分析,确定并提供财务报表数字中包含的关系和各种趋势,为全部相关方尤其是投资者提供财务信息,使报表使用者依据信息作出有效判断,为财务决策、财务控制和财务规划提供依据。
如今,随着收入增加,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到来和不断增长的亚健康人群数量,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健康的重要,因此中国保健品市场近些年发展迅速。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膳食营养保健品的领导企业,对其进行财务报表分析具有一定代表性。
(一)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概念及内容1.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概念财务报表分析指基于公司定期编制的主体财务报表等资料,采用特定方法,对企业过去和目前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付能力和成长能力等进行分析,为公司投资者、债权者、经营者及其他关注公司的个人或组织了解企业的过去、评价企业现状、预测企业未来作出正确经营决策、管理控制和监督管理活动提供准确的依据或信息。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3、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
1)变更前: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4
机器设备
14
4
6.86
电子设备
10
4
9.6
运输设备
8-10
4
9.6-12
2)变更后: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年折旧率(%) 4.75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公司重组完成后,主要采用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的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一)公司采用景峰制药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原法律上的母公司的会计政
策与估计对比变更情况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1)变更前:
期末余额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由于本公司2014年度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 股权结构等发生全面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以及财政部会计司财会便(2009)17号《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 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等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为使 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地反映经济运营状况,本公司决定建立新的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即采用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制药”)的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同时变更本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的客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2)变更后:
XX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XX 证券简称:XX 公告编号:2023-0XXXX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结合XX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自2023 年4 月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合同资产金额X 元,影响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X元,影响资产减值损失金额X 元,影响净利润金额-X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2 年11 月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16 号”),解释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按照解释第16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对于解释第16 号涉及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根据准则要求,可以选择2023 年1 月1 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从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选择从2023 年1 月1 日起执行。
千金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公告编号:2020—025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
根据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 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具体如下: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会计准则第12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等法规要求,我们公司决定对某些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并向广大投资者公告如下:
1. 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背景:由于经营环境的变化、市场行情的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认为原有的会计估计可能不再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决定进行会计估计的变更,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受影响的会计估计项目:变更的会计估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减值准备、收入确认、应计费用等。
3.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方法和理由:准备采用更合理和科学的会计估计方法来替代原有的方法。
具体的变更方法和变更理由会在后续的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
4. 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会计估计的变更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的影响将在后续的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5. 变更后的财务报告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在后续的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将及时、准确地公布有关会计估计变更的信息,并尽力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对于可能对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解释。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和关注!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
日期。
关于汤臣倍健财务报表分析
关于汤臣倍健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公司简介广东汤臣倍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珠海海狮龙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2008年10月15日,珠海海狮龙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2010年12月15日,广东汤臣倍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12年4月13日,公司名称由"广东汤臣倍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BY-HEALTH BIO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BY-HEALTH CO.,LTD"。
名称:广东汤臣倍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汤臣倍健公司证券代码:300146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资本:10936万元法人代表:梁允超(57.49%)成立日期:2005-04-01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23楼上市日期:2010-12-15发行方式:网下询价,网上定价面值:1.00元发行数量:1368.00万股发行价格:110.00元募集资金:150480.00万元发行时每股收益:95.41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9.02 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研发、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8月17日);研发、生产和销售饮料(固体饮料类)(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24日);研发、生产和销售糖果制品(糖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25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27日) ;一般经营项目:研发和销售包装材料;研发生物技术;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一.战略分析1.行业分析(1)行业生命周期分析中国保健食品80年代开始兴起,历经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个千亿元规模的产业。
汤臣倍健:减资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公告编号:2020-031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和2020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4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年度个人绩效成绩为“良”,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20%不能解锁;4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年度个人绩效成绩为“合格”,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40%不能解锁;2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年度个人绩效成绩为“不合格”,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锁。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47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582,492,554股变更为1,581,020,554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公告编号:2020-021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
根据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
根据规定,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 年1 月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4.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财会[2019]16号、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