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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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金银湖地区规划

武汉市金银湖地区规划

武汉市金银湖地区规划武汉市金银湖地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一、规划区位置范围金银湖北部片区规划范围:北起塔径公路,东面和东北面以府河为界,西至张柏路,金银湖以北。

北部片区用地总面积约14.9平方公里。

规划人口16.6万人。

二、规划依据《吴家山金银湖地区用地整合规划》和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三、规划目标充分利用本区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已有的建设条件,构筑一个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完备的旅游休闲设施,成熟的商业布局,高速发展的经济环境的区域。

四、规划结构整个北部片区形成“一纵、两横、五组团”的规划结构。

“一纵”指连接金银湖和规划区北部府河的河道,此河道将规划区分成两部分。

“两横”主要指规划区内横向的两条主干道——环湖路和环湖中路,这“两横”将规划区内的“一纵”、“五组团”有机的联系起来。

“五组团”指两个居住组团、两个工业组团和一个旅游休闲组团。

五、规划内容详见《金银湖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此主题相关图片此主题相关图片此主题相关图片武汉市环金银湖地区绿地景观规划简介一、规划区位置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环金银湖周边用地及河叉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1.69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吴家山金银湖地区用地整合规划》和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三、规划目标打造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湖、黄鹤楼齐名的集城市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多纬度生态景观区。

金银湖未来的发展目标为:国家名胜,三镇明珠,亲和之区,钩沉之地。

四、规划结构金银湖滨水地区的整体景观框架结构由一个核心景观区、五个主题景观区、五条湖汊景观渗透带、两条交通环线;两条城市景观轴线构成。

各景区应按照本规划所确定的功能定位进行开发建设。

五、规划内容详见《环金银湖地区绿地景观规划此主题相关图片此主题相关图片此主题相关图片。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范本(2篇)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范本(2篇)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提高城市建设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活动,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等。

第三条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效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优先发展生态文明,注重人文关怀,提高城市品质,推进城市功能优化、空间结构合理和环境质量提升。

第二章城市总体规划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的战略性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长期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要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明确城市发展目标和定位,提出有针对性的规划措施和建议。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区的划分,包括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生态绿地等,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要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提升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第三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八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建筑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城市发展及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规定。

第九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具有实际可行性。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合理划定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土地用途和规模布局的控制要求,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注重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的规划,提供合理便利的交通条件,保障城市的交通运行效率。

第四章专项规划第十二条专项规划是指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涉及特定领域的规划,如环境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

第十三条专项规划的编制应结合具体领域的特点和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障特定领域的发展和保护。

第十四条专项规划要注重保护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合理规划文物建筑的保护范围和措施,维护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实施办法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实施办法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实施办法(会签稿)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含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规划管理。

本市其他地区的建筑规划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各项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各项规范、标准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涉及消防、抗震、人防、环保、风景园林、绿化、交通、防洪、文物保护等,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小于3万平方米的,必须做总平面规划设计。

第五条、根据本市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居住建筑朝向以南偏西15度至南偏东15度为宜。

第六条、主城区分为建筑密度一区、密度二区和密度三区(详见《武汉市主城区建筑规划控制分级图》)进行建筑规划控制,城市规划区内其他地区按密度三区进行控制。

第七条、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并应按《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八条、建筑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需变更建筑物性质、体量、位置、平面及立面的,应报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第九条、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及重点地段进行建筑立面装饰、装修的,应向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建筑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应持竣工测量图纸和相关资料报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建筑规划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规划验收合格证。

未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第十一条、因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需修建临时建筑,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证。

临时建筑使用期不超过2年。

确需延期使用的,应在期满2个月前向原批准部门申请,每次延期不超过1年,延期次数不超过两次。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析与介绍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析与介绍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析及介绍1、绿地规划背景在1999年2月5日国务院批复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中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发展目标。

1998年武汉市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

经过近五年的建设,武汉市城市环境和景观面貌取得了很大改善,滨江滨湖的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初步形成。

为进一步适应武汉市城市功能提升,提高城市亲合力和个性魅力,继续实施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体的城市人居环境创新,明确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根据国务院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决策要求,特制定《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

《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是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为基础、依托城市空间总体布局的一项专项系统性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中有关绿化体系规划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2、规划策略和原则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着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的指导思想,在规划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则:(1)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通过城乡绿化空间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树立大绿化观和系统观,确保在武汉市域城乡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绿化生态体系,形成城市良好的生态背景和基础。

(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武汉市丰富的山水空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分布格局。

(3)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重视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城市生态框架的布局和园林植物的配植,确保武汉市的物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操作性结合武汉市实际,利用各种立地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种绿地类型;并通过划定各类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促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武汉新城规划》全文及解读(一)

《武汉新城规划》全文及解读(一)

《武汉新城规划》全文及解读(一)《武汉新城规划》是一份详细而全面的城市规划方案,旨在指导武汉市东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

该规划基于全面的情况分析和未来展望,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方案,以促进城市化和可持续的发展。

以下是该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其解析。

一、总体规划思路该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以人为本,城市为家”,旨在打造一个具有现代城市化特征的、高品质、和谐、宜居的发展方向。

该规划以“城市发展、生态保护、资源优化、文化传承”为主线,致力于将武汉市东部地区打造成为现代化的城市新区。

二、规划范围该规划覆盖了武汉市洪山区、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其中江夏区东南部和新洲区西北部是本次规划的核心区域。

三、发展目标该规划提出了全面的发展目标,包括提高城市化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结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文化传承和发展等。

四、城市空间布局该规划提出了全面的城市空间布局,在城市发展规划、交通规划、土地用途规划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其中提到了要注重城市景观和绿化、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等等。

五、城市发展重点该规划明确了城市发展的重点,包括支持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集聚、扶持现代化服务业的发展、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等。

六、生态保护该规划特别强调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出了保护自然资源、增加城市绿化、生态廊道等措施。

同时,该规划还提倡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

七、城市治理该规划还涉及了城市治理,提出了要把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城市治理结构和体制,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服务体系。

综上所述,《武汉新城规划》是一份全面且有益的城市发展方案。

该规划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城市化思路和方向,充分考虑了城市发展的各种因素,为武汉市东部地区的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指引了明确的方向。

“十三五”武汉城市规划及重点投资方向

“十三五”武汉城市规划及重点投资方向

武汉城市规划及产业布局(七)北部新城组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城市简介武汉市,简称“汉”长江中游地区第一大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有“(一)经济产值的经济发展也一直再继续。

9名,经济总值高达1.192005~2015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二)产业结构2016投资比重达67.2%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19.0%。

信息技术制造、装备制造、能源及环保、生物医药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38.8%,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三)人口数量15.85万人;户籍人口833.84万人,增加4.572016年,武汉市净流入人口达到242.78万人。

(四)城市标签”和中国发展速度最快的极少数城市之一。

城市综合竞争力指数位居中国十强、中国大陆第七。

受年轻人青睐,二、发展规划图表: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图表:武汉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公示稿)武汉市作为我国中部的特大型城市,其发展一直受到国家层面的关注。

201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规划交流与合作。

及武汉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中部地区生产、生活服务中心的职能北部新城组群东部新城组群西部新城组群东南新城组群南部新城组群西南新城组群三、战略新兴产业规划图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立武汉出口加工区。

经过五次托管扩容,目前规划控制面积489.7平方公里。

开发区位于武汉市西南,长江以北,东经114度9分,北纬30度29分,濒临长江,地处市区武汉三环线和武汉外环线之间。

开发区发展腹地广阔,区位优势明显。

2014年,工业产值突破5000亿。

距离市中心及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约30分钟路程,距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约40分钟路程。

武汉开发区内有八大园区,业已形成以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区域,汽车产能近200万辆,位列全国汽车目10个。

国务院关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宏观调控
【发文字号】国函[1999]11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1999.02.05
【实施日期】1999.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1999〕1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批复核后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20年〉的请示》(鄂政文〔1997〕3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通信枢纽。

武汉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把武汉市建设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科学教育发达、服务体系完备、城市布局合
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3086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

主城要按照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控制旧城的开发强度,优化完善核心区的功能,发展主城边缘组团,改善主城的整体环境。

要合理分布市域人口和生产力,优化城镇体系结构,重点。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新试行版)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新试行版)

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土地、园林绿化、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第四条建设用地规划应当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第五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彰显滨江、滨湖特点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创造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特色鲜明的城市整体空间形态。

第六条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应当综合协同,合理布局,保证功能,适度超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和市政设施先行,发挥基础和保障作用。

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凡符合《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表》(附表1-1)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第七条在风景名胜区、旧城风貌区等城市特殊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规划报建。

城市重要地段、重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应当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同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总平面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建(构)筑物使用性质、高度、位置、平面、立面等的,应当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实行放线和验线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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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规划
武汉是我国重要的中部大城市,也是湖北省的省会。

作为人口密集、发展迅猛的城市,武汉市的城市规划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城市规划的历史和现状、城市规划的特点以及对其发展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城市规划的历史和现状
武汉市的城市规划起源于20世纪初的民国时期,当时的规划
主要以城市功能分区和道路网建设为目标。

1940年代至1950
年代,随着军事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武汉市开始有了较为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

1960年代至198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受到
政治因素的限制,城市规划相对滞后。

20世纪90年代以来,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武汉市的城市规划开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武汉市的城市规划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2013年,
武汉市发布了《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1年)》,明
确了未来8年武汉市的城市发展目标和规划方向。

根据该规划,武汉市将重点发展武汉中心城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汉阳都市区等重点区域,同时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

二、城市规划的特点
1.国际化发展:随着武汉市的城市功能和地位的不断提升,武
汉市的城市规划也在迈向国际化发展。

例如,武汉市正在致力于打造长江经济带城市群,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的合作
与交流。

同时,武汉市还在推动武汉城市设计国际化,并吸引国际一流设计机构参与武汉市的城市规划建设。

2.绿色可持续:在城市规划中,武汉市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
持续发展。

例如,在交通规划中,武汉市鼓励公共交通和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汽车污染和交通堵塞。

同时,武汉市还注重提升城市绿地和公园的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好的休闲空间和生活品质。

3.文化融合:武汉市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文化资源丰富,在城市规划中注重文化保护和传承。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武汉市保护和修复了许多历史建筑和文化遗址,如黄鹤楼等。

同时,武汉市还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文化与城市规划的有机融合。

三、对城市规划的建议
1.加强城市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武汉市的城市功能布局,提
升中心城区的地位和辐射力,促进周边区域的协同发展。

2.推动创新科技产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推进新
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打造武汉市的创新科技中心。

3.加强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武汉市的文化资源,打
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提升武汉市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总之,武汉市的城市规划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需要在国际化发展、绿色可持续、文化融合等方面不断努力。

相信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和实施,武汉市将会更加美丽宜居,成为国内外游客的理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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