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08.11•【文号】国发〔2015〕46号•【施行日期】2015.08.1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教育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
经过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开展,双语教育积极稳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人才,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
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民族教育发展仍面临一些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
为了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现就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作出以下决定。
一、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族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创新办学机制 完善教育体系 重庆市合川区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N 教育科研Sci e nt i f i c C o nsul t合川地处重庆主城区北面,位于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交汇处,是重庆北大门,“一小时经济圈”的重要板块,重庆发展规划中的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
幅员面积2356平方公里,辖27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152万。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区各类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合川民办教育基本情况1、合川民办教育历史悠久。
自古人杰地灵,民尚习文,有识之士兴学重教举办民间教育之风源远流长。
城东嘉陵江岸学士山上,有北宋理学家周敦颐讲学之所——养心堂。
1939年,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草街古圣寺创办了蜚声中外的育才学校。
建校一个多世纪的合川中学,其前身更可上溯到明嘉靖十年的合宗书院。
2、合川发展民办教育的总体思路。
以发展民办学前教育为补充,缓解财政教育经费紧张的状况,为合川基础教育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发展民办中职教育为抓手,弥补公办中职教育之不足,为合川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大批中、初级应用技术人才和普通劳动者。
以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为重点,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聚集城市人口、拉动经济增长、完善城市功能,为合川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3、合川民办教育初具规模。
重庆直辖以来,合川迎来加快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的大好良机。
目前全区民办学校已发展到154所,占全区建制学校总数446所的34.5%;其中民办高校8所,民办普通中小学7所,民办幼儿园129所。
民办在校学生达1220班51903人,占全区公民办学生总数238142人的21.8%;其中民办高校817班38785人,民办中职学校61班2450人,民办普通中小学45班1770人,民办幼儿园297班8898人。
4、合川民办教育已形成体系。
我区民办教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自我创业、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过程。
目前已经形成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从义务教育到非义务教育,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门类齐全、相对完备的体系,步入了一条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十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与实施

第十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与实施本章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有较大发展。
但是,民办教育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这些困难和问题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必须通过法律来规范和保护民办教育的发展。
于是200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本章就《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制定、主要内容及实施加以阐释。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制定一、立法过程早在1997年10月,国务院就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但随着形势的变化,民办教育发展中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在某些重要方面的规定已不适应民办教育发展的需要。
于是我国开始组织专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并于2002年12月28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本法的出台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将要进入一个依法快速健康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对于促使早日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二、立法依据(一)法律依据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地方要鼓励和指导国营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
1987年国家教委出台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进一步指出,社会力量办学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主要开展各种类型的短期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培训,中小学师资培训,基础教育,社会文化和生活教育,举办自学考试的辅导学校(班)和继续教育的进修班。
1992年国家教委在《全国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要点》中则认为,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要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这种办学体制大致设想为:学前教育以社会各界办学为主;中小学教育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除部分骨干学校由政府办学外,在当地政府统筹支配下,城市主要由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各方面联合办学,农村由多方面集资办学;高等教育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
浙江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背景分析

自1990年以来,浙江省民办教育发展迅速。
截止2003年初,浙江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9740所,在校生119.2万人,民办学校数和在校生数占全国的20%左右,成为我国民办教育最发达的省份之一。
本文仅对浙江民办教育迅猛发展的原因和背景作一分析。
一、浙江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宏观背景浙江民办学校的崛起决非偶然,它既有深刻的历史背景,更归因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因素的合力。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的深层次变革必然给社会的诸方面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也给民办学校的创办和发展提供了机遇和条件。
1.价值观念的转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中西文化的冲突和整合,使得经济和文化活动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单一价值取向逐渐为多元价值取向所取代,并通过各种各样、生动活泼、具体形象的方式广泛地表现出来。
例如,在教育方面政府行为的表现是,在努力办好现有公办学校的同时,允许和鼓励包括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兴办各级各类学校;社会认同方面的表现是,许多家长认为,不管什么类型的学校,只要能教好自己的子女、实现个人教育期望、让孩子有发展前途的就是优质学校。
许多教师为了实现自身价值,不惜舍弃公职身份或户口关系,跨省跨市就聘于私立学校。
办学者的动机更为复杂,或期望通过办学获取可观的经济回报,或为了圆旧时的教育梦,或旨在实践自己的教育观念和教育理想。
上述诸多价值观,有的虽失于偏颇,但都是促进民办学校产生和发展的思想基础。
2.建校资金的形成。
允许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并使民间资金得以壮大,是民办学校创办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有益补充的民营企业有了极大的发展,并成为许多地区加快发展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在温州、台州、义乌等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民营企业已成为区域经济中的主力军。
这些私营企业凭籍其机制灵活的优势曾创造了辉煌的业绩,积累了巨额的资金。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7.24•【字号】教政法〔2017〕641号•【施行日期】2017.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教政法〔2017〕64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豫政〔2015〕76号)要求,结合当前我省民办教育发展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下同)办学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地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兴办教育,民办教育获得快速发展。
截至2016年底,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17718所,在校生566.27万人,分别占全省学校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30.98%和21.77%。
民办教育的发展,对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加快人才培养,推动教育体制的创新与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民办教育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对民办学校管理松弛、服务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个别民办学校法治观念淡薄,内部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发,乱办学、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学生的合法利益,也败坏了民办教育的声誉,影响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不仅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民办教育吸引力,促进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25•【字号】聊政发[2007]11号•【施行日期】2007.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聊政发[2007]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引导、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7〕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实施科教兴聊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做出了贡献,成为全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办教育,对于扩大教育资源,满足广大群众对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增加教育多元化投入,促进教育体制改革,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人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充分肯定对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当前民办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民办学校在招生、管理、教学等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有的未经批准挪用办学资金造成学校破产,有的民办学校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和广告,对学校和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些民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法人财产权未落实,办学行为不规范。
有的对民办教育存有歧视态度,有关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这些问题应该高度重视,加以解决。
要引导和支持民办教育,在发展中搞好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精神,对民办教育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稳定、不重视的问题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改,把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

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
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作为当今教育领域最活跃的湧动及研究热点,受到了学术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必须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障,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及文明的尊重,以此来遵从各项规范,以更好的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首先,针对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应当开展多方位的项目,将以民办义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相结合。
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设定,形成多方利益共享机制,加强政府、社会、学校及家长之间的沟通,合力督促参与者加强规范。
其次,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应当加强教育品质维护。
无论是学校管理部门应当健全完善自身的监管框架及问责制度,而家长也应当知晓自身对子女教育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以促进孩子更好地发展。
同时,出台和落实完善的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不仅应当充分考虑政府角色,还要尊重教育实践者的主体权力,包括原则上的前提保障、省份的自由选择范围和合作选项和财政补贴等,有效缓解参与者的经济压力。
最后,要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规范化建设。
加强行业自律,研究针对民办义务教育管理准则,有效促进参与者在行业中更规范的有序发展;提升行业宣传教育的能力,加强参与者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建设。
综上所述,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必须依靠正当合法的制度和政策保障,加上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维护,以及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筑牢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石,最终实现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提高教育效果、提升教育品质,满足广大子弟及社会发展方面的综合需求。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送审稿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送审稿近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已经提交审议,该法案的通过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展开论述,分别从民办教育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该法案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民办教育的意义作为新时代教育发展的一部分,民办教育在我国的发展意义愈发凸显。
民办教育是指由社会组织、个人、法人等非政府机构组织开办的教育机构,也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在我国,办学自主权最终归属于学校、企业、个人、公益组织等单位,民办教育机构不仅能够承担教育职能,同时也能够起到补充、深化、多元化教育资源提供的作用。
民办教育的存在,既能够提高教育的质量,促进教育的发展,又能够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需要的学习者的需求。
同时,民办教育也能够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随着民办教育的不断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是规范问题,目前我国民办教育市场缺乏较为完善的法律规范,很多民办教育机构没有必要的资质和许可证,也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问题。
其次是质量问题,部分民办教育机构缺乏师资力量,教学设备不足,培训效果不尽如人意等问题。
最后是监管问题,目前我国监管机构和监管手段相对滞后,对于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缺失,给各种经济和公共利益的破坏制造了机会。
三、该法案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对于民办教育市场,该法案所带来的机遇显而易见。
首先,该法案的落实能够带来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使得民办教育能够更好地融入国家的教育体系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此外,该法案能够有效地规范民办教育市场,消除“野蛮生长”的发展模式,提高民办教育机构的素质和质量,从而更好地发挥教育的作用。
然而,随着该法案的推出,也会面临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是教育投入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教育投入不足,民办教育的发展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
其次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难题,民办教育机构需要更高质量的师资力量和设备支持,才能够真正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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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1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民办教育的现状与对策思考:任永敏 发展民办教育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必然选择,也是世界教育发展的共同道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民营经济的逐步壮大。我国民办教育迅速发展,在增加教育供给,推动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成为教育发展格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民办教育在兴起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极大地妨碍了民办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民办教育只有高举科学发展观的旗帜,重视在理论实践上的结合,加强对民办教育管理策略的研究,才能真正解决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以寻求各种资源的优化整合,实现民办学校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当前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 我国民间办学历史悠久,从改革开放初期至今三十年来,民办教育大致经历了四个价段,第一阶段从1978年至1995年,为民办教育的萌生期;1996年到2002年,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期;2003年至2008年为民办教育的壮大规范期;2008至今是民办教育走向低谷期,是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从改革开放至今,陆续出台了一些同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上的依据,体现了政府对发展民办教育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人们的思想观念不一,影响了办学的体制和规模,办学定位比较低,学校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不同步,培养的人才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需要。同时,民办学校发展迅速,质量高低不一,规模大小不一,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很多。经过三十多年的大浪淘沙,高信誉的学校脱颖而出继续发展状大。那些经营无方,管理不善的学校悄悄倒闭。发展中的学校渴望能得到与公办学校一样的政策,以求得进一步的发展。但是,近几年由于生源的减少,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使部分学校处于举步难艰,难以生存的地步。 二、民办教育面临的主要矛盾。 1、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地位不平等。 近几年,教育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公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有国家财政支持,而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一切费用靠自负盈亏,双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2 方竞争地位不平等,教师的编制、待遇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平等,造成教师队伍不稳定,教师流失比例增大。另外在税收方面民办学校也未能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制约了学校的发展。 2、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待遇不平等。 公办学校的硬件设施、校园环境由政府投入修建,校园环境、办公条件很优越;而民办学校是靠自筹经费,从办学条件改善上就受到了冲击。同时公办学校条件好,收费低,在加上政府的主导、行政干预,招生没有困难,而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受到了限制,在加上生源的分流,发展空间的缩小,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发展信心。另一方面,公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住房、“三金”都能得到保障,而民办学校教职工收入远不如公办学校教职工的收入,民办学校的竞争力进一步得到削弱。 3、民办学校投入与回报严重失衡。 学校竞争在争软实力的同时主要靠硬件来吸引学生,这样投入一大,办学成本就增加了,收费的标准却减少了,就会出现收益不平衡,有的学校不惜贷款扩充学校建设,招不到生就会陷入经济困境,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办学积极性。 三、当前民办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问题。大部分民办学校办学方向不明确,直接导致工作的无计划性,随机性。我们不能不看到,有些民办高校的领导人学期开始无计划,学年结束无总结,工作重心只是招生,学生招进来了就行,怎么培养怎么引导以后再说;各专业有老师上课就行,上得好了,留下使用,上得不好重新招聘,管理人员是家族式,多数没文化,不懂管理,靠经验办事,学校质量上不去。 2.经费问题。办学经费短缺一直是困扰多数民办教育的难题,从我国私立学校发展的历史看,历来如此。 3.政策问题。各省市对社会力量办学的配套政策措施并不齐备,规范性不强,致使有的方面约束太多,有的方面又管理不够。另外,税收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 4.师资问题。投资者从经济角度考虑,为节约教育成本,不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使教师队伍普遍存在着流动性太大,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匮乏,教师队伍人心不稳等问题。 5.生源问题。随着一些公立学校改制和更多的民办学校崛起,生源竞争日趋激烈。优秀生源不足,学生素质呈下降趋势,已成为大部分民办教育面临的共同问题。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只有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3 60%的初中毕业生能升人高中阶段继续学习,只有40%的高中毕业生能上大学进一步深造,大学生占同龄青年比重不高。民办学校的生源应不成问题才是,但是,每年一度的民办学校排兵布阵,抢夺生源的场面,我们都已见得太多。而有些学校尽管采用了多种刺激办法,如给出高额介绍费、招生奖金等,一个班还是只有十来个人,撤又不能撤,并又无处并,只好惨谈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很多民办学校办学思想模糊,导致无品牌、无特色,被市场牵着鼻子走。 6、专业设置老化。民办学校的专业设置缺乏对劳动力市场的预测,不能前瞻性地进行专业调整,所开专业多为成本小,与实习基地要求不高的专业,行业对人才的需求结构不协调,开设专业不能与市场需求同步。 四、民办教育发展的出路 根据政府的明确规定,必须形成一个共同发展的教育发展格局。共同发展必须从观念上达成一种共识,将民办教育视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与此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使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处于有序和稳定的状态。 (一)政府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扶持。 政府及有关教育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发展机会,消除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歧视,给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的待遇, 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条件。我国的民办教育发展道路不同于其他国家,它是在公办教育形成强大垄断势力情况下发展起来的,长期作为公办教育的补充形式,成长非常艰难,迫切需要国家对它的扶持。当前,我们要结合我国国情,制定适当的国家对民办教育的资助办法:首先,在民办学校开办前及发展中需要贷款时,国家给予优先照顾,甚至予以贴息补助,对于企业用于办学的利润可以不征税,社会为学校捐赠也要免税。其次,民办学校开办时需要征用土地及其需要交纳的基础设施费用,国家给予支持,并让其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不得歧视。其三,对于民办学校经营的企业,国家可以给予免税待遇。 (二)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民办学校要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需要政府与学校共同努力。首先,政府应给予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其次,民办学校应制定长远的教师规划,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条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其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4 三,社会舆论也应该充分报道民办学校在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宣传改变人们的陈旧观念。 (三)特色办学的优势因素。 1.在办学思想上体现特色。 许多民办学校依托企业为强大后盾,运用灵活的办学机制,开创了形成“厂校结合,产学并举”的办学特色和“以厂养校、以校促厂、互动发展”的独特办学思路。注重的是与企业的无缝对接,科学地把握了“理论够用,实践为重”的尺度。并且强调“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教育服务理念,强调领导、教师及管理人员必须全力为学生服务,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意识。 2.在教育上体现新思维、新突破、新创造。 民办学校应坚持健康人格培养、传授知识、挖掘潜能、发展个性并重。把侧重点放在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发展提高上,要教导学生学会做人、善于学习,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创新素养,使他们终身受益。真正体现出“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 3.在教育教学管理上体现特色。 许多成功的民办学校坚持理论够用、实践为重的教学原则,实行基础课程按章节教学,专业课按若干板块组织教学,把理论与实践操作结合起来,课堂教学与工厂实习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实践、操作在教学环节上的重要地位,对学生进行以“学会读书、学会做事、学会交际、学会做人”为教育支柱的全面素质训练,使学校教育逐步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良性互动、互相促进,体现出教育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四)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目标。 民办教育的整体质量不高,某些地区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师资力量、教学内容、教育手段等都无法符合一定的要求,但又不切实际地举办超过本身能力范围的较大规模的民办学校,因而无法真正实现为社会提供多种实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这也是目前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发展民办教育一定要实事求是,根据各地区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办学,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急功近利,要在本身的教学能力基础上建立适合的民办学校。各地区政府也要尽全力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民办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和谐的社会一定需要和谐的教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要实现全体国民进入小康社会的愿望,就必须充分认识到民办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历史作用。我们要正视当前民办教育进百度文库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5 一步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让政府、学校、行业等社会各个方面都参与到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中去,促进我国教育的多样化,共同推动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协调发展,让教育真正成为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内在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