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学籍档案派遣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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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学籍档案派遣的说明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一般有两个去向:(1)就业地。录用为公务员,或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实行人事档案代理的民企就业的同学,学籍档案派遣到就业地(地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或市级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等)。(2)生源地。在不实行人事档案代理的民企(私企)就业,或准备自主创业的同学,档案派遣回生源地。除上面两种情况外,也可自己选择把学籍档案代理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自己办理)。毕业后,学校不负责保留档案。

2.学生的学籍档案,只能派送到有人事权的单位,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如,公办学校)、国有企业、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如,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学籍档案的调动只能在上述机构之间进行,无单位调档函个人不能调动、持有本人学籍档案。民企可能会要求把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统一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即实行人事档案代理)。

3.不在体制内就业的(即,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有人事权的单位),毕业后学籍档案的去向和就业企业没有关系,更换企业,不影响,也不能调动学籍档案,学籍档案都一直保留在毕业派遣时的生源地(或就业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下属的人才市场)。注意:《就业协议书》应到就业企业所在的地市(或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盖章。

4.毕业当年的8月份,学生处统一把学籍档案按《就业协议书》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地址进行派送。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应在9月以后持学校发的《就业报到证》去上述人力资源和社户保障局报到并查询学籍档案接收情况。体制内就业的,直接到工作单位报到。

5.在毕业后2年内,在民企就业的学生如果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需要更换新的《就业报到证》,可持原来的《就业报到证》,和新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的用人录用函,到学校就业大厅(科技楼一楼东),申请改派,获取新的《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可凭新的《就业报到证》或新单位的调档函从原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走(如果学校还未派出,则学校负责派送,也可凭单位的调档函自行调走)。

6.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的相关手续已经开始办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请及时交到我这审查,没有签好的抓紧在5月20日之前上交学院审核入库,审核合格后由学校就业处统一到省里办理《就业报到证》。按往年惯例,学院统一办理的就业报到证将随同毕业证、学位证的一同发放,因个人原因导致没有在5月底第一批办理的,随后由本人到学院申报,交学校一道办理(一般隔一段时间办理一批)。

7.学校到省教育厅办理《就业报到证》之前,学院需要通过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系统把每个学生的就业单位信息等情况录入系统,并上报学校和省里通过审核,才能按省里的要求在指定的日期去打印报到证。系统的输入和审核都需要时间,所以,请同学们提前把就业协议书签署好,交给我,以免延误,影响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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