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三、奖励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奖励范围:(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医院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2)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集体;(3)在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对提高医院安全生产水平有显著贡献的个人或集体;(4)其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3. 奖励形式:(1)颁发荣誉证书;(2)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3)晋升职务或职称;(4)优先安排进修、培训等。
四、惩罚制度1.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个人或集体,给予相应的惩罚。
2. 惩罚范围:(1)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个人或集体;(2)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个人或集体;(3)隐瞒事故、谎报事故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个人或集体;(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3. 惩罚形式:(1)通报批评;(2)罚款;(3)取消评优评先资格;(4)调离工作岗位;(5)解除劳动合同;(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安全生产责任1.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 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六、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医院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职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5篇)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如下:一、奖励制度:1.员工表现优秀,工作出色的可获得个人表彰,包括荣誉称号、证书等。
2.员工出色的工作表现可获得工作奖金或者绩效奖金。
3.员工提出有效改进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可给予嘉奖或奖金。
4.医院设立优秀团队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进行表彰,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5.员工长期杰出贡献和卓越绩效的,可以评选为医院的先进个人或先进团队,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且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
2.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且造成轻微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
3.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且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4.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或开除处分。
5.员工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仅为一个医院奖惩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奖惩制度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结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医院应对员工进行相关法规和纪律要求的培训,并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2)一、奖励制度:1.岗位表现奖:对在岗位上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医院中取得重大成就、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其进一步发挥作用。
3.集体荣誉奖:对在医院中组织工作卓越、团结协作的科室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全院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惩罚制度:1.警告处分:对不按规定工作、不履行职责、造成轻微影响的医务人员进行警告处理,以纪律教育为主,促使其改正错误。
2.记过处分:对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或者因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进行记过处理,限制其晋升和评奖。
3.记大过处分:对涉及医疗事故、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记大过处理,限制其发展和从事相关工作。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医院奖惩制度是一套旨在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惩罚不良行为,促进医院的发展和改进。
一、奖励制度1.优秀医务人员奖励:- 每年评选出优秀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赋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对在临床工作中表现突出、患者评价良好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鼓励医务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赋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2.团队奖励:- 对医疗团队在危(wei)险病例救治、医疗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赋予奖励;- 对科室合作、团队协作表现出色的赋予奖励和表彰。
3.患者满意度奖励:- 根据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对满意度较高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 鼓励医务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惩罚制度1.不良行为处罚:- 对医务人员违反医德、职业道德、纪律的行为进行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对医务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医疗事故责任追究:- 对医务人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对医务人员隐瞒医疗事故或者不按规定报告医疗事故的,赋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工作不称职处罚:- 对工作不称职、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等处罚;- 对多次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医疗质量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执行机制1.奖励和惩罚的评定:- 奖励和惩罚的评定由医院设立的奖惩委员会负责,由医务人员、患者代表等组成;- 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由医院制定,并公开透明。
2.申诉机制:- 对于不满意奖励或者惩罚决定的医务人员,可以提出申诉;- 医院设立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医务人员的申诉,并赋予公正的裁决。
3.监督和考核:- 医院设立监督机构,对奖励和惩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定期进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四、效果评估1.医疗质量改善:- 通过奖励优秀医务人员和团队,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 通过惩罚不良行为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
是指医院为了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所采取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常见的医院奖惩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奖励机制:医院会设立一定的奖励机制,如岗位晋升、荣誉称号、奖金、学术交流机会等,以激励医务人员在医疗技术、学术研究、病人治疗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 惩罚机制:医院会建立一套严密的惩罚机制,对违反医德医风、违规行为和工作失误等进行处罚,如停职、降职、追责问责、扣除工资、限制进修等。
3. 绩效考核:医院一般会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评估内容通常包括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学术研究成果、师承传承等。
4. 管理监督:医院通过明确责任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等行为进行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奖惩制度应当公正、合理和透明,并且要考虑到医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和员工的积极性激励,以促进医院的整体发展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同时,医院也应重视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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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制度(10篇)

医院奖惩制度(10篇)医院奖惩制度1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医疗保障办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院长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及个人;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奖励程序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宄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医院财产的安全,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职工及外来工作人员。
三、奖惩原则1. 依法奖惩,公平公正;2. 重视预防,奖惩结合;3. 责任到人,奖罚分明;4.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奖励条件及标准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医院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医院安全生产无事故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3.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报告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4.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能,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5.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1.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根据贡献大小,给予5000元至10000元奖励;2. 安全生产无事故奖: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3. 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根据隐患等级和消除难度,给予100元至1000元奖励;4. 安全生产培训优秀学员奖: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5.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
五、惩罚措施及标准1.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3. 伪造、篡改安全生产记录,隐瞒事故真相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4.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安全生产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5. 倒卖、转卖、出租、出借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惩罚标准如下:1. 警告:500元至1000元罚款;2. 记过:1000元至2000元罚款;3. 降职:2000元至5000元罚款;4. 撤职: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医院奖惩制度(7篇)

医院奖惩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____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____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____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____元。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三篇)

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医院作为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以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需要对不合规行为进行惩处,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行秩序。
而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更好地促进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对医院级的两级奖惩制度进行详细论述,包括奖励部分和惩罚部分。
一、奖励部分1. 绩效奖励医院可以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成绩和绩效进行评估,设立一定的奖励机制。
比如,设立职称评审奖金,对通过评审的医务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设立绩效奖金,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额外奖励;设立业绩奖金,对取得出色的医疗业绩的医务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这些奖励措施将激励医务人员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岗位晋升医院可以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晋升机制,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进行岗位晋升。
晋升不仅是对医务人员个人努力的认可,也是对医务人员责任心和能力的肯定。
通过晋升激励,医务人员将更加积极向上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 荣誉表彰医院可以设立一些荣誉表彰制度,对医务人员在医疗救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
比如,设立“先进个人”、“优秀团队”等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出一批在医疗事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医务人员,来鼓励和树立榜样,促进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向上精神。
4. 奖学金和培训机会医院可以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学习进修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通过资助医务人员的学习提升,不仅能够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更能够提高医院整体的学术影响力和医疗水平。
另外,医院还可以提供培训机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让医务人员能够不断学习和成长,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二、惩罚部分1. 违规行为处罚医院应建立健全违规行为惩罚机制,对医务人员违反医疗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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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制度篇一:医院奖惩制度医院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三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50元。
第三章医德医风罚则第二十四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300元。
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条科室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100元。
满意度在75%以下的扣发300元。
第二十九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三十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三十一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
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发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发当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100元,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200元。
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条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发当事人100元。
病人对门诊的服务态度或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100元。
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擅自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擅自改变收费范围,谋取私利的,追缴个人所得,并扣发当事人100—300元;收费部门乱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发当事人100—300元,并视情节予当事人离岗学习1—3月。
第三十七条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追缴所得款项,扣发300元,对于从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发截留金额的5—10倍。
第三十八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发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
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九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300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发当事人2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
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发科主任2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
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四十一条医务人员不能将病人引导到院外进行诊疗、卖药,经查实,扣发其所得的10—20倍,低聘专业技术职称一年,情节严重的解聘处理。
第四十二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从中获取“介绍费”或好处费,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财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扣发1000元并降聘技术职务一年至二年。
第四十三条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扣发200元。
第四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发当事人100—300元。
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事人300—600元。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值班人员脱岗、怠工,延误治疗或其它工作,扣发当事人300—600元。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职工,损害医院和职工利益,获取个人私利的,除追缴获利外,视情节扣发当事人100—500元,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zhengfu、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发科室500—1000元,个人所为扣发当事人300—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3月。
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八条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发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6个月,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医疗质量罚则第四十九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管理办法》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1)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轻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20元。
(2) 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2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
(3) 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3000元以上承担部分30%,科室承担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7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40%。
第五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10元。
第五十一条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三级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