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提成管理办法4.doc
广告提成管理办法4
业务提成及管理办法
一、工资待遇及业务提成执行办法
(一)业务人员执行工资薪酬及业务提成制度;
(二)基本工资及补贴部分按公司已经公布执行的标准执行;
(三)行政人员、业务人员除工资外,均可享受业务提成;
(四)媒体广告业务提成以实际到账金额(即有效回款)计提,随每
月基本工资同时汇总、发放;年度客户签订按照平均月度回款计算。(五)业务具体提成办法:
01、公司媒体广告合同签订价格分四类:
A、优惠价格以上(一般为刊例价的五折以上,不含优惠价格)
B、同业价格与优惠价格之间(一般为刊例价的四折到五折,不
含同业价格)
C、公司底价与同业价格之间(一般为刊例价的三折到四折,不
含公司底价)
D、公司底价以内(含公司底价)
02、媒体广告业务提成基数为:合同签订总价款扣除税款、公关费用、配送广告位基本价款(即公司底价)后的毛收入;
03、业务经办人自己挖掘信息并独立完成谈判的,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提成基数提成如下:
A 类20%;B类15%;C 类10%;D类8%;
04、业务经办人独立找到客户由公司协助,或由公司提供信息交业务人员独立完成其谈判及完成的,业务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提成基数提成如下:
A 类18%;B类13%;C 类10%;D类8%;
05、由公司安排或受公司委托完成业务的,业务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提成基数提成如下:
A 类15%;
B 类10%;C类5%;D类3%;
(未经业务人员参与签订的公司客户指派人员后期业务维护及
服务的,业务人员不再享受业务提成,但计入业绩考评)
06、公司业务部负责人每月按其部门的整体人员实际到账的业务收入,享受0.5%的利润提成;业绩考核后每一季度发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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