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提成管理办法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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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提成管理办法4

业务提成及管理办法

一、工资待遇及业务提成执行办法

(一)业务人员执行工资薪酬及业务提成制度;

(二)基本工资及补贴部分按公司已经公布执行的标准执行;

(三)行政人员、业务人员除工资外,均可享受业务提成;

(四)媒体广告业务提成以实际到账金额(即有效回款)计提,随每

月基本工资同时汇总、发放;年度客户签订按照平均月度回款计算。(五)业务具体提成办法:

01、公司媒体广告合同签订价格分四类:

A、优惠价格以上(一般为刊例价的五折以上,不含优惠价格)

B、同业价格与优惠价格之间(一般为刊例价的四折到五折,不

含同业价格)

C、公司底价与同业价格之间(一般为刊例价的三折到四折,不

含公司底价)

D、公司底价以内(含公司底价)

02、媒体广告业务提成基数为:合同签订总价款扣除税款、公关费用、配送广告位基本价款(即公司底价)后的毛收入;

03、业务经办人自己挖掘信息并独立完成谈判的,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提成基数提成如下:

A 类20%;B类15%;C 类10%;D类8%;

04、业务经办人独立找到客户由公司协助,或由公司提供信息交业务人员独立完成其谈判及完成的,业务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提成基数提成如下:

A 类18%;B类13%;C 类10%;D类8%;

05、由公司安排或受公司委托完成业务的,业务经办人可享受所办业务提成基数提成如下:

A 类15%;

B 类10%;C类5%;D类3%;

(未经业务人员参与签订的公司客户指派人员后期业务维护及

服务的,业务人员不再享受业务提成,但计入业绩考评)

06、公司业务部负责人每月按其部门的整体人员实际到账的业务收入,享受0.5%的利润提成;业绩考核后每一季度发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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