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36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2020-11-18
688101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公告编号:2021-03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重要内容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公司”)为了便于募投项目的集中管理及资源整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原项目”名称: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新项目1”名称: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新项目2”名称: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原项目”变更后项目募集资金总金额:30,000.00万元;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现募集资金余额30,000.00万元。
与原项目募集资金保持一致。
●“新项目1”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项目2”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投入金额0万元,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拟变更项目预计使用募投资金25,250.00万元,预计剩余募投资金4,7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破解IPO:疑难点剖析与案例点评_笔记

《破解IPO:疑难点剖析与案例点评》阅读记录目录一、IPO概述 (2)1.1 IPO的定义 (2)1.2 IPO的意义和作用 (3)1.3 IPO的基本流程 (5)二、IPO的疑难点分析 (6)2.1 法律法规方面的疑难点 (7)2.1.1 财务报表的合规性 (8)2.1.2 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 (10)2.1.3 内幕交易的防范 (10)2.2 市场环境方面的疑难点 (11)2.2.1 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 (12)2.2.2 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13)2.2.3 行业发展的趋势 (14)2.3 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方面的疑难点 (16)2.3.1 研发投入的占比 (17)2.3.2 知识产权的保护 (17)2.3.3 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 (19)三、IPO案例点评 (19)3.1 案例一 (20)3.1.1 案例背景 (22)3.1.2 面临的疑难点 (22)3.1.3 解决方案及点评 (22)3.2 案例二 (24)3.2.1 案例背景 (25)3.2.2 面临的疑难点 (26)3.2.3 解决方案及点评 (28)3.3 案例三 (29)3.3.1 案例背景 (31)3.3.2 面临的疑难点 (32)3.3.3 解决方案及点评 (33)四、总结与启示 (34)4.1 IPO的经验教训 (35)4.2 对拟IPO企业的建议 (36)4.3 对投资者的启示 (38)一、IPO概述IPO(首次公开募股)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其部分或全部股份向公众出售,以筹集资金并扩大公司规模的一种融资方式。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IPO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政策的调整,IPO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疑难问题,如信息披露不充分、股权结构复杂、投资者保护不足等。
为了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疑难问题,本文对IPO的相关知识进行了剖析和案例点评,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有益的投资建议和参考。
603936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2020-11-1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博敏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募集资本基本情况博敏电子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69,958,5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24,477.5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三)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公司原计划募集配套资金124,477.52万元,用于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245.49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华龙电子:募投项目玄机重重上亿资金神秘失踪

本刊在此前的报道中曾指出,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龙电子)的存货从2009年以来逐年大规模增加,同时公司现金流变化异常,至2011年净现金流量已是负值,凸显企业资金链的紧绷。
在此现实经营情形下,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幌子”,因为拿到募集资金后,公司首要解决的是缓解流动性压力,而非积极扩产新建。
进一步的调查则显示,华龙电子招股书列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玄机重重,后续资金用途、项目投资回报都存在重大疑问。
资金用途难以细表华龙电子在招股书中列示,其募投项目包括三项:“300亿只引线框架项目”、“引线框架工程中心升级项目”,以及“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总共计划募集资金2.3亿元。
其中,“300亿只引线框架项目”计划投入1.8亿元,“引线框架工程中心升级项目”计划投入5000万元。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部分则以空白列示,不知将投入多少募集资金。
这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初看并无问题,但如果结合到华龙电子紧绷的现金流状况,则不难发现问题所在:公司在两个具体项目投资中都列示了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而“300亿只引线框架项目”和“引线框架工程中心升级项目”合计2.3亿元的投资已经完全用去计划募资的全部,那么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钱又从何处来?以空白列示的“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意味着什么?泰州华龙:项目资金“糊涂账”记者进一步的调查发现,“300亿只引线框架项目”的投资金额存在着各界表述不一致的情形,该项目的投资或许是一笔“糊涂账”。
华龙电子的“300亿只引线框架项目”事实上是以其全资子公司“泰州华龙电子”(下称:泰州华龙)为主体进行,泰州华龙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工业园泰祥路西侧、凤凰东路北侧,成立于2008年7月。
有接近华龙电子的人士表示,当初华龙电子决定成立泰州华龙,本质上是从宁波本部往江苏扩张,这么做的原因在于,宁波本地进行项目扩张受到土地等因素的限制,而当时又恰逢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进行招商引资,因此将重要项目扩张设立到了泰州。
603936博敏电子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

博敏电子2023年三季度财务指标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万元)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负2,302.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943.96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2,302.4万元。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二、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指标表(%)净资产收益率(%) 6.14 2.06 -1.17 3.11博敏电子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2.98%,总资产报酬率为-0.45%,净资产收益率为-1.17%,成本费用利润率为-2.89%。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711,003.22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1.29%,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10.19%。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负2,285.3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976.68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亏损2,285.38万元。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投资收益增加17.66万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30.91万元,其他收益增加170.78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84.34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484.36万元,共计增加988.05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05.93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180.62万元,研发费用增加494.82万元,管理费用增加511.83万元,销售费用增加585.98万元,财务费用增加1,021.57万元,营业成本增加10,192.67万元,共计减少13,093.41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减少4,262.06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表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为1.55,与2022年三季度的0.98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了0.57。
2023年三季度流动比率比2022年三季度提高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三季度流动资产为318,226.6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29,875.0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38.43%。
603936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2020-12-2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本次置换事项是按照公司二〇二〇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而依法依规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1月1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鉴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置换事项。
二、关于公司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注销事项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对已到期未行权的392.548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张荣武洪芳崔荣军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尊敬的各位股东、投资者: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_____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__________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_____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_____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_____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_____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_____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_____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项目 1|_____|_____||项目 2|_____|_____||项目 3|_____|_____|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_____元,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项目 1|_____||项目 2|_____||项目 3|_____|四、募集资金置换的原因及必要性1、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按时完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788946)分别于2019年3月7日和3月9日,发布《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披露拟将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鸿信息”)100%股权以12,834.06万元转让给你公司关联方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预计产生投资收益为130.36万元,本次交易对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分别获得投资收益226.5万元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6,303.96万元,该交易产生的利润总额占你公司2019年一季度净利润的114%。
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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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临2020-08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拟取消实施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调整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24,477.52万元,现调整为82,245.49万元。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69,958,5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24,477.5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
项目
58,896.96 54,031.00
2 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34,925.88 32,048.52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5,560.92 5,398.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33,000.00 33,000.00
合计132,383.76 124,477.52
二、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一)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取消及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原计划募集配套资金124,477.52万元,用于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245.49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取消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取消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
项目
58,896.96 43,847.49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5,560.92 5,398.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33,000.00 33,000.00
合计97,457.88 82,245.49 其中,公司拟通过增资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2、取消及调整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和影响
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的达成情况,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取消及调整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3、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
2020 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取消募投项目后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取消及调整后,并未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故不涉及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相关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涉及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仅基于审慎性原则,针对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相关调整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
相关调整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全体监事会成员同意取消及调整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涉及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仅基于审慎性原则,针对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