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狱内结核病、艾滋病的现状、特点及防控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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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结核病工作总结

预防艾滋病结核病工作总结

预防艾滋病结核病工作总结艾滋病和结核病是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对人类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这两种疾病,各国政府和卫生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的预防工作方案和措施。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在预防艾滋病和结核病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下面就我国预防艾滋病和结核病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首先,我国在预防艾滋病和结核病方面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公众对这两种疾病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艾滋病和结核病的监测和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治疗患者,有效控制了疫情的传播。

此外,我国还积极推广了艾滋病和结核病的防治知识,加强了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培训,提高了防治水平和能力。

然而,我国在预防艾滋病和结核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首先,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针对一些特定人群和高危人群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

其次,监测和检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一些地区和人群中依然存在漏检漏治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监测和检测体系。

最后,防治知识的普及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大对艾滋病和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针对一些特定人群和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

同时,加强监测和检测工作,完善监测和检测体系,提高漏检漏治的问题。

此外,还需要加大对防治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防治水平和能力。

总之,预防艾滋病和结核病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和结核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

结核病防治现状及预防控制策略

结核病防治现状及预防控制策略

结核病防治现状及预防控制策略1. 引言1.1 背景介绍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传染病,可影响全身各器官,以肺部结核最为常见。

据统计,全球每年有约1000万人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其中约150万人死于结核病。

结核病不仅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威胁,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和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在我国,结核病一直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尤其在一些贫困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区流行较为严重。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防治策略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结核病患者的管理不够规范和严谨,宣教和社会支持力度不足等。

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治疗效果,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结核病流行病学特点、结核病防治现状、预防控制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结核病防治现状及预防控制策略的分析,探讨如何有效应对结核病的流行,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具体研究目的包括:了解结核病的流行病学特点,探讨当前结核病防治的现状,分析结核病预防控制策略的有效性,探讨如何强化结核病患者的管理,以及加强结核病宣教和社会支持的重要性。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旨在为改善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和建议,使结核病防治工作能够更加有针对性、有效性和持续性,最终达到减少结核病患者数量、提高治愈率和降低结核病传播风险的目的。

【2000字】2. 正文2.1 结核病流行病学特点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全球范围内具有较高的流行病学特点。

据统计数据显示,结核病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和一些贫困地区,其中印度、中国和俄罗斯等国家是结核病的高发地区。

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性较强,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更容易传播。

结核病患者中,以青壮年人群为主,尤其是那些免疫力较弱或患有艾滋病等疾病的人更容易感染结核病。

结核病的传播途径多样,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易在密闭环境中传播给周围的人群。

我省监狱医疗形势及现状

我省监狱医疗形势及现状

(四)医疗经费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加强监狱医院建设及设备经费保障。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淝河监狱、白湖医院、九成医院等4个监狱医院均达到社会同级医院建设标准,其余数个监狱医院规划在十一五末全部建设到位;并于近五年内,先后投入数百万元用于监狱必备医疗设备配置,每个卫生所都配备X光机等必要的医疗设备。二是加强监区医疗场所建设经费保障。对全省各监区统一规划设立卫生室,并规范落实“三专三基”要求:即“专(兼)职医务人员、专用医疗场所、专用药品橱柜,基本就医制度、基本医疗规范和基本医疗台账”,要求每个卫生所统一配备药品柜、巡诊箱、诊查床、担架、急救箱、药品柜、基本救治器材等设施。三是重视罪犯大病医疗经费保障。我省在保障罪犯基本医疗的同时,对患重病而又不能保外就医的罪犯,为维护罪犯的健康权益,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
二、安徽监狱医疗面临的问题
我们在看到监狱医疗卫生工作取得了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监狱办社会”的旧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突破,监狱医疗工作社会化改革的步伐依然步履艰难;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观念上的不适应。一些同志,包括监狱的领导同志和卫生管理部门的同志,对监狱医疗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上仍留恋“小而全”的封闭式自我服务的旧格局。习惯于原有模式,舍不得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缺乏长远的眼光;有的同志一遇到矛盾就退缩,不愿意花大力气研究新问题,能过且过,“小富即安”,害怕动真格。另外服务对象的思想观念也存在不适应,一些民警职工(尤其是离退休职工)习惯于享受福利性服务,对接受社会化服务方式不适应,也不完全理解。所以就形成监狱医院的小而全。
(一)社会化模式。社会化模式是指在依托社区服务的前提下,监狱撤销所有的社区服务网点,在职能上有所为有所不为,将所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设备转移至监区内,集中为病犯服务,民警职工及家属子女的医疗服务完全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承担,以政府和社会为服务主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减少监狱对社区服务的投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集中使用。此模式中,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减轻了监狱医疗投入的负担。因为社区的医疗服务功能目前已相当完善,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和社会大医院一争高低,争夺病员。我们只能把眼光和精力放到大墙之内。笔者认为,监狱系统还应该创造条件,尽快将在押犯人的医疗服务加入社会统筹,把病犯的医疗服务做成两头在外,即门诊服务交给社区,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到社会上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监狱医疗部门只负责各类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承担一些慢性病、专科疾病及不利于外出就诊病犯的住院治疗。这样,对于监狱来说,既节省费用,又减少风险。还充分保障在押病犯应该享受的健康医疗权。对于监狱来说,又能保证充足的警力投入到监管改造工作,确保首要标准的实现。

监狱疾病预防与控制问题探讨

监狱疾病预防与控制问题探讨

监狱罪犯疾病预防与控制问题探讨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依法执行刑罚与改造罪犯的职责,是社会中的一个基本单位。

监狱对罪犯实行集中关押,由于关押着大量罪犯,其人口密度与社会中的学校、厂矿一致,属于人员密集之处。

监狱关押人员是由于刑罚而失去自由,关押在监狱进行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的罪犯,身份特殊。

同一监狱关押人员来自不同省份,不同阶层,其教育程度、个人体质、家庭背景、个人素质不同,监狱疾病的防控难度很大。

监狱服刑人员与社会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都应得到应有的保障,并不因为其违法而被剥夺所有的权利,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个基本要求。

监狱罪犯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是社会疾病防控的一部分,监狱罪犯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效果关系到社会和谐,监管安全秩序的稳定,罪犯的身体健康,应该作为监狱工作的重点。

监狱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措施应与社会接轨,同时应该有其独立性、特殊性、强制性、与监狱的职能相适应。

监狱罪犯疾病的防控与社会疾病防控是紧密相连的。

2003年SARS流行期间,监狱是国家防控的一个重点,为保证监狱不出现SARS的流行,监狱采取了严格的隔离措施,限制人员的流动,积极配合国家制定的防范措施,广大政法干警为了维护监狱监管安全稳定,坚守在监区数十天无怨无悔。

2010年甲型H5N1流感流行期间,社会疾控防疫部门把监狱关押人员注射甲流疫苗作为一个重点,免费提供甲流疫苗,并派业务人员到监狱为适合接种的在押犯人进行注射。

监狱是社会的监狱,监狱并不是高墙、电网、深院,与社会脱离的一个独立机构。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监狱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监狱越来越向社会开放,其神秘性、严肃性,也越来越暴露于社会的视野,社会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罪犯的生命权、健康权也越来越成为焦点。

2007年,一名在湖北一所监狱服刑的河南籍罪犯患肾功能衰竭需要做肾脏移植手术,引起鄂、豫两省媒体的连续新闻报道就说明这一点。

因此,监狱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要做得更加扎实、更加具体、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人性化。

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治技术指南

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治技术指南

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治技术指南1. 引言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传染病,其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

监管场所,如监狱、拘留所等,由于人员密集、环境封闭等特点,成为结核病传播的高风险场所。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监管场所结核病的发生和传播,本指南旨在提供相关的防治技术指导。

2. 监管场所结核病防控措施2.1 人员筛查监管场所应定期对所有人员进行结核病的筛查,包括职工和被监管人员。

筛查方法可以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血清学检测,以及胸部X射线检查。

对于疑似症状明显的人员,应立即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2.2 结核病患者管理对于已经确诊的结核病患者,在监管场所内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将结核病患者单独安置在特定区域,与其他人员隔离; - 加强结核病患者的医疗管理,包括规范用药、定期复查等; - 提供足够的医疗设施和医疗人员,确保结核病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护理; - 加强结核病患者的健康教育,提倡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等。

2.3 环境改善监管场所应加强环境改善工作,以减少结核病的传播风险。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加强通风系统的维护和清洁,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 定期对监管场所进行消毒,特别是对公共区域和常接触物品进行消毒; - 提供良好的卫生设施,如洗手间、淋浴间等,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 鼓励监管场所内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保持清洁等。

2.4 健康教育监管场所应加强对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结核病的认知和防控意识。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定期组织结核病知识培训,提供相关教育资料; - 引导人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等; - 鼓励人员及时就医,如有疑似结核病症状应尽早就诊; - 加强对结核病治疗的宣传,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3. 结束语监管场所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对于维护人员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监狱艾滋病防控工作汇报

监狱艾滋病防控工作汇报

持续改进方向和目标设定
改进方向
针对监测检测与评估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
措施和方向。
目标设定
根据改进方向,设定明确、可量 化的改进目标,确保监测检测与 评估工作的持续改进效果可衡量

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对监测检测 与评估工作进行持续跟踪、评估 和改进,确保防控工作的长效性
04
加强防控措施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的监 督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艾滋病疫情仍将持续存在,监狱作为特殊场所 ,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艾滋病治疗手段将 不断更新和完善,为监狱艾滋病防控工作提供 更好的支持。
监狱将更加注重人性化管理,加强对艾滋病感 染者的关爱和帮助,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
作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为监狱艾滋病防控提供 建立与卫生、疾控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
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社会组织参与合作模式探讨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监狱艾滋病防控工作,发挥其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 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与监狱的合作模式,如开展宣传教育、心理干预、技能培训等。
和实效性。
药物治疗与心理康
04
复支持
抗病毒治疗方案制定和执行
根据囚犯病情和病毒 载量,制定个性化的 抗病毒治疗方案。
定期对治疗效果进行 评估,根据病情及时 调整治疗方案。
确保药物供应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加强药 品管理和发放。
药物副作用监测及应对策略
密切观察囚犯服药后的反应,及 时发现并处理药物副作用。
针对常见副作用,制定预防和应 对措施,减轻囚犯痛苦。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确 保副作用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和防治策略讲解

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和防治策略讲解

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和防治策略讲解艾滋病是一种由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全球范围内都存在艾滋病的流行。

我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也面临着艾滋病防控的严峻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艾滋病的流行形势进行解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治策略。

一、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我国艾滋病的流行形势较为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患病人数逐年增加:自1985年我国第一个艾滋病患者被发现以来,我国的艾滋病患者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超过100万人,其中活跃感染者约60万人。

2. 传播途径多样化: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

在我国,性传播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占到了艾滋病感染的85%以上。

此外,吸毒人群通过共用注射器等方式的血液传播,以及母婴垂直传播也是重要的感染途径。

3. 感染人群特点复杂:艾滋病感染人群不再局限于高危人群,也出现了普通人群感染的情况。

根据数据显示,我国艾滋病患者中,男性占到了近八成,其中包括男男性行为者、吸毒人群以及性伴侣多的人群。

此外,年龄层次趋于年轻化,青少年和青年人成为新的高发人群。

二、我国艾滋病防治策略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离实现零感染的目标有一定的距离。

为了改善我国的艾滋病流行形势,应采取如下防治策略:1.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艾滋病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艾滋病的认知和预防意识。

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向高危人群传递正确的防治知识,引导他们遵守安全性行为,减少艾滋病的传播。

2. 提升病毒检测与治疗水平:加强艾滋病病毒的检测和筛查,及时发现感染者并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

同时,推广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和预防母婴传播等有效方法,降低感染者的病死率和传染率。

3. 持续推进吸毒人群 harm 缓解:加强对吸毒人群的宣传教育和戒毒安排,推行替代治疗、康复和社区戒毒等措施,减少因共用注射器等方式引起的血液传播。

艾滋病在监狱和拘留场所中的传播与防控策略

艾滋病在监狱和拘留场所中的传播与防控策略

艾滋病在监狱和拘留场所中的传播与防控策略艾滋病(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AIDS)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监狱和拘留场所由于密闭空间和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成为艾滋病传播的高危场所。

因此,开展艾滋病在监狱和拘留场所中的传播与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艾滋病在监狱和拘留场所中的传播情况在监狱和拘留场所中,艾滋病的传播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1.交叉感染:监狱或拘留场所中的感染者与非感染者因人员密集、生活条件差等原因,交叉传染的可能性较高。

2.注射吸毒:毒瘾发作的吸毒人员在监狱或拘留场所内进行共用注射器,导致艾滋病病毒传播。

3.性行为传播:监狱和拘留场所内,由于长期离家,缺乏安全的性伴侣,导致性行为相对混乱,致使艾滋病病毒传播。

4.血液传播:在监狱或拘留场所内进行医疗操作等活动时,如果不严格管理和控制使用的医疗器械,有可能引起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传播。

由于上述传播途径的存在,监狱和拘留场所面临着艾滋病传播的巨大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控策略来降低风险。

二、监狱和拘留场所中艾滋病的防控策略1.加强宣教教育:监狱和拘留场所应定期组织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在押人员对艾滋病的认识和了解,加强防控意识。

2.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艾滋病筛查制度,对入监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和检测,如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及时进行隔离和治疗。

同时,监狱和拘留场所应加强对狱警、医务人员等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艾滋病的防控能力。

3.禁止毒品滥用:监狱和拘留场所应禁止吸毒行为,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康复,引导他们远离毒品。

4.加强医疗服务:监狱和拘留场所内应配备合格的医疗人员,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5.提供安全性用具:监狱和拘留场所应提供安全套等防护用具,鼓励在押人员正确使用,有效避免性行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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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狱内结核病、艾滋病的现状、特点及防控对策
针对目前狱内耐药结核病比例高、艾滋病罪犯逐渐增多、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等现状和特点,在新形势下,只有充分认识耐药结核、特别是超级结核的潜在危害性,规律治疗结核病,建立和完善艾滋病罪犯的生活卫生管理、保外就医、职业暴露防范措施等相关规定,才能更好的教育和改造好这些特殊的传染病罪犯。

标签:监狱传染病;艾滋病耐药;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对策
监狱作为人员密集的特殊区域,是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对象。

一旦狱内耐药结核病、艾滋病爆发流行,将给监狱的监管安全稳定工作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所以加强狱内耐药结核病、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应作为监狱生活卫生工作的一个重点。

1 狱内传染病现状
狱内常见的传染病主要有:呼吸道传染病(如肺结核病)、性传播疾病(如艾滋病)、消化道传染病、皮肤传染病等。

狱内传染病除流感、结核病等少数传染病在狱内感染外,大多数患者是在服刑之前即已患病。

本文主要以结核病、艾滋病为例进行阐述。

1.1狱内结核病现状狱内结核病一直是国家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直接督导短程化疗)的盲点或薄弱点,很难与地方结核病防治规划同步实施。

据我国卫生部(2007-2008年)全国结核病酎药性基线调查报告:我国结核病总耐药率为37.79%,狱内则更高。

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指出:“未来几年内可能出现以耐药菌为主的结核病流行态势”。

1.2狱内艾滋病现状艾滋病是指人体感染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最后并发各种严重的机会性感染或肿瘤,最终导致死亡的一种严重传染病。

根据《某某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手册》[1]统计,2005年某省艾滋病感染以注射毒品为主,占44.2%、性传播占11.6%;2011年艾滋病感染以性传播为主,占80.2%、注射毒品占11.6%。

目前狱内艾滋病罪犯呈逐年增多,且基本都是在监狱外所感染。

如:某监狱,2010年艾滋病罪犯为6例、2012年12例、2014年18例。

艾滋病特殊的传播途径决定了它必然与违法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加之无药可治等特点,使人们“谈艾色变”。

而狱內艾滋病罪犯也由于身患不治之症,目前监管防控的难度相当大。

2 结核病、艾滋病在监管中的特点和困难
2.1狱内结核病、艾滋病的防控未完全纳入当地防疫计划目前监狱与卫生疾控部门之间普遍缺乏信息交流和技术指导,狱內结核病、艾滋病的控制未完全纳
入当地防疫计划。

在社会结核病高发、狱內耐药结核病比例高、艾滋病罪犯多易感染结核等情况下,如果没有当地疾控部门的协助,监狱对狱内结核病、艾滋病的防控难度大。

2.2狱内存在耐药结核病随时爆发流行的潜在危险由于监狱罪犯流动性大、聚集性强、营养素不均衡、因合并其他疾病导致抵抗力低下、治疗不规律(多为服刑前患病未规律治疗)等多种原因,易导致耐药结核或超级结核产生。

由于耐药结核病迁延不愈、传染性增加、传染期延长,对管理干警和其他罪犯造成严重威胁。

世界卫生组织曾在网站上发出警示,目前所有的抗结核药都难以治疗超级结核。

专家也预测,耐药结核病可能升级为新的不治之症[2]。

而监狱医院条件有限,对耐药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困难重重。

2.3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将加重狱内结核病的疫情狱內艾滋病罪犯增多,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将加重狱内结核病的疫情,有资料报道:人感染结核杆菌后,其一生中患结核病的机率仅为10%;一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后,结核病的发生概率将上升到50%左右。

2.4对艾滋病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建设跟不上,依法管教难、监管改造难度大
2.4.1缺乏对艾滋病罪犯管教的执法保障,干警常处于“不想严、不敢严、不能严”[3]的尴尬境界。

管理艾滋病罪犯的干警,对他们依法行刑,应无任何特殊可言。

个别艾滋病罪犯反改造思想较强,做事不计后果,铤而走险,甚至以传播艾滋病威胁管理干警。

所以工作中,有的干警对艾滋病犯往往采取姑息迁就,甚至放任的方式。

主要原因,①不想严,主要是基于对患绝症患者抱以同情和怜悯的宽容态度。

②不敢严,怕因此而招致艾滋病犯的仇视和报复。

③不能严,主要是我们的执法行为缺乏相应的防护措施,按常规完全可以施行禁闭隔离或加戴戒具来予以防范,但往往因遭遇艾滋病犯的公开甚至暴力抗拒而难以实施。

2.4.2目前对艾滋病罪犯生活补助方面缺乏统一、合理的管理规定。

《艾滋病防治条例》三十一条规定,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在进行药物治疗的同时,如:由于缺乏艾滋病罪犯的伙食补助统一标准,某监出现艾滋病罪犯认为生活补助低了,提出过高要求找监区领导、生卫科,甚至监狱领导;但生活补助费过高,又存在吃不完拿去换其他生活物品等违规行为。

2.4.3由于缺乏相关保障措施,艾滋病罪犯出现并发症后进一步治疗和保外就医较难。

由于艾滋病罪犯的特殊性,其发生并发症后,病情达到保外就医条件后,常常因罪犯家属不愿担保,或当地司法机关原因,难以及时保外,易产生医患矛盾甚至对抗情绪。

如某监罪犯任某某,因艾滋病并发慢性腹泻需作肠镜,联系多家医院都以医院都以达不到消毒标准等多种原因为由不愿作,给罪犯心理和对疾病的治疗信心带来一定的打击。

2.4.4工作中,直管干警存在自身防护与职业暴露问题。

职业暴露的危险性很低,但并不等于零。

如干警对艾滋病罪犯的管理中,进行收身、清监时可能被
锐器物损伤;医护理人员在治疗中有可能被针头刺伤;甚至使干警在毫无保护的情况下,暴露在艾滋病罪犯的突发争吵、打架等身体对抗中,使干警面临很大的职业暴露风险。

3 狱内结核病、艾滋病防控管理对策
3.1与地方疾控部门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真正将狱内传染病纳入社会统一管理。

狱内结核病、艾滋病的预防控制是一个系统的、综合的工程,除了普及狱内传染病防治知识、搞好狱内卫生防疫、规范化管理、充分认识耐药结核病的潜在危险性等外,因耐药结核病诊断复杂、治疗困难,艾滋病防控难度大,还应寻求社会帮助,真正将狱内结核病、艾滋病等纳入社会统一管理。

3.2加强狱内结核病患者的跟踪督导治疗。

耐药结核病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抗结核治疗不规范。

目前最为有效的方式是实行DOTS化疗,即直接督导短程化疗,按照“早期、联合、规律、适量,全程”的原则进行。

对达不到住院治疗(主要为入监时已患病、在监外接受治疗病情已稳定)和住院治疗达稳定期、无传染性、疗程未满的罪犯按《某某监狱病监结核病门诊跟踪督导治疗登记表》登记管理,继续在门诊服药治疗,作好跟踪督导,定期复查,直到疗程结束;重新全面检查或到上级医院、结核病专科医院会诊、拟定新的抗结核治疗计划。

3.3多措并举、完善狱内艾滋病罪犯防控措施
3.3.1确定艾滋病病源,严格监测,增强发现力度。

主要应把好以下几关:
①“凡进必查”,达到“两次筛查”,即罪犯在分流中心全面筛查一次,投入监狱后6个月内再筛查一次,防止因窗口期出现漏诊(艾滋病窗口期最长为6个月);
②“定期监测”,对涉毒、涉淫以及可疑的重点对象除了入监筛查外,还应定期监测;③“可疑即查”,对新发现有可疑症象的罪犯,及时检测;④“相互监视”,在罪犯中建立相互监视体系,及时筛查,消除隐患。

3.3.2完善立法,坚持依法管教;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对艾滋病病犯达到应保尽保。

3.3.2.1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62条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对狱内有故意传播艾滋病,以艾滋病相威胁的罪犯;或因涉毒、纹身、同性恋等破坏监规,有可能导致艾滋病传播的劣行,《监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作出规定,应依法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3.3.2.2根据艾滋病罪犯的病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应制定相应的生活补助标准,补充必要的营养素,以增强其机体免疫力。

3.3.3监狱要完善职业暴露防范措施,控制高危行为,把意外的职业暴露减少到最低限度。

①监狱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个人防护制度,配备职业防护用品。

②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避免意外情况发生;一旦发生职业暴露除局部紧急处理外,应及时到艾滋病专业防治机构进
行进一步处理。

3.3.4加强对艾滋病罪犯的心理咨询和人文关怀。

艾滋病罪犯受到艾滋病病毒攻击,免疫力极差,极易引发感染,而且艾滋病罪犯对疾病极度敏感,身体上的一点点变化会引发他们的高度紧张和恐惧。

所以艾滋病患者的就治除药物治疗外,比其他疾病更依赖于心理干预。

只有通过对艾滋病罪犯的生理、心理变化进行积极关注,以人文关怀为基础,做好心理疏导才能从根本上矫治艾滋病罪犯。

参考文献:
[1]吴新中.惩罚与改造艾滋病罪犯工作探微[J].犯罪与改造研究,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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