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党对“三农”问题研究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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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党对“三农”问题研究的创新发展进入新世纪,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和“三农”的新老问题,党中
央实事求是地定位我国“三农”的弱势地位,确立了城乡统筹的发展道路,从多方面制定了新的农业政策,加大了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力度。

在理论认识和客观实践中,切实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了以往我们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成功经验,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发展的规律性,创新发展了我们党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充分吸收国外发达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有益经验,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和科学性。

标签:“三农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农业
一、“三农”问题的研究意义
1993年10月18日,江泽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三农”概念:“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①简称“三农”问题。

江泽民同志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

稳住农村这个大头,就有了把握全局的主动权。

”②中国共产党在八十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有丰富而宝贵的成功经验,也有很多值得吸取的教训。

但是我们通过对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解决中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研究,可以看出在总体上中国解决“三农”问题是不断向前发展的。

二、以毛泽东、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三农”问题的探索
第一,毛泽东对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探索是开创性的,这种探索也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起了奠基作用。

概括地说,毛泽东正确地解决了中国革命的战略和策略问题,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他是探索并真正着手解决“三农”问题的第一人。

他重视农民在革命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强调农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

建国后他引导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甚至他还提倡多种经营,农林牧副渔要五业并举。

第二,邓小平解决了中国改革的战略和策略问题,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改革和建设之路。

可以说,小平的“三农”思想是对传统思路的继承、纠正与发展的辨证统一。

首先,他继承了毛泽东“三农”思想中光辉的部分。

其次,他调整了不合理的生产关系,破除旧的传统思想的束缚,着力于生产力的发展,引领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改革。

再次,邓小平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新思想,制定了一些新政策。

此外,邓小平的“三农”思想还具有较强的现实性,他把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国情摆在了中国发展战略、策略的关键地位。

邓小平的“三农”思想与方针还有很强的开放性。

他在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过程
中,对许多发达国家进行了考察,并根据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提出了全方位的开放理论,他为中国农村、农业走向市场化设定了前途和路径,并吸收了大量西方现代化的成功经验。

三、中共第三代领导核心对“三农”问题研究的创新发展
(一)明确制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
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设中提出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一个让亿万农民都感到欢欣鼓舞的政策走向和战略举措。

中央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新背景,也有一些崭新的含义。

中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可以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阶段了。

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在城乡统筹、良性互动上,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良性互动,体现了城市与农村的一种和谐。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进程,通过两个反哺来使农业得到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农村社会能够得到一个可持续发展。

而所谓“新农村”应该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

这五者缺一不可,它们共同构成了小康社会“新农村”的范畴。

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一个村镇建设的问题,而是一个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交通、人民生活、社会治安和社会保障,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有机统一体,是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标志。

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只是要修一条路,建一个广场,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是一个过程,具有动态性。

(二)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十七大报告强调“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③在现实具体工作中,我们面对的一个极为严峻的挑战是我国的科学文化教育相对落后,而农业要发展,首先要通过科学技术来兴农。

要进行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农业生态建设和农业生物技术的应用。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农业的发展正在走向信息化、网络化和管理现代化。

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要不断提高国家科技投入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地增加农业科研投资的规模。

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抓紧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国家基地的创新能力建设,搞好农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大组织创新。

通过农业产业化,把被分割的农业产业链连接起来,实现农业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环节的一体化经营,解决分散的农户同市场的衔接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水平,并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

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在于:
第一,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解决大市场与小农户之间的矛盾,带动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使农业生产获得快速发展。

在产业化经营中,农户与产业化组织签订
合同,形成了一种市场化农业,以市场为导向,依据市场的需求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及其产量,这就解决了农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解决了农业生产供应和销售脱节的问题,同时也降低了农产品销售成本,减少了市场风险,稳定了对农业的投入。

第二,农业产业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方面,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造就了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主体,可以有效疏通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具有信息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从而有利于引导农户进入国内外市场,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营条件下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另一方面,龙头企业通过组织农户,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家庭经营和农村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依靠精加工和提高科技含量,创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参与竞争。

第三,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新技术的运用,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增加农民收入。

在产业化经营中,技术水平的运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体现着技术水平的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产业化的中心环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实现农产品增值,提高农产品供给弹性,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二是农产品的包装、运输、储藏、保险等过程中技术的运用,提高了农产品的档次,实现了农产品的增值。

因此,推进农业产业化,是新时期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十一五”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继续加大对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

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

(四)坚持对农业、农村、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近年来,中央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把“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快农民税费制度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取得了初步成效。

十五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坚持多予少取,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2000年全国部分省市区实行税费改革试点;2002年中央明确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思想;200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

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解决“三农”问题。

坚持和落实“三个继续高于”和“一个主要用于”;“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

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④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育造就新型农民
第一,是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

要提高农民素质,使广大农民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就要确定农村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

第二,全面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并结合生产实际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

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
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第三,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十五”期间,我国的农村卫生建设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仅2004年和2005年,国家发改委就安排了近40亿元的资金来改善农村的卫生结构基础设施条件,重点是乡镇卫生院,使农村的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六)落实和改革土地承包制度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在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前提下,“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浙江、四川、广东等省适应市场化要求进行了各种土地流转的探索,效果很好。

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土地反租倒包。

这是村集体在征得农户同意的情况下,集中土地付租金给农户,再反包给专业户、工商业主,实现集约经营;二是土地有偿转包。

承包人把资金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人,新承包人向原承包人履行责任,原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责任;三是转让。

承包人自找对象,由新承包人向发包人履行责任。

转让的合同内容虽然没有改变,但是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四是土地股份制。

当农民对短期农业收入预期低,但是又想保留土地作为最后的生存保障时,以土地作为资产入股。

需要指出的是,在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前提下实施土地流转制度是符合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原则的。

在现行的乡、村、村民小组三集体之中,村民委员会是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的农村最基层的集体经济组织,由他来代表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而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职能,既合理又合法。

[注释]
①张秋锦,《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三农”问题的部分论述》,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25页。

②张秋锦,《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三农”问题的部分论述》,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25页。

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23页。

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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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立项编号:YJSCX2007-0297H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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