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文件)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文件)

中铁五技[2005]182号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子/分公司、指挥部、经理部:现将《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五日主题词:试验室授权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公司办,工管、经营、技术中心,安质、人资部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的管理,确保授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是指经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成立,由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或子/分公司受权管理,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
第三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以下简称授权试验室)可在授权的试验、检测范围内,使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资质、印章和标识,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条授权试验室由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或子/分公司受权管理,同时接受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对授权试验室实行“分期评审,分期授权”的管理原则。
即: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对授权试验室在授权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分期检查和评审,只有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授权试验室在授权有效期满后,才可以继续获得授权资格。
第六条授权试验室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循国家、部、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努力实现集团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第二章授权试验室的授权条件第七条只有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施工且建设、监理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才可以申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
第八条只有符合授权试验室的基本条件且通过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评审的试验室,才可以获准授权。
铁路建设施工试验室管理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施工试验室管理管理办法试验检测工作现场管理的标准化,规定了完成平行检测和必要的抽检任务、实现原材料和施工过程控制保障的监理站试验室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8.1监理站试验室建设1. 试验室的管理目标:准确、及时、科学、公正;2. 试验室开展的试验项目和开设的规模,试验室的资质应满足要求,有授权及任命文件,并由授权单位验收合格后,经建设单位认可并与投标承诺一致;3. 试验室的仪器设备(数量、量程、精度)应满足所开展的试验项目的要求;强制检定类设备,经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张贴“合格”标识签后方可使用。
非强检类仪器,设备、应提出自检计划,并按计划完成自检;计量检定证书,自检证书,记录应归档保留;所有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贵重仪器应逐台建立档案;试验室办公室应将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守则、各项制度挂牌上墙。
4. 试验室应配置与监理工程项目相应的试验人员;一般是:主任、技术负责人、试验员、资料员;(较小规模时,可兼职配备)。
试验人员应持有效证书上岗;试验人员应分工明确,岗位责任明确;只有持证试验人员、才能在试验报告上签名;5. 试验室应根据工程进展,每月下达平行检测计划,下发到各现场监理站,由现场监理取样送检;6. 试验室在平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应按规定进行复试,如是工程实体,经现场确认后,第一时间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不合格”经处理,对整改后或新进材料后,取样重新试验证实“合格”。
“不合格”的处理,应组成闭合材料存档。
7. 试验室安排抽检依据:当现场监理人员对现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发生质疑时,应向试验室提议抽检或直接抽检送样;当项目管理机构安排或指定有抽检项目时;当试验室人员检查时需要抽检时;或根据其它工程质量事故信息,安排的预防措施性抽检时;抽检的取样送样,试验及报告单发放,“不合格”的发现、处理,同平行检测一样。
8. 试验室应建立系统的文件资料体系,包括:往来文件及支持性文件类;试验室人员、设备、管理制度、设备、计量检定等管理类资料;1)试验记录、报告及同时产生的通知等质量记录类文件;分类建立文件夹(盒);并建立文件清单(目录);每盒内文件,依序编号,并建立本盒(夹)内目录;2)试验资料:一份完整的试验报告,应包括:委托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试验报告;3)每一份资料,应做到:页面清洁工整,无涂改,签章完整;表格类资料应无空白栏目,如遇未做项目,应用“/”填于格中;数据应按照修约法要求,精确到标准、规程、规范要求的位数;4)所有资料,应建立复核制度,复核人发现资料内容差错应返还制作资料更正;5)试验报告应写明试验操作和结果判定的依据,试验结论应明确;6)试验报告的发放,应签字备查;9. 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样品管理制度,严防试验样品混淆而引起错误;所有试验检测样品、应按标准要求、规范取样,保持随机性、代表性、严禁主观意识取样;样品应设制标识条(签),样品包装、搬运、拆分、加工、试验的全过程中,应做好标识转移,严禁样品混淆;标准规定留样的,如水泥应留样三个月;破坏性试验,不合格的已破坏残留样品;特别需要时的留样;留样超过规定时间,或经分析确认后方可废弃;废弃样品的处置,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管理办法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促进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持续推进,实现我局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从规章制度标准化、人员配置标准化、现场管理与过程控制标准化、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推行标准化管理及其信息交流等五个方面进行,并重点突出现场管理与过程控制标准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组织的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
各公司对其它项目的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办法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局推进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达标检查验收第六条达标检查验收的组织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检查验收采取工区项目部自检验收、局项目部检查验收和局抽查验收的方式进行。
(一) 工区项目部组织对标自检,整改存在问题;(二) 局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局;(三) 局根据项目部检查验收结果,组织抽查验收。
第七条达标验收的依据、内容与检查方法(一) 达标检查验收的依据为局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通用文本;在对具体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时,还包括该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特定要求、项目特点等进行补充、修订、细化而形成的专用条款文本(要求)。
(二) 达标检查验收从规章制度标准化、人员配置标准化、现场管理与过程控制标准化、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推行标准化管理及其信息交流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每一个方面的具体检查内容见《中铁五局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及内部信誉评价扣分标准》(见附件1)。
(三) 综合应用询问、现场观察、查阅内业资料等方法,对《中铁五局项目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及内部信誉评价扣分标准》中每一项具体检查内容的扣分条目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客观问题,做好详细记录。
对于通过询问发现的问题,若要作为扣分的证据,必须通过现场检查和(或)查阅相关内业资料、扩大询问的人员范围做进一步的验证,确认问题的客观事实。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试验室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试验室管理办法1.1 试验室设置1.1.1 施工单位试验室应按中心试验室和试验分室两级设置。
对规模较小的项目也可只设中心试验室。
中心试验室、试验分室应是有资质的母体试验室派出机构。
预制梁(板)场应单独设置试验分室;混凝土拌合站应设专职试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开展检测工作。
1.1.2中心试验室宜设在管段的中部且交通便利;试验分室的管理跨度一般在25km以内。
1.1.3 各级试验室应经工作条件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1.2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1.2.1 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及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按照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过程控制等计划。
2 按母体试验室程序文件的要求,制定试验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报告审核签发管理制度、试验检测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
3 制定试验室组织机构图、检测流程图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图。
4 对试验分室进行管理、检查并提供业务指导。
5 建立试验检测用标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6 制定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形成台帐。
7 试验检测项目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8 参与管段内试桩、路基试验段等工程试验方案的编制,并实施过程监控和确认。
做好地基原位测试工作。
9 确定委外试验项目,做好委外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选择工作。
10 对原材料、混凝土、路基压实质量等进行抽样检测,对混凝土拌合站施工配合比及称量记录等进行抽查,形成台帐。
11 负责本室试验检测资料的归档管理。
12 组织本项目试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3 按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14 建立不合格品台帐,并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
1.2.2试验分室工作职责及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接受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2 按检定和校准计划,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工作。
XXX局XX铁路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铁五局贵广铁路GGTJ-3标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铁五局贵广铁路GGTJ-3标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提高工程建设和施工质量水平,确保工程试验和质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根据国家和铁道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测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贵广铁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在贵广铁路GGTJ-3标建立独立、综合、系统、公正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全名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贵广中心试验室),对本工程项目的原材料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施工成品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对本工程项目的隧道、路基、桥涵、无碴轨道等结构物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中铁五局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贵广指挥部)所属的各级试验检测机构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中的一个主要环节。
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对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推动施工技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试验检测机构是对工程质量及所用的原材料、构件、制品质量进行检测的法定单位,所出具的报告具备法定效力。
第四条贵广指挥部所属的各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必须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可靠;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努力实现集团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第二章检测机构第五条贵广中心试验室由中铁五局集团公司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授权管理,业务上受中铁五局集团公司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直接领导,负责贵广线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贵广中心试验室下设两个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行政上由各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贵广中心试验室监督、检查和指导。
中铁五局试验检测制度

一试验检测制度1总则1.1 为了对本项目部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工程试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试验和质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根据《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工程分公司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单位对工程试验和质量检测的要求,制定本工程试验检测制度。
1.2 项目部试验室及相关部门、试验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1.3 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目标是:保证合格的原材料用于工程之中;对施工过程中各工序进行监测,避免不合格品的产生,防止不合格品流转到下一个施工工序;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证据,保证向建设单位交付合格的工程。
1.4 试验工作基本任务是:负责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工艺进行见证取样与送检,或联系外委试验室进行现场检测;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准确选定各相关技术和工艺参数;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翔实的检测数据,对工程项目进行交工前的最终检测试验。
1.5 试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试验检测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混凝土坍落度、泥浆性能等一般试验检测项目所用仪器设备,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种试验检验管理台帐等。
1.6 本项目部试验室于施工现场设置标养室,用于混凝土试件的养护。
2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2.1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地铁7号线土建7标二项目部试验室为本项目部的职能部门,由项目部直接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委外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并开展施工现场混凝土坍落度、泥浆性能等一般试验检测项目,参与过程控制,同时接受局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
2.2 项目分部试验室试验人员资质、数量、持证情况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及建设单位的最低要求。
3 职责3.1项目分部职责3.1.1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分部试验室的组建。
3.1.2负责协调项目分部试验室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3.1.3负责对试验工作进行监督,但对正常的技术工作不得进行行政干预。
开工前复核试验室所提供的各种试验资料是否满足设计、施工等规范的要求。
试验室管理办法(地铁类)

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公司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1.1.2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试验方法1.1.3 《济南市轨道交通集团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1.2 适用范围1.2.1 中铁三局集团济南R3号线项目经理部试验室第二章管理目标2.1 每天定时3次检查养护室温湿度情况,做好温湿度记录, 保证养护室温湿度满足规范要求。
2.2 对到达工地的混凝土进行抽样检验,做好坍落度、扩展度等检查记录。
2.3 混凝土制件要满足规范要求的制件频率,做到制件表面光滑平整,无漏捣、无缺角现象。
2.4 对已完成的混凝土结构每月进行抗压强度评定,做到工程结束,资料结束。
2.5 根据物质目录,熟悉各种材料试验检测规范及施工规范要求,做到不缺项不漏项,满足规范检测频率要求。
2.6 制件台帐、委托检验台帐填写规范,所有质量记录只能杠改,不得涂改现象。
2.7 及时索取检测报告,满足施工及检验批资料需求。
第三章管理职能与工作职责3.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是项目部试验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部试验室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试验室的组建、验收、运行等。
3.2 济南轨道交通R3号线项目部试验室是集团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的派出机构,同时也是项目部的直属职能部门,接受项目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项目部和各工区有关试验检测工作;施工过程中对现场试验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向项目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试验统计报表及试验总结。
3.3现场试验检测人员属项目部试验室直接管理,接受项目部试验室的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管段内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和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的测试检查。
第四章试验检测管理4.1 试验室检测内容4.1.1 施工现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抽检、送检。
4.1.2 商品砼进场的测试、砼坍落度试验、试件制作、养护、送检。
铁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铁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验室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部门,试验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结合XX工地试验室管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试验检测的任务和目的:1、试验检测、鉴定各项工程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物理、化学、机械性能)是否符合现行的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2、检测工程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要求。
3、通过工地检测及施工控制、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4、负责各种配合比的合理选择及管理、审核,选定路基填料及砂、石料产地。
5、监督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及正确保管等。
积极协助物资部门做好重要工程用料的验收、保管。
6、试验研究新材料、新品种和地方材料的使用。
7、为施工提供可靠、真实、准确的试验资料和技术数据,参与工程变更、施工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试验室的组成:1、为了确保施工检测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完成各施工所需各项检测工作,XX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7人。
2、试验室行政上受项目总工师领导,业务上受公司质量检测中心和XX铁路中心试验室监督指导。
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日常工作,即组织试验检测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
三、第三工地试验室检测管理办法:1、工地试验取样方法:工地试验取样要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否则试验室将不予受理.(1)水泥:对同一水泥厂,同期、同品种、同标号、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每200t,散装每500t为一检测批次(袋装不足200t按一检测批次,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合拌匀后,取12kg作为检测试样。
)(2)细骨料(砂);每组试样代表400m3或600t相同产地、同一规格的砂,在上、中、下部位,按四分法取样。
(3)粗骨料(碎石、道碴):每组试样代表400m3或600t相同产地、同一规格。
(4)钢筋每60t为一检测批次(不足60t按一检测批次),取抗拉2 根,长度10d±200mm,冷弯2 根,长度5d±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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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五技[2005]182号
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指挥部、经理部:
现将《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试验室授权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公司办,工管、经营、技术中心,安质、人资部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的管理,确保授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计量认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是指经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成立,由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或子/分公司受权管理,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
第三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以下简称授权试验室)可在授权的试验、检测范围内,使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资质、印章和标识,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条授权试验室由集团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或子/分公司受权管理,同时接受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对授权试验室实行“分期评审,分期授权”的管理原则。
即: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对授权试验室在授权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分期检查和评审,只有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授权试验室在授权有效期满后,才可以继续获得授权资格。
第六条授权试验室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循国家、部、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
和规程,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努力实现集团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第二章授权试验室的授权条件
第七条只有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施工且建设、监理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才可以申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试验室。
第八条只有符合授权试验室的基本条件且通过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评审的试验室,才可以获准授权。
第九条凡未申报并经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评审、授权的试验室,一律不得擅自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的名义和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三章授权试验室的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条符合授权条件的试验室必须向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提出授权申请。
申请授权文件包括:
1、建设、监理单位要求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相关规定的复印件和设立授权试验室的申请书,见附件1。
2、申请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见附件2。
3、授权试验室配置的试验仪器和检测设备,见附件3。
4、授权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基本情况,见附件4,其中:授权试验室拟任行政、技术、质量负责人还须附相关资历和试验工作
业绩简要材料。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收到申请授权文件后,由中心试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要求,在管理和组织、质量体系、人员、环境设施、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校准和检测方法、样品、记录、证书和报告、外部协助和供给等十一个方面,对申请授权试验室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对于通过评审的试验室,由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正式发文批准成立授权试验室,明确具体授权期限和授权检测的范围及试验、检测项目。
第十二条授权试验室的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有效期期满后,可续请授权,经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准继续授权。
有效期期满后,未申请继续授权的,不得继续使用授权资格。
第四章授权试验室的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授权试验室的组织机构设置条件。
授权试验室必须是独立的职能部门,由受权管理单位的总工程师等管理层主要班子成员直接领导。
第十四条授权试验室的环境条件。
授权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试验室的面积、采光、温度及湿度控制均符合施工检测任务的要求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试验室的面积不应小于150m2,其中:控温面积不少于25 m2。
2、试验室办公条件和办公设备满足试验检测的要求。
3、试验室的仪器设备放置合理,操作方便,保证安全。
4、试验室的房屋应有隔热、保温功能。
第十五条授权试验室的试验人员条件。
授权试验室的试验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试验工作5年以上。
2、具有与所从事的试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其中: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3、试验人员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授权试验室的试验设备和标准物质条件。
授权试验室的试验设备和标准物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试验检测设备的质量、种类、数量及精度必须满足授权的试验检测工作范围和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
2、试验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检定合格,属自检自校的,应根据现行《工程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方法》等方法进行校验,并在仪器上设置明显的标识。
第五章授权试验室的管理
第十七条受权管理单位全面负责授权试验室的管理工作,制订并严格执行授权试验室管理职责,确保授权试验室在授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对授权试验室负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负责授权试验室的审批和业务指导以及监督管理,对授权试验室负监督指导责任。
第十九条授权试验室必须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责,并根据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建立质量体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试验检测规程和技术标准,保证检测数据及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当发生试验、检测事故并因此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第二十条每年12月31日前,授权试验室应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中心试验室电子邮箱:***************)或内部梦龙网向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报送以下资料:
1、试验设备标准物质台帐。
2、仪器设备校准/检定周期表。
3、不合格报告清单。
4、年度试验工作总结(包括人员、设备变动情况)。
5、下年度试验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每年不定期到授权试验室进行工作检查、业务指导和内审,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超出授权范围从事试验、检测活动。
2、是否按规定上报试验、检测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
3、试验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和报表等是否按规定填写并建立台
帐,是否真实、齐全、可靠。
4、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是否满足要求。
5、是否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试验检测。
6、是否按规定周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和校验。
7、试验检测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及按规定持证上岗。
8、试验、检测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对具有下列行为的授权试验室,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取消授权资格,并对试验检测人员分别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取消试验检测资格等处分:
1、授权试验室的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
2、超越授权范围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3、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
4、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酿成试验检测事故进而影响工程质量。
5、不按时向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上报资料,不如实接受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须附建设、监理单位要求以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资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相关规定的复印件
附件2 授权试验室申请授权的试验检测项目
附件3 授权试验室配置的试验仪器、检测设备、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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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授权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注:需附试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资格证、毕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