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设管理和法规关于时间节点归类总结

施工管理

一、7天的

清单计量——时间都是7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

签证——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天提交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48小时核实。承包人在签证工作完成后7天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

预付款支付——在收到申请后7天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7天支付预付款。第8天可暂停施工。扣完预付款后14天将预付款保函退回承包人。

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如需现场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认为有误,7天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7天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总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

正式验收——建立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后7天核实,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付结算款。

二、14天的

劳务报酬支付——完工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交交资料,14天核实,确认后14天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时间都是调增是14天承包人向发包人向投标人提出,调减是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质保金返还——申请返还14天发包人核实

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天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后14天商定或确认变更价格。

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14天核实,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出14天支付清。质保金在缺陷期止后14天返还承包人。

工程经理——1、承包人需要更换工程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发包人要求更换工程经理的,承包人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14天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良报告。承

包人应当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进展更换。

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60%-90%承包人在计量周期到期后7天提交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14天核实,签发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14天支付进度款。如是提交给监理人的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

付款申请后14天完成核查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支付证书后14天付进度款。发包人在监理

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28天付进度款。在支付周期满7天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在支付期满后第8天

暂停施工。

三、28天的

合同价款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时间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非招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前28天。

平安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方案的平安文明施工费的60%。

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1.监理人认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通知承包人。2.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提请发包人进展竣工验收。3.发包人同意竣工验收的应在监

理人收到申请报告后56天〔相当于监理人收到验收报告后28天报给发包人后的28天〕由监理人向

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4.发包人56天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不可抗力除外。分包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分包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支付工程结算款。从第29天按同期贷款利率算利息。

索赔——1.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向监理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3.索赔事件有连续影响,应按合理间隔一般28天交延续索赔通知书。4.索赔事

件影响完毕后28天交最终索赔通知书。监理人在收到索赔资料后42天答复。发包人在做出索赔处理

结果答复后28天付款。

竣工结算程序——竣工验收申请应同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催告14天后仍未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写结算文件,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28天核对,需要补充资料的需28天补交,

发包人28天复核。无异议7天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如是造价咨询机构需补充材料的需14天将意

见交咨询人。

四、其它的

分部工程验收——各方分别签字的质量证明文件在验收后3天应有建立单位报送质量监视机构备案。

单位工程质量监视报告——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天提交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

招标工程合同签订——招标工程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由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计日工——实施工作完毕后的24小时,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汇总的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2天确认返还一份。

监理——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当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法规中的时间汇总

1小时

平安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平安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安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立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向当地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展建立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赶赴现场,并在7日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立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

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予以答复;48小时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立单位和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作出裁定。

3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顿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顿出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

4、质量监视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报告。

5、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受理;受理后5日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提交辩论状。

7日

1、建立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分决定做出后7日,

3、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决定是否受理。

4、在进展建立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赶赴现场,并在7日提出处理意见。

5、生产平安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补报。

10日

1、平安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10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视部门投诉。

15日

1、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展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向有关行政监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报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4、撤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展备案。

5、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围,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6、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8、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辩论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作出裁定。

10、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立工程,建立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平安施工的措施报送建立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1、建立单位应当在撤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建立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日

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场出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0日〔工作日〕〔1个月〕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事故处理时限:特大事故:30日;其他:15日;最长可延长30日。

3、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6、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8、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视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9、平安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日补报。

10、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1、建立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向发证机关报告。

12、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13、、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

14、施工起重机械,在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个月〔60日〕

1、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

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

3个月〔90天〕

1、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开工。

2、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注:最长9个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企业可于平安生产许可证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4、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5、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审结。

6、发包人原因时缺陷责任期确实定: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7、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8、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起诉;经过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起诉。

10、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11、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否那么应另加收保险费。

12、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时间: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

1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20天

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立工程施工工程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立单位同意的。

6个月

1、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5、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经济性裁员:六个月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提出。

6、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7、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8、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提出。

9、建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建立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立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10、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

11、商标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1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3、建立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7个月

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

1年

1、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存放财物被丧失或损毁的。

2、施工许可证: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立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提出。

4、撤销权的消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没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以行为放弃撤销权。

5、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人民法院管辖。

6、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7、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年。

9、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没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6、不予注册情形:被撤消注册证书,自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3年

1、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

2、平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

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4、初始注册:自书签发之日起3年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前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5、不予注册的情形

〔1〕非执业原因受到刑事处分,自刑事处分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2〕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担任工程经理期间,所负责工程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平安事故;

5年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不予注册的情形: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分,自刑事处分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3、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撤消执业书,5年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也是5年。

10年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

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3、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12年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年

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创造20年。

2、诉讼时效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

3、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20年。

50年

著作权保护期

〔1〕自然人:生前加上死后50年。

〔2〕法人:发表之日起50年。

签字总结:

需要公司审核的都是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包括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的签字在现场的除了平安全是工程技术负责人

总监只有付款,竣工,局部,其它都是专业监理工程师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提出。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根据法律进展裁员。在(6 )个月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编辑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乘人之危的合同

6.效力未定的合同[1]

二建法规时间整理总结

二建法规时间整理总结 二建法规是指二级建造师考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对于建 筑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起着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二建法规的时间整理总结。 总体来说,二建法规的时间整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年-2000年 这一时期,由于中国经济开放的要求,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二建法规 也相应出台。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是《建设法》和《建设施工安全条例》。 《建设法》于1979年颁布,是中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规,对建筑行 业的管理、投资、设计和施工等环节进行了规范。该法规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建设施工安全条例》于1999年颁布,是中国建筑行业工程施工安 全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为保障工人的生 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阶段:2001年-2024年 这一时期,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 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中国相继颁布了《招标 投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 《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颁布,是中国建筑行业招标、投标的法律 基础。该法规对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促进了建 筑工程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2024年颁布,是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和管 理的基本法规。该法规明确了城市房地产的权益保护、市场监管和行业管 理等方面的要求,为城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第三阶段:2024年至今 这一时期,中国建筑行业进一步加强了对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要求。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中国发布了《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等法律。 《建筑法》于2024年颁布,是中国建筑行业的综合性法律。该法规 进一步加强了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对 于提高建筑行业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2024年颁布,是中国建筑行业质量管 理的基本法规。该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要求,为提高 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了具体指导。 总结起来,二建法规的时间整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79年-2000年、2001年-2024年和2024年至今。这些法规的出台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和 规范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建筑行业提供了法律支持,同时也要求建筑行业 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这些法规进行操作,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 境保护。

二建法规时间汇总

1小时 安全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为24小时。 8小时 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 2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为 24小时。 发现文物,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化行政部门, 24小时赶到,7日处理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 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48小时 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人民法院当自接受申请时起 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同意延期:工程师收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延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 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暂停施工----书面复工---工程师 48小时内答复---未答复自行复工 证据保全:申请诉前保全,需提供担保,在 48小时做出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 1 日 申请执行期间为两年,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限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 1日计算。 3日 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不足顺延 公示中标候选人:收到评价报告起 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日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无过错 审判组织应当采用合议制,在组成人员确定后 3日内告知当事人。 5日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日 资格预审: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确定提交时间,不得少于 5日两阶段招标的:第二阶段提出提交投标保证金。撤回投标文件, 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撤销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保证金 上诉状:通过原审法院提出;直接向第二审法院上诉的,二审法院 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审查与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 5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行政复议受理: 5日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二建施工管理重点总结

二建施工管理重点总结 一、施工管理 1、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施工安全的保障。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实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对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要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不合格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进度控制 施工进度控制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施工效率的保障。在施工过程中,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阶段的施工任务和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协调和管理,确保各工序之间的衔接顺畅,以提高施工效率。 3、施工成本控制 施工成本控制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施工经济效益的保障。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实行成本核算制度,并对成本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同时,要加强材料和设备的

采购和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和库存成本。 二、技术管理 1、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也是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图纸会审中,要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是否合理、规范,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同时也要考虑施工的可操作性。在会审过程中,要发现和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2、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也是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技术交底中,要向施工人员明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也要加强与施工人员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 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也是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检测与验收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

二建法规时间总结

1.二级建造师中法律法规有关时间的总结 2.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 热付连带责任。 5.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 10年。 6.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如身体伤 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声明。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法院不保护。 7.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得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8.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9.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 物品除外。 10.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 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 过一年的,不得少于30%。 12.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面积在

300平方米以下。 1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 按期开工的,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4.必须有监理的: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3)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15.同时要符合两个条件的必须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建管理和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管理和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管理和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二建管理概述 二建,即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是指施工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时所必须取得的资质 等级。对施工企业来说,取得二建资质是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的前提和基础。在中国,二建 管理主要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规定由《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 二、二建管理的相关法规 1.《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条例》是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主要规定了建设 工程施工企业取得、变更、终止资质、资质管理机构、资质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也包含了涉及二建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许 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三、二建管理的知识点 1. 二建资质等级: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施工业绩、注册工程师等条件,施工企业可申请 不同等级的二建资质。高等级的资质要求对企业的要求更高,也代表了企业在行业中的地 位和实力。 2. 二建资质的取得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材料、资料审核、现场考察、公示、核准等步骤。 企业需要严格按照流程准备材料,并按规定提交。 3. 二建资质的维护与更新:取得资质后,企业还需要按规定进行资质的维护和更新,包括 业绩的保持、年度审计、报送相关资料等。 4. 二建资质的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二建资质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资质管 理工作,对企业的资质申请、审核、考核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5. 二建管理的违规处理:对于违规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相关处罚,包 括警告、罚款、限制业务范围、吊销资质等。 综上所述,二建管理和法规涉及多方面的规定和流程,企业在申请和持有二建资质时需严 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保持良好的施工业绩和合规经营,确保资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二建管理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维护行业秩序,促进 行业规范发展。

2024二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汇总

2024二建法规时间知识点汇总 一、施工法规 1.建筑工程项目法规时间安排 (2)施工合同法律解释性文件:2001年1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标准条件》解释 (4)施工许可证申请时间:2003年2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2.安全生产法规 (1)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时间: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时间:2005年9月19日实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3)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时间:2024年3月1日实施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管理办法》 3.绿色施工工法 2003年5月1日实施的《住宅小区节能设计标准》,2003年11月30日实施的《建设工程节能设计标准》,2004年6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节能设计基准》。 二、断路器法规 1.中压断路器法规

(1)2001年3月1日实施的《低压断路器》 (2)2001年11月1日实施的《高压断路器》 2.高压断路器法规 2002年1月1日实施的《电气装置保护继电器及其与断路器配合使用的安装规程》。 三、水泵法规 1.输送水泵法规 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建筑物输送泵防止空转及控制设备技术规程》。 2.消防泵法规 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消防和排烟系统》。 四、电梯法规 1.电梯型号法规 (1)2003年3月1日实施的《电梯基本参数及要求》 (2)2003年3月1日实施的《电梯技术标准》 2.安全检验法规 2003年6月1日实施的《电梯安全检验规则》。 五、消防法规 1.消防工程施工法规

二建建设管理及法规关于时间节点归类总结.doc

施工管理 一、 7 天的 清单计量——时间都是7 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提前24 小时通知。 签证——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 天提交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48 小时核实。承包人在签证工作完成后 7 天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 预付款支付——在收到申请后7 天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7 天支付预付款。第8 天可暂停施工。扣完预付款后14 天将预付款保函退回承包人。 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前7 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 天核实,如需现场核实提前24 小时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认为有误,7 天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7 天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总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 天核实 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 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后7 天核实,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 14 天付结算款。 二、 14 天的 劳务报酬支付——完工经承包人认可后14 天交交资料,14 天核实,确认后14 天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时间都是调增是14 天承包人向发包人向投标人提出,调减是14 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质保金返还——申请返还14 天发包人核实 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 天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后14 天商定或确认变更价格。 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14 天核实,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出14 天支付清。质保金在缺陷期止后14 天返还承包人。 项目经理—— 1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14 天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进报告。承 包人应当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 天进行更换。 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60%-90%承包人在计量周期到期后7 天提交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14 天核实,签发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14 天支付进度款。如是提交给监理人的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 付款申请后14 天完成核查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支付证书后14 天付进度款。发包人在监理 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28 天付进度款。在支付周期满7 天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在支付期满后第8 天 暂停施工。 三、 28 天的 合同价款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时间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 天,或非招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前28 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 天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 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 1. 监理人认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 天通知承包人。 2. 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 天提请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 3. 发包人同意竣工验收的应在 监理人收到申请报告后56 天(相当于监理人收到验收报告后28 天报给发包人后的28 天)由监理人 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4. 发包人 56 天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不可抗力除外。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法规是指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所涉及的各项法规和标准。二级建造师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承担一定规模和复杂程度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和技术管理的能力。掌握二建法规知识点对于通过考试和在实际工作中的施工管理都非常重要。 一、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规: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要求,包括质量控制、质量检验等方面的内容。 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明确了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布置、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施工安全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检查等内容。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二、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1. 建筑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包括了建筑工程施工和验收的各项技术规范,如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等。 2.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施工设备等方面的标准。 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各项标准,

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评定标准。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和验收的各项技术规范,包括装修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方面的要求。 三、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 1.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要求,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法、施工机具等方面的设计内容。 2.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提供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法,帮助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工作。 3.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示例:给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实例,供施工管理人员参考和借鉴。 以上仅是二建法规知识点的部分总结,实际考试中还涉及其他相关法规和标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针对各个知识点进行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同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进行理解和应用。只有全面掌握二建法规知识点,才能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二建是指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考试,是我国建 筑行业的重要认证之一。二建相关的法规知识点是考试中的重要内容,合格的二建考生必须对这些法规知识点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本文将 从六个方面对二建法规知识点进行总结和归纳,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 考试。 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是二建考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知识点。其中包 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考生需要了解这些法规的基本内容,例如建筑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与设计文件的审查程序、标准的强制性、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准确理解这些法规对于掌握二建 考试的法规知识点非常重要。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二建考试中 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措施,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考生需要了解质量管 理的基本原则、质量控制的重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 解决办法等内容。 三、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在建筑工程中,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二建考 试中的重要内容。相关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施工现场的防护措施等内容,并能够根据具体的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 四、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是二建考试的核心内容之一。相关的法规有《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考生需要了解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施工方法和工艺的选择、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等内容,并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的施工管理问题。 五、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保证工程预算合理、费用控制有效的重要手段。相关的法规有《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造价工作规程》等。考生需要了解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费用控制和变更管理的原则、预算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等内容,并能够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的造价管理问题。 六、建筑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 建筑工程中,合同与索赔管理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内容。相关的法规有《建筑工程合同条例》、《建筑工程索赔管理办法》等。考生需要了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程序、索赔申请和处理的原则、争议解决的途径等内容,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和索赔处理。 总结: 二建法规知识点是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重要内容。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牢固掌握建筑工程法律法规、

二建建设管理和法规关于时间节点归类总结

施工管理 一、7天的 清单计量——时间都是7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 签证——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天提交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48小时核实。承包人在签证工作完成后7天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 预付款支付——在收到申请后7天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7天支付预付款。第8天可暂停施工。扣完预付款后14天将预付款保函退回承包人。 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如需现场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认为有误,7天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7天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总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 正式验收——建立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后7天核实,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付结算款。 二、14天的 劳务报酬支付——完工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交交资料,14天核实,确认后14天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时间都是调增是14天承包人向发包人向投标人提出,调减是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质保金返还——申请返还14天发包人核实 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天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后14天商定或确认变更价格。 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14天核实,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出14天支付清。质保金在缺陷期止后14天返还承包人。 工程经理——1、承包人需要更换工程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发包人要求更换工程经理的,承包人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14天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良报告。承 包人应当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进展更换。 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60%-90%承包人在计量周期到期后7天提交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14天核实,签发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14天支付进度款。如是提交给监理人的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 付款申请后14天完成核查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支付证书后14天付进度款。发包人在监理 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28天付进度款。在支付周期满7天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在支付期满后第8天 暂停施工。 三、28天的 合同价款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时间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非招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前28天。 平安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方案的平安文明施工费的60%。 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1.监理人认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通知承包人。2.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提请发包人进展竣工验收。3.发包人同意竣工验收的应在监 理人收到申请报告后56天〔相当于监理人收到验收报告后28天报给发包人后的28天〕由监理人向

二建市政最全记忆口诀

第一部分: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口诀 1.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 口诀:绝食死 2.项目结构分解并没有统一的模式,但应结合项目的特点和参考以下原则进行。 (1)考虑项目进展的总体部署; (2)考虑项目的组成; (3)有利于项目实施任务(设计、施工和物资采购)的发包和有利于项目实施任务的进行,并结合合同结构; (4)有利于项目目标的控制; (5)结合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等。 口诀:两考虑两结合三个有利于 3.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具有战略部署和战术安排的双重作用。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定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 (3)施工进度计划——反映了最佳施工方案在时间上的安排; (4)施工平面图——是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在空间上的全面安排。使整个现场能有组织地进行文明施工;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口诀】干部爱画图表 4.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通常采用如下程序: (1)收集和熟悉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和图纸,进行项目特点和施工条 件的调查研究; (2)计算主要工种工程的工程量; (3)确定施工的总体部署; (4)拟订施工方案; (5)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6)编制资源需求量计划; (7)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8)施工总平面图设计; (9)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口诀】茶几不防毒需备图标 5.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工作程序如下(如图2Z101041—1 所示): (1)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准备工作 将对项目的目标(如投资/成本、进度和质量目标)进行分解,以确定用于目标控制的计划值(如计划投资/成本、计划进度和质量标准等)。(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设计过程中、招投标过程中和施工过程中等)对项目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 1)收集项目目标的实际值,如实际投资/成本、实际施工进度和施工的质量状况等;

二建法规时间记忆总结

1、最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期限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4)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诉讼时效期限 (1)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3、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起算时间:申请之日)(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起算时间:申请之日)(3)著作权保护期:自然人:生前加上死后50年。法人:发表之日起50年。 (4)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5)商标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4、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5、民事诉讼中涉及的时间 (1)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5)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6)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7)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8)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9)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0)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11)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人民法院管辖。(13)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6、仲裁中涉及的时间 (1)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2)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7、《劳动合同法》中涉及的时间 (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4)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6)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经济性裁员: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8)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9)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0)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11)经济性裁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13)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年。 (15)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6)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17)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8、安全事故报告时间

二建考点总结——法规及知识

二级建造师考点总结————法规、常识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事法、诉讼与费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2、法律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I、法的形式 (1)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4层含义: a、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b、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c、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d、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a、国家主权的事项; 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c、民族自治区自制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制制度; d、犯罪和刑法; e、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f、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g、对非国有资产的征收; h、民事基本制度; i、经济基本制度以及财政、海关、外贸、金融的基本制度; j、诉讼和仲裁制度; k、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及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市的地方性法规,需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实行。 II、法的效力层级 (1)法的纵向冲突 a、宪法至上; 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2)法的横向冲突 (3)备案和审查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之后30天内依据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部委 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 市人大及常委会市政府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I、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法人不能自然产生,他的产生必需经过法定的程序。 (2)应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其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对法人代表人的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人代表人在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向有过错的法人代表人追偿。II、法人的分类 法人分为盈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应为营利法人成立日期。 (2)非营利法人 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去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进行法人登记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的民事活动。 III、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二建法规中的时间考点大汇总

二级建造师法规中(de)时间汇总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de)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一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de)条件下一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一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一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一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一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一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de)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提前7天申请)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de)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不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de),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按时检查,也不提出延期要求(de),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de),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de)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de)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de)评标结果有异议(de),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二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总结

二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总结 二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总结 一、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且庞大的过程,需要充分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各种资源。作为施工管理者,我们需要具备全面的知识和技能,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文将对二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二、施工前期准备 1. 规划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成功的关键。我们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合理分配资源和时间,以保证工期的紧凑和施工质量的控制。 2. 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方案是施工管理的基础,我们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合理的技术方案,并及时调整和优化。 三、施工组织管理 1. 人员管理:我们应该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合理的组建施工队伍,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同时,要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和能力,合理的分配任务和权限,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2. 设备管理:设备是施工的重要保障,我们应该根据项目的需求,合理配置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同时,要对设备进行计划和预防性维修,以减少故障和停机时间。 四、施工进度控制

1. 系统管理:我们应该建立科学的施工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施工进度的安排和控制。同时,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2. 监督检查:施工管理者应该积极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施工进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项目的及时交付。 五、施工质量控制 1. 质量管理体系:我们应该建立和完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工艺和质量的可控性。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质量达到预期标准。 2. 质量检验:我们应该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验,对施工材料和工艺进行抽查和验收。并及时处理和整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质量隐患,以保证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六、安全生产管理 1. 安全管理制度:我们应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加强工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检查:我们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排除和整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依法进行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七、项目收尾与经验总结 1. 项目收尾:我们应该在项目竣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归纳,并整理项目资料和档案。同时,要做好施工设备和材料的交接工作,并及时支付施工款项和结算工程变更。

二建建设工程与施工管理考点总结

第一章:施工管理 一、项目决议阶段分为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阶段。 二、项目管理即实行阶段内涵: 1.一时间:项目实行阶段(项目开始至项目达成) 2.二工作:1)项目策划:项目控制前的筹备和准备工作 2)项目控制 3.三目标1)花费目标2)进度目标3)质量目标。 记忆重点:钱+保质保量 三、五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1.目标:钱+保质保量 2.任务:三控(钱+保质保量)+三管(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小 结:1.安全管理最重要,信息管理最单薄; 2.项目管理=项目实行阶段 3.业主方式建设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是项目管理核心。 4.对业主方而言,进度目标指交托使用(动用)的时间目标 5.三控:花费、质量、进度;三管:安全、合同、信息。 四、施工总承包方和施工总担当保理方 1、施工总承包方: 1)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担当施工任务的执行和组织的责任。 2)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者和总组织者,负责组织和指挥它自行分包和业主指定分包的施工单位的施工。 2、施工总担当保理方 1)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担当施工任务组织的总责任 2)一般状况下不担当施工任务,若经过招标获取施工任务,则可参加施工。 3)一般由业主方与分包方和供货方直接签署施工合同。 五、组织论和组织工具 1、组织论 2、组织工具 组织论的应用手段,用图或表的形式表示各样组织关系。

3、四图(项目构造图、组织构造图、合同构造图、工作流程图) 1)项目构造图 A经过树状图的方式对一个项目的构造进行逐层分解,以反应构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 矩形框表示工作任务,矩形框之间的连结用连线表示。 B同一个项目能够有不一样的项目构造分解方法,项目构造的分解应和整个工程实行的部署相联合,并将采纳的合同构造相联合。 C项目构造的编码依照项目构造图,项目构造图和项目构造编码是编制其余管理工作编码的基 础。 考:项目构造图编制基本程序:项目构造分解,编制项目构造图,依照项目构造图编制项目 构造编码,依照项目构造编码编制项目各管理工作编码。 2)组织构造图 反应一个组织系统中各构成部门(构成元素)之间的组织关系(指令关系)矩形框表示工作 部门,上司对下级指令关系用单向箭线表示。 3)合同构造图 反响一个建设项目参加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矩形框表示项目参加单位,合同关系用双向箭 线表示。 4)工作流程图 反响一个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间的逻辑关系。矩形框表示工作,工作间逻辑关系用单向箭线 表示,菱形框表示鉴别条件。 表达的含义矩形框含义矩形框连线项目构造图对一个项目的构造进行逐层分解,以反应构成该项目的全部工工作任务直线作任务 组织构造图反应一个组织系统中各构成部门(构成元素)之间的组织关系工作部门单向箭线(指令关系) 合同构造图反应一个建设项目参加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参加单位双向箭线 工作流程图反响一个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的逻辑关系工作(任务)单向箭线 4、两表 一、工作任务分工表

二建管理讲义(整理)

二建管理讲义(整理) 1000施工管理 1010施工方地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最项本地方法论 时间段: 实施途径 实施期主要任务 决策期地主要任务 工程管理地核心任务 工程管理地类型 工程目标地动态控制 (实施期)设计前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保修期 通过工程策划和工程控制 使工程地三大目标费用(对业主是投资.对施工方是成本).进度.质量得以实现

确定工程地定义 工程地目标控制 业主方(投资方.开发方.咨询公司.监理)是工程管理地核心 施工方(施工总承包方.分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建设工程总承包地施工任务地 执行方.提供施工劳务地参与方) 建设工程总承包方(工程总承包)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地承包. 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地承包建设工程工程地全寿命周期包括:(三阶段) 决策阶段(编制工程建议书.可研报告) 实施阶段 使用阶段. 工程各参与方工程管理涉及地阶段.目标和任务 参与方服务于涉及阶段工程管理地目标 工程地投资(工程总投 资). 进度(动用或交付使用). 质量目标(满足技术规范.

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地) 自身三大目标及工程地投 资目标 工程管理地任务 三管三控一协调 三管三控一协调 投资控制:(设 计成本及工程地 投资目标) 三管三控一协调 三管三控一协调 投资控制:(总 承包方地成本控 制和投资目标) 三管三控一协调 重点强调 安全管理是工程管理中地 最重要地任务业主方业主方利益整个实施阶段设计方工程整体及本 身利益

整个实施阶段.主要 在设计阶段 供货方 建设工程工 程总承包方 工程整体及本 身利益 工程整体及本 身利益 整个实施阶段,主要 在施工阶段 整个实施阶段 自身三大目标 自身三大目标及工程地投资目标 基本出发点是:实现生产过程地组织集成,克服设计与施工分离地弊端, 主要意义在于:并不在于总价包干,也不是交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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