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融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报告制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18•【字号】浙政办发[2004]15号•【施行日期】200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报送紧急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紧急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
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利于省领导迅速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
各地、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紧急信息及时报送制度。
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时限上报信息:凡发生在市区或县城的紧急突发性事件,必须在3小时内将信息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非工作时间报送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同时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凡发生在乡镇或乡镇以下地区的,必须在4小时内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非工作时间报送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同时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对特别重大的,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并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紧急信息报送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
三、进一步明确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
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办公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并由办公室(厅)主要领导负责签发紧急信息,特别重大的紧急信息应由政府或部门主要领导签发;紧急信息报送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近年来,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增强,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管理中存在一些重要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公司的重大事项,如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财务报告的审计,重大投资决策等。
这些重大事项的处理往往不仅牵涉到公司内部,还与公司周边社会、政府、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息息相关。
对于此类重大事项,企业需要以正式的文书形式把握管理,因此,制定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管理者在处理重大事项时认真负责,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保证企业利益并遵守法律规定。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要包括重大事项的提出、审批、批准、执行和复核等环节。
1.重大事项的提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首先要明确重大事项的定义和内容,企业在处理这些重大事项时,应该按照制度规定编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交给制度对应的审批机构审批。
2.重大事项的审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通过审批机构审批后,报告会被送交到经营控制系统,供控制人员审查,审查重要性和实际影响,以确保重大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章程规定和企业发展战略要求。
3.重大事项的批准:经过审查和审批,重大事项的报告将被提交到相应的批准机构,由上级主管机构审阅和批准,以确保经营活动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法律规定。
4.重大事项的执行:重大事项报告通过批准后,企业将根据报告的要求进行实施,并定期进行复核报告,确保重大事项的执行符合企业管理要求,秉承企业精神。
5.重大事项的复核:企业应定期对重大事项的报告进行复核,以确保重大事项的实施有效和达到预期效果。
复核工作包括:对重要文件、重大投资决策和关键事项进行复核;监督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检查重大事项报告的实施情况;检查各项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重大事项的报告格式、编号、时间等情况等。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旨在通过实施有效的管理、处理、汇报和复核机制,以确保企业有效地处理重大事项,加强企业精神,提高经营水平。
不仅如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地保护企业权益,确保企业发展稳步有序。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引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指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对于重要事项需要经过请示报告程序来获得上级领导批准或决策的一种制度安排。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对重大事项的集中统一管理,提高政府决策的效果和公信力。
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意义1. 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通过请示报告制度,可以使各级政府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尽可能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对决策的影响,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优化资源配置。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协调利用,避免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3. 提高政府决策效果和公信力。
通过请示报告制度,可以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提高决策的效果和公信力,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程序1. 主要内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事项的背景和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和评估、风险和效益分析等。
请示报告应该提供充分的背景资料和相关数据,对事项的各种可能性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估。
2. 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程序包括:报请审批单位领导同意、逐级报送上级领导审批、形成决策文件、落实执行等。
请示报告的程序应该遵循层级逐级审核的原则,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程序的严密性。
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问题与挑战1. 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请示报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背景资料和相关数据,但有时候这些数据可能存在误差或者不准确的情况,因此如何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2. 基层单位执行的难度。
请示报告制度在基层单位的执行可能会面临着一些困难,如报告材料准备不充分、审批程序繁琐等,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培训。
3. 决策的效率和灵活性。
请示报告制度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显得过于繁琐和缓慢,而无法及时应对紧急的情况,因此如何在保证决策科学性的同时提高效率和灵活性成为一项重要的挑战。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警告与通报批评
对于违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行为,监督机构可给予警告或通报 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经济处罚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依法对责任主体进行经济 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纪律处分
对于涉及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可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如记过 、降级、撤职等。
追责程序及结果公示
启示
建立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企业和政府部门来说至关重要。通过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重大事 项,可以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和舆情事件,保障企业和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公信力。
失败案例剖析及教训
案例一
某企业隐瞒重大安全事故。该企 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未及时 向有关部门报告,导致事故影响 扩大,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 损失。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监管趋严
随着监管环境的变化,未来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将更加严格 ,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制度的执行和信息的披露。
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
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实现数字 化、智能化发展,提高信息披露的效率和准确性。
国际化趋势
随着企业国际化程度的提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逐渐与国际接轨, 企业需要关注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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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组织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知晓重大事项的其他人员。同时,对于涉及外部 利益相关方的重大事项,相关方也应依法依规进行报告。
报告原则与要求
及时性原则
重大事项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启动报告程序,确保信 息在最短时间内传递至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
全面性原则
报告应涵盖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发生原因、影响范围、 应对措施等方面,以便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全面了解 情况并作出决策。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5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内的重大事项得到及时、准确地报告,并能够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的所有重大事项的报告。
二、定义1. 重大事项:指能够对组织的经营、安全、声誉或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事故、问题或决策。
2. 报告人:指发现或涉及重大事项的员工、管理人员或内部监督人员。
三、报告程序1. 报告人应在发现或涉及重大事项后,立即向其所属的直接上级报告。
2. 直接上级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若直接上级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或采取措施,应将事项上报给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
4. 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快速评估事态的严重程度,并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包括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危机管理小组等。
5. 在调查或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和进展报告,直至事项得到圆满解决。
四、保密和报告人保护1. 对于报告人提供的有关重大事项的信息,组织应给予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身份不被泄露。
2. 组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报复行为,如解雇、降职、辞退等,对报告人进行保护。
五、督促和追责1. 直接上级在接到报告后,有责任确保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2. 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应对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对于重大事项的报告和相应的处理情况,应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六、培训和宣传组织应对报告重大事项的程序和相关政策进行定期培训和宣传,以提高员工的意识和参与度。
七、修改和补充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经批准后进行,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以上是一个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和流程可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2)报告事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报告对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报告内容:1. 审计结果概述:介绍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包括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商业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商业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维护XXX(以下简称我行)的正常稳健运营,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我行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商业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包括我行发生的机构变更重大事件、业务经营重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各类金融案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事件。
本规定适用于XXX及其各分支机构。
各分支机构网点负责人是本机构的稳定信息联络员,负责向总行领导及行政综合部报告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
行政综合部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
当总行发生业务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需暂停营业或调整营业时间、或者拟开展重大重组改制活动时,应在事前三天报上级主管部门、当地人行、XXX备案。
当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因各种非正常因素引起众多客户在短时间内集中要求提取存款的挤兑事件、或者聚众到分支机构上访、、示威,以及发生冲突、围攻事件、或者出现贪污、挪用公款等内部经济案件、或者内部操作性风险案件或金融诈骗案件可能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的事件、或者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不能正常工作,通过沟通、抢修等手段仍无法使系统正常运行的,系统连续掉线2小时以上的,或影响范围超过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事件、或者发生盗窃、抢劫、诈骗、涉枪、爆炸、绑架等各种经济刑事犯罪案件、或者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害,对资产、人员造成损失和伤害的重大事件、或者重要数据、帐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或者员工发生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等情况,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能,造成岗位空缺、或者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一般员工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岗位5个工作日以上时,应在第一时间或突发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向总行报告。
当辖内各分支机构发生第六款规定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总行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样本(三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样本序言1. 引言引入重大事项,并介绍报告目的和背景2. 说明报告的结构一、重大事项的背景和重要性1. 介绍重大事项的起因和产生的原因2. 分析重大事项对组织或项目的影响和重要性二、目标和目标分析1. 确定应对重大事项的目标,明确期望的结果2. 分析目标的可行性和与组织或项目的相关性三、风险分析1. 系统性地分析重大事项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威胁2. 定量或定性评估风险的程度和影响,并列举可能的风险事件四、应对策略1. 从不同角度提出应对重大事项的策略2. 对每个策略进行可行性分析和优缺点评估3. 选择最合适的策略,并进行推荐五、实施计划1. 制定实施重大事项的详细计划2. 将实施计划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和时间表3. 列出责任人和相关资源六、关键指标1. 确定衡量重大事项整体进展的关键指标2. 制定指标说明和目标值3. 设定评估频率和流程七、沟通和报告1. 确定沟通流程和频率,明确沟通对象2. 制定沟通内容和形式3. 设定报告的评审和更新频率八、监控和评估1. 设计监控机制和方法,确保重大事项的实施进度2. 准备评估方法和工具,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3.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结语1. 总结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目标2. 强调对重大事项的重视和应对的重要性3. 表达对相关人员的感谢和支持附录1. 相关数据、图表和分析报告2. 其他补充材料注:以上只是一个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模板参考,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每个部分的详细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和补充,以达到清晰、详细、全面的报告结果。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样本(二)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公司对重大事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把握,并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风险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定义1. 重大事项: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或者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变动或决策。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模板(三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模板1. 背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司内部沟通和决策的透明度,确保重大事项的及时沟通和决策机制的有效运作而设计的。
该制度旨在明确重大事项的定义、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要求,以及相关的协作和决策流程。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特别是涉及公司重大决策和事件的部门和员工。
3. 定义(1) 重大事项:公司经营、战略、财务、人事等方面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决策。
(2) 重大事项报告:涉及重大事项的部门或员工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4. 报告程序和要求(1) 发现重大事项:各部门和员工应当保持敏感,及时发现和意识到重大事项的存在。
(2) 报告对象:部门负责人应当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重大事项;员工可以通过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向高层管理层报告重大事项。
(3) 报告内容:重大事项报告应包括事项的背景、影响、建议和预期结果等核心内容。
(4) 报告方式:可以通过口头汇报、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告,具体由报告对象决定。
(5) 报告时限:重大事项发生后,应当尽快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5. 协作和决策流程(1) 高层管理层收到重大事项报告后,应当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并确定进一步的工作安排和决策流程。
(2) 针对重大事项,可以成立专门的决策小组,负责集中研究和讨论,最终提出决策方案。
(3) 决策方案经高层管理层审议批准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并跟进实施情况。
6. 监督和追责(1) 高层管理层应当对重大事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对于故意隐瞒或报告不实的行为,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员工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和法律措施。
7. 其他事项(1) 该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高层管理层和法务部门所有。
(2)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该制度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以上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模板,具体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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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金融业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报告制度(暂行)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浙江省金融机构风险状况
和影响金融稳定的重大事项,保障全省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切
实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
行法》、《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制度》(银发〔2002〕280号)、
《浙江省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05〕102
号)等规定,制定浙江省金融业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报告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金融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是指对金
融机构经营活动具有重大影响并可能影响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
稳定的事件,以及反映金融机构经营情况的重要报告和报表。若
涉及《浙江省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所称的金融突发公共
事件,按照《浙江省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第三条 金融机构应指定专门的金融稳定信息联络员,负责
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
第四条 金融机构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当在事前报当地人民
银行:
(一)业务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需暂停营业或调整营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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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开展重大重组改制活动。
第五条 金融机构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
当地人民银行:
(一)机构性质、名称、地址变更;
(二)正、副董事长或正、副行长(总经理)变更;
(三)占总股本5%(含5%)以上的重大股权变更;
(四)占总股本5%(含5%)以上的重大对外投资;
(五)开展新的高风险金融业务。
第六条 金融机构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当在事发后及时报告
当地人民银行:
(一)金融机构网点被冲击、围攻或发生挤兑事件;
(二)由于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辞职和被绑架、失踪、涉案等
因素可能对机构稳健经营带来威胁的事件;
(三)客户集体投诉、上访、静坐或者有其他过激行为,影
响恶劣的事件;
(四)金融机构内部操作性风险案件或金融诈骗案件可能被
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的事件;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自然、人为或软硬件故障等原因,
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导致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4
小时以上,或影响范围超过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事件;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因信息系统敏感信息被窃取、篡改、
假冒,或重要数据处理设备失窃,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
3
运行和公众利益构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
(七)金融机构出现单个债务人偿债违约风险超过5000万
元(含5000万元)、投资损失单笔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
的重大事件;
(八)金融机构因火灾、水灾、风灾等灾害原因造成网点停
业、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
(九)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十)境外母公司出现严重危机,严重影响其在中国境内业
务发展的事件。
以上事项,若情况紧急,金融机构可在正式报告前通过电话、
传真等方式先行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并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
告。如有必要,应及时派员向当地人民银行当面报告。
第七条 证券业机构在对浙江省内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后,应
及时将相关进展情况报当地人民银行。
第八条 保险业机构因台风、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引
发巨额赔付时,应及时将相关进展情况报当地人民银行。
第九条 以上第四条至第八条未明列的其他应报告重大事
项及重要信息,金融机构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
告。
第十条 《金融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报告》(格式见附1)
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后报送。
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网点新增、撤并及人员变动情况表》
4
(格式见附2)按半年度、年度编制,并于报告期末后15个工
作日内报送。
第十二条 对存在瞒报、漏报、迟报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行
为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对涉密的金融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按照相关保
密管理制度要求处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省内金融机构。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
附1
金融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报告
报告单位: 签发人:
关于 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行: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可另附纸)
6
附2
金融机构(网点)新增、撤销及人员变动情况表
年 月 日
报告单位: 签发人:
1
上年末
机构(网点)数
其 中 全辖人员数
分行级 地市级 县级 县以下
2
报告期新设机构(网点)数 其 中
分行级 地市级 县级 县
以下
3
报告期撤销机构(网点)数 其 中
7
分行级 地市级 县级 县
以下
4
期末 机构(网点)数 其 中
分行级 地市级 县级 县
以下
注:此表按半年度、年度编制,并于报告期末后15个工作日内
报送。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