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洪福建材厂危房改造项目征收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偿协议

合集下载

房屋拆迁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5篇

房屋拆迁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5篇

房屋拆迁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5篇篇1甲方(征收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被征收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建设需要,需征收乙方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及土地。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征收范围及面积本次征收乙方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及土地,具体四至范围及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二、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征收的补偿标准如下:1. 房屋补偿:按照房屋的结构、面积等因素,结合市场价格,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2. 土地补偿:根据土地的性质、用途、面积等因素,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3. 搬迁费用:乙方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甲方应给予补偿。

4. 临时安置费用:在搬迁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临时安置费用。

三、补偿方式及时间1. 补偿方式:本次征收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甲方应确保补偿款项的及时、足额支付。

2. 补偿时间:本次征收的补偿款项应在签订协议后尽快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甲方实际支付为准。

四、安置方案及期限1. 安置方案:甲方应提供合理的安置方案,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安置期限:本次征收的安置期限为签订协议后尽快安排,具体安置期限以甲方实际安置为准。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 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征收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被征收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篇2甲方(拆迁人):_________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拆迁征收土地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补偿背景因建设需要,甲方需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征收乙方位于_____的土地,面积约为_____平方米。

地上附属物补偿协议书(共4页)

地上附属物补偿协议书(共4页)

地上附属物补偿协议书篇一: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甲方:常德市政建设总公司乙方:黄功元常德市市政建设总公司为了顺利推进城西市政设施养护基地的建设,公司将以租赁的方式将龙港变电站的南侧的长60米、宽10米的土地用于进出通道建设。

考虑到公司的场地建设破坏了乙方在基地西北侧约70平方米(红线外)林地的水系,其70平方米土地的附着物进行一定经济赔偿。

地上附着物的数量为樟树190棵(南侧120棵,西北侧70棵),红叶石兰200㎡。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标准补偿:1、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陆万元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甲方付款之日起5日内把地上附着物转移,逾期不转移者,其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理。

3、乙方负责土地所在地的村民的青苗、水利设施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一概不负责。

4、未尽事宜由补充条款补充。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篇二:地上附着物补偿合同地上附着物补偿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地上附着物已登记完毕、根据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现就地上附着物补偿问题,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次性付给乙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共计元。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二日内清理完地上附着物。

三、凡超过期限不清理地上附着物的,甲方施工中进行铲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签订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签订。

- 1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监证机关:法定代表人:- 2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篇三:地上房屋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地上房屋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协议编号:___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市(县)_______镇(乡)_________村_______组根据《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乙方村委会证明,现就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以下统称“地上物”)的一次性补偿,达成如下协议:一、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权或管辖权范围内各项地上物的所有补偿款。

房屋及附属设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6篇

房屋及附属设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6篇

房屋及附属设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6篇篇1甲方(搬迁实施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房屋产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城市建设需要,对乙方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及附属设施进行搬迁,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以下补偿安置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产权清晰,房屋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房屋内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装修等。

双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已进行认真核查,并记录在案。

二、搬迁补偿1. 甲方对乙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搬迁补偿,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补偿金额包括房屋价值补偿、附属设施补偿、搬迁费用等。

2. 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在乙方完成搬迁并交付房屋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额至乙方指定账户。

三、安置方式1.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临时安置住房,确保乙方在搬迁期间的居住需求。

临时安置住房地址为______,居住期限为______个月。

2. 若乙方自行解决安置住房,甲方按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

补贴期限自乙方完成搬迁之日起至甲方完成建设并通知乙方回迁之日止。

四、搬迁期限与产权注销1.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搬迁,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甲方。

2. 乙方完成搬迁后,应配合甲方办理产权注销手续。

五、回迁与产权登记1. 甲方在完成建设后,应优先通知乙方回迁。

回迁房屋面积、结构、附属设施等应与原房屋相当或更好。

2. 乙方应在接到回迁通知后______日内办理回迁手续,并支付回迁房屋的相关费用。

3. 回迁后,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新的产权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补偿金额或未按约定提供安置住房,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搬迁或未按约定办理回迁手续,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房屋和地上附着物动迁补偿协议书(完整版)

房屋和地上附着物动迁补偿协议书(完整版)

(声明: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或协议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不建议直接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使用,就该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农村房屋和地上附着物动迁补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保证国家提速改造工程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辽宁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辽政发[XX号文件《X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乙方房屋和地上附着物依法实行动迁。

一、受昌图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经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乙方房屋和地上附着物动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圆¥元(动迁补偿估价结果详见附表)。

二、每户发给搬家、租房和误工补助费叁仟圆,¥3000.00元。

三、为了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动迁损失,补偿后动迁的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四、实行动迁奖励政策,甲乙双方在《房屋和地上附着物动迁补偿协议书》签字后的第二天起,三日内完成搬家和拆迁的奖励人民币叁仟圆,¥3000.00元;五日内完成搬家和拆迁的奖励人民币贰仟圆,¥2000.00元;七日内完成搬家和拆迁的奖励人民币壹仟圆,¥1000.00元。

五、十日内拒不搬家和拆迁的,将申请法院实行强制拆迁。

强制拆除由乙方承担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不发给搬家、租房和误工补助费。

六、宅基地和配套设施,城市规划区内的捌仟圆,¥8000.00元;农村陆仟圆,¥6000.00元。

非农业户实行货币安置。

货币安置的,发给宅基地和配套设施补助费;农业户需要安排宅基地的,对原宅基地和配套设施不给予个人补偿,宅基地和配套设施补助费拨给农户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宅基地转用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夏区洪福建材厂危房改造项目征收
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偿协议
银西征字[2010] 号

甲方:银川市西夏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乙方:

为实施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大银川建设,根据银川
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34次)关于规划国土建设
问题会议纪要精神,结合银政发[2004]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针对宁夏洪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3户职工的房屋及地上附着
物进行安置补偿的有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用地项目:旧城危房改造项目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
1、对宁夏洪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3户职工,每户集资
房按照银川市城市危房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执行,不足
45平方米的,返还50平方米,现拆迁集资房 平方米,
返还面积 平方米。
2、自建房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按银政发[2006]34号文件
标准进行货币给予补偿。
砖混结构 m2, 元/ m2,小计 元;
砖木结构 m2, 元/ m2,小计 元;
土木结构 m2, 元/ m2,小计 元;
简易房 m2, 元/ m2,小计 元;
砖木棚 m2, 元/ m2,小计 元;
简易棚 m2, 元/ m2,小计 元;
地 坪 m2, 元/ m2,小计 元;
地 窖 m2, 元/ m2,小计 元;
砖围墙 m, 元/ m,小计 元;
土围墙 m, 元/ m,小计 元;
大 门 个, 元/个,小计 元;
压 井 眼, 元/眼,小计 元;
厕 所 个, 元/个,小计 元;
其他: 元;
以上共计 元,大写:
树类补偿:
杂 树 棵, 元/棵,小计 元;
挂果树 棵, 元/棵,小计 元;
未挂果树 棵, 元/棵,小计 元;
其他 元;
以上共计 元,大写:
三、拆迁安置补助费:
(一)搬家补助费:搬迁人口 人,每人60
元,计 元。
(二)房屋产权调换过渡期补助费:应安置人口
人,每月每人60元,过渡期自2010年 月到2011年
月,计 元。
拆迁安置补助费合计 元(大
写: )。扣除后总合计 元。
地上附着物及安置补偿总费用计二、三项相加,
总计 元。(大写: )。
四、产权调换返还房屋安置
(一)安置地点:盈北经适房安置区
(二)被拆迁房屋按《银川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
置补偿办法》,返还产权调换安置房屋 平方米,其中
返还住宅房屋 平方米,现房安置 平方米;安置
期房 平方米。
五、交付被征用土地和产权调换安置房屋时限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0年 月 日向甲方
交付土地。产权调换期房于2011年 月底前安置。
六、付款方式
(一)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
付拆迁补偿总费用。
(二)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交付土地。
七、各方责任
(一)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地上附着物,并
及时对产权调换返还房屋进行安置。
(二)乙方按时交付征用的土地,并在交付土地后保证
建设项目的顺利施工。
八、调换房屋产权由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统一办理。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银川市西夏区 乙方:
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二○一○年 月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