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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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国库会计核算管理,规范监督行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及国库资金风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徽省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含巢湖中心支行)及所辖县支行开展国库会计核算监督的部门和办理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部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是指国库部门和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实施的审核、控制和检验。

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第四条国库会计核算监督的主要任务:

(一)审核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依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确保国库会计核算真实、合规、完整。

(二)加强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过程的风险防范、控制与监督,确保业务处理手续合规。

(三)检验国库会计核算结果和会计信息反映的及时性、准确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发现、反映和督促纠正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中存在的违规情况。

(四)提出完善国库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措施、会计管理制度等方

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国库会计核算监督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及时对国库会计核算实施监督,反馈监督结果,督促整改。

(二)合规性原则。依照人民银行会计和国库会计等相关制度实施监督。

(三)全面性原则。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实施全面监督。

(四)重点性原则。对涉及国库资金风险的业务和环节实施重点监督。

(五)连续性原则。对国库会计核算实施按工作日持续监督。

(六)独立性原则。国库事后监督人员独立于国库会计核算人员。

第六条上级国库部门应加强对辖内国库会计核算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的管理。

上级行会计财务部门会同国库部门对辖内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应加强对本级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国库会计核算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由本级国库部门负责。

第八条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由监督部门负责,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集中监督或分散监督。已成立事后监督部门、具备集中监督条件的,可实施集中监督;不具备集中监督条件的,本级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工作由本行事后监督部门负责;未成立事后监督部门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行跨部门监督。

第九条国库会计核算监督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责任心强。

(二)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熟悉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熟悉国库会计核算系统操作,掌握账务核查技巧,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检查、分析问题能力。

(四)熟悉财税、金融等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五)未发生过重大业务差错,无不良记录。

第十条按照“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国库会计核算监督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各项会计规章制度及操作规定。

(二)审核受理国库会计核算业务依据的合规性,做好事前风险防范工作。

(三)监督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合规性,实施事中内部控制措施。

(四)检验国库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合规性,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五)分析、反映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情况和监督结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国库会计核算监督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要求国库部门或核算人员提供必要的会计资料、文件依据,对有关国库会计事项、疑问作出解释。

(二)对监督发现的国库会计核算差错,应向国库部门或核算人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有权反映和督促纠正发现的违规事项。

(四)对发现的重大差错、事故和舞弊行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本行行长或上级国库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国库会计核算监督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国库事后监督人员参与国库会计核算业务。

(二)违反监督程序、超越权限实施国库会计核算监督。

(三)代替被监督对象更改差错、延迟实施监督。

(四)隐瞒、迟报重大差错、事故和舞弊行为。

(五)向无关人员泄露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情况或涉密信息。

第三章监督方法和内容

第十三条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必须实施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账务组织与处理、账务核对和国库会计核算系统业务处理、手工业务处理、业务应急处理及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的安全管理等。

第十四条国库会计核算监督重点主要包括:资金往来、退库拨款、更正调库、库款计息、分成留解、内外账务核对、国债兑付、有价证券及收款单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印押证钥保管使用、预留印鉴、重要会计事项、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参数设置、系统数据恢复、参数变更、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系统运行日志中记录的重点监督业务等风险环节。

第十五条国库会计核算事前监督是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前的风险防范。

(一)国库部门通过对外来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受理、审核、交接、登记等方式实施柜面监督,确保业务处理前受理凭证的真实

性、合规性和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对国库会计核算系统各项业务参数设置和变更实施审核,确保参数设置的准确性。

(二)国库部门应严密会计资料交接签收手续。对涉及到拨款、退库、申请划款等资金划出的外来凭证应履行交接签收手续,并在《国库会计交接资料登记簿》上详细登记,双方签字(章)确认。

第十六条国库会计核算事前监督应侧重以下内容:

(一)预算收入业务。

1.来账资金与相应纸质缴款凭证或电子信息的一致性、资金入库的及时性;

2.缴款凭证相关要素的合规性;

3.上划国库资金的准确性,上报预算收入报表信息的合规性,资金与报表信息的一致性。

(二)预算收入退付业务。

1.退付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凭证要素的合规性;

2.退库款项退还收款人的准确性,退库依据及手续的完整性、有效性;

3.退库金额和预算科目、级次的准确性,退库原因的合规性;

4.财政库款账户余额的充足性,预留印鉴的合规性,凭证加盖印章与预留印鉴的一致性。

(三)库款拨付业务。

1.拨款凭证、国库集中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凭证要素的合规性,财政库款账户余额和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的充足性,预留印鉴的合规性,凭证加盖印章与预留印鉴的一致性;

2.财政拨款依据的完整性、有效性;

3.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申请办理国库资金清算的准确性、合规性和及时性。

(四)更正(调库)业务。

1.更正(调库)凭证及依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更正(调库)预留印鉴的合规性,凭证加盖印章与预留印鉴的一致性;

3.更正(调库)金额及其预算科目、级次的准确性,原因的合规性。

(五)国债业务。

1.国债收款单收据联与存根联的一致性和兑付手续的完整性;

2.人民银行直接办理兑付无记名国债实物券的真实性和手续的完整性;

3.按照“先缴券,后划款”的原则,审核商业银行办理兑付无记名国债的准确性、合规性。

(六)国库会计核算系统。

1.系统用户管理、操作人员权限设置的合规性;

2.系统处理业务前各类业务参数、对应关系设置及变更的准确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3.结合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和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BS)的管理要求,对系统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前的其他准备工作实施监督。

(七)国库业务应急预案的完备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七条国库会计核算事中监督是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过程实施的风险控制。国库部门通过对会计核算业务操作各环节采取复核、审批、认证等方式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确保业务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八条国库会计核算事中监督应侧重以下内容:

(一)资金往来业务。

1.各项来账业务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2.各项往账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资金汇划报文要素

与发报依据的一致性;

3.同城清算票据提出、提入清单要素与原始凭证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退票业务的合规性;

4.查询、查复业务遵循“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原则处理的合规性,查复业务应在当日营业时间内(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上午)办结;

5.资金退回业务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业务处理手续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6.支付系统、同城清算系统、国库内部往来等业务异常情况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二)账务核算业务。

1.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处理的准确性,各项会计凭证、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2.暂收(付)款挂账、解挂业务处理依据的真实性,业务处理手续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3.自制会计凭证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和依据的完整性;

4.履行重要会计事项审批制度的合规性,因国库自身原因产生的更正、审批手续的合规性;

5.重要空白凭证的调拨、保管、领用和有价单证及收款单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合规性,作废重要空白凭证处理的准确性、合规性;

6.印、押、证、钥使用及保管的合规性。

(三)国债业务。

1.已兑付国库券收款单本息合计数与可兑付通知书数据的一致性;

2.已兑付国家债券上缴清单与上划报告表本金的一致性,记载表外科目分户账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3.人民银行直接办理无记名国债兑付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商业银行办理无记名国债兑付款项划付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4.无记名国债实物券清理、销毁过程的规范性,销记表外科目分户账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四)账务核对。

1.与财政、征收机关、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对账的真实性、及时性、一致性和完整性,对账回单签署结果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完整性,加盖印章与对账预留印鉴的一致性,对账手续的合规性;

2.上下级国库对账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3.内部账务遵循账账、账簿、账表、账实、账据等原则核对的一致性;

4.换人对账的合规性。

(五)国库会计核算系统。

1.按照预先设定的各项参数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对应关系的准确性;

2.系统异常情况处理的准确性、合规性;

3.系统各类参数设置变更后运行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系统用户管理、操作人员权限使用的合规性;

5.结合TCBS和TBS的管理要求,针对会计核算业务处理中存在的其他风险点实施监督。

(六)国库业务应急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九条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是对国库会计核算结果进行的全面检验。监督人员通过复审会计资料、查阅计算机系统日志、登记簿等方法对核算结果实施复核和审验,确保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对涉及往来科目、临时性科目、过渡性科目的核算和资金支付清算、账务核对,应作为事后监督的重点。

会计核算与监督重点资料

第二章会计核算与监督 1、会计核算十三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析性、重要性、谨慎性、配比(时间、因果)、实质重于形式、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2、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3、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造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4、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 5、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6、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进行更正、补充。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7、企业应依法设置账簿,任何单位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账簿。 8、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9、会计档案适用于建账的企业。 10、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政府)监督、社会监督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2011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大纲第二章 第二章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一节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为规范会计核算,我国会计法规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已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都明确规定了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十三项基本原则,即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现介绍如下: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因此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就应该是真实可靠的。要使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就应当在会计核算时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果会计核算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假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07 【实施日期】2017.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 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有关弘扬先进、加强品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苏浙皖赣沪区域质量品牌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产品质量法》《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相关规定要求,今年“质量月”期间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联合表彰一批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名牌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50个,“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个人”50名,

“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其中上海名额各10个。 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可各推荐1个,也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一)苏浙皖赣沪地区质量工作先进单位 “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授予质量管理水平较高,提升质量水平工作成绩显著,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苏浙皖赣沪地区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 推荐对象包括: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各类企业、从事质量相关工作的研究机构及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 具体条件如下: 1.经营发展条件: ⑴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 ⑵企业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居于行业前列; ⑶品牌知名度高,顾客(用户)满意程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状况良好; ⑷导入并贯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取得良好成效,形成标杆示范效应; 2.质量进步条件:<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决定书 穗南市质监管撤字〔2018〕20号 被许可人: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丽娟 注册号:4401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HCL9X 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5号南沙万达广场自编B3栋1402房C01(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房设计服务;计算机电源制造;计算机电源修理;机械配件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登记机关: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核准设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2018年6月15日,我局接到关于姚丽娟的申诉举报线索,其举报身份证被冒用注册为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要求撤销该公司的注册登记。 经查档,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05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是姚丽娟,登记的股东是姚丽娟、刘兵,之后没有新的登记。 经我局核实,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中股东姚丽娟的全部签名均非其本人签署,其本人对该公司的注册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况毫不知情。另查知,该公司现已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18年7月25日对姚丽娟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其不知情公司登记情况。

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遵循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范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范围为准。 第四条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 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建设风险。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对于下列“超危大工程”,随同主体结构一并进行设计,并对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明确的施工安全要求: 深基坑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暗挖工程; 水下作业工程; 其它需要进行专项设计的工程。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项地方标准的 公告第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11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2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11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4/T3311-2019 港湾浮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2019-02-01 2019-03-01 2 DB34/T3312-2019 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检验规程 2019-02-01 2019-03-01

3 DB34/T3313-2019 内河码头常压运输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充装作业规程 2019-02-01 2019-03-01 4 DB34/T3314-2019 地理标志产品丰乐酱干 2019-02-01 2019-03-01 5 DB34/T3315-2019

宣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9-02-01 2019-03-01 6 DB34/T3316-2019 宣笔笔杆中苯含量的测定 2019-02-01 2019-03-01 7 DB34/T3317-2019 墨锭中重金属(铅、镉、铬)的测定

2019-02-01 2019-03-01 8 DB34/T3318-2019 宣纸光老化试验方法 2019-02-01 2019-03-01 9 DB34/T3319-2019 宣纸耐破指数分级评定 2019-02-01

安徽省《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安徽省2015年《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__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 A.人员疏散与安置 B.医疗与卫生 C.警报和紧急公告 D.通讯 2、安全评价机构应编制__,用于规范安全评价过程和行为,保证安全评价质量。 A.《安全技术资格证书》 B.《安全过程控制文件》 C.《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 D.《劳动用品使用说明》 3、内审员培训是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关键。应该根据专业的需要,通过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开展编写体系文件、初始评审、__等工作的能力。 A.进行审核 B.体系策划 C.实践 D.制度制定

4、在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中,设备的__是设名异常或故障信息的重要载体,是设备故障诊断的客观依据。 A.状态向量 B.系统特性 C.寿命 D.性能 5、在无法实施湿式凿岩时,如在岩石遇水会膨胀,岩石裂隙发育,实施湿式作业其防尘效果差等情况下,可用__等除尘技术。 A.风钻湿式凿岩 B.煤电钻湿式打眼 C.干式凿岩捕尘 D.炮掘防尘 6、安全是相对的,当风险低于某种程度时,则认为是安全的。这一观点的理论依据是__。 A.因果连锁理论 B.系统安全理论 C.扰动起源理论 D.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7、__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A.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B.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C.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D.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8、在甲烷浓度低于__的情况下,电桥输出的电压与瓦斯浓度基本上呈直线关系,因此可以根据测量电桥输出电压的大小测算出瓦斯浓度的数值。 A.3% B.4% C.7% D.8% 9、一个完整的预警管理体系应包括外部环境预警系统、预警信息管理系统、事故预警系统和__预警系统四部分。 A.外部管理 B.内部管理不良 C.政策法规变化 D.技术变化 10、职业病要在__中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A.省一级的卫生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卫生部 D.乡村卫生院 11、__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伤害。 A.有害因素 B.事故隐患

简述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

简述会计核算与会计监 督的关系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1.简述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关系。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的质量保障,只有核算·没有监督,就难保证核算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2·简述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技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3·简述资产的主要特征。 (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2)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3)资产必须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4·简述负债的主要特征。 (1)负债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产生的;(2)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5·简述企业经济业务发生变化所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几种情况。 (1)一项资产增加,另一项资产减少;(2)一项资产增加,一项负债增加; (3)一项资产增加,一项所有者权益增加;(4)一项资产减少,一项负 债减少;(5)一项资产减少,一项所有者权益减少;(6)一项负债增

加,另一项负债减少;(7)一项所有者权益增加,另一项所有者权益减 少;(8)一项所有者权益增加,一项负债减少;(9)一项负债增加,一 项所有者权益减少。 6·简述会计凭证的作用。 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方法之一,是会计核算的初始阶段和基本环节,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会计工作。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7·简述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区别。 (1)填制人员不同。原始凭证大多是由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业务经办人员填制的,而记账凭证则一律是由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填制的;(2)填制依据不同。原始凭 证是根据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的,而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 凭证填制的;(3)填制方式不同。原始凭证只是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 原始证明,而记账凭证则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初步 归类·整理;(4)发挥作用不同。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而记账凭 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 8·简述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4)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和金额等);(5)填制 单位签章;(6)有关人员签章;(7)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8)凭证附件。 9·简述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市场监管办【2014】161号 天津市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及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开展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市市场监管委网站年度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五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查询企业不公示的信息的,应持该企业同意的书面文件。 第六条企业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应及时更正。更正信息应当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与理由应同时公示。 第八条市市场监管委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的企业,确定检查名单。 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组织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不定向抽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进行定向抽查。 对年度报告的抽查和对企业其他应公示信息的抽查企业户数合计,应不少于

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守法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参与下.. ,在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j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第三条社区矫正人员,包括下列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栽定假释的; (四)被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 第四条社区矫正的任务是: (一)依据刑法、刑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 (三)通过各种途径,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以利于其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第五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依法履行

职责。 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等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承担相应的监督、教育和保证责任。 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矫正。 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矫正措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根据需要委托县(市、 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区影响调查评估; (二)依法做好社区矫正法律文书送达和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工作; (三)依法受理社区矫正人员的申诉; (四)依法审理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以及收监执行建议; (五)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 第九条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二)对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变更执行活

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试题一

窗体顶端 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试题一 一、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下的罚款。 A、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C、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2.《安全生产法》规定,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称为()。 A、危险源 B、危险化学品 C、危险物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A、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B、岗前培训 C、集中培训 D、本单位组织的培训 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A、责令限期改正 B、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5.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人们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A、实施 B、组织

6.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A、建设部门 B、安监部门 C、政府部门 7.《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规定。 A、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各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 8.《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生产、运输、储存 B、生产、运输、使用 C、生产、经营、储存 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A、工作场所 B、劳动者生活场所 C、用人单位范围内 10.《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A、赔偿 B、补偿 C、其他 1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会计核算与监督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与监督 1、题干:《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人应在财务报表上() A、签名 B、盖章 C、签名或盖章 D、签名并盖章 答案:C 解析: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 加盖公章。并由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 或者盖章。单位领导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题干:下列关于会计资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B、会计资料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C、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D、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答案:A 解析: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 料,审计报告不属于会计资料。 【拓展】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 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不属于会计资料。

3、题干: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指() A、会计资料所反应的内容应当与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相一致 B、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必须齐全,必须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情况 C、会计资料所反映的结果,应当与单位实际的经济业务的结果相一致 D、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与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 答案:D 解析: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与单位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A只说了内容,C只说了结果, 所以A和C表述都不完整,错误;B说的是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拓展】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使 得会计核算能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的使 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情况。 4、题干: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其他会计资料“的是() A、银行余额调节表 B、银行对账单 C、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D、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答案:D 解析:其他类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 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 毁清册。ABC选项均属于其他会计资料。D选项属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类,财务报表属于财务会计报告,故选D。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第1部分:土建工程)

题替代替代 ICS :27.140 P 55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 DB34/T 371.1—2014 代替DB34/ 371—20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第1部分:土建工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Part1: Civil engineering 2014-11-25发布 2014-11-2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371.1—2014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一般要求 (3) 4.2 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4) 4.3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5) 5 综合类施工质量评定 (7) 6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26) 6.1 土石方工程 (26) 6.2 混凝土工程 (64) 6.3 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120) 6.4 堤防工程 (167) 6.5 道路工程 (201) 6.6 房屋建筑工程 (223) 附录A(规范性目录)表格填写要求 (280) A.1 填写程序 (280) A.2 填写要求 (280) 附录B(规范性目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282) 附录C(规范性目录)混凝土防腐蚀涂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285) 附录D(规范性目录)水泥土置换地基加固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286) 附录E(规范性目录)河道陆上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建检验项目与标准 (287) I

XX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单位基本情况的说明【模板】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单位基本情况的说明 一、人员结构 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88名,其中公务员79名,行政工勤9名,事业编制93名,人员实有情况:行政79名,其中公务员71名,行政工勤8名,事业76名。 二、单位结构 本单位人员机构设置情况:1.办公室、2.人事财务股、3.纪检监察室、4.法律法规股、5.应急办公室、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7.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8.食品药品监管协调指导股、9.市场管理协调指导股、10.行政审批股、11.行政执法股、12.后勤中心。 下设机构:1.古韩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2.侯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3.虒亭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4.下良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5.**县食品药品稽查队、6.**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7.古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等 5.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8.**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9.**县消费者协会、 10.**县个体劳动者协会、11.**县民营企业协会。 三、单位性质行政;单位规格正科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四、单位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

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参与调研、起草和论证有关的地方性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推进诚信体系、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依法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行政许可和食品摊贩的登记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的初审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负责行政区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初审工作;依法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4、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咨询、举报、申诉,承担消保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等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最新版】

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目次 1总则 2术语 3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 3.1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3.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3.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3.4 建筑材料质量管理 3.5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3.6 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4验收评定 附录A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附录B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分项评分表

1总则 1.0.1 为了促进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质量责任,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建和验收评定。 1.0.3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2术语 2.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 2.0.2 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

为科学组织工程施工和保证建筑产品质量,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程序和质量控制方法等方面做出的管理和技术方面的标准化规定,以及实行的标准化管理活动。 2.0.3 质量检查标识 将工程实体部位的质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值、检查值、检查日期、受检人、检查人等质量检查信息标识在相应的检查部位。 2.0.4 成品保护 根据不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性能采取的免受污染、破坏的措施和活动。 2.0.5 留样室 现场存放符合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可的材料、构配件样品的房间。 2.0.6 实物样板 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在现场制作的符合规范、工艺和质量要求,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除了基本职能外还具有预测、决策和分析等职能。 (1)长期待摊费用属于长期资产; (2)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 (3)长期待摊费用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3以银行存款归还前欠货款一方面引起了银行存款的减少,银行存款为资产,另一方面引起了应付账款的减少,应付账款属于负债。 4]:“制造费用”属于应计人生产成本的间接费用,期末时应转入“生产成本”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5某会计账户的期初借方余额为5000元,本期贷方发生额为l2000元。期末借方余额为8400元,则本期借方发生额为( )。 因为期初借方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期末借方余额,所以该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8400+12000-5000=15400元。 6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出差后的车票是从外单位取得的,属于外来凭证,其他均为自制的凭证。 7下列应采用多栏式明细账的账户是(生产成本明细账)。 生产成本明细账需要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反映,以便进行成本项目分析,其余账户应分别采用数量金额式和三栏式的明细账 8为了避免重复记账,对于货币资金的划转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故从银行提取现金应编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 9某记账人员将记账凭证贷记应付账款的金额26000元,记账时错记为2600元,更正时应采用(划线更正法)。 因为该笔业务编制的记账凭证是正确的,只是在登记账簿时发生笔误,故应采用划线更正法。10反映某一特定日期的账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是(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的报表,其他报表是反映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及财务变动情况的报表。 11某企业发出材料的计价方法前半年为先进后出法,后半年随意改为加权 法主要违背了(可比性原则)。 新准则将一贯性原则的要求列入可比性原则当中,故该企业材料发出的计价方法一个年度内随意变更,它违背了可比性原则,因为这样不便于企业前后各期的比较。 12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3:“库存商品”账户的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明细账)。 库存商品属于材料物资,故应采用数量金额式。 14下列( )业务的处理符合权责发生制。 本月发生广告费用3000元但尚未支付,确认本月销售费用3000元 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与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确认计人利润表。 15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货款收到38500元,其余20000元未收,该项业务引起(收入增加50000元)。 增值税不属于企业的收入,权责发生制要求,不管物资是否收到,本期实现的收入均应确认

(已核对)安徽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34T(2291—2015)

ICS:27.140 才bl P5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291—2015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small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2) 5 项目划分 (2) 5.1 项目划分原则 (2) 5.2 项目划分程序 (2) 6 施工质量检验 (2) 6.1 基本规定 (2) 6.2 质量检验范围 (3) 6.3 质量检验内容 (3) 6.4 质量缺陷备案检查 (3) 7 施工质量评定 (3) 7.1 评定依据 (3) 7.1.1 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 (3) 7.2 合格标准 (4) 7.3 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4) 附录A (5) 附录C (43) 附录D (45) 附录E(规范性附录) (68) 附录F (69) 附录G (70) I

DB34/T2291—2015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站、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大禹工程勘测设计院、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浦慎远、吴其保、程乙钊、王荣喜、乔业斌、陈政、欧岩峰、王维雅、余兵、路伟亭、方玉涛、吴正永、黄祚继、晏芳、黄忠赤、秦怀良、李宝春、吴帮杰、彭皖生、王晓泉、唐骏、王林华、汪霞、方兵。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半年工作安排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以“五大X”建设为引领,以服务发展和市场监管为主线,立足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区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局任务分解推进落实情况 X.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X件。 完成情况:上半年接待知识产权咨询人员达X余人(次);申请注册商标X件,注册X件;发明专利申请X件,授权X 件。至X月底,注册商标拥有量累计X件,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X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预计X.X件。 X.新增省市级品牌不少于X个。 完成情况: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X〕X号)文件中的工作安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期间答记者问的讲话精神及X年全省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省、市级品牌评选认定活动已停止,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该项任务已取消。 (二)其它工作落实情况 X.突出服务职能,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助企融资工作。积极引导X谷润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X澳森水刺非织布有限公司等公司办理动产抵押登记X起,融资X万元。 二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纳入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先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X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止目前,全区市场主体新增X户(其中内资X户,外资X 户,私营X户,个体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户)。 三是继续推进质量品牌战略。组织辖区X家企业参加第七届X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动员帮助辖区企业积极参加第二届X市品牌故事演讲比赛,提升X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共计X家企业的X件作品参赛,X家企业的X 件作品喜获佳绩,其中X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选送的微电影《最后一公里》、演讲作品《倾心为民蓝焰暖心》和X供水集团公司选送的演讲作品《你的名字》荣获一等奖;X供水集团公司选送的征文作品《熠熠青春化热血默默奉献护宜城》荣获二等奖。 四是开展“四送一服”工作。依据《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区贯彻省、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序推进工作,每月调研走访并对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主动协调、积极推动,确保每个问题有问必答、有答必接、有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含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养护大修等工程;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本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二)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四)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五)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方法是否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日常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抽查是指按计划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为跟踪问题产品、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应对突发事件或者按照政府组织的专项行动要求开展的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统筹、公正公开原则,突出质量安全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日常监督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第五条日常监督抽查纳入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实行统一抽查计划、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归集信息、统一结果处理。 第六条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管理实施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并组织省级监督抽查。市、县级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并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配合上级委托的抽样机构开展工作或承担监督抽查抽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抽查对象(包括生产者、经营者)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产品。 第八条监督抽查的组织实施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部门)不得向被抽查对象收取费用。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第九条被抽查对象应当配合、协助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第十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质量合格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本辖区该被抽查对象的该种产品(同一品种同一型号)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一条组织监督抽查部门依法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应用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按要求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二章监督抽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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