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用油及车辆维修保养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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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及程序,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公务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一)一般公务用车。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界限为南至安林高速、北至北外环、西至南水北调桥、东至海信路)的一般公务活动,不得使用保留公务用车。

如有以下特殊公务活动可使用一般公务用车。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集中组织的项目视察、工作检查、调研视察活动。

2.机要通信及应急突发事件的。

机要通信用车主要是指用于机要交换、运送机要保密文件及资料的所需用车;应急用车主要是指由于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疫情防控、突发性自然灾害以及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发生,在没有专门应急预案准备时所需用车。

3.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的、由部门承办的专项检查督导等活动。

4.用以陪同或承办市以外机关单位或团体在我市组织的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

5.基层调研、下乡、跨区域出差等业务活动。

6.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老干部用车需要。

—1—7.临时性紧急任务和其它特殊情况。

(二)执法执勤用车。

执法执勤应急用车,只适用于有关执法执勤、监管巡查、检查、办案等监管执法工作。

使用范围为**市域,其它无关活动一律不得使用执法执勤应急用车。

(三)公务平台用车。

单位保留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公务活动需要时,必须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租用车辆。

费用在单位保留公务用车运行费中列支,凭服务平台票据报销。

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关内部用车应按照“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一)车辆使用科(室)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经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后由车辆管理员按照车辆使用性质安排车辆。

(二)公务用车使用采取预约方式(紧急事项等特殊情况除外)。

使用人须提前半天(市内)或一天(市外)向事务中心预约用车;预约后因故不需用车的,须及时与事务中心联系取消预约。

(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台帐,做到用车登记、凭单出车、一车一档,定期公示。

公务车辆辆油耗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辆油耗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燃油使用效率,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包括公务用车、特种车辆等。

三、组织机构1.成立公务车辆油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监督和实施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制度。

2.公务车辆油耗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工作。

3.各科室、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工作。

四、管理原则1.节约原则:公务车辆燃油使用应遵循节约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燃油消耗。

2.效益原则:公务车辆燃油使用应提高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

3.责任原则:公务车辆燃油使用实行责任到人,明确各岗位职责。

4.监督原则:加强公务车辆燃油使用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内容1.公务车辆油耗统计(1)公务车辆油耗统计实行月报制度,各科室、部门每月汇总公务车辆油耗情况,报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油耗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公务车辆油耗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2.公务车辆燃油采购(1)公务车辆燃油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燃油采购应选择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3.公务车辆加油管理(1)公务车辆加油实行实名制,驾驶员在加油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加油站点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确保燃油质量。

(3)加油后,驾驶员应在加油机上打印加油凭证,并将凭证交予办公室。

4.公务车辆油耗考核(1)公务车辆油耗考核以月为单位,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油耗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公务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

(3)考核结果作为公务车辆使用、维护和报废的重要依据。

5.公务车辆油耗信息公开(1)办公室负责将公务车辆油耗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2)公务车辆油耗信息公开渠道包括单位内部网站、公告栏等。

六、奖惩措施1.对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3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3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务出行的合理性和便捷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地方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管理和处置机关公务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机关公务车辆是指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代表机关执行公务或执行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任务所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

机关公务车辆必须依法登记,按照规定配置。

第四条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公平公正、节约用车、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配置和购置第五条机关公务车辆配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合理确定。

第六条机关公务车辆的购置应严格按照行政机关车辆管理规定进行。

购车经费应依据财务规定,进行逐年预算、分期资金审批,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七条机关公务车辆的购置应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前提,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限制。

购车数量和品牌型号应充分考虑经费预算、工作需要和节能环保等因素。

第八条机关公务车辆的购置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建立统一的购车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透明、公正、公平。

第九条机关公务车辆购置的资金来源应采取财政拨款、自筹资金、信用贷款等方式,不得非法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十条机关公务车辆购置后,应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登记和保险,配备交强险、商业险等必要的保险,并定期检验和维修。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在法定范围内,只能用于公务出行,不得私自使用或租借给非机关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并签订使用合同,明确使用期限、用途、责任等事项。

使用人员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且不得有酒后驾车、超速驾驶、违章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合理使用油料和维修保养费用,禁止超员行驶和私自改装车辆。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违章、事故等情况,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接受处理和调查。

第十五条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公务车辆资源,遵守财务纪律,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务车辆的管理责任由所在机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为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责任,各机关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需组建专门的车辆管理小组,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配备情况,车辆购置、出售和调配工作,并定期进行车辆资产清查。

第三章车辆使用原则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权限合理和节约用车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机关工作的需要,不能用于私人用途,严禁利用公务车辆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权限应根据职务等级进行明确划分,不同权限的权限等级和使用范围应按需使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避免浪费和耗损。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坚持节约用车原则,提倡合理、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调度应通过电子调度系统进行,确保调度过程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加油加气应到指定的加油站或加气站进行,确保质量可靠、数量准确。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能得到赔偿。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的年检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保车辆在合法有效的年检标志。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细则应制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一车一档管理、公车私用的惩罚措施、公车改革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设置专门监督机构,按照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公务用车作为政府机关的重要工具和资源,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提高行车安全性和经济性,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保养,提高公务用车的管理效能和资源利用率。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拥有公务用车的组织,其中公务用车指专供机关事务处理及行政公务使用的机动车辆。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公务用车一视同仁,不论车辆类型,都需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2. 领导负责原则: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执行本管理制度。

四、定点加油管理1. 加油站选择:按照所在地点及周边环境选择定点加油站,并与加油站签订加油服务协议。

2. 加油时间:公务用车加油应在工作日的加油时间内进行,节假日仅限紧急情况下加油。

3. 加油记录:加油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加油的车辆、时间、地点、数量、金额等信息,存档备查。

五、定点保险管理1. 保险选择: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购买符合车辆使用情况的机动车辆保险,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2. 保险种类:根据车辆类型、用途需求及保险公司的建议,购买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适当的保险。

3.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与公务用车的运营期限一致,过期后及时续保。

4. 保险索赔:发生事故或损坏时,立即报案,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确保及时有效。

六、定点维修管理1. 维修单位选择:选择具有良好信誉、专业技术服务的修车厂或维修站,并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服务协议。

2. 维修保养计划:制定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或里程数进行维修保养。

3. 维修记录:对公务用车每次维修保养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维修项目、费用等,并存档备查。

4. 质量监督:对维修工作进行质量监督,确保维修质量和维修费用的合理性。

七、管理措施1. 提供培训:对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管理人员提供有关加油、保险、维修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用油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用油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用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保障车辆安全,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驾驶员,包括公司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规范管理、节约成本、服务至上。

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配合。

第五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设立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六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第七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车辆管理人员,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八条公司车辆使用范围包括:1. 出差任务:公司员工因公任务需要出差时,可申请使用公司车辆。

2. 接送任务:公司员工或客户需要接送服务时,可使用公司车辆。

3. 物资运输:公司需要运输货物时,可使用公司车辆。

4. 服务保障:公司需要进行勘察、巡查等服务性质的工作时,可使用公司车辆。

第九条公司车辆使用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车辆归还车辆管理部门并填写使用情况表。

第十二条公司车辆使用记录应及时记录,包括车辆使用时间、里程数、油耗等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使用时如遇意外事故,应及时报警处理,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车辆维护管理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清洗油路等。

2. 车辆检修: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 车辆清洁: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保持车辆整洁。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维护记录应及时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等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维护过程中如发现较大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寻找专业修理厂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车辆维护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不得私自维修车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用油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用油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用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车辆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为了建立健全的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车辆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节约、安全、高效的原则,合理利用公司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条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监督,保证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的合法性。

第六条公司车辆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公司管理部门,全面负责车辆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车辆采购、使用、维护、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章车辆采购第九条公司购置车辆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规划,依法合规进行招标采购。

第十条公司购置的车辆必须具备购车发票、合格证、行驶证等证件,且车辆信息应在公司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购置的车辆应选用燃油经济性好、品质可靠的车型。

第十二条公司购置的车辆应进行保险投保,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获得有效保障。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分配,并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车辆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和时间。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养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使用车辆。

第十八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不得擅自私用公司车辆,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十九条公司车辆维护应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公司车辆维护应选择正规的维修机构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成本合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车辆维护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处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公务车油耗管理规定(3篇)

公务车油耗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车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公务车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务车(以下简称公务车)的油耗管理。

第三条公务车油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能源,提高效率;(二)合理配置,规范使用;(三)科学管理,严格监督;(四)奖惩分明,责任到人。

第二章公务车油耗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公务车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务车油耗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级公务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车油耗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第六条公务车驾驶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合理使用公务车,确保油耗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公务车油耗管理措施第七条公务车油耗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务车采购管理1. 公务车采购应当遵循经济、实用、节能的原则,优先采购低油耗、低排放的车型。

2. 公务车采购预算应当合理确定,不得超标准采购。

3. 公务车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油耗标准,并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

(二)公务车使用管理1. 公务车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车数量,避免盲目购置。

2. 公务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减少油耗。

3. 公务车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降低油耗。

(三)公务车油耗统计与分析1. 公务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车油耗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公务车油耗情况。

2. 公务车使用单位应当对公务车油耗数据进行分析,找出油耗较高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公务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务车油耗数据进行分析,对油耗管理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油耗管理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公务车油耗监督与考核1. 公务车使用单位应当对公务车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考核结果与驾驶员的奖惩、晋升挂钩。

2. 公务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务车油耗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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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科园创字〔2011〕24号签发人:程军
关于公务用车、用油及车辆维修
保养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确保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依据《丰台科技园系统内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丰园委发[2007]10号)和《丰台区财政局关于2011年丰台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加油有关事项的通知》(丰财采购[2011]416号)文件精神,作如下规定。

一、公务用车管理
(一)中心负责人为单位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

综合办公室负责车辆统一管理、调度、维修保养工作,为有驾照的员工建档备案,并设车辆专管人员具体负责。

(二)车辆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活动、接待和会议等。

(三)各部门日常公务用车,由部门安排驾驶人员。

属重大活动或有特殊情况的,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配安排。

乘座出租车公费出行,须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四)各部门须填写《创业中心车辆使用登记表》(见附件1),办公室视情况统一安排车辆。

外出办事地点相同或相近,尽量合并派车。

(五)下班后车辆须停放单位院内,及时将钥匙交回办公室。

二、车辆维修保养和用油管理
(一)车管人员负责做好车辆保养、年检、日常维修和油料管理、为有驾照员工建档备案。

(二)单位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更换维修地点,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三)车辆需维修时,车管人员应填写《创业中心车辆维修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申报维修项目,报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车辆维修保养大额支出须经中心主任批准。

(四)每部车辆配备加油卡,一车一卡,须在定点油站加油,由车管人员负责油卡充值和日常加油。

特殊情况须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它有关事项参照丰园委发[2007]10号、丰财采购[2011]416号文件施行。

附件:1、《创业中心车辆使用登记表》
2、《创业中心车辆维修审批登记表》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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