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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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

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篇一:篇一:(20XX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四条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六条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实行属地管理,由企业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

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中央属和省属企业,也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监督。

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及代表企业方面的组织应当帮助、指导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集体协商第七条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活动。

集体协商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八条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选派,企业的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企业工会主席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担任本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当作为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产生,并经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职工一方可以通过行业性、区域性工会与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方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

浙江集体合同范本

浙江集体合同范本

浙江集体合同范本甲方(企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职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集体合同对甲方和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条甲方尊重乙方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支持乙方依法开展的各项活动。

乙方应组织和教育职工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劳动报酬第三条甲方实行[工资制度名称]工资制度,职工工资由[构成项目]等组成。

第四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甲方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甲方以[货币形式/其他支付形式]按月支付职工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具体日期]。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六条甲方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情况,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具体增长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小时数]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数]小时的工时制度。

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休息天数]天。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职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带薪假期。

第四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九条甲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

- 1 - / 15 集体合同 (格式文本)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2008年 使 用 文 本 须 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矚慫润厲钐瘗睞枥

庑赖賃軔。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职工方名称)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 2 - / 15

订本合同。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一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篇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制度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2、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如劳动合同中制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3、劳动保障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应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签订和履行情况。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协商会议。

平等协商1、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均有权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2、平等协商内容: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事项应当事先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

还包括:劳动定额、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保护、合同期限等。

3、平等协商的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3—10名,并各确定1名首席协商代表.协商代表的任期由被代表方确定,但不得短于3年。

4、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指定.首席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可书面委托其他负责人担任。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

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未建工会的,由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过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5、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满。

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5篇

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5篇

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5篇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女职工与公司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着平等协商、利益共享、共谋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此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正式签订后生效。

本合同的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法重新签订。

本合同条款对全体女职工具有约束力。

双方应自觉遵守执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经双方协商作出修改。

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目的和原则(一)目的:为明确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相关事项,促进公司稳定和谐发展,实现企业与女职工的共同发展。

(二)原则: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完善。

二、女职工权益保护内容和措施(一)工作内容与合理调整公司根据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和能力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确保女职工在职业发展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对于长时间从事高强度劳动的女职工,公司将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工资待遇与福利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

公司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女职工工资,并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

同时,公司建立女职工特殊时期的津贴制度和福利待遇保障机制。

(三)劳动安全与卫生保健公司重视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职工,公司将加强劳动保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休息休假与工作时间公司遵守国家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对于女职工的特殊生理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休假制度,确保女职工的休息权益。

(五)教育与培训机会公司重视女职工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鼓励和支持女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一)孕期保护措施公司关心孕期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过度劳累和压力。

拟定集体合同5篇

拟定集体合同5篇

拟定集体合同5篇篇1集体合同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拟定本集体合同。

一、合同总则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劳动关系、规范双方行为而共同遵守的集体性约定。

本合同旨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员工权利和义务1. 乙方享有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2. 乙方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甲方应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3. 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形象。

4. 乙方有义务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三、工作内容和地点甲方应按照工作需要,向乙方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2. 对于特殊岗位的加班安排,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3.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休息的权利。

五、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2. 甲方应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的贡献,逐步增加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3.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对于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甲方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失误的员工,甲方可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山东省 集体合同

山东省 集体合同

山东省集体合同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员工代表名称]及员工代表团体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合作、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单位的劳动用工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集体合同:一、合同期限与工作内容第一条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期间,乙方员工将在甲方指定的岗位进行工作,具体岗位和工作内容根据甲方需要进行安排和调整。

二、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第二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对乙方员工进行相应劳动报酬支付。

具体薪酬结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按照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执行。

第三条乙方员工享有与甲方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等。

三、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第四条甲方遵循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的,将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五条乙方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期,如年假、病假、产假等,具体请假事宜遵照甲方人力资源政策执行。

四、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第六条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规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七条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职业伤害或职业病,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补偿。

五、教育与培训第八条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员工的个人发展需求,提供必要的教育与培训机会,提高乙方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乙方员工应积极参与甲方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提升自身能力。

六、纪律与考核第十条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甲方将对乙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员工,甲方有权依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

七、集体协商与沟通机制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定期集体协商机制,就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共同解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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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三、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首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条款,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提出变更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
三、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首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条款,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提出变更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

具体程序由集体合同约定。

在集体合同期限内,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修订集体合同。

具体程序由集体合同约定。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由双方代表进行新的集体协商,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具体程序由集体合同约定。

其次,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一般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在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

(二)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废除。

(三)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了
变化。

(四)企业因法定整顿、破产、停产、转产而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因而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无法抗拒的某种外部力量。

如战争、地震、水灾、旱灾或雷击等社会或自然因素。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允许当事人变更和解散集体合同。

但应根据不可抗力事由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该集体合同是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抑或是推迟履行。

此外,当事人一方虽无过错,但因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也是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条件之一。

这是因为对当事人履行集体合同有影响的其它因素发生了变化,致使原订集体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变得无法履行。

如果企业行政在集体合同中规定要改善劳动关系,但由于与订购材料合同的第三方当事人因故中断或迟延履行合同而影响到了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的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变更集体合同。

(六)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使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履行成为不必要。

集体合同订立以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可能影响集体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

因此,合同订立后当事人都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而且违约行为已使集体合同继续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变得没有必要。

在这种情况下,允许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变更集体合同的某些条款或解除集体合同。

但为了保持集体合同的稳定性,发生这种情况时,法律对此作有严格的规定。

即当事人如果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要经过合同登记机关的批准。

(七)由于工会解散,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如果订立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工会解散了,集体合
同就难以再继续履行。

工会解散,是集体合同解除的一个条件。

但如果与其他工会合并,则集体合同中的工会义务应由合并后的工会承担;原工会分立后,情形也是如此。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就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除此之外,当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而且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都须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其三,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一)双方协议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议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不仅其变更或解除合同行为与集体合同的签订行为的条件都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且就是他们的程序也有相似的地方。

如:1)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请,向对方说明需要或解除的集
体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与理由。

2)双方协议。

如果一
方提出变更或解除的集体合同条款达成书面协议。

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实际上是一个新的集体合同或原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协议书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应报集体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备案。

4)协议成立,原订集体合同或原合同中有关的条款即行失效。

在协
议书即新合同或原订集体合同修正案尚未正式生效前,原集体合同仍然有效。

(二)单方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依法订立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一方当事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工会一方当事人解散、企业破产、不可抗力现象发生、因一方过错而使原订集体合同的继续履行已毫无意义等,法律并不完全禁止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但对履行这类性质的合同,基于上述事由而获得变更或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行使变更或解除权。

但在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时,仍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履行法定的手续:1)工会解散,应会员大会通过的解除决议书副本或国家强制解散通知书的副本。

2)企业破产,应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副本。

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现象发生而需要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应有关部门的证明。

4)因对方过错而使原订集体合同的履行变得毫无意义时,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集体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向集体合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其四,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后应承担法律责任。

所谓集体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法律后果,是指当事人因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只是当事人双方所确立的集体合同法律关系的变化或终止,并不是说当事人之间原先存在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关系都随之一笔勾销,解除集体合同并不等于解除责任。

一般来说,集体合同解除后,不履行义务的一方(通常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一方)原则上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企业破产,破产财产除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外,首先应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工会合并与分立后,集体合同主体变更了,但合并或分立后的工会仍应承担或分担集体合同规定的原工会组织的义务。

当然,如果造成集体合同变更或解除的过错来自第三者,如国家计划调整、法规修改等,则当事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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