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药房麻醉药品开具与取药流程与注意事项

住院药房麻醉药品开具与取药流程与注意事项

住院药房麻醉药品开具及取药流程与注意事项

医师对患者

进行诊断

开具处方1.前记:不可空项!

费别分为自费或医保

注意床号勿漏;

患者身份证号必须填写正确;

代办人为取药护士,身份证明编号写取药护士工号(实习生不可领取麻醉药品);

2.正文:药品名称写药品通名称,片、缓释片或注射液必须写清楚;用量用法频次书写用全中文或全英文,不可混写;

片剂:每张处方最多开具10 片

针剂:每张处方为当日用量

所有处方药量当日用完,处方逐日开具。

3.后记:医师签名 +工号;注射剂药品有剩余时需在处方右下角‘剩余药量’处注明药品剩余量,‘销毁人’处必须双人签字!

1.取药护士将处方交予药房主班人员审核,合格后签字并确认电脑账目(还欠条的处方需特别说明);

2.打印确认账目明细;

3.处方与明细交予专人调配,签字;

取药

4.核对,签字;

5.发药,签字。

针剂:首次应用需书写麻醉药品空安瓿欠条

非首次用药时需将上次用药的空安瓿交回并签字。结束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 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 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 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 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号,开方 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 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

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监控的药品,由于其特殊的药理作用,对临床科室备用该类药品进行完善管理,各科室应按照以下流程领用、补充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配置流程: 1、科室初次配置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科主任、护士长应根据本科室疾病特点和需要,设立基数,填写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表(附表1,一式三份,科室、药房各一份)。报药剂科、医务办审核,并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配备。 2、科室因实际需要更改基数,填写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更改表(附表2,一式三份,科室、药房、药剂科各一份)。 三、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补充流程: 1、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2、定期核对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

好登记,及时汇报药剂科处理。 3、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每月对药品效期进行自查,建立药品效期记录本并做好登记工作。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应妥善保存,补充时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和空安瓿到药房领药。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和生产批号。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四、为规范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相关科室应按照以下要求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五专”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 2、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记录本,内容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3、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交接制,做到帐物相符。并有交接班登记。交接有交接人双签名,每日交班时核对、清点。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残余量实行制度化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残余量能在双人监督下被销毁并有记录。 5、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2.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发放、登记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与保管 1.按照国务院200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的规定,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须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印鉴卡,到指定供货公司购入。 2.其他精神药品的采购须从具有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资格的供货公司购入。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医院的实际需要量购入。采购时由药品保管员和药品采购员两人采购,购入后交库房药品保管员保管,登记双人签字。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必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认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由医务科负责管理。 2.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规定,使用规定颜色和格式的处方。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使用量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开具的每张处方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注射剂一次常用量。 (2)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 (3)控缓释制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4)癌症疼痛病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超过十五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5)精神药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 (6)盐酸哌替啶注射液一次常用量,不得带出医院使用。 (7)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一日常用量。 4.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楚,调剂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并调剂和核发人员签字。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 6.麻醉药品按照“五专”管理,及时登记使用消耗情况。

申请麻醉药品精一药品印鉴卡填表说明和表格

填表说明 吉林市卫生局直属医疗机构和省属医疗机构直接到吉林市卫生局办理,所填写表格除特殊说明外,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市卫生局、一份医疗机构存档。其他医疗机构(包括位于外县\市的职工医院、民营医院)先到所在的县(市)、区卫生局初步审核,然后到吉林市卫生局医政处办理审批手续,所填写的表格除特殊说明外,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市卫生局,一份交县(市)、区卫生局备查,一份医疗机构存档。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医疗机构代码证和药学管理部门负责人毕业证可以只提供复印件或者只提供原件;其他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立即返还。)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需要复印登记号页;超过有效期限的,还需要复印最近年度校验记录页。 法人(医疗机构负责人)如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登记不符,需提供新法人的任命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签名请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其它内容可打印或者用黑色字迹签字笔(钢笔)填写。印鉴应完整、清晰。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自行组织相关培训和考试;其他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未确定等级的医疗机构等)需参加当地卫生局举办的培训,如自行组织培训和考试,需经当地卫生局同意。考试题可参照市局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考核试卷范本”拟定(内容只可以增加,不可以减少)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考试卷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在市卫生局。医生学习记录提交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后即可返还给医生保存,不必带到吉林市卫生局。 印鉴卡分为两种: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印鉴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印鉴卡。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级别购买相应的印鉴卡。无法确定级别的,根据原印鉴卡的级别处理。 新空白印鉴卡购买处:吉林市北京路143号(市政府后门西走50米,中国银行对面),电话:6;外县(市)医疗机构也可先到县(市)区卫生局购买。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有关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规定,对本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保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保证医疗的安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三、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四、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⑴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⑵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⑶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建立由主管院长负责,医务、药剂、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加强医院麻

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加强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每月底组织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六、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七、分管麻醉、精神药品的负责人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医护人员负责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九、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工作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印鉴卡”,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在每年年初填写“年度麻醉药品使用数量申购单”报市药监局核定批准后,每季度从麻醉药品指定的经营单位巢湖市医药公司按临床需求量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申购单”购买,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是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由经营单位专人负责押运、防止 丢失、被盗。麻醉、精神药品入库验收是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

癌痛麻醉药品使用指南

关注癌症疼痛患者麻醉药品临床合理应用 西吉县人民医院药剂科 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癌症疼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减轻癌症患者痛苦,改善其生活质量,规范临床合理使用,现将临床存在的癌痛治疗的常见误区、不合理使用情况和建议汇总如下: 1、未按时给药,只在疼痛剧烈时才用止痛药(错) 应:及时按时规范化给药,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按规定时间间隔规律性给予止痛药,以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如:吗啡片,癌痛病人首次剂量范围可较大,每日3~6次,临睡前一次剂量可加倍。及时、按时给药更安全有效,所需的止痛药强度和剂量也最低,减少发生成瘾的危险。(《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单次用药剂量不足,镇痛治疗使疼痛部分缓解即可(错) 应:给药剂量应量化评估癌痛患者的疼痛,通过剂量滴定确定给药剂量。无痛睡眠是止痛治疗的最低要求,理想的止痛治疗应争取病人达到无痛休息和无痛活动的目标。长期得不到有效止痛治疗的癌痛病人,易出现因疼痛导致的与神经性疼痛相关的交感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痛觉过敏的异常疼痛等难治性疼痛。(《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2011版)》和《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3、未首选无创给药,且基础用药为速释药物(错) 应: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给药。对不宜口服病人可用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强调以控、缓释阿片药物作为基础用药的止痛方法,在滴定和出现爆发痛时,可给予速释阿片类药物对症处理。(《WHO癌痛三阶梯治疗原则》、《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2011版)》) 4、使用度冷丁是最安全有效的止痛药(错) 应:WHO将吗啡列为中、重度癌痛止疼的首选,将哌替啶(度冷丁)列为治疗不推荐的药物。因哌替啶易成瘾,止痛作用强度只为吗啡的1/10,消除半衰期长,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具有神经毒性及肾毒性,且不能被纳洛酮拮抗。度冷丁口服吸收利用率差,肌肉注射本身会产生疼痛,不宜用于癌痛等慢性疼痛治疗。 5、终末期癌症病人才能用最大耐受剂量阿片类止痛药(错) 应:阿片类止痛药无封顶效应,用药剂量有较大的个体差异,只要癌痛止痛治疗需要,都可以使用大耐受量阿片类止痛药,以达到理想的疼痛缓解。 6、长期用阿片类止痛药不可避免会成瘾(错) 应:癌症病人规范使用阿片类成瘾非常罕见。癌痛病人需长期用阿片类止痛药、增加用药剂量是癌症止痛治疗的需要,而并非“成瘾”所致。阿片类药物“成瘾”的发生率与药物剂型、给药途径及给药方式有关。静脉直接注射使血药浓度突然增高,容易出现欣快感及毒性反应,从而易于导致成瘾。在慢性疼痛治疗中,采用控、缓释制剂,口服或透皮给药,按时用药等方法,可以避免出现过高的峰值血药浓度,并且使血液中的活性药物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恒定。这种规范化的用药方法,可以在保证理想止痛治疗的同时,显著降低发生成瘾的风险。 2013年5月18日 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等表格

附件: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药库专用) 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库专用) 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房、临床科室使用)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汇总表 6.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表 7. 医疗机构疼痛诊疗专用病历(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8-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和贴剂) 8-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 8-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回收登记本【临床科室(病区)专用】 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 10.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登记本 1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1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药房专用) 1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科专用) 1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登记本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附件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 第()本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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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 (药库专用) 第()本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1]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一)科室主任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小组成员对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 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定期对各药房、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印鉴卡申请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变更、延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未申请过《印鉴卡》医疗机构,申请新办《印鉴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书及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平面图(标明麻醉及精神类药品存放位置),存放麻醉及精神药品库房或保险柜照片; (四)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培训合格证书》的《医生花名册》(五)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生的《麻醉药品处方权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本医疗机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以上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申请变更《印鉴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二)变更相关信息的书面申请;

变更医疗机构名称: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 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公立医疗机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私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新址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交有关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议决议、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机构法定代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 变更医疗机构管理部门负责人:需提供有关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议决议、医疗机构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机构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 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需提供药学部门负责人员任职证明、职称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公章; 变更采购人员或身份证号码:需提供采购员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采购人员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及身份证号码; 变更医疗机构公章: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原公章销毁证明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新公章),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加盖新公章,同时填写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

医院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广州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涉及的内容及与法规有矛盾的地方,以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全过程。 第三条医务科、药学部、护理部、总务科负责本实施制度相关条款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处方权 第四条设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人员及职责见附件1),负责院内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每季度由麻、精一药品管理小组对麻、精一药品各存放点进行检查、指导,并在《专项检查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六条定期对我院执业医师、药师、护理人员及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将以文件形式公布,药剂科在具体工作中应严格查对,不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律不得调配。 第三章毒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与基数设置第八条药库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库(专柜)。专库(专柜)设有

麻醉药品合理使用试题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精神药品按依赖性分成第一类和第二类,以下第一类精神药品为:()A、咖啡因B、曲马多C、安定D、利眠宁 3.癌痛治疗不理想的原因是:() A.医务人员普遍具有癌性镇痛知识,但病人怕吗啡成瘾 B.病人积极报告疼痛病史,认为癌性疼痛完全能控制 C.许多医生对癌性疼痛评估不足,缺乏相关知识 D.医药管理部门已经不对吗啡药品进行严格管理,癌症病人的吗啡处方量不需限制 4.以下描述正确的是:() A.对疼痛的估计(包括性质和程度)应该以病人描述为主 B.对疼痛的估计应该由医生根据临床判断 C.癌症病人合并的抑郁情绪不会加重癌性疼痛 D.尽管癌性疼痛的原因有多种,但在一个病人身上仅具备一种疼痛原因 E.对同样严重程度的肺癌患者,他们所经历的癌痛程度应该是一样的 5.癌症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控、缓制剂时,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常用量为()。 A、10天 B、5天 C、7天 D、15天 6.疼痛评佑原则中不正确的描述是:() A.首先,医生应相信病人的主述 B.病人陈述、医生引导、家属帮助三者结合 C.查体要注意神经、肌肉体征 D.患者精神状态不在癌痛评估的范畴 E.评估包括促发因素、疼痛强度、持续时间、部位、缓解因素、加重因素等8.三阶梯癌痛治疗方案遵守四个基本原则中错误的描述是() A.按阶梯逐级给药 B.按需给药C.口服制剂首选D.用药个体化 9. WHO 三阶梯癌痛治疗方案不正确的描述是() A.遵守2个基本原则 B.已经向全球推荐 C.可以使 90%癌症患者的疼痛得到有效缓解 D.具有简单、有效、合理的特点 12.阿片类镇痛剂的特点有() A.杜冷丁适用于慢性癌性疼痛治疗B.美菲康应每4小时服一次 C.吗啡口服吸收生物利用度较差,因此需不断增加剂量 D.吗啡有短效和缓释2种口服剂型,选择任一种均可 E.芬太尼贴剂起效快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41857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文件。 四、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五、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二)《麻醉、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三)《麻醉、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五)《麻醉、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登记制度》(六)《麻醉、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七)《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九)《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十)《麻醉、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度》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1.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麻醉药品最新版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为贯彻《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管理规定》及卫生部颁发的《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我院成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医教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科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组织。 组长:阿迪力(主任医师) 副组长:肖开提(副主任药师) 成员:赵梅(主治医师) 阿不力米提(麻醉医师) 热孜万古丽(主管护师) 吐尔地·图拉提(主治医师) 库尔班江(药师,专职人员) 艾克拜尔(库管) 专职人员(药剂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定期考核; 二、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三、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四、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五、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六、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 七、规定和审批临床使用科室的储备品种和数量; 八、对过期、破损和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相关的销毁手续; 九、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历管理规定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领用规定; 十、及时报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它特殊药品的数据信息; 十一、定期召开会议和修订相关制度及规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总结

***镇卫生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及使用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市卫生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院就2017年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分析总结如下: 一、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情况 1、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规定进行购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向定点批发企业购买,并实行网上采购,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付款。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执行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等规定。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严格执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等规定。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了专用帐册。药房配备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药房的门、窗有防盗设施,门诊大厅安装了视频监控探头,药房24小时有人值班。 4、本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管理,首先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市医学会组织的麻精药品专业培训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生,再经本院医务科审核授以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方可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5、本院门诊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一是主诊医生要为患者书写门诊病历,门诊病历留存在药房备查;二是医师在为门诊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亲自诊查患者,在门诊病历中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诊断证明书”,并签署《麻醉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给患者,一份随同门诊病历留存在药房。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其《麻醉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随同住院病历归档。。医师在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时,严格控制药品剂型、剂量的使用范围和处方量的规定。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分析及总结 2017年,本院使用盐酸吗啡针***支、盐酸吗啡片***片、吗啡缓释片***片、磷酸可待因片***片,其中癌症患者使用97%左右,非癌症患者(如肾结石绞痛)3%左右。目前本院麻醉药品使用主要是癌痛患者,非癌痛患者使用量极少,为保障辖区内癌痛患者的止痛治疗,2018年采购计划量将在2017年的实际使用量上略为增加。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加强临床医务人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临床合理使用这类特殊药品,尽可能为疼痛病人减轻痛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

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部门汇报。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品的直接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一、《印鉴卡》由医疗机构或药学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二、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采购麻醉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买麻醉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验收制度 一、麻醉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 二、麻醉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四、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麻醉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发表时间:2012-03-19T13:18:59.343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2年第1期供稿作者:李俊英武静[导读]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李俊英武静(山东省滨州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山东滨州 256610)【中图分类号】R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1-0205-02 【摘要】目的统计分析2010年住院患者麻醉药品使用情况。方法采用金额排序法及用药频度(DDDs)排序法,对麻醉药品的用量、销售金额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吗啡类麻醉药品使用量、频度最大,口眼给药麻醉药品已超过一半以上,各麻醉药品DUI接近1.00。结论该院麻醉药品使用基本合理。【关键词】麻醉药品用药频度管理使用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在临床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医疗价值,一旦超过使用剂量即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其特殊性,麻醉药品的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对麻醉药品的使用和流向信息共享并实行监控,而且麻醉药品正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本文通过对我院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为进一步规范麻醉药品的管理以及临床合理使用麻醉药品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抽取我院2010年麻醉药品处方,统计患者、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总用药量等情况。 1.2 方法以WHO推荐的限定日剂量(DDD)、药物利用指数(DUI)为指标,各药的DDD值参考临床的常规用量,分析比较各种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用药频度(DDDs)=总用药量/该药的DDD值,DUI=DDDs/用药总天数,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DDD是指达到主要治疗目的用于成人的平均日剂量,本文以《中国药典(2005版)》、《新编药物学(第16版)》及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日剂量为标准确定。DUI是以DDDs 除以实际用药天数,可作为判别临床用药是否合理的标准[1]。 2 结果 2010年我院使用的麻醉药品有6种,其中注射剂4种、片剂2种,麻醉药品的消耗金额占年度全部药品消耗金额的比例为0.21%。 2.1 麻醉药品使用量及所占比例其中金额最大的为吗啡缓释片占44.82%。口服制剂消耗比例为54.07%。见表1。 表1 我院2010年麻醉药品使用数量、金额及比例药品名称规格(mg) 单位数量总金额(元) 比例(%)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 0.1 支 2124 12297.96 30.02 哌替啶注射液 50.0 支 453 1415.62 3.46 布桂嗪注射液 100.0 支 261 746.46 1.82 吗啡注射液 10.0 支 1336 4355.36 10.63 吗啡缓释片 10.0 片 1224 18360.00 44.82 可待因片 30.0 片 354 3787.80 9.25 2.2 麻醉药品用量、DDDs及 DUI DDDs 值最大的是吗啡注射液,其次是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最小的是哌替啶注射液。各麻醉药品DUI均接近1.00。见表2。 表2 2010年我院麻醉药品用量、DDDs及DUI 药品名称规格(mg) 单位总量(mg) DDDs 总用药天数(d) DUI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 0.1 支 212.4 354.0 321 0.91 哌替啶注射液 50.0 支 22650 56.6 65 0.97 布桂嗪注射液 100.0 支 26100 261.0 278 1.07 吗啡注射液 10.0 支 13360 445.3 523 0.95 吗啡缓释片 10.0 片 12240 122.4 143 1.09 可待因片 30.0 片 10620 177.0 201 0.91 3 讨论 麻醉药品管理是一项特殊而重要的工作,既要保证患者合理使用,又要防止药品流失危害社会。这就要求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法律意识,同时,要对麻醉药品流通环节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不断总结和完善,确保安全合理使用 [2]。 我院麻醉药品消耗金额占医院全部药品消耗金额的0.21%,吗啡在我院有口服和注射2种剂型,为强效中枢性镇痛药,主要用于术后、外伤、急性心肌梗死的止痛及用于晚期癌症第3阶段止痛,是控制癌症疼痛非常有效的药物。在当今临床使用中,吗啡的医疗消耗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癌痛控制状况的重要指标,国际标准WHO推荐口服吗啡是治疗晚期癌症疼痛的标准用药。吗啡属控释制剂,释药曲线平稳,峰谷比值低,止痛效果好,是癌症三阶梯治疗的推荐药物之一该药在我院的使用量比较合理。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为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主要在手术中作诱导麻醉以及术后持续镇痛给药。我院属于综合性医院,手术量亦逐年增加,故芬太尼注射液的用量较大,由此可看出芬太尼注射液在手术镇痛中具有稳固而重要的地位。 从表2可看出,各种麻醉药品的使用DUI几乎接近于1.00,说明我院麻醉药品的使用是基本合理的再从综合比较各种治疗癌痛的用药途径来看,口服给药已成为 WHO 推荐的缓解镇痛的最佳给药途径。所以,癌症患者的止痛一般应遵循口服给药、按时给药、按阶梯给药和个体化给药的原则。目前临床上遵循“三级止痛阶梯疗法”,因为随着疼痛的加重而给药逐渐升级,则患者很少产生镇痛失效或成瘾现象。按阶梯给药,不仅是药物效价由弱到强,还要注意联合用药。非阿片类镇痛药和辅助药可用于任何阶梯,对于晚期癌症患者提倡用“阿片类+非阿片类+辅助药”的方法。WHO 已把控制癌痛和姑息治疗癌痛的问题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医疗水平的标志。所以,应当遵循麻醉药品的应用原则,熟练掌握“三级止痛阶梯疗法”,继续深入开展癌痛的姑息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癌症患者的痛苦[3]。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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