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流程
上海市住建委如何登记专业分包合同5篇

上海市住建委如何登记专业分包合同5篇篇1一、合同登记指南为确保上海市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规范专业分包合同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上海市住建委特制定以下专业分包合同登记指南。
二、合同登记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各类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分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设备安装、钢结构、消防等专业分包工程。
三、合同登记流程1. 合同准备阶段在合同签订前,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明确工程范围、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关键内容。
双方应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合同提交阶段承包方将准备妥当的专业分包合同提交至上海市住建委进行登记。
提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合同正式文本;(2)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项目部的组织架构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3. 受理与审查阶段上海市住建委对提交的专业分包合同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合同内容的合规性、双方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存在不合规之处,将及时通知双方进行修正。
4. 登记与备案阶段经审查合格的专业分包合同,上海市住建委将予以登记并备案。
登记后的合同将获得唯一的合同编号,以供后续管理和查询。
四、合同协议正文上海市专业分包合同协议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本建设工程的专业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二、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承包本工程中的__________专业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等内容。
具体工程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上海分包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分包合同备案流程合同上海分包合同备案流程合作协议关键信息项:协议双方:甲方(主承包公司名)、乙方(分包公司名)协议目的:确定分包合同备案流程及合作事项备案内容:备案所需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时间安排:备案流程的时间节点和完成日期费用安排:备案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担和支付方式责任分配:双方在备案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材料提交: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文件审查与确认:备案材料的审查和确认流程违约责任:违约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和处理措施争议解决:争议解决的方式和地点其他条款:协议的修改和终止条款协议内容:协议双方:甲方:主承包公司(公司名),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分包公司(公司名),地址(详细地址)。
协议目的:双方同意合作完成上海地区分包合同的备案工作,确保备案流程的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备案内容:备案内容包括分包合同的文本、双方资质证明、项目计划书等。
甲方负责提供主合同及相关支持文件。
乙方负责提交分包合同及相关材料。
时间安排:备案申请自(申请日期)起,预计完成备案的日期为(完成日期)。
各阶段的具体时间节点详见附录。
费用安排:备案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双方)承担。
费用支付方式及具体金额详见附录。
责任分配:甲方负责审核主合同内容并协助乙方完成备案申请。
乙方负责提交备案所需的所有文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材料提交: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录。
审查与确认:甲方将对乙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为(审核期限)天。
审核通过后,甲方将协助乙方进行备案确认。
违约责任:若任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责任,需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具体赔偿金额和处理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争议解决:双方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争议提交(争议解决机构/法院)解决。
其他条款:本协议适用(国家/地区)法律。
协议的修改和终止需双方书面同意。
签署: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日期:该合同示例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符合具体情况和要求。
上海市住建委如何登记专业分包合同

上海市住建委如何登记专业分包合同一、合同登记概述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和透明操作,上海市住建委要求所有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合同必须进行登记。
本指南旨在明确专业分包合同登记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以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登记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项目的专业分包合同登记。
以下合同应当进行登记:1. 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2. 建设单位直接指定的专业分包合同。
三、合同登记程序1. 合同签署前准备:在签署专业分包合同前,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2. 合同签署: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工期等关键信息。
3. 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市住建委提交合同登记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a. 合同正副本;b. 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c.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 受理与审核:上海市住建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合同内容的合规性、施工单位的资质等。
5. 登记与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合同,上海市住建委将予以登记,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合同登记要求1. 合同内容应明确: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工期、质量要求、安全责任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合同条款应合法合规: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条款。
3. 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以承接相应范围和标准的工程。
4. 公示要求:经登记的合同将在上海市住建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以便社会监督。
上海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工程合同备案流程前期准备在正式进入备案流程之前,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 合同原件: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无误漏。
2. 双方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等。
3. 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 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包括项目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登录备案平台访问上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指定的电子备案平台,注册并登录账号。
填写备案信息根据提示,逐项填写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 合同双方名称及联系方式。
2. 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3. 合同金额、工期等关键条款。
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传附件将前期准备的材料扫描或拍照,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上传至备案平台。
确保文件清晰可读,格式符合要求。
提交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
系统会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会提示修改。
等待结果提交审核后,相关部门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
如果一切顺利,通常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并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申请人。
领取备案证明备案成功后,可根据提示打印备案证明,或到指定地点领取备案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的法律责任。
- 关注备案进度,及时响应补充材料的请求。
- 备案完成后,妥善保管备案证明,作为日后可能的法律依据。
结语以上就是上海工程合同备案的标准流程范本。
备案工作虽然繁琐,但它是保障合同执行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议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备案流程,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上海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怎么备案

上海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怎么备案
一、合同双方信息
甲方(发包方):XXXXXXXX
乙方(承包方):XXXXXXXXXX
二、合同内容
1. 工程名称:XXXXXXXX
2. 工程地点:上海市XX区XX路XX号
3. 工程内容:XXXXXXXXX
4.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完成。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6. 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7. 环境保护责任: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
环境污染。
8.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方式: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三、合同备案流程
1.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副本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办公室进行备案。
2. 备案所需材料包括:合同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 备案完成后,甲方应将备案证明文件交给乙方保存备查。
四、注意事项
1.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应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上海市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上海市工程合同备案流程前期准备在开始备案流程之前,合同双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完整的工程合同文本;2. 双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 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5. 工程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
第一步:提交备案申请合同双方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申请表》,并上传上述前期准备的材料。
第二步:现场审核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系统会提示申请人携带纸质材料到指定的现场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现场审核无误后,相关部门会在系统中对备案申请进行确认,并出具《工程合同备案证明》。
该证明是合同生效的重要依据。
第四步:领取备案证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中查看到备案证明的电子版,并根据需要打印出来。
同时,也可以根据系统提示,到指定地点领取备案证明的纸质版。
第五步:合同履行备案完成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备案的合同内容执行合同,任何变更都需要重新进行备案。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备案失败;-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备案成功后,应妥善保管备案证明,以备后续可能的检查或查询。
结语上海市工程合同备案流程虽然涉及多个步骤,但只要按照上述范本操作,便能够顺利完成。
备案工作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因此,各相关方应当高度重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以便顺利完成备案,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通过上述流程,可以看出上海市在工程合同备案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既方便了合同双方的操作,也提高了管理效率。
这为上海市的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
cn)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
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
ciac。
sh。
cn)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
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02、07、08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2、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下项目承接该类项目的从业企业,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
上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上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篇一: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副本材料有误,告知补正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副本;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上海市建筑企业外埠承接项目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1、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注:该表由承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2、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材料正确,在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和合同副本3、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注:;2、变更合同副本;3、变更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与变更合同是否一致;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和变更项目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3、输入变更数据和变更理由,制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数据变更办结单》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核销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三、办理程序1、核对核销内容和原合同备案信息是否一致;2、将合同核销栏数据输入电脑,办理核销手续,项目经理承接项目同时注销,在备案合同核销栏签字盖章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五、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篇二: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XX-07-12 16:27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点击次数: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副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 2、分包合同《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建设工程勘察分包合同副本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和合同副本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副本 3)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 2、分包合同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境外设计单位请国内的合作设计的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登记2)建设工程设计分包合同副本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和合同副本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副本 3)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 2、分包合同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2)建设工程勘察或设计分包合同副本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表》和合同副本;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副本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和合同副本;3、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2、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副本3、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三、办理程序1、核对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和合同副本;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一、办理依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二、携带材料篇三: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二、计算机上数据申报建设单位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站进行合同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建筑业从业企业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站进行合同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2、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下项目承接该类项目的从业企业,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站进行合同上登记备案申报,对已在其他管理环节登记信息的项目,输入项目编码,直接调入项目信息;对没有登记信息的项目,直接输入项目概况信息;完成后,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并打印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表3、本市行政区域外工程项目本市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后,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站进行合同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项目概况和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并打印相应的合同登记表二、书面合同登记、备案合同登记备案材料清单合同登记备案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合同登记或备案表2份; 2、建设工程合同副本1份;3、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材料准备要求 1、合同登记、备案表合同登记、备案表,均需按照上述计算机上数据申报方法打印完成,一式两份,并由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2、合同副本提交合同副本一份,合同副本应与合同正本一致,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交登记备案部门存档 3、项目中标通知书出具相应项目中标通知书,作为核验资料勘察、设计、招投标代理合同登记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勘察、设计、招投标代理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登记材料,向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通知书有关数据是否一致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存档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合同登记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登记材料,向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跨区项目向市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通知书有关数据是否一致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备案章存档4、如果不一致,可以当场改正,提供改正,不能改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施工总包合同备案建设单位应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备案材料,向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及派出机构合同备案实施部门备案跨区项目向市受理服务中心备案受理人员按如下程序操作办理:1、提交的合同副本与登记表所记载的数据及上登记的数据是否一致2、登记表上所记载的数据与项目中标通知书有关数据是否一致3、如果一致,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章,在合同副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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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工作流程
(沪建资管[2005]第071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沪建建管(2005)第109号《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合同备案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施工总包企业合同备案流程
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二、专业分包企业合同备案流程
1、专业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必须使用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文本。
2、专业分包企业必须在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施工分包合同必须加盖合同双方单位的合同备案专用章。
3、专业分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及时向总包企业提供务工人员名单,按工程需要进行用工人数比对,并经总包企业盖章认可,到工程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4、专业分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三、劳务分包企业合同备案流程
1、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动合同用工必须使用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文本。
2、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签订7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必须加盖合同双方单位的合同备案专用章。
3、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与使用的每位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向总包企业提供务工人员名单,要进行用工人数比对,并经总包企业盖章认可后,到工程所在地劳务、分包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4、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四、各区县劳务市场职责
1、确认总包企业项目预计用工数,收取总包企业缴纳的综合保险预缴费。
必须做好当日收取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台帐登记;当日将企业缴纳的综合保险预缴支票解到银行卡号内;及时将企业提供的外来劳务人员信息输入该工程综合保险电脑系统中。
2、见证总包企业关于遵守工程分包及合同备案相关法规、要求的书面承诺。
3、见证劳务供需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4、办理专业施工分包、劳务施工分包合同备案。
5、对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专户的银行帐号进行备案。
6、依据备案合同督促所有企业设立从业人员工资专户和办妥用工人员实名制工资卡,并确定从业人员工资专户内的预留数达到劳务合同总价款的10%。
7、依据备案合同对企业开展经常性的经营行为测评和规范用工测评,并将测评情况登记在企业《诚信手册》中。
8、对劳务用工合同备案的外来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对考试合格者颁
发岗前培训证书。
五、建筑业管理部门职责
依据沪建建管(2005)第109号文规定:
1、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核定总包企业中标工程通知书上的预计用工数。
2、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负责在受理工程报监时查验总包企业预缴综合保险凭据,在日常工作中检查企业缴纳综合保险执行情况,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查验有关合同备案情况和综合保险缴纳情况。
(由分包、劳务市场出具缴纳综合保险证明)
3、本市建设工程建筑业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的具体协调管理工作。
4、本市各级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劳务用工等方面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5、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分包、劳务市场管理工作。
附件一: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备案工作流程图(略)
附件二:缴纳综合保险证明
附件三:承诺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
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二:
缴纳综合保险证明
市、区县建筑业行政管理部门:
□兹有施工企业,已在区(县)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缴纳
工程(项目)综合保险预缴费元。
(为安全、质量、报监条件之一)
□兹有施工企业已在区(县)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市场办理
工程(项目)综合保险手续,实际参保人数人。
(为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条件之一)□兹有施工企业,已在区(县)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市场办理
工程(项目)综合保险手续,未发生综合保险费拖欠情况和分包、劳务合同备案。
(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查验条件之一)
经办人:(签字)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区(县)建筑分包、劳务交易分中心(盖章)
年月日
注:由经办人在所需的条款方格中打勾
附件三:
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在承接的工程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超越资质范围承接任务,不违法分包。
保证每份施工合同按市场规定做好备案工作,为每个外来从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综合保险费。
上述承诺愿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如有弄虚作假及违法违规行为,本企业承担相应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署):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发布部门:上海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5年08月31日实施日期:2005年08月31日(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