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诸子财税思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先秦法家诸子财税思想浅探

摘要:文章首先提出法家思想出现及发展背景,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法家李悝、韩非和商鞅三位主要代表的具体财税思想,最后在总结法家思想的基础上指出了法家思想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法家财税思想税负财政

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大量土地被开发,私田大量出现,井田制开始逐步瓦解,私人所有制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封建生产关系开始产生。从春秋开始,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变革,并一直延续到战国时期,由此形成我国古代文明发展史的一个重要时期。反映在财税思想方面,出现了许多反映新旧不同利益集团要求的财税观点,并带来财税思想上的百家争鸣局面,法家便是其中重要的一派。

一、法家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思想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在财政收支方面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其中,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李悝、韩非和商鞅。

1、李悝的主要财税思想

(1)、以”功”授爵思想

李悝的”破除世袭制,以功劳大小授爵禄”思想主张废除官爵世袭制。对于那些国家没有贡献,完全依靠父祖辈的爵禄享有特权的人,剥夺其官职和俸禄,国家财政支出应该用于对那些对国家做出贡献的人。李悝将无功而食禄者称为淫民,要”夺淫民之禄以来四

方之土”。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腐朽落后的世袭制度的挑战。(2)、”平籴法”

李悝推行的重农抑商的”平籴法”,由国家控制粮食的购销和价格:政府在丰年以平价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商人压价伤农;在灾年则平价出售储备粮,防止商人抬价伤民,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平籴法”是李悝平抑粮价的一项措施,目的是使城里人和乡里农民都不受损害。他认为粮价若太贱则伤农,太贵则伤民(城市居民)。因太贵太贱,都不利于统治,于是他实施”平籴法”。这样”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只有”民不散”,政权才能巩固,这就是”平籴法”的目的。

(3)、”尽地力之教”

“尽地力之教”是李悝发展农业生产,宽裕民力,充裕国家财力,增加封建国家赋税收入的思想表现。李悝是较早的重农思想家,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源,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尽地力之教”的主要内容包括:把发展农业和发展家庭纺织业放在财政经济的首先地位;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增加财政收入。

2、商鞅的主要财税思想

(1)”内务耕稼,外劝战死”

商鞅强调”为农战服务的赋役原则”,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一个农业发展,一个军事力量强大,这是称霸诸侯的最根本的手段。认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不仅不能统一天下,而且会被大国灭亡,所以,国家必须强兵,要强兵,必须富

国,要富国,必须发展农业生产。农业是富国之本,所以,国家要通过自己的赋税政策,使百姓”喜农而乐战”。

(2)”重农抑商”

商鞅是著名的重农主义者,他曾说”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他认为国家实力的基础在于发展农业生产,壮大军事力量,即上面所说的”国之所兴者,农战也”,因此他十分强调发展农业。另外,商鞅十分厌恶商人,并对商业征以重税以遏制商业的发展,并且通过征重税可达到使非农业人口转向农业生产和增加国家财税收入的双重目的。

(3)统一财政和重税思想

商鞅统一财政的重要措施是开阡陌交通,通过改变土地关系而改变其租税形式。在统一财政的基础上,商鞅主张重税,这和古代的一般思想家主张轻税的观点不同。商鞅的税收政策受其经济政策的制约,其经济政策是重农抑商,因此其租税政策是”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征比重”,商鞅提出的征税原则是非农业税应该重于农业税,即重税政策。商鞅对非农业税重课的情况大致包括:重课商业税;重课酒肉等嗜好品;征懒怠捐。其实,商鞅的农业税政策并非很轻,因为他把农业税看作是国家最主要的财政来源,庞大的军事和官俸开支,主要依赖于农业税的收入。可以说商鞅通过重税俱有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双重意义。

(4)国强民弱及弱民思想

商鞅是典型的国家功力主义者,在财富分配上他和先秦的其他各

家的思想不同,他在推行国富民强,实行耕战政策时,则大力倡导国家功力,主张民富国强。商鞅对富和强的观点是”强者必富,富者必强”,推论富国必然强国。但为什么富国必然民贫呢?因为他认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3、韩非的主要财税思想

(1)、国富思想

韩非认为百姓足,国家不一定得到治理。他从理论上公开反对足民,其理由有二:一是,他认为人们不仅生而自利,而且其欲望也是无止境的,若把”足民”作为治国方针,是不可能实现的空谈;二是他认为,人们在用”财货足用”以后会产生奢侈及怠惰的弊病,这些弊病仍然可以使人贫困,所以足民不但不会使人富足,反而会使人贫困。

(2)合理征税思想

韩非在租税政策上,提出”论其税赋,以均贫富”的主张。韩非并不主张轻税,认为轻税会使人们因采用多而流于奢侈,有奢侈而致使贫困。或因其财用多,而不努力耕作。当然,韩非的”均贫富”不是平均富人和穷人的财产,而是指富人和穷人的财政负担要合理。在税率问题上,韩非主张不重不轻的适中税率。韩非的不重不轻税率是照顾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百姓负担量方面。若税重了,利益都归朝廷了,百姓就贫困了;税轻了,利益都归老百姓了,朝廷的府库就空虚了。不重不轻的征税原则,正是韩非主张按贫富或财产的多少来征收赋税。

(3)俸禄思想

韩非继承了商鞅的公爵官禄制度,认为设定爵位和俸禄的目的,实为了换的人民肯为国家死命效劳。他认为俸禄和奖赏应该给予那些有本事,愿为君主效力的人。于是俸禄的多少必须与官吏的才能和功劳相称,即”官贤者量其能,赋禄者称其功”。

二、法家财税思想的不足

法家学派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极重要的学派之一。法家往往是当时国家政界上的重要人物或是受统治者所器重的人物,他们不仅有系统的学说,而且往往能对自己的理论身体力行赋予社会实践,并对当时的社会发展起着积极有效的实践作用。因此法家的思想精髓对后世几千年封建国家的政治经济建设起着直接、深刻的作用。

法家的基本思想是笃信法制、权术和威势对安定社会、巩固政权的绝对作用。在法家看来,人们不仅具有自为自利的本性,而且这种本性还是漫无疆界的,如果不加约束,任其发展,就会造成社会争乱,从而危及政权统治,那么约束人们自为自利本性的最佳办法不是以仁义教化,而是严刑酷法。因此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并对人民实施严厉的监管,这一思想体现在财政思想上就是重税思想和农战立国思想。

但是,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法家思想虽然都在一定程度上强调法制,但是其法制并没有现代文明的法制基础,其所谓的法都是统治者自行定制的”法”,而非人民意愿的”法”,也只是维护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