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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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验收制度内容范本

医院消防验收制度内容范本

医院消防验收制度内容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医院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副院长、保卫科、总务科、护理部、医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验收范围医院消防验收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医疗建筑、附属设施及设备,消防通道、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验收条件(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医疗建筑、附属设施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定,取得消防设计审核合格证明。

(二)消防通道、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消防设施必须齐全、完好,符合消防技术要求。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健全,相关人员经过消防培训合格。

第五条验收程序(一)医院在消防设施建设完成后,向当地消防部门提出消防验收申请。

(二)消防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审核相关资料。

(三)消防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定的,应当提出整改要求。

(四)医院根据消防部门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再次向消防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五)消防部门对整改后的消防设施进行重新检查,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的,发给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第六条验收要求(一)医院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建设质量,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二)医院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医院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等情况。

第七条法律责任(一)医院违反本制度的,由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医院违反本制度的,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火灾事故责任。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使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级各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规范标识,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部门,设立消防安全专用资金,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消防应急处突、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奖励等资金保障。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粘贴“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进行公示。

第二章人员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第八条医疗机构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本部门、科室的消防设施;(三)发现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釆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四)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医院消防验收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验收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医院消防安全,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消防通道、消防标识等消防验收工作。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消防验收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验收办公室,负责消防验收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消防验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消防验收计划,组织实施消防验收工作;(二)负责消防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三)对消防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四)定期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消防验收工作情况。

三、消防验收范围与内容第七条消防验收范围:(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医院建筑;(二)医院内消防设施、消防设备更新、改造、维修项目;(三)医院内消防通道、消防标识的设置、更换、维修项目。

第八条消防验收内容:(一)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三)消防通道、消防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四、消防验收程序第九条消防验收程序:(一)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消防验收办公室提出消防验收申请;(二)消防验收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安排验收时间;(三)消防验收人员按照消防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填写消防验收记录;(四)消防验收办公室对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消防验收报告;(五)消防验收办公室将消防验收报告报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消防验收报告进行审批,并下达消防验收意见。

五、消防验收整改第十条消防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消防验收办公室负责整改。

第十一条整改措施:(一)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二)对消防通道、消防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责令立即整改;(三)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不健全的,责令限期完善。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消防平安标准化治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医疗机构消防平安治理,提升医疗机构消防平安治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内医院、卫生院、疗养院等医疗机构消防平安标准化治理.第三条医疗机构所在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改建、扩建或进行内装修应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平安组织,明确消防平安治理部门及责任,设立消防平安专职治理人员, 配备相应的消防安保力量,各业务科室应当设立兼职消防安全员.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责任,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第二章消防平安责任第六条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责任:〔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证单位消防平安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平安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科研、经营、治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方案;〔三〕为消防平安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证;〔四〕确定逐级消防平安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平安制度和保证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催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平安的重大问题;〔六〕组建本单位志愿消防队、保消联勤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七条到达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标准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在治理层中确定一名成员为消防安全治理人.消防平安治理人对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履行下列消防平安责任:〔一〕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平安治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平安制度和保证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并检查催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平安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证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和平安由口畅通;〔六〕组织治理志愿消防队、保消联勤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平安治理工作.消防平安治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平安责任人报告消防平安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平安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平安治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平安治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实施.第八条医疗机构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治理人和本科室的消防平安负责,履行以下消防平安责任:〔一〕落实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二〕定期组织、带着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巡查,并按本单位消防平安制度规定及时纠正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三〕定期组织本科室医护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第九条医疗机构治理区域内的独立法人单位〔研究所、学院、餐饮部等〕和内部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治理的单位,合同书、责任书中应依法明确各方消防平安责任.第三章消防平安治理第十条住院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为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治理.住院床位在3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为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根据?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平安治理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平安治理.第十一条到达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标准的医疗机构,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第十二条到达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平安户籍化治理信息系统,将下列情况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备案:〔一〕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治理人、专〔兼〕职消防治理员、消防限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备案;〔二〕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每月将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报告备案;〔三〕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的,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告备案;〔四〕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平安“四个水平〞建设自我评估,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备案.第十三条到达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除应当履行本规定第十二条的报告备案责任外,还应当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平安户籍化治理信息系统,将以下情况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备案:〔一〕每年12月10日前,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效劳机构开展的消防平安专业评估报告;〔二〕由依法设立的消防技术效劳机构由具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结果.第十四条到达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治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治理人员;到达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消防平安治理专员.其它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治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治理职能部门.第十五条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对本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负责,在消防平安责任人或者消防平安治理人的领导下,开展以下消防平安治理工作:〔一〕具体组织协调本单位消防平安治理工作,定期向辖区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平安状况;〔二〕拟订消防平安年度工作方案、年度经费预算、消防平安治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三〕监督检查本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平安责任,执行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四〕根据?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水平〞建设指南?和本规定要求,实施消防平安标准化治理;〔五〕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六〕明确志愿消防队、保消联勤队工作责任,制定管理规定和年度练习方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平安责任.消防平安治理专员应履行?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规定?第十条确定的责任.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以下消防平安制度和保证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一〕消防平安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平安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方案和举措. 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由消防平安责任人主持, 有关人员参加, 由消防平安治理人提由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明确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三〕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四〕平安疏散设施治理制度.明确平安疏散设施治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平安疏散设施的检查内容、要求.〔五〕消防设施治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程序和所需经费来源.〔七〕用电防火平安治理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平安治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八〕用火、动火平安治理制度.明确用火、动火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九〕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治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治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十〕消防平安重点部位治理制度.确定消防平安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平安治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十一〕消防档案治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将以下部位确定为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增强消防平安治理和应急值守,实行严格治理:〔一〕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主要有药品库〔房〕、胶片室、实验室等易燃物存放部位,供氧站、输氧管道、高压氧舱等用氧部位,放射科、检验科等用电部位,锅炉房、膳食科等燃气使用部位等.〔二〕发生火灾时容易危及生命和财产平安的部位.主要有门〔急〕诊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病房及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患者聚集场所;贵重设备工作室、档案室、微机中央、病案室、财务室等重要部位;宿舍、值班室、地下停车场〔库〕等人员活动场所等.〔三〕对消防平安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主要有消防限制室、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第四章防火检查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一〕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治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二〕医疗机构消防平安归口治理部门、各科室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三〕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巡查;〔四〕到达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在开放期间应当每2小时组织一次消防平安巡查,夜间应增强消防平安巡查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五〕到达火灾高危单位的医疗机构消防平安治理专员应当组织开展对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监督检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治理工作,审批单位内部动用明火作业,并催促做好现场监护.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应结合本单位实际, 参照附表填写.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及其归口治理部门、各科室定期组织的防火检查内容:〔一〕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治理举措和消防平安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三〕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四〕疏散通道、平安由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六〕消防〔限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平安重点部位治理情况;〔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八〕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九〕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举措落实情况;〔十〕其他消防平安情况.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及其员工每日防火巡查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二〕疏散通道、平安由口是否畅通;〔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平安标志是否完好;〔四〕消防平安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五〕其他消防平安情况.员工岗位防火巡查还应重点巡查场所有无遗留火种.第二十一条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还应每月对消防设施至少开展一次联动运行测试.第二十二条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专项行动期间,医疗机构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消防平安治理人应组织开展消防平安督查检查.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第二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按以下程序予以消除:〔一〕对可以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通知存在隐患的科室负责人立即采取举措消除,或自行采取正确的方式立即消除;〔二〕对无法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消防平安治理人或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各科室.由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或消防平安治理人研究确定火灾隐患消除举措、组织制定火灾隐患消除方案.由医疗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及时确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举措,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和负责部门;〔三〕整改期间存在危及人身平安的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当将危险部位停用或停业整改;〔四〕火灾隐患未完全消除期间, 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岗位应采取有效举措,预防火灾发生;〔五〕火灾隐患消除后,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或消防平安治理人应组织复查.第二十四条对以下违反消防平安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催促落实:〔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三〕将平安由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六〕消防设施治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二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平安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治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第二十六条医疗单位应每半年组织对前期检查消除的火灾隐患进行汇总和分析评估,总结火灾隐患产生的规律和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举措,降低火灾发生风险.第六章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七条医疗单位应增强对医护人员、职工、住院患者及家属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采取电子屏幕、宣传海报、宣传卡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常态化的消防平安提示.第二十八条医疗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职工消防平安培训;新上岗职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平安培训;外包服务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平安培训.第二十九条医疗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治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平安责任;〔二〕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举措;〔三〕依法应承当的消防平安行政和刑事责任.第三十条医疗单位的消防平安归口治理部门工作人员、消防平安专员、各科室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平安员应熟知以下内容:〔一〕熟知本单位、本科室消防平安治理制度和落实方法;〔二〕熟知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的根本情况和消防平安要求;〔三〕熟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检查方法、具体标准和火灾隐患的整改程序;〔四〕熟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组织方法.第三十一条医疗单位的职工应熟知以下内容:〔一〕熟悉消防法律法规.〔二〕掌握消防平安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范举措.〔四〕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五〕会发现火灾隐患、会及时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第三十二条医疗单位每半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平安培训,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参加消防平安培训.第三十三条医疗单位的主要由入口应设置“消防平安告知书〞和“消防平安承诺书〞,每个楼层显著位置和宿舍、病房门后应设置平安疏散指示图.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疏散通道、平安由口位置及逃生路线, 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处置第三十四条医疗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的重点对象是医院就诊或住院区域内的病人,其中对无活动水平或无法移动的病人应制定专项预案.第三十五条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一〕组织机构.应成立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下设灭火自救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和后勤保证组.〔二〕灭火与应急疏散行动程序.应包括火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护送程序,火灾自救程序,以及切断氧气、电源等特殊应急操作程序等.〔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举措.应符合?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平安“四个水平〞建设指南? 〔DB13/T1194-2021〕要求.〔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举措.应符合?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平安“四个水平〞建设指南? 〔DB13/T1194-2021〕要求.〔五〕通讯联络、平安防护救护的程序和举措.应明确通讯方式,配备专门通讯器材和设施,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六〕公共关系处理.主要包括信息共享、应急发动、公众沟通、新闻发布等.第三十六条到达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第三十七条发生火灾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第八章消防档案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以下八种日常消防平安治理工作档案,并妥善保管.〔一〕单位根本情况档案.包括单位地理位置、面积、高度、建筑性质等情况;消防平安重点部位数量、位置、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规格等情况.〔二〕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包括单位消防审核、验收、使用前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法律文书;消防产品、内装修材料、防火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消防设施、器材及电气线路定期检测报告.〔三〕人员组织制度档案.包括单位消防平安组织治理机构;各类消防平安规章制度;各级消防平安责任人和与消防平安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消防奖惩情况.〔四〕灭火疏散档案.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单位志愿消防队员名册、岗位责任、个人装备配备情况;各楼宇消防疏散指示图纸;火灾记录.〔五〕宣传培训档案.包括单位宣传活动、集中培训、职工岗前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六〕隐患排查档案.包括消防平安巡查检查记录;消防中控室及重点部位值班记录;隐患整改记录.〔七〕“户籍化〞治理档案.包括单位消防平安治理人员报告备案档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档案;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档案.〔八〕工作部署档案.包括上级文件传达及本单位工作部署等文件资料档案.第九章考核奖惩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应严格制定实施消防平安奖惩制度,将消防平安工作纳入考评内容,对在消防平安工作中成绩突生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平安责任或违反单位消防平安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员相应处理.第四十条省、市、县〔市、区〕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将通过督查检查、考核评价等行政治理手段催促医疗机构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第十章附那么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自觉遵守本规定,主动接受省、市、区县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检查指导, 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平安标准化治理,保证消防平安.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21年月起施行.由河北省卫生和方案生育委员会会同河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防火检查记录〔月检、周检〕〔消防平安归口部门用,月份第一周〕检查人:检查日期:日至日检查 结果 及 处理 意见消防平安责任人: 备注:本表由医疗单位消防平安归口治理部门使用消防平安治理人:防火检查记录〔月检、周检〕〔各科室自检用,月第周〕检查人:检查日期:日至日防火卷帘:检查部位□ 起降正常 口起降不正常:一限制室信号反应:□正常口不正常 防火门:检查部位 □ 两侧均能开启 口顺序关闭功能完好 □ 无破损 口能够自行关闭 口常开式防火 门能够向限制室反应信号灭火器:检查部位 检查 具□配置符合标准 口配置不符合标准口压力正常 口压力不正常:消防平安责任人:备注:本表由医疗单位各科室消防平安治理人使用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消防平安治理人: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主管人:巡查人:治理部门存档-23 -。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合用于全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使用。

医疗机构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级各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规范标识,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部门,设立消防安全专用资金,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消防应急处突、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奖励等资金保障。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

医疗机构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粘贴“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进行公示。

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催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医疗机构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本部门、科室的消防设施;(三) 发现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四) 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医院消防验收制度范本

医院消防验收制度范本

医院消防验收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医院应成立消防验收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消防验收工作。

消防验收小组由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消防技术人员组成。

第三条【验收内容】消防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二)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定;(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是否定期进行;(四)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记录是否完整;(五)其他消防安全事项。

第四条【验收程序】(一)医院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消防验收工作;(二)消防验收小组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消防验收小组对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畅通和符合规定;(四)消防验收小组对消防管理制度、培训和演练记录等进行检查,核实其完整性和实施情况;(五)消防验收小组综合检查结果,提出验收意见,并向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第五条【验收结果处理】(一)消防验收合格: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培训和演练记录完整。

医院应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二)消防验收不合格:消防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培训和演练记录不完整。

医院应根据消防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消防验收。

第六条【整改和复验】(一)医院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应具体、可行,并及时向消防验收小组报告整改情况;(二)消防验收小组对医院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后,给予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三)医院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消防安全。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修订)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使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级各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规范标识,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部门,设立消防安全专用资金,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消防应急处突、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奖励等资金保障。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第二章组织制度规范化第七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门(急)诊人次数、床位数、科研性质明确设置消防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数量和消防安保力量规模。

各科室结合实际要设立至少1名消防安全员。

第八条医疗机构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专项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建立消防安全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消防档案资料。

第九条医疗机构各科室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组织本科室人员积极开展消防“日、周、月”安全巡查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隐患整改工作;科室人员要全员积极参与,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1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现场抽查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宿舍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配置管理情况,现场询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2分/类
B
★系统设施被遮挡、圈占、埋压或拆除的,扣2分
B
★擅自关闭消防系统的,扣2分
B
★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人员的,扣2分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2分
B
未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维保记录的,扣2分
B
未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研究落实改进措施的,扣3分
B
未追查处理有关责任人,教育全体员工的,扣2分
C
13
消防档案
5
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消防档案中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查阅单位消防档案
★单位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3分
B
重点单位未按要求维护“户籍化”管理系统的,扣3分
B
档案内容不全、保管不善、归档不及时的,扣2分
B
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的,扣1分
C
10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0
加强对全体职工(包括非正式职工、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培训有关服务人员。做到全体职工掌握“四会”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现场抽查3处重点部位,不足3处的,检查全部重点部位
建筑物及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分标准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分标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分标准旨在评估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标准化程度,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评分标准:一、消防设施建设(占总分30%)1.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善,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报警系统等(10%)2. 消防设施是否按照消防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10%)3.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符合要求(10%)二、消防演练和培训(占总分20%)1. 是否制定了消防演练计划,并进行定期演练(10%)2. 是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10%)三、消防组织管理(占总分20%)1. 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执行(10%)2. 是否设立了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消防队伍(10%)四、消防宣传教育(占总分15%)1. 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患者对消防安全的意识(10%)2. 是否在医疗机构公共区域设置了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和标识(5%)五、消防责任制度(占总分15%)1. 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并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10%)2.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评估,及时整改隐患(5%)六、消防文件档案和统计工作(占总分10%)1. 是否建立了消防档案和统计制度,对消防工作进行记录和分析(10%)以上仅为一份初步的评分标准,具体的评分标准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评分结果将根据各项指标的得分综合计算,得到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总评分,从而评估其消防安全工作的水平。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分标准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非常重要。

下面将继续从三个方面展开,包括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演练和培训以及消防组织管理。

首先,消防设施建设是保障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的基础。

医疗机构应该确保消防设施的齐全和完善,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报警系统等,以及配备涵盖消防水泵、消防栓、泡沫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设备。

医疗机构设置消防验收

医疗机构设置消防验收一、项目概述医疗机构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和运行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对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要求格外严格。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机构设置消防验收的流程、标准及注意事项。

二、验收流程1. 提交申请:医疗机构完成施工后,应向当地消防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

2. 资料审查:消防部门对医疗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设计图、装修材料清单等。

3. 现场检查:消防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其符合消防规范。

4. 验收报告:消防部门根据审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出具消防验收报告。

5. 整改落实:医疗机构根据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6. 证书领取:医疗机构在完成整改并经消防部门确认后,可领取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三、验收标准1. 建筑物防火间距:医疗机构的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以防止火灾蔓延。

2. 建筑耐火等级:医疗机构的建筑物应达到一定的耐火等级,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结构稳定。

3. 安全疏散:医疗机构的疏散通道、出口应畅通无阻,确保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撤离。

4. 消防设施:医疗机构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5. 装修材料:医疗机构的内部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以降低火灾风险。

6. 用电安全: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范,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7. 危险品管理:医疗机构的危险品应严格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

8. 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等。

四、注意事项1. 在进行医疗机构设置消防验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估。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

2. 重视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问题,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其符合消防规范和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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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按照《规范》第 10条规定,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未整改一票否决;
*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一般火灾隐患整改,共30分,未及时整改每处扣5分;
重大火灾隐患和不能及时整改的一般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确定专人负责督办,共20分,未制定计划和落实专人督办各扣10分;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不能及时整改的一般隐患期间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共10分,未制定扣10分。
系统(设施)被局部遮挡、圈占、埋压或拆除的,共30分,根据危害程度视情扣10-30分。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共10分,发现脱岗或不在岗扣10分。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共10分,每少一证扣5分。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业务熟练的,共10分,不会操作扣10分。
制定和落实消防控制室五项制度和六个记录,共20分,未建立或填写不实每项扣5分。
建立和明确单位消防组织管理体系,共10分,未建立或明确扣10分;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共15分,每缺一级扣5分;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等有关人员职责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共15分,每缺1项扣3分;
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共10分,未履行扣10分;
有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履行职责情况,共5分,未履行扣5分;
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户籍化”系统,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共10分,未录入系统的扣5分,未报备的扣5分。
自动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测,共10分,未进行检测扣10分。
防火检查和巡查
100
按照《规范》第 9条规定,单位正常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记录规范。
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共25分,未检查或建立记录扣25分;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共10分,每少设置一处扣5分;
明确防火责任人,共40分,未明确扣40分。
电气防火管理
50
按照《规范》第 8.3条规定,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符合防火要求,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严格执行火源管理规定,禁止在住院病房内等场所使用明火和吸烟,共20分,每发现一处扣5分;
执行内部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共10分,未执行扣10分;
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共10分,未执行扣10分,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00
按照《规范》第 8.5条规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防火门、防火卷帘的等设施功能完好,共30分,每发现一处扣10分;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按规定设置,并完好,共20分,每发现一处不按规定设置扣1分,不完好扣5分;
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共10分,每少设置一处扣2分;
营业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共40分,未保持畅通扣40分。
属多产权、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共5分,未明确扣5分;
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共10分,未明确扣10分。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0
按照《规范》第 6条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共30分,每少制定1个扣5分;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150
按照《规范》第 8.6条规定,餐饮场所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配置齐全,正常工作。
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共30分,不能正常运行每项扣10分(擅自关闭消防设施扣30分,不能联动,但能手动操作每项扣10分);
现场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共20分,未进行维护保养扣20分;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符合规范,共20分,每一处不符合扣5分;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电气线路改造执行内部审批制度的,共5分,未执行扣5分;
定期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的,共10分,未检查扣10分;
电工热器具、高温灯具等设施设备符合防火要求,共5分,违规使用扣5分。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防火检查、巡查频次符合规定,共20分,每少1次扣2分;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录入“户籍化”系统,共5分,没少1次扣1分;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按要求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共20分,未组织扣20分;
巡查、检查人员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及时报告;共30分,未纠正和报告各扣10分;
火灾隐患整改
火源和化学危险品管理
80
按照《规范》第 8.4和8.5条规定,用火管理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易燃易爆物品经营、使用和存放管理规范,共10分,违规扣10分;
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病房、宿舍及大型医疗设备工作等场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共10分,违规扣10分;
查阅资料
制度和规程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共20分,不符合单位实际每个扣4分。
2
消防安全管理(800分)
遵守
消防
法规
70
按照《规范》第 8.1条规定,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备案的;共20分,未审核或备案扣20分;
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共10分,未制定扣10分,内容不全扣5分;
查阅资料
实地核查
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共20分,每少一次扣5分;
演练进行总结,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共10分,未总结完善扣10分。
4
火灾事故处理(40分)
40
按照《规范》第 13条规定,火灾发生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事故,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加强消防管理。
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验收细则
验收组组长:验收组成员:验收时间:年月日
验收单位: 单位地址:
项 目
分值
工作要求
验收内容
标注
验收办法
得分
1
消防网络、制度和规程建设(120分)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70
按照《规范》第4和5条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体系,落实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0
按照《规范》第11条规定,开展适合单位特点的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记录完整,积极招聘任用消防职业资格人才,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工作情况,共10分,未开展扣10分(不扎实扣2-8分);
查阅资料
现场询问
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共5分,发现未培训每人扣1分;
消防工作档案的建立,共10分,未建立扣10分;
查阅档案
消防工作档案完备齐全,共10分,每缺一项扣2分;
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共5分,未确定扣5分;
消防档案保管规范、归档及时,共5分,管理不规范扣5分。
3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40分)
40
按照《规范》第 12条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中应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明确各种程序和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总结完善。
5
加分项
连续3年未发生火灾事故的,加30分;
据实计分
投保了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加50分;
单位(个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受到政府或消防部门表彰的,按省、市、县(20分、15分、10分)加分,不重复累计;
重大火灾隐患(报上级备案)年内整改,加50分。
合计得分:
说明:1、此表主要依据湖北省地方标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2/T411—2007)》(简称《规范》)而制定。2、总分为1000分,得分70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3、表中标注“*”类项目,为“一票否决”项,单位存在任何1个“*”类项,直接判定为年度不达标。4、同一问题取最重扣分项,不重复扣分。5、各项评分所扣分数不应超过该项总分。6、“四懂”即懂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火灾的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共30分,未持证每人扣15分;
员工每年按要求进行培训、共20分,每少一次扣10分;
组织员工开展“在线考试”,共5分,每少一人扣1分;
全体员工做到“四懂四会”,共10分,抽查两人每人扣5分。
消防档案
30
按照《规范》第 14条规定,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
查阅资料
实地核查
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共30分,未通过验收或备案的,扣30分;
年内未受到警告以上(不含警告)消防行政处罚的,共20分,受到处罚扣20分。
重点部位管理
80
按照《规范》第 8.2条规定,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和明确防火责任人。
按要求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共30分,未确定扣30分;
年内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一票否决;
*
查阅资料
据实计分
发生火灾报警、组织扑救或疏散人员及时,共10分,不及时造成人员受伤扣10分,未造成人员受伤扣5分;
火灾现场保护情况,共5分,未保护扣5分;
积极协助、配合调查火灾事故,共5分,不积极扣5分;
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共5分,不积极扣5分;
分析总结火灾事故原因,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共15分,不总结扣5分;不吸取教训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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