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第六批)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739号令)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739号令)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以下哪项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定义?()A. 用于诊断、治疗、康复的仪器、设备、器具B. 用于预防疾病的物品C. 用于消毒的物品D. 用于美容的化妆品答案:D2. 下列哪个部门负责全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A.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 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C.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D. 国务院商务部门答案:A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由哪个部门负责审查、批准?()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 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答案:B4. 下列哪种医疗器械产品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批准后方可生产?()A. 第一类医疗器械B. 第二类医疗器械C. 第三类医疗器械D. 所有医疗器械答案:C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由哪个部门负责审查、批准?()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 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答案:A6. 医疗器械广告发布前,需要经过哪个部门的审查?()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 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 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答案:B7.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在哪个阶段提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A. 注册申请阶段B. 注册审批阶段C. 注册批准阶段D. 注册变更阶段答案:A8. 下列哪种医疗器械产品可以不进行注册?()A. 第一类医疗器械B. 第二类医疗器械C. 第三类医疗器械D. 所有医疗器械答案:A9.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哪种制度?()A. 质量管理手册B. 质量保证体系C. 质量控制体系D. 质量管理体系答案:D1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对哪些环节进行质量控制?()A. 原材料采购B. 生产过程C. 产品检验D. 所有环节答案:D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 医疗器械是指用于诊断、治疗、康复的仪器、设备、器具等物品。
湖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检查验收标准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8月下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同年10月,我局颁布了《湖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及《湖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鄂食药监文[2004]109号,以下简称《办法》、《标准》)。
2006年7月,我局发出了《关于严格掌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06]56号),对《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2009年4月,我局对《办法》及《标准》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09〕25号),增加了新开办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筹建审批程序,设置了限制性放开的5项资格条款。
上述《办法》、《标准》对促进我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市场秩序的明显改善,医疗器械经营监管事业的长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管政策日趋从严,我省医疗器械经营产业及其监管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多、小、散、低"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也暴露出我省现行《办法》、《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已不符合监管实际及工作需要。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在我省已出台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管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经调研和借鉴外省(市)经验,并向2012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督工作会议、专家研讨会、经营企业专题座谈会议等征求意见,报请2012年4月9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省局对《湖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等再次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修订《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许可证书的管理1、企业地址跨市(州、直管市、林区)变更的,应重新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2021完整版)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一、各级人员岗位职责1、企业负责人职责2、质量管理人职责3、验收员岗位职责4、仓储人员岗位职责5、维修养护、售后人员职责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2、医疗器械供货企业质量审核制度3、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4、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5、医疗器械在库保管、养护管理制度6、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管理制度7、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8、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9、效期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0、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1、医疗器械退货质量管理制度12、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制度1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15、质量事故报告制度16、医疗器械质量投诉管理制度17、售后服务管理制度18、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职责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
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人职责一、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单位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确保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负责对供货企业质量审核。
三、负责开展对单位职工产品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验收、保管、养护中的质量工作。
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解读随货同行单

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解读随货同行单为适应上位法的修改,顺应医疗器械行业的快速发展,2023年12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GSP”)。
新版GSP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相较现行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旧版GSP”),新版GSP有较大调整,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什么是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这一概念早期使用在药品配送领域,2014年版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首次在医疗器械经营领域将此概念提出。
次年,随货同行单合规性问题被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列入GSP现场检查要点[1],并执行至今。
随货同行单是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货物验收、交接的重要文件,也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重要凭证。
新版GSP在旧版GSP的基础上对“随货同行单”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二、随货同行单修订要点变化一:内容要求在随货同行单应记载的内容方面,新版GSP做了较多修改。
随着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推行,随货同行单不再要求记载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备案凭证编号,而是要求记载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
此外,新版GSP还新增了记载医疗器械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名称(若有),以及收货单位联系方式的要求。
具体见下表:变化二:用印要求考虑到医疗器械经营新业态下第三方仓储、运输的参与,新版GSP不再将随货同行单的用印主体局限于供货者,而是延伸至受托运输、贮存服务企业。
新版GSP第九十一条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在医疗器械出库时应当附随货同行单,并加盖本企业或者委托的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出库印章。
变化三:样式的入档要求新版GSP在供货商资质审核规定中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供货者档案”,并将“随货同行单样式”纳入“必须”存档的范围。
这一要求,事实上是敦促企业对其供货者的随货同行单样式进行事前审查,确保随货同行单内容及用印的合规性。
医疗器械公司的规章制度(万能8篇).doc

医疗器械公司的规章制度(万能8篇)医疗器械公司的规章制度篇1一、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是经过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且经过正规培训可方从事放射诊断工作。
二、放射诊断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医师或职业助理医师考试,取得《职业医师或职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方可书写诊断报告单。
三、按《职业医师法》中规定,必须取得职业医师资格才能独立从事诊断工作,职业助理医师必须在职业医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所发诊断报告必须经职业医师审核并签字,才生效。
四、放射报告实行审核制度,所有诊断报告须审核后方可出具,即诊断报告双签制度,由两人签字审核后交患者或临床。
五、实行疑难病例讨论制,如遇疑难病例须经全科讨论后方可出具报告。
对特别重大或可能造成医疗纠纷的放射诊断报告,需报告科室负责人,经审核或同意后方可出具。
六、对危急重病人的急诊报告,由当班医生可确定诊断的情况下半小时内出具临时报告(上加急诊报告字样),后经科主任审核或科室讨论后确定或修改。
如有修改,将修改结果意见及时送达并告知临床。
如当班医生无法确定诊断,须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医疗器械公司的规章制度篇2一、营业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样品陈列整齐,设置顾客意见簿,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二、应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
三、医疗器械应分类摆放,产品名称准确,与实物相符,标价清晰。
四、销售人员应熟悉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专业知识,认真检查产品的质量及外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
销出产品应先开票,按票付货,认真核对,不出差错。
对产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
记录内容见附表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两年备查。
五、不得销售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及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
不得销售变造、伪造或者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编号的医疗器械。
不得销售给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或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1.13•【字号】新食药监流[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新食药监流〔2006〕1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于2005年12月27日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本标准自公布之起施行,2000年10月10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登记表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登记表二○○六年一月十三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了解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和质量验收组或者质量验收人员,质量管理机构应不少于3人。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应具有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技术职称,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工作的实践经验;其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与所经营医疗器械类别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技术职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体外诊断试剂)验收标准现场检查情况表
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现场验收时,检查组(至少两人组成)应对以上条款逐项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逐项做出合理缺项、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涉及否定评定的,还应逐项分别对不合格进行陈述。
第二十六条开办、变更和换发许可证的企业现场验收应依照本标准进行。
对现场验收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对现场验收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
若不合格条款(不含合理缺项)不超过3条(含3条),且不合格条款不需现场复核,只需提交书面证据审批部门即可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的,现场验收结果可评定为“整改后复核”。
第二十七条验收结论为“整改后复核”的经营企业上报现场验收报告时需附不合格条款整改报告并完成全部整改。
注:经营企业若未能自检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部门可以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经营管理)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细则最全版
(经营管理)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细则天津市《医疗器械运营企业实施细则》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本市医疗器械运营许可的监督管理,规范运营秩序,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运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本市《医疗器械运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运营企业许可证》零售企业的申办、换证、变更、登记的受理审查和对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凡是在本市从事运营医疗器械的企业应遵守本细则。
第五条外省市在我市开办独立的分支机构,有固定的运营场所,从事运营活动的也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六条凡在本市运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先取得《医疗器械运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对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能够不申请《医疗器械运营企业许可证》,凭《天津市医疗器械运营企业登记表》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七条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疗器械运营质量规范管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请《医疗器械运营企业许可证》的条件第八条申请《医疗器械运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壹)运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具备的人员条件: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之上学历或初级之上职称;2.设立质检机构、质检机构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之上学历或有相关专业的初级之上职称;3.从事医疗器械设备安装、维修、培训使用者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之上相关学历或有技师、助理工程师之上职称;4.从事医疗器械运营管理的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和维修技术负责人,须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运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具备的人员条件: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之上学历或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之上职称;2.设立质检机构,质检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之上学历或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之上职称;3.从事医疗器械设备安装、维修、培训使用者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本之上相关学历和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之上职称;4.从事医疗器械运营管理的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培训、考核合格;5.国家对运营特殊医疗器械相关人员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执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739号令)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739号令)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请注意:1、本在线考试范畴为联齐公司全员;2、考试及格分数为80分;3、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人员需重新自学,并统一参加补考。
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1、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年 [单选题] *4 5(正确答案)62、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医疗器械,应由()审批。
[单选题] *A、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确答案)3、第()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单选题] *A、一B、二C、三(正确答案)4、条例规定具有()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
[单选题] *A、体外诊断试剂B、高风险三类C、高风险的植入性(正确答案)D、高风险的介入性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本条例自()起实施。
[单选题] *A、2020年6月1日B、 2020年9月1日C、 2021年9月1日D、 2021年6月1日(正确答案)6、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
[单选题] *A、质量管理人员B、质量管理机构C、物流中心D、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正确答案)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单选题] *A、4年B、5年(正确答案)C、长期D、6年8、在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情节严重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单选题] *A、终身(正确答案)B、5年C、10年D、20年二、多选题: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哪些()规定情形的,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收缴其经营、使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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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 法(暂行)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目录
01 第一章总则
03
第三章经营的监督管 理
02
第二章生产的监督管 理
04 第四章使用的监督
目录
05 第五章无菌器械的监 督检查
07 第七章附则
06 第六章罚则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在2000.10.13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
已取得《无菌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新建、改建厂房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的;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产品批 号的;伪造或冒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擅自增加无菌器械型号、规格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处罚。
第三十条 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无菌器械的,伪造或冒用他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证》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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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宏来
2002-3-4
2007-3-4
2002-3-4
嘉兴
15
杨梦蝶
2003-2-12
2008-2-12
2003-2-12
嘉兴
16
浙嘉药管械经 海宁市硖石济仁堂药 海宁市硖石镇俞家 海宁市硖石镇俞家 营许(零) 店 桥路7号(3-6) 桥路7号(3-6) 20040019号
蔡煜荣
2004-12-28
史琳平
2005-1-17
2010-1-17
2005-1-17
杭州
宋建华
2003-1-17
2008-1-17
2003-1-17
杭州
钮观兴
2003-7-31200源自-7-312003-7-31
杭州
刘雷
2005-4-13
2010-4-13
2005-4-13
杭州
吴碧燕
2003-5-25
2008-7-25
2003-7-25
2005-7-7
2010-7-7
2005-7-7
杭州
2006-1-11
2011-1-11
2006-1-11
丽水
2003-7-31
2008-7-31
2003-7-31
丽水
2005-3-16
2010-3-16
2005-3-16
丽水
2005-1-19
2010-1-19
2005-1-19
嘉兴
2001-8-13
3
浙药管械经营 许20030175号 浙110001号
4
5
浙嘉药管械经 嘉兴市万寿堂医药有 营许20050001 限公司医疗器械 号 分公司
6
浙药管械经营 海宁市太杰科技咨询 许20010015号 有限公司 (更)
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 官(骨科植入物、组织修补材料),手 杭州市下城区凤起 杭州市下城区凤起 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 陈欢玲 路19号2号楼305室 路19号2号楼305室 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缝合材料及粘 合剂;第二类医疗器械:矫形外科(骨 科)手术器械,普通诊查器械,临床检验 分析仪器,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邵哲敏 丽水市怡景花苑 丽水市怡景花苑 Ⅱ类: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投资 28幢107室 28幢107室 人) 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 丽水市莲都区 丽水市莲都区 李平 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第一类 人民路112号 人民路112号 医疗器械*** 遂昌县妙高镇 遂昌县妙高镇公园 Ⅱ类: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应小武 公园路120号 路120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 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20 普通诊察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 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5,6822-6), 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 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41医用 嘉兴市光明街153号 嘉兴市光明街153号 倪建明 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54手术室、急 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 理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 冷藏设备及器具,6865医用卫生材料及 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早 早孕检测试纸*** 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 海宁市硖石镇联合 海宁市硖石镇联合 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第二类医 路156-1、158、 路156-1、158、 疗器械: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矫形外科 顾长明 158-1、160号 158-1、160号 (骨科)手术器械,中医器械***(除一 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2006-8-13
2001-8-13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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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产品范围
法定代 表人或 负责人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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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或 负责人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发证时间
地区
13
浙嘉药管械经 嘉兴市平民大药房有 嘉兴市勤俭路567- 嘉兴市勤俭路567营许(零) 限公司 569号 569号 20050005号
丁赛伟
2005-2-3
2010-2-3
2005-2-3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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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药管械经营 许零 海宁市斜桥医药总店 海宁斜桥镇群乐路 海宁斜桥镇群乐路 (嘉)20020087 第三门市部 45号 45号 号 浙药管械经营 许零 海宁市硖石桃园大药 海宁市硖石镇桃园 海宁市硖石镇桃园 (嘉)20030020 房 路26号 路26号 号
杭州
徐爱林
2002-8-15
2007-8-15
2002-8-15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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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产品范围 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6820体温计、血 压计,6826磁疗器具,6840家庭用血糖 分析仪及试纸,6854医用小型制氧机、 手提式氧气发生器,6864医用脱脂棉、 医用脱脂纱布,6866避孕套、避孕 帽);第一类医疗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基础外科手术器械, 普通诊察器械(含电子血压计、电子体 温计),中医仪器设备,磁疗仪器,卫 生材料及敷料,普通避孕套(帽)), 第一类医疗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基础外科手术器械, 普通诊察器械(含电子血压计、电子体 温计),中医仪器设备,磁疗仪器,医 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普通避孕套 (帽)),第一类医疗器械*** 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6820体温计、血 压计,6826磁疗器具,6840家庭用血糖 分析仪及试纸,6854医用小型制氧机、 手提式氧气发生器,6864医用脱脂棉、 医用脱脂纱布,6866避孕套、避孕 帽);第一类医疗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6820体温计、血压计, 6826磁疗器具,6840家庭用血糖分析仪 及试纸,6854医用小型制氧机、手提式 氧气发生器,6864医用脱脂棉、医用脱 脂纱布,6866避孕套、避孕帽);第一 类医疗器械***
2009-12-28 2004-12-28 嘉兴
17
浙嘉药管械经 营许(零) 20040005号
海宁市紫薇药业 有限公司
海宁市马桥街道 塘街23号
海宁市马桥街道 塘街23号
祝春飞
2002-11-25
2007-11-25 2002-11-25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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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第六批)
序号 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产品范围 法定代 表人或 负责人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发证时间 地区
1
浙000078号
杭州沐仁泽慧医疗 用品有限公司
2
浙110013号
丽水市冬阳视力 康复馆 丽水市新希望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 遂昌县三正魔塔脑康 治疗仪销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