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
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专项实施方案

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13•【字号】渝府办发〔2021〕80号•【施行日期】2021.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8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重庆市制造业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制造业智能化赋能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制造业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等5个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13日重庆市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决策部署,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意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思路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强战略谋划、总体设计、精准施策,围绕重点产业,找出重点链条,系统推动补链、延链、强链和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加快补齐“短板”、持续锻造“长板”,构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全力保障供应链稳定,不断深化创新链、价值链与产业链融合,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开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和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产业链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五基”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主要产品附加值持续提高,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实现深度融合,供应链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条,建设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撑全市工业总规模达到3万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总规模超过1万亿元,成为我国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重要支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渝府办发〔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3月22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聚焦推动好企业快速成长、坏企业快速出清,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改革集成,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到2027年,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竞争力显著提高,政务环境更加高效、法治环境更加公正、市场环境更加有序、创新环境更加活跃、要素保障环境更加完善,形成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努力成为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排头兵。
二、重点任务(一)对标先进优化提升专项行动1.市场准入。
持续提升开办企业“E企办”服务能力。
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规范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加强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
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推进食品生产和经营等高频证照智能联办,以及便利连锁企业分支机构集中办理和实名认证。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渝发改工[2011]1354号【发布部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8.22【实施日期】2011.08.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工〔2011〕1354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北部新区管委会,市控股(集团)公司、市属其他企业及中央在渝企业: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管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特制定《重庆市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重庆市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管理,全面考核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促进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并发挥效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重点产业振兴、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物流业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条凡按照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内容建成、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当依据本办法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13•【字号】永川府办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3日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永川府发〔2019〕9号)精神(以下简称《政策》),结合永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所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区财政局和各园区管委会安排下达,用于兑现支持企业加快实施“机器换人”、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等18条支持政策的专项资金。
(三)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永川区内注册、纳税、生产的制造业企业和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平台机构。
(四)近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受到环保、安全等各类单项处罚,在申报截止之日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第二章申报评审(一)凡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经济信息委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加快实施“机器换人”、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企业绿色制造、加快企业技改提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培育行业隐形冠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给予企业贷款贴息、稳定企业高级人才、支持员工技能提升原则上每年3月底以前(具体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集中申报上年度经费补助;盘活企业物业厂房、降低天然气成本、拓宽金融保障渠道、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等项目无需集中申报,即报即办。
技改专项贷措施

技改专项贷措施1.引言1.1 概述概述技改专项贷措施是针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的特殊贷款政策。
技术改造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必要途径。
然而,由于技术改造所需的资金较大、周期较长,加之技术改造项目风险较高,许多企业在技术改造过程中遇到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为了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技改专项贷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提供低息贷款、延长贷款期限、减免贷款利息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和优惠的贷款条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
技改专项贷措施的实施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技改专项贷款,企业能够解决技术改造所需的资金问题,推动技术创新和升级,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其次,技改专项贷款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此外,技改专项贷款还可以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改专项贷款将有着广阔的前景和发展空间。
未来,随着贷款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技改专项贷款将更加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为企业的技术改造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技改专项贷款也将紧密结合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技改专项贷措施的引入为企业的技术改造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企业可以通过申请技改专项贷款,解决技术改造的资金需求,推动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提升。
随着贷款政策的不断优化,技改专项贷款有望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升级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在本文中,将按照如下结构来进行讨论技改专项贷款的相关内容。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技改专项贷款进行概述,介绍其定义、背景以及本文的目的。
接下来,在正文部分,我们将主要关注技改专项贷款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具体来说,我们将讨论技改专项贷款适用于哪些领域和对象,以及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4•【字号】渝府办发〔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4日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助推“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优质中小企业生成、发展、壮大等环节,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耦合互动,打造优质中小企业孵化生成和成长壮大良好生态,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科技型企业达到8.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8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新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增挂牌培育和托管企业800家,独角兽企业达到15家,新增制造业上市企业40家,新建数字化车间400个,新增商标有效注册量15万件。
二、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体系(一)以支撑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为着力点精准选种育种。
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16条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外引内培进行科技成果选种育种。
构建多维度科技成果筛选引入评价体系,精准筛选科技成果。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加快研发一批未来产业和当前产业链亟需的科技成果。
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

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以数字化变革为引领,优化制造业产业体系、发展动能、市场主体、组织方式和空间布局,提升产业生成能力、产业迭代能力和产业把控能力,推动制造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重庆制造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较快增长,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夯实产业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实现以下目标:——规模能级实现新突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迈上4万亿元台阶,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至28%,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
——创新赋能实现新突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超800亿元,投入强度提高至2%,有研发机构、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分别提高至40%、60%,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至50万元/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提高至92以上。
——结构优化实现新突破。
“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初步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提高至36%、22%,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至40%。
——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新突破。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2年累计下降13%,二氧化碳排放的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
——空间布局实现新突破。
全市制造业协同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渝西地区成为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新高地。
产业园区经济发展主战场地位更加巩固,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占全市的比重提高至90%,单位工业用地产出提高至75亿元/平方公里。
——企业主体升级实现新突破。
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过百亿元和上市工业企业分别增加至5家、50家和100家,实现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四个“倍增”,四类企业分别增加至30家、500家、1.27万家和8.6万家。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3.07.21
•【字号】渝财建〔2023〕147号
•【施行日期】2023.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渝财建〔2023〕147号部分区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52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698号),现下达你们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专项用于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
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
科目列报:支出功能科目“2299999其他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05基础设施建设”。
请结合项目实际,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
同时,请按照渝发改投资〔2023〕698号文件,对标对表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
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重庆市2023年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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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重庆制造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含扩大再投资,下同)支持力度,大力推动重庆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3)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机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加快推动重庆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任务,以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为手段,鼓励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
引入赛马比拼机制,充分调动各区县和合作银行工作积极性,持续推动重庆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上市、“双百”“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技改专项贷”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企业生产设备及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技改投入,推动全市制造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至2027年占全市制造业投资比重提高至40%以上,累计带动全市技改投资超5000亿元,其中,生产设备及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投入超1500亿元。
三、重点任务(一)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县、重点企业技改项目的精准调度指导,建立完善年度市级重大技改项目清单并动态更新。
1企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需求,在项目完工之前,登录产业金融线上服务平台,进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提出入库申请;区县经济信息委定期对申请入库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推送至市经济信息委;市经济信息委及时对入库申请项目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项目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
2.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建设阶段为在建或拟建;于2023年1月1日后依法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并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已纳入统计体系;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IOOO万元(含)以上;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区县应对软硬件投入10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建立支持机制,对市级“技改专项贷”支持项目给予配套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
(二)遴选合作银行。
在渝银行金融机构可自愿申报,须在申报方窠中明确目标任务、时限、利率优惠等,并建立专业团队、工作运行及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授信尽职免责认定标准。
申报银行经重庆市“技改专项贷”工作推进小组认可,并与市经济信息委签订协议,作为“技改专项贷”合作银行。
合作银行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技术改造项目信贷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规模,匹配专属信贷规模、利率和期限,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开发“技改专项贷”金融产品或服务方案。
2.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PR)加40个BP。
3.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和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在手续完备、资料合规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在收到企业融资需求1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反馈贷款审批意见。
(三)建立项目推送机制。
支持金融机构为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开发专属额度、期限和利率的贷款产品,提高项目筛选、评估、定价、风险控制等综合服务能力。
细化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区县和银行,倒排工期,打表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1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委按企业意愿分批、定期推送给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筛选确定贷款项目及额度。
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也可自主与非合作银行对接,提出贷款申请,签订项目贷款协议。
4.合作银行结合企业基本面数据和技改项目情况,高效办理企业贷款申请,提出贷款审批意见,并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委。
5.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应及时签订项目贷款合作协议,其中银行审核认定需要提供融资担保支持的,可由银行合作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并按约定发放贷款。
6.合作银行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信息反馈市经济信息委。
(四)制定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政策。
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融资支持力度。
1对获得“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委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使用贷款(最高不超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所发生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软硬件投入)金额的2%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IOOo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限定为1个。
2.对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机构,市经济信息委按不超过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技改软硬件投入)的0.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3.市经济信息委结合年度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每年组织开展“技改专项贷”项目贴息和担保补助工作,已获得各类财政资金补助、贴息支持或专项再贷款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4.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及贷款合同、使用情况、已支付利息、担保费用等相关印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支持名单和支持额度,按程序兑现和拨付资金。
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重庆市“技改专项贷”工作推进小组,工作小组由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和重庆银保监局五部门组成。
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技改专项贷”工作,定期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及企业进行座谈,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赛马激励机制。
细化分解“技改专项贷”各项工作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到区县和银行。
将“技改专项贷”发放情况纳入工业经济“五色图”通报和“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赛马”激励机制,定期开展通报,同步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范围,对贷款发放较多的合作银行加大项目推送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
编制“技改专项贷”宣传册,结合融资服务培训I、金融服务下企业、线上金融知识培训等工作,采用专家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技改专项贷”工作宣传力度。
每年收集整理10大“技改专项贷”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市领导也曾多次批示,要研究制定金融促进企业技改的政策措施,为此,我委会同市财政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一是深入调研。
先后赴润通科技、新西亚铝业、创精温锻成型、威马农机等企业调研,收集整理企业在推动技改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对我市已出台政策措施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促进技改投资的建议意见。
二是学习借鉴。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点收集了山东省、淄博市、福州市等省市做法,梳理对比各地金融促进企业技改政策措施,充分学习借鉴他们支持企业技改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三是理清思路。
在调研和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我市企业技改的思路和重点,研究形成了《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送审稿)》。
四是征求意见。
在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在渝银行金融机构意见基础上,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多次召开会议,对《重庆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贷”实施方案(2023—2027年)(送审稿)》逐条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政策设计本次“技改专项贷”政策设计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通过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突出金融支持企业技改投资的有效性。
《实施细则》主要包括项目管理、银行遴选、对接流程、补助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管理。
搭建“重点项目储备库”,主要支持投资额(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在Iooo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
(二)银行遴选。
鼓励在技术改造项目信贷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规模,且能够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开发“技改专项贷”金融产品或服务方案,且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PR)加40个BP的银行金融机构加入合作银行金融机构范围。
(三)对接流程。
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中的企业,由市经济信息委定期推送给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筛选确定贷款项目及额度。
为了保证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细则也明确纳入“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的企业也可自主与非合作银行对接,提出贷款申请,签订项目贷款协议。
(四)补助标准。
一是贷款贴息,对获得“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委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使用贷款(最高不超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所发生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软硬件投入)金额的2%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IOOO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限定为1个。
二是担保费补助,对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机构,市经济信息委按不超过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软件购置、网络建设等技改软硬件投入)的0.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附件:1.政策依据及依据条文对照表2.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