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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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思考

关于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思考

关于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思考摘要: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对于转基因食品,更是争议不断。

近年来,随着大众对转基因食品愈发的了解,转基因食品的纠纷不断增加,而其中多为关于转基因食品标识方面的纠纷。

所以,完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刻不容缓。

我国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设定标识阈值、改进标识目录,对强制标识范围和标识豁免范围进行双向调整,以便充分发挥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功能。

一基本案情消费者吴先生在物美超市购买了24盒通用磨坊的五谷物麦圈,共计1027.2元。

该商品外包装上有英文标注:“Partially Produced with Genetic Engineering”,即“部分生产用转基因食品”。

但在中文标签中,该内容并未标注。

吴先生认为,该产品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应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上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十倍赔偿。

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涉案产品原外包装用英文明确标示含转基因食品,物美公司作为销售者在明知的情况下未对此做中文标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因此支持了吴先生“退一赔十”的请求。

物美公司上诉至北京一中院。

上诉中认为,物美公司的中文标签是跟销售方确认过的,并经海关审核的,如果不合格是不能通过的;其次,吴先生认为涉案产品有问题,但是没有提供涉案产品的原料就是转基因产品的证据,对此也没有事实依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涉案产品未显著标示“转基因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标识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问题引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欧盟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浅析

欧盟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浅析

欧盟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浅析作者:张忠民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7年第06期[内容提要] 欧盟在预防原则与消费者权益至上原则指导下,建立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制度,并通过不断扩大标识适用范围、降低风险限值、明确标识内容以及创立可追踪性监控机制,使之日臻严格,成为目前世界上最为严格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

[关键词] 欧盟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中图分类号:I2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7)6-0080-04转基因食品是指含有转基因生物或者由转基因生物组成及生产的食品。

目前,转基因食品已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生产,2006年全球种植转基因食品作物的国家达到18个,种植面积8840万公顷,市场价值高达52.8亿美元。

由于转基因技术打破了生物进化的时空界限,人为地改变了生物经过数亿年进化而成的稳定基因型,所以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是否安全,从其产生伊始即争议不断。

基于此,世界各国对转基因食品采取的管制理念不一、方法各异,逐渐形成了以美国、加拿大等国为一方和以欧盟、澳大利亚等国为另一方的两大阵营。

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属于转基因食品法律管制的主要环节,由于其既涉及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又涉及国际贸易市场准入门槛高低,所以日渐成为两大阵营争议的焦点。

概括而言,美国一方采取自愿标识制度,而欧盟一方则采取强制标识制度,两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引发了转基因食品国际贸易的诸多争端。

本文尝试从法律视角对欧盟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进行深入剖析,期能对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

欧盟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指导原则欧盟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法律管制体现两个原则,一个是预防原则,一个是保护消费者原则。

预防原则起源于德国环境法,其核心理念是:由于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方面的损害,通常具有不可逆转性,所以对可能造成损害的目标必须谨慎对待;科学本身也具有局限性和不确定性,所以科学证据不能作为决策中的唯一衡量准则;政府在科学证据不足的情形下,仍应有所作为来防止损害发生,绝不能等到最坏结果发生后才采取行动。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

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答: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一、转基因成分标注在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中,首先要标注的就是转基因成分。

对于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出来,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来源和成分。

二、生产过程标注除了转基因成分标注外,还需要对转基因食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标注。

具体来说,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清楚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哪些转基因技术、转基因原料等,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生产过程和安全性。

三、进口转基因产品标注对于进口的转基因食品,也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出来。

这不仅包括产品的生产商、原产地等信息,还需要标注该产品是否经过了我国的转基因产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四、标识范围和标识方式在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中,标识的范围和方式也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标识的范围包括所有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以及与食品有关的食品添加剂、农药等。

而标识的方式则可以通过标签、包装等形式进行标注,也可以在食品广告中加以宣传。

五、标识样式和内容在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中,标识的样式和内容也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标识应该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同时还需要包含转基因成分、生产过程等信息。

此外,标识的字体应该清晰易读,色彩应该鲜艳醒目,以便消费者能够快速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六、转基因产品认证机构在我国,转基因产品的认证机构是由国家农业农村部指定的。

这些机构会对申请认证的转基因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评估,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这些机构还会对已经获得认证的转基因产品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如果生产商或销售商违反了我国的转基因食品标识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此外,如果消费者在购买转基因食品时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标注或标注不准确的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我国转基因食品监管及标签标识规定

我国转基因食品监管及标签标识规定

22/883我国转基因食品监管及标签标识规定 大陆和台湾都强制要求标识转基因,中国香港执行自愿标识原则,中国澳门没有提出明确规定。

大陆1.1 中国转基因食品监管 农业农村部负责转基因相关的监管,对转基因生物实行安全评价管理,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活动。

从事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需要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

销售、经营转基因食品,部分省份要求进行专区销售。

中国批准了两类安全证书。

一是批准了自主研发的抗虫棉、抗病毒番木瓜、抗虫水稻、高植酸酶玉米、改变花色矮牵牛、抗病甜椒、延熟抗病番茄等7种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目前商业化种植的只有转基因棉花和番木瓜,转基因番茄、甜椒和矮牵牛安全证书已过有效期,实际也没有种植;二是批准了国外公司研发的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等5种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

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仅批准用作加工原料,不允许在国内种植。

1.2 中国转基因食品标签标识要求 中国对转基因食品实行强制标识制度。

只要食品含有或使用了转基因成分就按转基因食品监管,没有具体的含量界定要求。

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都必须进行标识。

目前,仅发布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1.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2.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3.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4.棉花种子;5.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尽管番茄在目录中,但我国现在没有转基因番茄产品。

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转基因食品标识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

(二)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转基因的标识管理问题初探

转基因的标识管理问题初探

转基因的标识管理问题初探作者:徐振伟赵勇冠来源:《理论与现代化》2020年第06期摘要:转基因标识需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不应扭曲消费者的购买倾向。

当前,中国转基因产品市场的标识情况较为混乱,食品标识不规范、存在误导性等问题凸显。

造成标识管理不规范的原因在于,中国关于转基因标识制度的立法存在不足,且在实践中存在执法不严、查处难度大、媒体报道不恰当等问题。

转基因标识制度存在的问题折射出公众对转基因食品形成的非理性社会心理认知,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政策制定等途径进行正向引导及纠正。

为此,要大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加大制度规范和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媒体报道行为。

关键词:转基因;标识管理;食品安全;知情选择权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20)06-0069-11随着科学的进步和技术的应用,转基因产品已经逐步走进市场,走向人们的生活,面对方兴未艾的转基因产品市场,监管成为控制转基因产品安全的利器。

其中对于转基因产品的标识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方法,但同时该做法也因其对于已经通过安全检测的转基因产品的“特殊对待”而遭到一些人的反对。

当前,我国转基因产品市场的标识问题丛生,如何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对此尝试做出探索剖析。

一、转基因市场标识现状及问题(一)转基因产品种植与上市现状据《人民日报》报道,允许在我国境内种植的转基因作物有棉花、水稻、玉米、番木瓜[1],允许进口的主要有大豆、玉米等。

而在这些作物中,棉花由于其不会作为食品而争议较小,应用也非常广泛。

而引起争议较大的是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食品事关食品安全,牵动着百姓的心,也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人们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关注远远高于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食品市场也是未来转基因重要的发展方向和关键性瓶颈问题,一旦转基因食品能够为大众所接受,转基因技术的普及也会指日可待。

转基因食品大体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转基因加工食品,另一类是完整的转基因果实,因为产品标识必须在外包装上,所以这两种食品都只能在基于包装存在的前提下进行调研。

如何在食品上识别转基因成分

如何在食品上识别转基因成分

如何在食品上识别转基因成分食品作为人类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品质与安全对人们的健康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而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转基因食品已逐渐成为现代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但是,由于转基因食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很多国家和地区对其具备高度的警惕性,因而在食品上进行转基因成分的识别成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识别方法、相关法规及标签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识别方法1、通过标签识别现在市面上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着食品的原材料、成分,其中就会标注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根据相关法规,一些国家和地区群众可以通过查看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来判断是否添加了转基因成分。

比如欧盟对转基因食品实行了强制标注制度,所有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都需在标签中直接写明“转基因食品”或“包含转基因原材料”,以帮助消费者选购时进行辨别。

2、光谱识别光谱是指不同波长的光通过某种样品后所得到的信号,根据信号之间的差异对样品进行分析。

光谱技术可利用现代科技对食品样品进行检测和识别,包括分子荧光光谱、核磁共振光谱、飞行时间质谱和拉曼光谱等,这些技术可以检测食品中的特定成分,并从中判断是否存在转基因成分。

3、PCR技术PCR全称为聚合酶链式反应,是一种利用DNA多模板扩增技术,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扩大我们需要分析的基因片段。

通过这种技术,我们可以将转基因食品中的DNA进行抽取并增加数倍,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检测的难度和追踪到特定的DNA序列,从而进行转基因成分的识别。

二、相关法规目前,越来越多的政府和地区重视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和监管,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措施来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和监督。

1、欧盟法规欧盟于2004年开始实施强制标记制度,要求所有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都需在标签中直接写明“转基因食品”或“包含转基因原材料”,并且还制定了转基因食品的相关标准。

2、中国法规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了《食品安全法》,其中明确规定: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品种;不得销售不明示或者不明确使用成分和名称的食品。

转基因食品标识法律问题研究综述

转基因食品标识法律问题研究综述
科技管理
粮油食品科技 第1卷 21年 第3 9 01 期
转基 因食 品标 识法 律 问题 研 究综 述
刘 旭 霞 , 阳邓 亚 欧
( 中农业 大 学 文 法 学院 , 华 湖北 武汉 407 ) 300
摘 要 : 近年 来, 为了能够更加 充分地保 障消费者权益免遭损害, 学者们开始 关注转基 因食品标识 制度相关法律 问题。笔者通过对国内外转基 因食 品标识制度法律 问题现有研 究进行梳理和分析 , 探 讨我 国现 有转基 因食 品标 识制 度研 究 的疏 漏与不足 , 以期推 动我 国相 关研 究工作 的进 一步 开展 。
盟对 转基 因食 品 的标 识 问题 也 极 为 谨 慎 , 定 只 要 规

种 产 品是 由转 基 因技 术生 产 的 , 要 进 行 区别 对 就
待, 从种 植到加 工 到 销售 给 消 费 者 的整 个 阶段 都 需
1 国外转基 因食 品标识 制度研 究
对于 国外转基 因食品标识制度 的研究 , 学者们
标, 只要经 初步 科 学评 估 显 示 可 能对 环 境 、 类 、 人 动
转基 因食 品法律 制度 中不 可或 缺 的一环 。随 着转基 因食 品 市场 的不 断 发 展 , 于 转基 因食 品 标 识 制度 对
的研究 也 正逐渐 成 为热点 。
植物健康有潜在风险, 便可适用预防原则 。因此 , 欧
衡 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学者们认为 , 目前国外有关转基 因食 品标识制
度 的理 论基 础 主要有 三种 : 可靠 科 学原 则 ” “ 防 “ 、预
原则 ” 以及 “ 中主义 原则 ” 折 。
美 国主张科 学 是 管理 的基 石 , 待 食 品 安 全性 对 问题应 当遵 循 “ 靠科 学 原 则 ” su dsi c r — 可 (on c nepi e n c l) 而不是 “ 乏 科 学 理 性 ” “ 防原 则 ” 。 ie , p 缺 的 预 并在 此基 础上 提 出 了所 谓 的 实质 等 同原 则 , 隐含 它 着转 基 因食 品并无 安 全 隐 患 的假 设 前 提 , 转 基 因 将 食 品与传 统食 品在 遗 传 表 现 特性 、 织成 分 等 方 面 组 进 行 比较 , 若两 者之 间没有 实 质性 差异 , 倘 则认 为不 12 国外 转基 因食 品标 识制 度 的类型 . 对 于转基 因食 品标 识 类 型 的研 究 , 者 们 基 于 学 不 同的标 准 , 对各 国转基 因食 品标 识 制度 进 行 了分

探讨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立法

探讨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立法

( h a v e ) 和 非 转 基 因食 品 自愿 标 签 ( h a v e n o ) 。美 国《 转 基 因 食 品 有权被知悉法案》 规 定 了转 基 因食 品 的标 识 制 度 , 即 生 产 者 对 所 有 含 转 基 因成 分 的 食 品 。 以及 由 含 转 基 因 成 分 的产 品 所 育 成 的食 品都 要 作 标 识 。该 法 案 还 规 定 了 转 基 因 食 品 的 证 明 制 度, 即在 转 基 因食 品育 成 的 全 过 程 ( 从 种 子 公 司到 农 民 , 从 制 造 商 到零 售 商 ) , 只要 是对 食 品 有 控 管 权 的 所 有 行 为 主 体 则 皆 应 制作 一 份 保 证 书 , 证 实该 食 品 的成 分 。 目前 我 国对 转 基 因 生 物 的 安 全 评 价 等 级 将 农 业 转 基 因生 物 分 为 四个 等 级 : 安全等级 I : 尚不 存 在 危 险 : 安 全 等 级 Ⅱ: 具 有 低 度 危 险: 安全 等级 Ⅲ: 具 有 中度 危 险 : 安全等 级Ⅳ: 具 有 高 度 危 险。 但 是 在 我 国 转 基 因食 品 的标 识 制 度 中并 未 体 现 其 安 全性 , 只是 笼 统 地 告 诉 消 费 者 食 品是 否 是 转 基 因 或 含转 基 因成 分 。 二、 完 善 我 国 转 基 因产 品标 识 的 立 法 探 讨 尽 管我国对进 1 5 1 转基 因产品实施 了强制标识 制度 。 但 在 实 施 过 程 中却 存 在 较 多 问题 , 有 必 要 从 以下 方 面 继 续 完 善 转 基 因产 品标 识 的立 法 。 1 . 制 定 转 基 因食 品 标 识 法 . 明确 立 法和 监 管 主体 。 我 国有 关 转 基 因食 品标 识 的 立 法 散 见 于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农 产 品质 量 安 全 法 》 、 《 农 业 转 基 因生 物 标 识 管 理 办 法 》 等 少 数 涉 及 农 产 品 的法 律 法 规 中 , 而 整 个 转 基 因食 品 的产 业 链 的 监管涉及农业 、 检疫、 商业 、 质监等多个部 门。 制 定 一 部 专 门 调 整 转 基 因食 品标 识 的法 律 非 常 必要 。 建 议 由立 法 机 关 制 定 专 门 的转 基 因食 品标 识 法 或 由 国 务 院 制 定 《 转 基 因 食 品 标识 管 理 条例》 , 对 转 基 因食 品 标 识 体 系 做 出 系 统 的 规 定 , 分 配 相 应 的立 法 权 和 监 管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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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食品、药品和化妆法 第四百零三条规定 :不得使 用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 的标签 。第二百零一条进一步规
定 :如果标 签没有反映实屙I 生的信息 ,就具有误导性 。 美国食 品和药物管理局 (D 认为 ,只有与食品本身 F A) 特征有关的信息才是 “ 质性的信 息”。因此 ,当食 品 实 可能引起的特殊的健康或环境风险 ,或食品标 签上 的其 他陈述可能具有误导性 ,或食品表面上使消费者以为与 另一种食品实质性相似 ,但却并不相似时 ,才需要贴上 特殊的标签对这些情况加以说明。而食品的制造方法 , 为 国外的转基因食品进入国内设置 了一道技术门槛 ,这 包括通过转基因技术制造的信息,并不是需要在标签上 将会减少国外的转基 因食品在 国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 , 披露的 “ 实质性信息 。 从而使以传统方式生产的食品市场份额增大。但是 ,如 美国的 自 愿标识制 度 ,更强调对转基因食品生产者
被 列 入 目录 的 , 即使 是 转 基 因 生物 也 没 有 任 何 要 求 。 与 否 定性 标 识 是 指 对 于 传 统 的非 转 基 因 产 品 ,应 该 明确 标 欧盟国家相比,我 国对农业转基因食 品进行标识的范围 出产 品中不含转 基 因成分 或未经过 转基 因技术加 工处 过于狭窄。随 着转基 因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检测方 理 。
度正是其不同利益选择的结果 。 首先 ,消费者的利益 。实行转基 因食品标识 制度本 质上是在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如果实行 了标 识制度 ,消费者的知情权就得到 了保护 ,消费者也就可 以更加 自主地进行选择。如果不实行标 识制度 ,转基因 益。消费者相对于食品的经营者来说 ,是属于弱势的群 体 ,如 果 国家 的 法 律 不能 体 现 对 于 弱势 群 体 的 保 护 ,那 么 消 费者 的权 益 将 无 法得 到保 障 ,法律 的公 平 性 也 就难 以体现。此外 ,消费者 的知情权和选择性也是一项基本 的私权 ,相对于食品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欧盟认为消费
了对 转 基 因 食 品 的 “ 追 踪 性 ” 的监 控 制 度 ,这 可 以说 可 是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延伸。我国 《 转基 因食品卫生 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 “ 转基 因食品的生产者 应 当保留转基因食 品进 ( 出)货记录 ,包括进 ( )货 出 单位 、地址、数量 ,相关记录至少保 留二年备查。”虽 然该规定类似 于欧 盟的可追踪性 制度 ,但规定的过于简 单 ,仅仅要求生产者保 留相关的资料 ,而没有类推到其 他相关的经营者 ,使得该条规定没有太大 的意义 ,即使 在食品 中发现了问题 ,也很难追踪到当事人 ,追究其责 任。 安 全 问题 时 ,对 风 险 根 源进 行 追 踪 的 便捷 性 可 以大 大 提 高。

1 、从消费者立场 出发的强制标识制度 欧盟现行的转基 因食 品标识制度是可追踪性的 强制
标识制度,这是从消费者立场 出发的典 型代表。欧盟于 2 0年起草的 转基因食 品和饲料 条例 规定 ,所有的 03 转基因产品,不论最终产 品中是否还含有转基因成份, 只要在生产过程 中使用了转基 因原料 ,也不论是提 供给
物 、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 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 品和食品
添加 剂。 . 转基 因食品标识制度的立场选择 ( )转基 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利益分析 一 人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各种需 求的满足 ,人们之所 以进行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 ,归根结底是为 了争取 自己 的利 益 ,最终 满足 自己的需要或 自己所依 存的社会 需
称为基因工程食品或基因修饰食品 。我国的 转基因食 择 对于消费者 、生产者 、经营者 、技术发 明者以及 国 品卫生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定 ,转基因食品,是指利用 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生 家之 间的利益 冲突 问题 ,不同的 国家做 出了不同的选 产的食品和食 品添加剂 ,包括转基 因动植物 、微生物产 择 ,于是在世界范围内便 出现 了不同的转基 因食品的标 品 ;转基因动植物 、微生物直接加工品 ;以转基 因动植 识制度。这些制度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
工 博 21 ・ 会 览・0 1 8中旬刊 2 5 7
和经营者的利益保护 ,给其以充分的 自由。 自愿标识制 公众的利益 。 度的实施有利 于促进美 国经济的发展 ,却牺牲 了消费者 我 国所 实行 的标 识制度 ,侧重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 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甚至是宗教 自由的权利 。在以 自由 权益 ,但由于法律漏洞的存在 ,导致该立法宗 旨难 以在 和保障人权 自居的美国,在这一制度上并没有得到很好 实践 中得到保 障 。我 国虽然也 像欧盟 那样要求 强制标 的 体 现 ,而 仅 仅把 自由给 了少 数 的转 基 因食 品的 生 产者 识 ,却没有 欧盟那样 健全的 配套制度 来保障法 律的实 和经营者 。另外 ,F A认为如果对转基因食品生产方法 施 。 D 进行标识 ,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标识可能会强烈暗示 我 国现行 的转基 因食品标 识制度应该从以下几个方 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 品不同 ,甚至可能会使消费者认为 面进行完善 : 传统食 品在 某方面更具优越性 。但是这并不能成 为法 首先 ,确立转基 因食品的检侧方法和检测标准 。欧 律不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正 当理 由,消费者对 盟对转基因食 品中转基因成分 的检测进行 了 量化 ,即最 于所食用的产品有知道其是否为转基 因食 品的权利 ,至 高限量是0 9 .%。而 农业转基 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等 于转基因产品是 否对人体健康产生影 响是 另一 回事 ,并 规定中都 没有涉及到转基因成分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 且消费者是理性 的人 ,能够对食品做 出正确的选择 ,不 问题。转 基因食 品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是 实施标识制 可 能 被轻 易的 误 导 。 度的前提 条件 ,如果没有科学的检测方法、完备的检测 二 、我国转基 因食品的标识制度及评析 系统和确定 的检测标准 ,标识制度将会失去其应有的作 ( ( 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 用。因为制度缺陷会形成法律漏洞 ,给不法的转基 因食 悉其购买、使用的商 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 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以可乘之机 。 利 。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 , 转基 因标识制度的设 其次 ,扩大标识范 围,实行全 面标 识制度。单一的 立能够保障消费者 的知情权 。转基因生物产品的消费者 转基因食 品标识制度 ,无疑是将制度实施的效果寄托于 是社会大众 ,如果标识制度不完善 ,将会影响到社会公 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善 良,以及有效 的监管 。而事 众的切身利益。我 国有关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法律规 实上 ,正是 因为有不善 良的生产经营者的存在 ,才有 了 范主要分布在几个规章 中。其中 , 《 农业转基 因生物安 制度构建 的必要 。为此 ,应 当对所有的转 基因食 品,实 全管理条例》第八 条规定 ,国家对农业转基 因生物实行 行全面 统一 的标 识制 度 ,明确标 注产 品的生物生 产方 标识制度。相 当于一个总则性的规定 , 农业转基因生 式。这样 既便于消费者的识 别,也利于国家对转基 因食 物标识管理办法 对标识的范围 , 实施标识的主体 , 标 品的监督管理。 识的方法和内容,标识的监管主体以及未实施标识的处 第三 ,明确转基 因食 品的标识 方式 。在具 体的标 识 罚措施等方面做了规定 。 方式上 , 国可以实行肯定性标识和否定性标识相结合 我 在标识 的范围上 ,我国仅要求对列入农业转基 因生 的方法。肯定性标识是指对于转基因食品 ,应该 明确标 物 目录的农业转基 因生物进行强制性 的标识 ,对于没有 出食品中含有转基 因成分或 经过转基因技 术加工处理。
学 术 探 讨
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探析
文/ 王重懿
摘 要 :转 基 因 食 品 标 识 制度 是 消 费者 、 生 产 者 、经 营 者 ,技 术 发 明 者 以 及 国家 之 间 的 利 益 进 行 平 衡 的 产 物 , 在 制 度 层 面 ,不 同 国 家 均 有 不 同 的 标 准 ,世 界 范 围 内存 在 多种 标 识 制度 。 目前 我 国 的 转 基 因食 品 标 识 制 度 ,在保障消 费者的权 益方 面存在较大缺 陷,因此本文主要借 鉴别国优 秀经验 ,探 究更加可行 的标识 制度 。 关 键 词 :转 基 因食 品 I标 识 制度 #全 面标 识
食品的可识别性就会丧失,这将导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 者的权益是更高层次的 , 是法律首要保护的对象。只有 才能使消费者更 自由地进行选 中无法辨 别转基 因食品与传统食品 ,其知情权将 因此受 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择 ,即使会 因此损害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唯有 到严重的侵害 ,选择权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 ,生产者和 经营者的利益 。实行标识制 度最大 的阻力在于转基因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一方面 ,对 转基因食 品进行标识本身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另一 方面 ,实行标识制度 ,消费者会有更多的选择权 ,转基 因食品的市场 占有率会因此受到影响 ,这将直接影响到 转基因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 第三 ,技术发 明者的利益 。作为生产者上游 的转 基 因技术的发 明者与生产者 的利益是基本一致的 ,如果因 实行标识制度而使生产者 的利益受到损失,生产者会放 弃转基 因技术的采用转而投 向于传统食 品的生产 ,这将 降低对转基因技术发 明者科研成果的需求 ,同时对科研 成果需求的减少也会影响到 国家对这一领域科研经费的 投入 ,如此,转基因技术发明者 的利益会受到损害 。 最后 ,国家的利益。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的实施 , 如此 ,法律的公平和 自由才能实现。 2 、从 生 产者 立 场 出发 的 自愿标 识 制 度 美 国对 转 基 因食 品 实行 自愿 标 识 制 度 ,即 除 非 法 律 要求必须做 出标识的以外 ,食 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都可 自愿选择标识 ,这是从生产者立场出发 的典型代表 。美
人食 用的产 品 ,还是用 做饲料 ,一 律应进行 转基 因标 要。人们需要的无限性与 自 然资源和社会生产力的有限 识 。 性导致人类社会利 益冲突存在的普遍性 。“ 体 到转 基 具 不 同管 理制 度的 实施体 现 了国家 对不 同利益 的保 因食品标识制度上 ,各相 关主体对转基因食 品的不同态 护 ,欧盟实行 强制标识 制度 ,更注 重保护消 费者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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