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税会差异的原因

税会差异的原因税会差异是指企业在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之间存在差异的现象。
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所体现的利润,而税务利润则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额。
税会差异的原因有多种,下面将从税收政策、会计准则和企业行为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税收政策的影响税收政策是税会差异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税率、税法规定和优惠政策都会对税会差异产生影响。
税率的不同会导致税会差异。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企业所得税税率存在差异。
高税率会导致企业在税务利润上缴纳更多的税款,从而使税会差异增加。
相反,低税率则会减少税会差异。
税法规定的差异也是税会差异形成的原因之一。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不同,对于企业收入、费用和税前扣除项目等方面的规定存在差异。
这些差异会导致企业在计算税务利润时与会计利润存在差异。
税收优惠政策的差异也会影响税会差异的产生。
不同国家和地区为了吸引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会对某些行业或特定条件下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会使企业在税务利润上享受一定的减免或延迟缴纳税款的政策,从而增加税会差异。
二、会计准则的影响会计准则也是税会差异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同的会计准则对于收入确认、费用计提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等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会导致税会差异的产生。
收入确认的差异是税会差异的一个重要方面。
不同会计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时间点和条件有所不同,这就会导致企业在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上存在差异。
费用计提的差异也会引起税会差异。
不同会计准则对于费用的计提时机和计算方法存在差异,这就会导致企业在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上存在差异。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差异也会对税会差异产生影响。
不同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方法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企业在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上存在差异。
三、企业行为的影响企业行为也是税会差异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企业为了降低纳税负担或达到其他经营目标,可能会采取一些合法的行为来增加税会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分析

确定 。 用多 步式 。 采 首先 . 企业每 一会计 期 间的 将
营业 收 入 减 除营业 成 本 、 营业 税 金及 附 加 、 间 期
费用 、 资产 减值 损 失 , ( ) 允 价 值变 动 损 益 加 减 公 和投 资 收益 , 定 营业利润 。 次 。 营业 利润 加 确 其 将
( 北京教育学院职业教 育学院, 京 10 2 ) 北 0 10
摘要 : 计利 润 与应 纳税 所得额 因在 服 务 的 目标 、 定 的程序 、 会 确 确认 的原 则 和 计量属 性 等 方
面的 差异 , 导致 当期确 定 的会 计 利润和 应 纳税所 得额 不 同。 明确会 计 利润和 应 纳税所得 额 产
润 。 会计 利润小 于零 。 若 即为财务 会计 上 的亏损 。
应 纳税 所得 额 是 按 照企 业 所得 税 法 的 规 定
将企 业 每一 纳 税 年度 的收入 总 额 减 除不 征税 收
入、 免税 收 入和各 项扣 除 以及允许 弥补 的 以前年
度亏损 后 的余额 入总额 减不 征税 收入 和免税 收 收入后 的余 额为 应税 收入 。 企业 每一 纳税年 度 的 应 税收 入减 除准 予扣 除项 目后 的余 额小 于零 时 ,
第2 3卷 第 2期 20 0 9年 4月
北 京 教 育 学 院 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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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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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红 霞
企业 当年 适 用 的税 率 , 减 除减 免 税 额 、 再 抵免 税
什么是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

什么是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重要的概念。
虽然两者都与利润相关,但在定义和计算方法上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介绍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的含义、计算方法以及二者之间的关联。
一、会计利润的定义和计算方法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经济利益总和,通常用来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
会计利润的计算方法如下:会计利润 = 销售收入 - 成本 - 费用其中,销售收入是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总收入;成本包括直接成本(与产品或服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和间接成本(无法明确分配到具体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如工资、租金、管理费用等。
二、税务利润的定义和计算方法税务利润是指企业在纳税过程中用于计算纳税金额的利润。
税务利润的计算方法一般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进行,各国的税法可能存在差异。
一般情况下,税务利润的计算方法如下:税务利润 = 销售收入 - 可扣除项目 - 投资收益 - 其他优惠可扣除项目是指税法规定的可以在利润中扣除的各类支出,如员工薪酬、采购成本、广告费用等;投资收益是指企业从其他投资中获取的收益;其他优惠是指税法规定的其他减免或优惠政策。
三、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的关联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受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规定。
会计准则主要关注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追求信息的真实、公正和完整;而税法主要为了征税目的,注重合法地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金额。
在一些情况下,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之间的偏差可能较大。
企业在财务管理中需要兼顾两者,既要合法地减少税务成本,又要保持合规的会计报告准则。
四、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的管理意义1. 经营决策:会计利润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有助于管理层做出各种经营决策,如产品定价、投资决策等。
2. 税务规划:税务利润的合理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合法地减少纳税金额,进行税务规划,降低税务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3. 经营分析:对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了解企业的税务风险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企业提供经营指导和改进建议。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我国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中首次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未将“利得”与“损失”作为会计要素,而是体现在“利润”与“所有者权益”要素中。
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引入“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其相关内容分布于收入、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等条款中。
下面分析比较有关利得与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利得”与“损失”的涵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将“利得”和“损失”作为财务报表要素,分别定义为:利得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收入和业主投资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增加。
损失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费用和分派业主款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减少。
我国基本准则也明确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概念与美国相近,但并非会计要素。
分别定义为:利得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并将利得与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两大类。
前者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资产负债表中;后者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利润表中。
具体利得与损失存在于各具体会计准则中。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受传统做法的影响,我国会计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列示。
会计利润与计税利润的差异分析

!第"#卷第$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月,&-./0’&123/0/45/0/6378090:5&/;&’’3<3=-<("##*会计利润与计税利润的差异分析温金土(郑州中岳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河南登封$>"$?#)[关键词]税前会计利润;计税利润[摘!要]会计利润与计税利润两者之间不仅在质上包含的内容不完全相同,而且在量上也不完全相等。
同时,体现在谨慎性原则上的会计利润与计税利润之间的差异也是必然存在的。
协调两者差异的途径包括开展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协调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改进和完善差异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4"?>($!![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A>?BC("##*)#$A##@$A#"!!近年来,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正逐步独立发挥出不同的作用,新政策下企业会计利润与计税利润的差异正在逐步加大。
笔者在此就会计利润与计税利润差异产生的原因、差异内容以及差异协调进行分析。
一、税前会计利润与计税利润差异产生的原因政府和纳税人作为不同的主体,对同一事件的看法和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其行为也是不同的。
政府征税主要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纳税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认为向政府纳税是自己经济利益的绝对扣除,这并非他们所乐意看到的,于是纳税人和政府在收益分配上产生了矛盾。
政府从征税的角度出发制定了一套税收制度,而纳税人又要求从他们的角度出发制定一套财务会计制度,显然这两套制度的目标不同、依据不同,必然会引起会计利润和计税利润的重大差异。
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客观、公允的,能够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它依据会计法规和公认会计原则核算;税法的目标是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调节经济、公平社会分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纳税会计处理,这便是会计利润和计税利润差异产生的根源。
【推荐】一文吃透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一文吃透“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当我们测算所得税费用计算是否合理的时候,往往会用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税率,如果差异较大,便会进入附注,查看所得税费用科目“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纳税调整过程”。
这张表从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税率开始,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后得到的所得税费用金额等于利润表披露的金额。
下面具体说说:1、永久性差异要调整。
所得税费用分为当期和递延,即,要么当期纳税,要么以后要纳税,对于永久不纳税的收支,对所得税没影响,就不能归入企业所得税支出,即所得税费用。
因此,所得税调整表,调整的就是利润总额中永久不纳税的收支,从而调出一个只有当期和递延的所得税费用。
因此调整过程表中有这么两项“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常见的有,超支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广告宣传费、捐赠、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未取得合法票据的费用支出等)以及“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常见的有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府补贴、居民企业间利润分红等),都是反映永久性差异。
2、暂时性差异如果当初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则不会造成所得税费用变动,比如100万的资产减值损失,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的时候,利润总额要加回100万计算所得税,假设税率为25%,那么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调增100*0.25,而对于该项资产减值损失造成的税会暂时性差异,我们要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100*0.25。
如此,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呈现一增一减的关系,对于所得税费用整体没有任何影响。
但是,无法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对该项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那么就会造成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但递延所得税费用由于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未有减少,从而整体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
因此,我们看到调整过程表中有一项“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还是前述例子,如果2016年没对该项资产减值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年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于是在2017年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递延所得税费用为确认-25万,该事项由于对2017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任何影响(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在2016年度),从而对2017年当期所得税费用没有影响,因此,2017年当期整体所得税费用由于该笔去年的资产减值损失本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而调减25万。
浅谈会计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差异分析

[] 1 财政部税政 司. 0 7 新企业所得税 法导读 . 京. 20. 北 中国财 政经济 出版社. [】 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法律 出版社2 0 年版 。 2 07 构 、 场 所 有 实 际 联 系 的 股 息 、 红 利 等 权 益 性 投 资 收 益 ; 符 合 条 [] 3 财政部 : 企 业会计准则 2 0 经 济科学 出版社 2 0 06 6 0 件 的 非 营 利 组 织 的 收 入 等 。上 述 免 税 收 入 是 纳 税 人 应 税 收 入 的 年版 a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只 是 国 家 为 了 实 现 某 些 经 济 和 社 会 目标 , 在 特 ( 任 辑 : 罗亦 成 )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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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会 天 地 பைடு நூலகம்
浅 谈 会 计 收 入 与 企 业 所 得 税 收 入 的差 异 分 析
广 东省 基 础 工程 公 司 黄 珊 珊
摘要 :长期以来 ,会计 与税 务差异 困扰 着许 多企业 财务税 务人 员 ,特别是 收入 的确认 问题 按照 企业会 计准则所反映 的企 业实 际经 营成 果不一定是企 业所得税 所要求 的计 算 口径,纳税调整 事项 增 多又需要 更多的税 法专业知识 ,完全按 照税 法 口径确认 企业的经营成果 ,又不符合 会计信 息的 质量要 求,特别是 国有 大 中型企业 以及 上市公 司。因此 ,尽可能弱化 会计 与税 法处理差异也就成 为企 业财务人 员非常 关注的一个梦想 ,本文对收入准 则和 企业所得税 关于收入 的确认 差异方 面进
行 分 板 关键词 :会计收入
所得税收
差异分析
在收入确认条件方 面的差异 ( )是会计 收入 更注重实质重 于形式和谨慎性 的会 计信息 1 质 量 要 求 , 以及 收入 的 实 质 性 的 实 现 。 ( )是 所 得 税 法 则 从 国家 的角 度 出 发 ,更 注 重 收 入 的 社 会 2 价 值 的 实 现 。 在 《 业 所 得 税 法 》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中 ,对 所 得 税 企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未 做 出 明 确 的 规 定 。 但 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基 本 原 则 、 收 入 的形 式 、 内容 以 及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的 时 间 标 准 等 相 关 规 定 可 以看 出 , 所 得 税 收 入 与 会 计 收 入 的 确 认 条 件 有 差 异 。 现 以 销售 商品收入 的确 认条件作为参照来进行分析 。 二 . 在 收 入 确 认 范 围上 ,会 计 收 入 小 于 所 得 税 法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以 下几 种 情 形 ( )是 会 计 收 入 的 范 围只 涉 及 企 业 日常 活 动 中 形成 的 经 济 1 利 益 的流 入 。 《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l 号— — 收 入 》 第 2 指 出 ,收 企 4 条 入 是 指 企 业 在 日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 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加 、 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根 据 这 一 定 义 , 会 计 收 入 包 括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和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可 以看 出 ,会计 收入的范 围只涉及 企业 日常活动 中形成 的 经 济 利 益 的流 入 ,而 将 在 非 日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 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加 、 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经 济 利 益 的 流 入 作 为 利 得 加 以确 认 , 如 企 业 接 受 的 捐 赠 收 入 、无 法 偿 付 的 应 付 款 项 等 。 因 此 ,会 计 准 则 中 “ 入 ” 是 “ 义 ” 上的 收 入 。 只 是 在 计 算 收 狭 会 计 利 润 时 , 应 从 广 义 的 角 度 考 虑 收 入 ,则 要 将 “ 接 计 人 当 直 期 利 润 的利 得 ”纳 入 计 算 的范 围 。在 基 本 会 计 准 则 第 3 条 也 规 7 定 , 会 计 利 润 包 括 收入 减 去 费 用 后 的净 额 、直 接 计 人 当 期 利 润 的利得或损失等 。 ( )是所得 税 收入 的范 围涉及 所 有经 营活 动 的经济 利益 2 的流入 。在 《 企业所 得税法 》及 其实施 条例 中,虽然未 对所得 税 收 入 做 出 明 确 的 定 义 ,但 规 定 了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基 本 原 则 、 收 入 的形 式 、 内容 等 。 《 业 所 得 税 法 》 实 施 条 例 第 2 条 中指 企 5 出 ,所 得 税 收 入 还 包 括 视 同销 售 货 物 、 转 让 财 产 或 者 提 供 劳 务 收入 。由此 可见 ,所 得税法 中收入 的范 围大 于会 计收入 ,除包 括 会 计 收 入 外 ,还 包 括 视 同销 售 货 物 、 转 让 财 产 或 者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和 利 得 。 视 同销 售 货 物 、 转 让 财 产 或 者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和 其 他收入 中的 “ 已作 坏 账 损 失 处 理 后 又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 ,则 形 成会 计 收 入 与 所 得 税 法 收 入 之 间 的永 久 性 差 异 项 目 。 ( )是 国 家 出于 鼓 励 纳 税 人 的 某 种 经 营 行 为 或 者 避 免 因征 3 税 影 响 企 业 的 正 常 经 营 等 目的 , 在 所 得 税 法 中 规 定 了免 税 的 会 计 收 入 。所 得 税 法 第 2 条 规 定 : 免 税 收 入 包 括 国 债 利 息 收 入 ; 6 符 合 条 件 的居 民企 业 之 间 的股 息 、 红 利 等 权 益 性 投 资 收 益 ; 在 中 国 境 内 设 立 机 构 、场 所 的非 居 民企 业 从 居 民 企 业 取 得 与 该 机
会计所得和应税所得的差异产生及处理

所得税 法、 外商投 资企业所得税 法) 来统一进行规定 。
关键词 : 会 计 所得 ;差 异 ; 产 生 ;处理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6— 8 5 5 4 . 2 0 1 4 . 0 3 . 0 7 5
1 应 付 税 款 法 会计所得和应税所得内涵不同 , 尽管二者都 以企业在 一定 2. 这是将本期 会计利 润与应税所 得之 间产生 的差异均在 当 会计期间的收益为核心 , 但会计上所定义的收益为企业 在一定
期间 内所实现的利润总额 , 它是企业在一定期间 内所取得 的各 项收入减去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后的余额 ; 而所得税法 所界定的 收益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所 实现 的纳税所得 即应纳税所得额 , 它是用企业在一定会计期 间内取得 的收入减 去准 予扣除项 目 后 的余额 。 1 会计所 得和应税所得差异 的产生
所得税费用。
2 . 2 纳 税 影 响 会 计 法
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 收入和 扣除项 目的计 算 口径 和确 认时 间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 因而导致了根据会计 准则 确定 的会计所得与税法所得 之间在数 量上存 在差 异。这种差 异根 据其对所得 的影响不同可以分为两种 , 即永久性差异 和时间性
2 区 分 会 计所 得 和 应税 所 得 的概 念 和 特 点 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是两个 不同的经 济概念 , 体 现不 同的
某些特殊 情况下 , 本期所得税费用是按会计 制度计算的本期税 前会计利润所应承担的所得 税费 用 , 符合 配 比原则 , 即一定 时 期的收益与一定时期的所 得税 费用相配 比。 3 . 2 在税率 变动情况 下 具体运用纳税 影 响会计 法 核算 时 , 有 两 种可 供选择 的方 法, 即递延法 和债务法 。二者 的本质区别 在于 : 运用债务法时 , 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 时 , 需要对原已确认 的递延所得税 负 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 额进行相应 的调整 , 而递延法则不 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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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目录摘要: (1)关键词: (1)前言: (1)1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含义 (1)2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的种类 (2)2.1永久性差异 (1)2.2 时间性差异 (2)3 企业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具体内容 (3)3.1 允许税前扣除的各项准备金方面的差异。
(3)3.2 收入确认标准方面的差异。
(3)3.3 会计核算上不再作为收入入账,税收是否作为应纳税所得,税法无明确规定。
(3)4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3)4.1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特点 (3)4.2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具体运用程序 (4)参考文献: (5)致谢: (6)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摘要:在会计制度和所得税法相对独立的条件下,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日趋扩大。
所得税的正确核算必须分清差异的根本原因和具体表现,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文通过阐述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种类,分析了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具体处理方法关键词:纳税所得;会计利润;所得税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前言在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存在较多的差异,如何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许多企业财税人员遇到的难题,尤其是在新会计制度颁布后,会计核算出现了许多新内容和新方法,更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复杂性,为此必须准确把握<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方面的差异,才能正确地确定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和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同时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含义会计利润是由“本年利润”帐户和损益表所反映出来的、企业于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即利润总额。
它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投资者的权益以及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用公式表示为:会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纳税所得,是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计税所得,公式表示为:纳税所得=应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不难看出,由于永久性差异或时间性差异影响,新《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实施后,纳税人按《会计法》规定核算出来的会计利润与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必然存在较大差异。
2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的种类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的目标不同是形成两者差异的根本原因。
所得税法本质上就是处理两类问题:①某项目是否应确定为收入或费用;②该项目何时被确认为收入和费用。
会计利润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确定的,会计制度是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是各类会计法规的统称,财务会计必须遵守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税法是从国家税收机关的角度为满足国家税收的需要而制定的。
2.1 永久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确认的范围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它主要包括:①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报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确认收益。
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②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③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则不允许扣减。
④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则允许扣减。
这种情况在实务中较少出现。
2.2 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问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
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
时间性差异的基本特征是某项收益或费用和损失均可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但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时问不同。
①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制度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需待以后期间确认为应税所得。
②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法规定需待以后期间从应税所得中扣减。
③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制度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需计入当期应税所得。
④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制度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当期应税所得中扣减。
3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具体内容新会计制度实施后,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进一步扩大了,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3.1 允许税前扣除的各项准备金方面的差异。
新会计制度下,企业可提取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其中,对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可由企业自行确定。
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准予扣除的准备金仅限于坏账准备金,且计提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3.2 收入确认标准方面的差异。
新会计制度对收入的定义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新会计制度同时对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提出了明确的确认标准,即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为标准,体现了经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而税法只有一个沿用了若干年的老规定,即企业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
至于针对会计制度改革后,税法如何相应调整,尚无规定。
很显然,按改革后的会计制度确定的收入要小于按现行税法确定的收入。
3.3 会计核算上不再作为收入入账,税收是否作为应纳税所得,税法无明确规定。
如对于债务重组收益,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增加会计利润,那么在缴纳所得税时是否应作为纳税调增项目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呢,税法上是一个空白。
又如,非货币性交易,新会计制度规定在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双方均不确认收益,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收到补价的企业要确认部分收益。
而税收制度中只针对企业整体资产置换进行了相关规定,对这种形式的资产置换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部分是否作为差异,如何调整,有待税法进一步明确。
除上述情形外,在借款费用资本化、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计提方法、固定资产维修的列支渠道、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等方面,差异都在扩大。
4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处理会计利润和应税收益之间差异的会计方法。
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4.1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特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额递延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来已经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额影响额的方法。
对于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额,在发生的当期即可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对于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准则中采用了稳健的做法,即:如果本期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意味着在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间内将会产生本期所得税费用。
如果在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间内,企业没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则意味着企业不能转销这项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强调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当税率变动或税基变动时,必须按预期税率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余额进行调整,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
4.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具体运用程序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时,设置“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四个账户。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分别用来核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具体运用程序如下:4.2.1 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的计算是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并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后,再乘以适用所得税税率求得。
其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适用所得税税率4.2.2 确定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该资产的账面余额(或原值)减去计提的折旧与减值准备后的金额;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该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等于其账面余额。
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具体确定。
应当依据企业有关的账簿记录。
4.2.3 确定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用公式表示为: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税前可以抵扣的资产价值=取得成本一税前已经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用公式表示为: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一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4.2.4 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时间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情况: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二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情况: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二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4.2.5 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适用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适用所得税税率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纳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考文献:[1]200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会计》.[2]《企业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的差异》《杭州税务》2002(1).[3]何亮,康德彬《所得税会计理论结构初探》.《财会通讯》.[4] 张小燕《新会计准则下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其会计处理》[J].财会研究,2008,5:15-17.[5] 丁宏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8,7:22-24.[6] 于华《从谨慎性原则看企业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J].经济信息时报,2008,2:3-5. [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61[8]董树奎,孙瑞标,陆炜《税收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差异分析及协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10月致谢通过这一阶段的努力,我的毕业论文《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终于完成了,这意味着大学生活即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