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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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暂定资质(初次申请)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应当在工商年检有效期内。

2、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有修改的,应当同时提供修正案。

3、企业办公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租赁合约。

4、验资报告,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有多份验资报告且篇幅较长的,可完整提供最新一期验资报告,前若干期验资报告经市县主管部门核验后可列表并加盖核验机关公章提供。

5、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任职文件行文应当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

6、四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凡公司章程有规定时,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行文应当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图片应当在同一页面。

7、企业在册有职称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1、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图片应当在同一页面;

2、人员劳动合同汇总表经劳动部门盖章鉴证的可直接提供;

3、未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由市县主管部门核验后在汇总表盖核验机关公章。

8、拟建项目相关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规划要点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名称必须与企业名称一致,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协议”。

9 企业其它相关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核准书;

2、改制企业应当提供改制批准文件及改制方案;

3、分立或者合并企业应当提供分立或者合并的决议及工商核准通知书。

所有材料(A4 及以下尺寸)必须提交用原件扫描的图片,扫描仪无法扫描的可用数码相机翻拍,并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对申请材料进行数字签章。

二、核定等级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应当在工商年检有效期内。

2、企业章程(章程修正案),自最新一次核准资质后,公司章程有修改的,应当提供修正案。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

4、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任职文件行文应当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人员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

5、四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有变动的按初次申请要求办理。

6、企业在册有职称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人员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有变动的按初次申请要求办理。

7、已开发项目相关文件、文本:1、国有土地使用证; 2、立项批文;3、规划许可证;4、竣工验收备案表(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可提供竣工备案汇总清单)。

8、“两书”执行情况: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9、企业其它相关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核准书;

2、改制企业应当提供改制批准文件及改制方案;

3、分立或者合并企业应当提供分立或者合并的决议及工商核准通知书。

10、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上传后,领新证书后,证书交主管部门。

所有材料(A4 及以下尺寸)必须提交用原件扫描的图片,扫描仪无法扫描的可用数码相机翻拍,并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对申请材料进行数字签章。

三、暂定资质延期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应当在工商年检有效期内。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

3、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任职文件行文应当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人员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

4、四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有变动的按初次申请要求办理。

5、企业在册有职称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人员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有变动的按初次申请要求办理。

6、开发项目相关文件、文本:1、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受让人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协议”); 2、规划许可; 3、施工许可; 4、竣工验收备案表(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可提供竣工备案汇总清单); 5、销售许可。以上材料不需全部提供,只要能说明有在建项目、拟建项目以及在销售项目即可。

7、企业其它相关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核准书;

2、改制企业应当提供改制批准文件及改制方案;

3、分立或者合并企业应当提供分立或者合并的决议及工商核准通知书。

8、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上传后,领新证书后,证书交主管部门。

所有材料(A4 及以下尺寸)必须提交用原件扫描的图片,扫描仪无法扫描的可用数码相机翻拍,并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对申请材料进行数字签章。

四、资质延续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应当在工

商年检有效期内。

2、上年度审计报告,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

3、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任职文件行文应当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人员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

4、四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有变动的按初次申请要求办理。

5、企业在册有职称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人员未变动的不再重新提供,有变动的按初次申请要求办理。

6、开发项目相关文件、文本:1、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受让人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协议”); 2、规划许可; 3、施工许可; 4、竣工验收备案表(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可提供竣工备案汇总清单); 5、预(销)售许可; 6、有在建项目或者拟建项目资料。

7、“两书”执行情况: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8、企业其它相关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核准书;

2、改制企业应当提供改制批准文件及改制方案;

3、分立或者合并企业应当提供分立或者合并的决议及工商核准通知书。

9、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扫描上传后,领新证书后,证书交主管部门。

所有材料(A4 及以下尺寸)必须提交用原件扫描的图片,扫描仪无法扫描的

可用数码相机翻拍,并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对申请材料进行数字签章。

五、房地产业企业资质登记事项变更申报材料要求

1、变更企业名称:1、申请报告;

2、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2、变更注册地址:1、申请报告;2、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

4、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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