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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国际篮球规则

第一章

比赛概要
第一条:定义
1.1篮球是两队各有五位球员出场的比赛,其 目的在将球投入对方篮内,并防止对队获球或得分.
1.2.球队所进攻的篮为敌篮,球队所防守的篮为本篮.
1.3.球可以向任何方向传,投,滚,拨或运球,惟必须合乎下列规则条文的规定.
1.4.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较多的一队获胜.
第二章
球场及设备
第二条:球场面积
第三条∶界线与及尺寸
第四条:球场设备
第二条:球场面积
2.1比赛球场为长方形的坚硬平面,场内不得有障碍物.
2.2国际篮球总会主办之重要比赛(参阅'国际正式比赛程序'E段),其球场面积需长二十八公尺,宽十五公尺,由界线内缘量起.
2.3国际篮球总会授权各会员单位,在主办区域性或洲际性之比赛,或各国家篮球协会主办之国内比赛,得适用现有球场,惟最低限度须长26公尺,宽14公尺.
即将兴建之球场,应依据国际篮球总会正式比赛场地规定,即长二十八公尺,宽十五公尺.
2.4球场天花板或障碍物的高度,至少不得低於七公尺.
2.5球场的光线应平均而充足,灯光装置不得影响球员的视线.
第三条:球场界线
划成同一颜色(最好为白色)
宽五公分(5 cm),并且
清晰明显.
3.1.界线
3.1.2球场两边的长线称为边线,两端的短线称为端线.
3.2.中线
3.2.1球场必须划出中线,中线为两边线中点的连接线,与端线平行,且应超出边线十五公分.
罚球线
3.3.1.罚球线必须与端线平行,其离端线较远一边,与端线内缘间的距离为5.80公尺.罚球线长为3.60公尺.其中点应位於两端线中点假想的连接线上.
限制区域
3.3.2.限制区域的面积的面积,包括端线与罚球线及两连接端线的斜线中间部份,该两斜线起於端线内缘,该两线之外端各距端线中点三公尺,斜线的另两端中止於罚球线的两端.限制区域可漆上颜色,但必须与中圈内所涂的颜色相同.
罚球区域
3.3.3.罚球区域是以罚球线中点为圆心,以1.80公尺为半径划一圆圈并连同限制区域所有的面积.在限制区域内另一半圆,应划成虚线.
3.4.中圈
球场的中心,须划上一半径1.80公尺的圆圈,此圆圈的半径应计算至线的外缘.中圈内可涂上颜色,但必须与限制区所涂颜色相同.
3.5三分投篮区域
三分投篮区域为整个比赛场地内,除去靠近敌篮部份由下列所述之界限区域.
3.5.1.自端线场内延伸之两条平行线,与敌篮圆心垂直至地板的铅垂点距离6.25公尺,此点距离端线内缘之中点为1.575公尺.
3.5.2.以规则3.5.1所述的圆心,以6.25公尺画成半圆,此圆弧应计算至线的外缘,且与上述两平行线相接连接.
第四条 球场设备
4.1.1两面篮板应以一整块透明的材料制成(最好是强化安全玻璃),其硬度相当於厚

度三公分之木质.
亦可用其它材质,但必须合乎上述规定,并漆成白色.
4.1.2.篮板的规格为宽1.80公尺(+3公分),垂直高度1.05公尺(+2公分),其下缘距离地板最少2.90公尺.
4.2. 球篮1
4.2.1.篮圈应依据下列规定制成
4.2.1.1应由坚实的铁料制成,其内缘直径最少为45公分,最多为45.7公分,并漆成橘色.
4.2.1.2.篮圈金属质料的直径最小为16公厘,最大为20公厘(0.02公尺),其下缘应加小环,以便悬挂篮网.且小环应避免手指插入.
4.2. 球篮2
4.2.1.5.篮圈上缘应距离地板 3.05公尺,并与地板平行,且应与篮板两边距离相等.
备注强调篮圈必须稳固的安装在篮板上,才能使力量不致透过篮圈的传导,而影响篮板.
4.2.1.6.篮圈内缘与篮板正面的最近点为15公分.
4.2.1.7.篮圈反弹的能量应为其冲击能量的35%至50%之间,同一球场之篮圈反弹能量差距应小於5%.
卸压篮圈
4.2.1.8.1卸压篮圈必须与固定篮圈之使球反弹功能相同.而卸压篮圈在保有卸压机能之同时,亦应能同样的保护篮圈跟篮板.此篮圈的设计及装置亦应顾及球员的安全.
4.2.1.8.2.卸压篮圈应具有保持"锁定功能"的系统,当篮圈距离篮板最远处承载85至105公斤的重量时,卸压的功能使能生效.
4.2.1.8.3.当篮圈被压时期下倾角度不得大於30度.
4.2.1.8.4.压力卸除后,篮圈应能自动恢复至原来位置.
篮网
4.2.2.1.篮网应为白色,悬挂於篮圈上,其目的在於使球进入篮后能稍受阻碍,穿过球篮. 篮网的长度最短为40公分,最长不得长於45公分.
4.2.2.2.篮网应有十二目,以便悬挂於篮圈上.
4.2.2.3.上半部之篮网应略为坚实以避免:
篮网反弹时可能缠绕篮圈.
球陷於网中或被篮网反弹出来.
4.3.球—质料,尺寸及重量
4.3.1.球体必须是正圆形,颜色为橘色,应采用传统的八辫外形.
4.3.2.球的外表必须用皮,橡胶或合成物质等材料制成.
4.3.3.球内气压程度,以从球底部量起约1.80公尺的高度落到比赛场地上,其反弹的高度,从球的顶部量起不得低於约1.20公尺,或高於约1.40公尺.
4.3.4.球面接缝的宽度,不得超过6.35公厘.
4.3.5.球的圆周不得小於74.9公分,大於78公分.球的重量不得小於567公克,不得重於650公克.
4.3.6.主队应至少提供两个已经使用且符合本条文上述规格的比赛球.裁判员是唯一有权决定合乎标准之比赛用球者.若裁判员认为主队所提供的球不合标准,可选择客队的球或供球队热身时使用过的球.
4.4.专用设备
4.4.1.比赛计时钟及码表
4.4.2.三十秒计时器
4.4.3.信号
最少应准备两种不同,且能发出极大声响的信号:
4.4.3.1.一种为计时员和纪录员所用的信号.计时员所用的信号於每节,每半时及每场比赛时间终了时自动鸣响.计时员和纪录员以手动方式发出信号通知

职员请求暂停,替补等情况.当暂停开始五十秒或得予更正错误的时机,仍以手动方式通知职员.
4.4.3.2.一种可以在三十秒时间终了时,自动发出信号的三十秒计时器,供三十秒计时员使用.
上述两种信号,均应响亮有力,即使在吵杂喧闹的情况下,也能清楚的听到.
4.4.4.计分板
计分板应设置於球场内,使在场人员
及观众都可以清晰看见.
4.4.5.记录表
所有国际篮球总会所主办的的正式比
赛,其纪录表均应由国际篮球总会审
定.
4.4.6.球员犯规次数牌
记录员应依下列规定处理
4.4.6.1.次数牌为白色底,其数字最小尺寸为长20公分,宽10公分.
4.4.6.2.2x20分钟的赛制时,该数字为1至5(1至4为黑字,5为红字)
4.4.6.3.4x12分钟的赛制时,该数字为1至6 (1至5为黑色,6为红色).
4.4.7.球队犯规标志
应依下列规定提供记录员两个球队犯规显示器
球队犯规显示器为红色,至少宽20公分,高35公分,置於记录台上,使场内每一个人能够清晰可见.
球队犯规次数
2X20分钟赛制为1-8次.
4X12分钟赛制为1-5次.
自从『国际篮球规则』允许一场比赛以四节12分钟进行,尔后计时器应具备下列诸多功能:
节: 显示1,2,3和4的功能
暂停: 显示每队3次暂停的功能
球队犯规:具备在5和8数字停留的功能
球员犯规:显示5或6次球员犯规的功能
第三章:球员及其职责
第五条:职员及其助理
第六条:裁判员的权力
第七条:职员行职权的时间与地点
第八条:职员宣判违例后的职责
第九条:记录员与助理记录员的职责
第十条:计时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30秒计时员的职责
第六条:裁判员的权利
6.1.比赛期间,裁判员应检查及认可一切器材.
6.2.裁判员应指定标准计时器,同时确认纪录台工作人员.
6.3.裁判员应禁止任何球员佩戴足以对其他球员产生危险的物品(参阅规则第13.6)
6.4.每半时,每一节和决胜期,裁判员应在中圈执行跳球,开始比赛.
6.5.当职员对於投中是否有效,意见不同时,裁判员应做最终的决定.
6.6.裁判员於必要情况下有权停止比赛.当球队被裁判员告知后,如拒绝出场比赛或阻扰比赛进行时,裁判亦有权宣布该队弃权.
6.7.每半时及每一决胜期时间终了时,或裁判员认为有必要时,应该详细审查并核对比赛记录表,同时确定比赛剩馀时间.
6.8.当与检察员,临场委员,或有必要与记录台工作人员作何之会商之后,裁判员应做最终的判决
5.6.职员的制服,裁判员和
检察员应为:
灰色上衣
黑色长裤
黑色篮球鞋和黑色袜子
第九条: 记录员与助理记录员的职责
9.1.1.纪录员应於开赛前登记每位先发球员及全部替补球员的姓名和号码.当发现球队阵容,替补的程序或球员号码有不合规则规定时,应尽速通知

较近的职员.
9.1.2.登记得分累计表的数字及投中,罚中的次数.
9.1.3.登记每一球员的侵人犯规及技术犯规,并在球员第五次犯规(2X20分钟的赛制中)或第六次犯规(4X12分钟的赛制)时,应立即通知裁判员.
请求暂停
9.2.1.2X20分钟的赛制,当教练请求第二次(上半时)或是第三次暂停(下半时)暂停时,或
9.2.2.4X12分钟的赛制,比赛每半时第三次暂停时.
第十二条 球队
每一球队应包含:
12.1在2X20分钟赛制,每对不得超过十位球员.
12.2在4X12分钟赛制,或球队须参加三场以上的比赛时,每队不得超过十二位球员.
12.3一位教练,球队得视需要增设一位助理教练.
12.4一位队长,应为该队合格的球员.
球衣:前后应同一颜色(禁止穿著条纹球衣).
(1)球衣两旁可加彩边.
(2)此彩边应从腋窝之中央(球衣接缝)垂直向下,两边宽度最大三公分(0.03公尺),总计不得超过6公分(0.06公尺).
(3)领口或袖口的加边,其宽度不得大於3公分(0.03公尺).
比赛时,男性球员必须将球衣的下边塞入短裤内.
T恤:球衣内可以穿著T恤,惟必须与球衣颜色相同.
短裤:前后应同一颜色,惟不须与球衣颜色相同.
允许配置彩边.
此彩边应从中央接缝算起,一边不得宽於3公分(0.03公尺),总计不得宽於6公分(0.06公尺).
裤口加边不得宽於3公分(0.03公尺).
紧身裤:短裤内可穿著长度超出裤口之紧身内裤惟必须与短裤同一颜色.
下列物品球员准予使用:
(1).保护肩,上臂,大腿,小腿等护具,若不会对任何球员产生危险时.
(2).包有护垫的护膝.
(3).为了保护已受伤的鼻子可以使用坚硬的材料的制品.
(4).不会对任何球员产生危险之眼镜.
(5).头带最宽5公分(0.05公尺)限由不会产生擦伤的物质,单一颜色的布料,软性塑胶或橡胶制成.
裁判员应禁止球员佩戴足以对其他球员产生危险的饰品
(1).由皮革塑胶,软塑胶,金属或其他覆以(柔软)护垫的坚硬物质所制成,用以保护手指,手,腕,肘或前臂的护具.
(2).会割伤或擦伤他人的物品.
(3).头部装饰品,帽子,珠宝等.
第十六条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包括:
1.两个半时,每半时二十分钟,或
2.四节,每节十二分钟.在第一节与第二节及第三节与第四节之间,其休息时 间为二分钟.
3.中场的休息时间为十分钟,或十五分钟,及:
a.当地的主办单位,可以决定中场的休息时间,惟此项决定,最迟必须在预定的比赛(锦标赛)开始前一天,通知所有有关人员.
b.若为单场的比赛,此项决定必须在比赛开始前通知所有有关人员.
启动比赛计时钟
A.跳球时球抛到最高点后被一 位球员合法触及时.
B.罚球未投中,球赛继续进行且当球触及场内任何一位球员时.
C.发界外球时当球触及场内任何球员时.
停止比赛计时钟

a. 每半时或每节比赛时间终了时.
b. 职员鸣笛时.
c. 三十秒计时器信号响起时.
d. 依据规则第19条B款3项45页的规定在对队投球中篮之前已请求暂停时
第十八条 三十秒规则
当一球员在场内获得活球控球权后该球队必须在三十秒内设法投篮.
三十秒计时器的信号表示该控球队未能在三十秒内投篮.
第19条 请求暂停
球队谓求暂停时,依据下列规定每次应给予一分钟时间:
在2x20分钟赛制中,每队在每半时内,允许请求二次暂停,每一次决胜期可请求一次暂停.
在4x12分钟赛制中,每队在每半时(二节)内允许请求三次暂停,每一次决胜期可请求一次暂停.
若讲求暂停球队在暂停时间结束之前,已做好比赛的准备,裁判员应立即开始比赛.
在暂停期间允许球员离开比赛场所坐在球员席上
技术犯规
1.球赛中正当的行为,需要职员及其助理们,以及双方职球员们通力而真挚的合作共同维护,包括教练,替补员及球队有关人员.
2.两队均有权利尽全力争取胜利,但必须遵守运动员风度与公平竞争的精神.
3.任何故意或重覆违反此种合作精神的行为,可视为技术犯规,并依有关条款加以处罚.
球员技术犯规罚则
1.登记该球员技术犯规一次.
2.对队获两次罚球.
3.队长得指定主罚球员.
球员技术犯规
1.球员技术犯规系指球员与对手未发生身体接触之犯规.
2.球员不得违反职员的指示及违反运动道德与精神之行为如:
a.向职员,临场技术委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计时员或对手询问交 __ 谈或接触时,态度失当.
b.以语言或行动侵犯或激怒观众.
c.挑逗对手,或紧迫在其眼前用手挥摆,以妨碍对手的视线.
d.妨碍立刻发球入界,以致延误比赛.
e.当球员被判犯规时,不遵照职员的指示举手过头.
f.更换球衣号码,未向记录员及裁判员报告.
g.替补买末向记录员报告,未经职员招呼即进场.
h.离开球场以取得份外的利益.
i.违反规则第60条D款,罚则3.b.,"妨碍最后一次或仅只一次的罚球".
j.紧抓篮圈,使全身重量悬挂於篮圈上.
__ 惟球员可抓住篮圈,若职员认为其意图在於避免本身或其他人受伤.
第57条球员五或六次犯规
1.在2x2O分钟赛制,球员犯满五次犯规,包括侵人与技术犯规的总次数时,应告知该球员已犯满,并应自动退出比赛.
2.在4x12分钟赛制,球员犯满六次犯规,包括侵人与技术犯规的总次数时,应告知该球员己犯满,并应自动退出比赛.
第58条 球队犯规-罚则1
1. 2x2O分钟赛制
每半时(20分钟)内,每队球员侵人及技术犯规满七次时:
a.其后的每一球员侵人犯规应判罚球两次,由 被犯球员主罚.
b.若该犯规较优人犯规严重,则应适用有关规 则之条款.
第58条 球队犯规-罚则

2
2. 4x12分钟赛制:
每一节(12分钟)内,每队球员侵人及技术犯规满四次时:
a.其后的每一球员侵人犯规应判罚球两次,由被犯球员主罚.
b.若该犯规较侵人犯规严重,则应适用有关规则之条款.
3·若发生此犯规赙,让犯规球员之球队为控球队,则应适用规则第47条,罚则3.
第60条 罚球
判予一位球员直接在罚球线后之半圆内作自由投篮,以获得一分之机会,即为「罚球」
A·当宣判侵人犯规后,其罚则若为罚球:
1.职员应指定出被犯球员主罚.
2.主罚球员如因替补需要离场时,则应在离场之前先执行罚球.

3.若指定的主罚球员因受伤离场时,则应由其替补员主罚.如无替补员时,可由队长或其指定的任何一位球员主罚.
B.当宣判技术犯规时,得由对队的任何一位球员主罚.
C·罚球主罚球员
1.应站於罚球线后及半圆内的位置上.
2.以任何方式投球出手,在球触及任何球员之前,球应 自上方进入篮内或触及篮圈.
3.球应在五秒钟内出手,从职员将球交予主罚球员后,开始计算.
4,在球未触及篮圈之前,主罚球员不得触及罚球线或其前的地面.
5.不得故意做罚球假动作.
6.在罚球向篮圈的进行路线中,不得触球.
7.当球接触在篮圈土时,不得触及篮及篮板.
8·在有后续罚球的状况下,当罚球出手后球有机会中 篮时,主罚球员不得触及球或篮.
校园篮球3对3
简易规则
凡本规则未规定事项,悉适用国际(标准)篮球规则.所有比赛均以二人或三人开始或结束.
比赛时间为两个半场,各七分钟,中间休息二分钟.主办单位得更改比赛时间.
每位球员仅有四次犯规.比赛由一位裁判执法.
在赛程表上排名在前之球队於上半时首先控球,在后者於下半时首先控球.
两队於上半时各有一次一分钟的暂停(比赛计时钟不停止),下半时不得停止.
若遇明显的受伤状况,裁判得视情况给予一分钟的因伤暂停(比赛计时钟不停止).
任何死球状况时均得以请求替补.仅队长为各该队之发言人.
裁判之判决即为终决,无任何上诉之规定.
每次投球中篮得分后均交换控球权.
凡非投篮时发生的犯规与违例情况时亦交换控球权.
每次交换控球权时,均应将球送至发球区,发球员必须两脚均立於发球区内,若有任何触犯,则丧失控球权.
在发球区发球时,球必须传出,而不得投篮或运球,若有任何触犯,则丧失控球权.
每次发球时均须由防守队摸球,但防守队摸球时只能持球两秒.摸球后防守球员不得停留於发球区内,球发出后则不在此限.进攻队必须在五秒内自发球区发球.
防守队抄截获球或抢得篮板球后必须将球送回到三分线外,该球员双足均应立於三分线外,此时比赛立刻开始,防守队可防守,进攻队可投,传或运球.

罚球情况应依据标准篮球规则.若罚球队罚球不中而抢得篮板球,可立刻出手投篮.而若防守队抢得篮板球,在攻篮前球必须回到三分线外.
技术犯规之罚则为两次罚球加控球权.
比赛结果得分相等时,则两队各三位球员各罚一球以定胜负.若仍相等时,则两队球员交互罚球,先中者为胜.罚满退场之球员不得参与罚球定胜负.
注:若比赛结束某队仅二位球员,则在第一阶段罚球赛时,该二球员仅只共罚二球,与对队决胜负.但若进入第二阶段罚球赛时,则两队仍交互罚球.
第八章 侵人犯规
第45条 犯规
一、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二、对犯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第47条 侵入犯规
一、侵入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死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发生的身体接触。能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来造成这个(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手抢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

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假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

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

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第48条 双方犯规
一、双方犯规是指两名对抗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犯规的情况。 罚则
1、登记每位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
2、不判给罚球;
3、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
4、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一、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入犯规为违

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三、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
四、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时构成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2、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发生过分地接触(严重犯规),该接触被认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队员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再加一次球权。
三、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未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四、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延长部分玫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六、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三、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四、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不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五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七、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九章 技术犯规
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

权做出最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违反上述的合作或规则精神,要视为技术犯规并按相应的条款处罚。
注解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三、只要裁判员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场地。 然而,如果观众进入场地并显然蓄意采取粗暴行动,保安警察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队员和裁判员。
四、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办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管辖。
五、裁判员的宣判是最后决定,不能漠视和争辨。
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

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

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注解
一、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例如抓篮圈和猛烈扣篮)。
二、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要立即警告该队的教练员。
三、若再重复这种行为要立即宣判该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第55条 打架
一、在打架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二、然而,在打架中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有教练员可以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
三、如果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又不去帮助维持或恢复秩序,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对于任何这类事件:
一、判教练员或教练员们一次技术犯规并按适当的条款处理此技术犯规。
二、
1、每一起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要按“正式比赛程序”中记录表部分第六条第3款(8)所描述的进行登记。
2、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为全队犯规记录。
3、对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处理,即: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导致的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任一队都不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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