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租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租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租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

1、设立由安全设备分管经理、安全设备科、设备租赁科和项目经理部专(兼)职设备员所组成的三级设备管理网络。

2、分管经理职责及安全设备科职责,按《设备管理细则》执行,设备租赁科和项目经理部专(兼)职设备员参照《设备管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3、设备租赁科主要从事设备的内租及外租,设备租赁的原则是首先应满足公司内部项目施工设备配置需要,在设备内租能力过剩时,可适当外租,同时要保证公司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指标的完成。

4、在公司设备保障能力不足,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项目部可外租设备,由安全设备科对外签订设备租用合同。对临时需要外租的设备(租用时间不超过1个月),可由安全设备科委托项目部对外签订租用合同。

二、设备的新购、改造、安装调试、验收

1、设备的新建与购置,必须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论证,选用技术先进和国家定型名牌产品。A类设备及车辆的购置应报公司审批。B类以下设备由项目部审核后,报安全设备科审批。

2、对于设备的技术改造,由安全设备科编制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大型起重设备的技术改造、安装和试验项目,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或方案),报安全设备科审核,公司分管经理批准后实施;安全设备科不能解决的技改难题提交公司办公会讨论,制定可行方案由分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设备的维护、修理

1、设备有季度维修计划和年度维修计划

施工机械分为:日常维修、项修和大修

2、设备日常维修由项目部设备员自行组织,维修计划报项目部备案;主要施工机械的项修及大修,由各单位申报年(半年)度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实施;其修理项目及费用审核由设备安全科负责。

3、各单位设备员应检查、督促所有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防腐、紧固等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性能良好。

4、为降低设备修理成本,设备安全科应积极开展机械的扩大自修工作。修理前,

由安全设备科对修理项目进行审核;修理完成后,由安全设备科组织验收。

5、对无能力自修的设备,由安全设备科选择有能力的修理厂家进行外修,修理前应签定修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修理完成后,由安全设备科组织验收。

四、设备的安全管理

1、对新购置设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制度,实行设备营运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设备与操作人员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严禁违章指挥和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四懂三会”,主要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安全员应持证上岗。

3、设备机损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对责任事故应按《设备管理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设备的报废管理

1、设备经过较长的时间使用后,已到报废年限或出现整机性能严重下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作报废处理。

2、设备的报废程序为:A类设备由基层单位申请、安全设备科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B类以下设备由基层单位申请、安全设备科审核、分管经理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设备由安全设备科集中回收后统一处理。

六、设备的检查考核

1、设备的检查考核,由安全设备科制定《设备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要求,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当场打分,对不符合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2、设备的检查考核在考核各项指标的同时要注意其外观容貌,不允许有损公司形象的设备在工地出现,否则,安全设备科要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并通报批评。

七、设备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1.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

程》之要求,并通过公司或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八、大型设备拆装前零部件检查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在安拆之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不开裂。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

2.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联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压重配重的数量或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

3.检查齿轮、滑轮、连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

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集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电机绕组以及线路绝缘电阻≥Ω。

5.检查随机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绳、吊索、吊环、卸甲、手拉葫芦等工具齐全牢固,完好无损,确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毕,要清理、保养好机械设备的各种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齐。

九、设备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拆、装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

十、大型设备拆装检测验收制度

(一)、检测

1.安装完毕的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装规程》之要求,检测验收

的标准依据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大纲》来实施。

2.大型施工机械拆卸之前,必须按照检验大纲之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得进行拆卸作业。

3.检验用仪器、量具和工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要设专人保管使用,并定期进行计量校验,保持检验工具的准确性。

4.检测环境条件要符合国家要求。

5.检验工作必须由持省级检验员证的人员来完成,《企业自检报告单》必须签有检验员章方算符合要求。

(二)、验收

1.新安装的施工电梯、塔吊、快速井架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科必须汇同公司质安部、施工项目三方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依据《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来进行。

2.安装验收必须准备基础施工资料、垂直度水平度测量记录、机身接地电阻、安装方案、安全交底等资料,填写安装验收记录表。

十一、设备拆装档案管理制度

1.由内业员负责,对每一台大型施工机械的合格证、说明书、各种机械电气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检测试验记录、各台次安拆验收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由基地机管员收存保管。

3.机管员对大型设备的拆装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

①按单机收集、整理、保管每次安拆的各种资料;

②做好拆装档案的编目工作,需要时及时提供各种安拆资料,切实对大型设备的拆装作业提供帮助;

③规定拆装资料的复制、翻阅和借阅办法,以保证资料完好不遗失;

④告知各类原始资料和拆装资料的借阅单位和借阅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抽换,并保证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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