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争端和中国国家安全论文

南海争端和中国国家安全
近年来,人们在谈论蓝色国土的时候对南海问题投以高度关注的目光。所谓南海问题,即指中国与东南亚部分国家围绕南中国海主权归属及海洋资源开发所产生的争议。
争议的主要内容有两个:领土主权争议和海洋资源开发权归属。南海问题作为中国与其他南海周边国家关系中一个十分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由于其涉及国家主权、历史、法律及敏感的现状,使其成为政治学、历史学、国际法学、国际关系等学科专家学者共同关注的焦点。如何解决南海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不得不面对的焦点问题了。
南海问题事关国家安全。对于中国来说,南海具有重要的战略地缘价值,它是我国东南部战略防御的前哨阵地和华南地区的海上屏障。获得对南海(尤其是南沙)的支配地位,使中国的战略防御纵深向南推进数百海里,对于保障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有重要意义。南海问题不解决,则中国与东盟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也将长期存在。而且南海是海上交通要道,控制南海,对于中国的海上贸易安全有重要经济意义。
解决南海问题,必须排除或者最大可能减少美、日等国的干预,加强军事建设,分化瓦解东南亚各相关国家,争取各个击破。
一是制定南海资源开发战略,鼓励中国企业对南海油气资源和渔业资源进行利用和开采。从国家经济安全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南海资源对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统筹规划南海油气资源和渔业资源的开发战略、开发目标和开发步骤,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纲要,为参与南海资源开发的企业提供坚强的财政与税收支持。同时,国家要为参与南海资源开发的企业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边防、海监、渔政、军队等职能机构要形成统一的联动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卫参与南海资源开发企业的人员、设备和财产不受非法侵害。
二是提高南海地区海洋执法力度,坚决与侵犯我海洋权益的不法行为作斗争。长期以来,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宽容与礼让并没有换来应有的尊重,相反一些国家视仁慈为软弱,变本加厉地疯抢我油气和渔业资源,多次对我合法作业渔民进行拘捕和扣留,甚至进行人身伤害。因此,必须要加大南海地区的海洋执法力度,及时驱赶和拘捕在我海区进行非法作业的渔船,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同时也要进行相应的反抓扣、反驱赶行动,以保证我国作业渔船的安全。
三是加强在南海岛礁的军事存在,为从根本上解决南海困境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南海既是我国重要的海上能源与贸易通道,也是我海军前出印度洋

的门户,事关我国的核心利益,因此,被其他国家侵占的岛屿与海域的回归不能没有时间表。针对南海周边一些国家在非法侵占的岛礁上不断加固军事设施,增强军事力量,我们也要相应地加强在南海岛礁地区的军事设施建设,更新守岛守礁部队的武器装备,加大战备物资储备。我们不放弃用协商和谈判的方式来解决南海争端,但也不能幻想那些被侵占的岛屿会和平地回到祖国怀抱。
中国解决南海问题的手段,无非是和平与非和平两种。和平的手段包括外交谈判与交涉。但外交这个东西,必须有实力手段作后盾才能起作用,而且外交的谈判很可能流于形式,无法起到最实际的效果。 经济上我们是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是否真的可以如此,这还有待分析。
另一个和平办法,就是通过签署多方协议来促进各国的自我约束,以维持南海的现状。但国际协议的问题是不具备有效的执行监督,可能流于有名无实,现状也就将继续恶化。
中国政府还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愿意在争议解决前,同有关国家暂时搁置争议,开展合作。中国政府不仅是这样主张的,也是这样做的。近些年来,中国与有关国家就南海问题多次进行磋商,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中菲、中越、中马等国的双边磋商机制正在有效运行,对话取得不同程度的积极进展。在中国-东盟高官磋商、中国-东盟对话会中,双方也就南海问题坦诚交换意见,一致赞同。
但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实际上提出了主权共有的要求,一个国家的领土、主权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是无法共享的。再次,“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和中国对东海、南海的主权主张自相矛盾。既然中国认为东海、南海是中国的,为什么要和他国共同开发?实际上等同于承认了他国对东海、南海主权主张的合法性、合理性,是对国家主权的损害。
综上所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有问题的,我们渴望和平,可并不是一味的为了和平而牺牲国家利益。如果国家主权都不能保护,那我们的所谓和平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争取的和平时间发展的经济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说,我们在尽量用和平手段解决南海问题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军事,特别是海军的实力,做好战争的准备。
只有强大的军事压力,南海诸国才会同我国进行接触,承认我国的主权。积极快速发展包括航母、核潜艇、远程航空武器、战略导弹武器在内的核心装备是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唯一切实可行的手段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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