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沧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53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沧政字〔2009〕102号),设立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职责。
(四)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规则的职责。
(五)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六)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七)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八)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九)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十)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积极促进社会就业。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教师继续教育考试工作要求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教师继续教育考试工作要求
一、考试办法:
1、论文(学习心得):10%每位教师围绕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内容撰写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
2、学习笔记和听课记录:10%每位教师都要有与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内容相吻合的自学笔记和听课记录。
3、考勤:10%集中培训期间,教师必须出全勤。
4、校本培训:10%各学校都要按照学校指定的校本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活动。
每位教师撰写一篇校本培训个人总结,考试前上交。
5、统一考试:60% 教师参加考试时,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否则不予进场。
考试前必须把考试学科的教材上交监考人员,不上交教材者按零分计。
考试时允许携带自己手写的自学笔记和听课记录等材料。
一律不允许将自学笔记复印件、听课记录复印件和他人代写的资料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零分处理。
考试结束当场上交自学笔记和听课记录。
凡违纪作弊和考试不及格人员必须参加补考,补考费自理。
二、考试结果应用:凡不参加继续教育及继续教育课程考核不合格者,继续教育证书不予登记、验证。
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不予评优、评先、晋职,不得参加各级骨干教师培训,不得参加学科名师、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等评选。
继续教育参训率、出勤率、考核合格率作为校长绩效考核依据之一,三率有一项低于95%的学校,不能评估为先进学校。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29•【字号】沧政字[2009]98号•【施行日期】2009.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沧政字〔2009〕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沧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涉及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政策性强。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沧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9〕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由市、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二)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地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河北省沧州市教育局

河北省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本学期培训工作安排通知沧教电函[2008]4号根据省市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培训工作安排,为提高全市农村远程教育设施的应用效果,本学期市教育局将委托沧州师专开展计算机教室网管人员、卫星资源接收管理及系统维护、教学资源与各学科教学整合运用三项内容的远教培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具体时间参加人员及要求:1、第一期--计算机教室网管人员培训班5月30日上午报到,30日下午-6月1日上午上课。
模式三学校,每所学校一名计算机教室网管人员参加。
2、第二期--卫星资源接收管理及系统维护培训班6月6日上午报到,6日下午-8日上午上课。
模式二学校负责远程教育卫星接收站设备使用管理的人员参加。
(城关、果子洼、西村、北石槽、米各庄、留古寺、卧佛堂、黎民居、沙河桥、时村,派两名骨干教师参加,其他乡镇和市直小学派一名骨干教师参加)3、第三期--教学资源与各学科教学整合运用培训班6月20日上午报到,20日下午-22日上午上课。
,模式二学校学科骨干教师参加。
(景和、故仙、龙华店、行别营、沙洼、束城、尊祖庄、兴村、西九吉、郭村,派两名骨干教师参加,其他乡镇和市直小学派一名骨干教师参加)4、各单位把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名单务于5月11日报河间市教育局电教科。
5、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全员培训和校本培训,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作为主讲教师,各乡镇普教校长和市直学校校长是作为全员培训和校本培训的组织者,一定要利用好、组织好这次培训,提高我市远程教育的应用水平。
二、培训内容及教学形式:1、各种培训班的主要培训内容计算机教室网管人员培训班主要讲授初中模式三学校计算机教室局域网络系统的组成、设置、维护、管理,常见问题的处理;远教工程所配备的电子教室系统和《中教育星》或《华夏博新》资源库的使用、管理及其在各学科教学中的作用。
卫星资源接收管理及系统维护培训班主要讲授小学模式二学校远程教育卫星接收系统的组成、连接、调整、设置、维护、管理,教学资源的下载、存储、刻录、编目、管理。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9.11•【字号】•【施行日期】2023.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发局,省属职业学校: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全面提升我省职业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河北省高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冀教职成〔2022〕15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高职学校绩效评价工作面向2022年9月—2023年8月所有具有实际办学行为的高职学校,包括所有公办、民办以及职业本科学校(见附件1);中职学校绩效评价工作面向2022年9月—2023年8月所有具有实际办学行为的中职学校,包括所有公办和民办中职学校。
二、评价指标省级管理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最新文件精神以及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中职学校绩效评价指标(2023版)》《河北省高职学校绩效评价指标(2023版)》(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指标》,见附件2和附件3)。
三、评价实施(一)学校自评请各学校按照《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河北省高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工作要求,分别对照《绩效评价指标》,逐项开展自评工作。
除特别说明外,财务数据统计时间以自然年为基准,即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数据统计时间以学年为基准,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杨中正、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杨中正、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2【案件字号】(2021)冀09行终5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树国李艳华张春明【审理法官】孙树国李艳华张春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杨中正;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卫【当事人】杨中正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卫【当事人-个人】杨中正刘卫【当事人-公司】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张恩亮河北东方伟业(孟村)律师事务所;王伟河北子帅律师事务所;于洪健河北宁昌律师事务所;律剑河北宁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恩亮河北东方伟业(孟村)律师事务所王伟河北子帅律师事务所于洪健河北宁昌律师事务所律剑河北宁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恩亮王伟于洪健律剑【代理律所】河北东方伟业(孟村)律师事务所河北子帅律师事务所河北宁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杨中正【被告】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卫【本院观点】关于保信法兰厂与刘卫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保信法兰厂注销后是否具备用工单位主体资格,生效裁判文书已认定在刘卫工作期间,保信法兰厂与刘卫均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并判决保信法兰厂与刘卫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故本院对上诉人关于该厂与刘卫不存在劳动关系及保信法兰厂已经注销,故此不具备用工单位主体资格的主张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举证责任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被上诉人刘卫与保信法兰厂因劳动关系确认发生争议,刘卫于2019年2月22日向孟村回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该委于2019年3月26日作出孟劳人仲案(2019)第7号仲裁裁决书,认定刘卫与保信法兰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8•【字号】沧政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沧政发〔20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2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沧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市政府令〔2011〕第1号)规定,2013年1月,市政府对全市16个县(市、区)和44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过集中考核、领导评议和社会评议,最终评定出考核成绩。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法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考核成绩优秀的青县等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地税局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分别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认真落实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目标任务,为建设沿海强市、和谐沧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名单2.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沧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8日附件1:201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名单青县人民政府任丘市人民政府运河区人民政府河间市人民政府新华区人民政府献县人民政府附件2:2012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名单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11-08-24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工作条例》和《关于2010-2012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素质能力为导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干部培训新路子,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一、把建章立制作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
市人社局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建设纳入年度工作。
在工作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设计,形成整体合力。
一是制定详细的培训规划。
将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十二五”规划,并细化每年培训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
去年,出台了《关于2010-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培训的范围及重点、培训的内容及方式、主要工作措施。
二是完善培训领导机制。
系统培训由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局总体要求部署制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了机构健全,人员固定,沟通顺畅,灵活高效的人事劳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三是大力加强培训基础建设。
加大对行政管理干部学校的投入力度,经过积极争取,行政管理干部学校于今年1月份被批准列入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现有教师26名,经费全部纳入财政划拨。
二、把改革创新作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动力。
围绕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将公务员在一年内参加教育培训的结果折算在学分,对公务员年度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公务员培训学分分为必修项、选修项、附加项三部分,其中必修项70分,选修项30分,附加项10分。
必修项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培训考试,选修项由各单位根据业务内容组织开展,附加项指的是公务员自己发表的论文、刊发的信息等作品。
2012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
2012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小学2012年,我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有计划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通过组织教师学习,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现代教育思想,了解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增强教育改革意识,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管理,确保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正常开展,收到一定成效。
现将这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更新理念,明确目标,摆正继续教育的重要位置。
我校将教师继续教育列为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把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奠基工程,充分认识到全面实施教师继续教育是更新教师知识结构、转变教师教育理念、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今年我校陆续送了不少的老师参加各种教师专业培训,还增加建立了一间教师电子备课室和一间学生电脑课室,进一步拓宽了信息技术教学的空间和教师网络交流学习的平台。
我们培训的目标:1、进一步实践我校校本培训模式,不断巩固、完善和提高。
2、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
3、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
学习课程改革的基本教育教学理念,并能运用于课堂教学和课例评析。
4、夯实教师的文化底蕴。
5、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艺。
教师要研究教学,聚焦课堂,不断提高教学技艺,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6、创建富有个性的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强化管理,确保教师继续教育顺利开展。
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永恒主题,同时又是一个系统工程。
我们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为此我们做到了:1、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2、制定培训计划及撰写培训总结;3、组织教师学习指定的内容,开展校本研训活动;4、落实培训场地、时间、内容、主讲教师和培训设施;5、负责教师自学和校内集中培训的检查、考核、登记学分。
三、完善培训过程,促进教师继续教育模式的创新。
沧州市2011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教学论文撰写与评选工作的通知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各学校:为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实效,总结交流教育教学经验,市教育局今年将继续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论文撰写和评比活动,所撰写论文(学习心得,下同)合格者,可取得该门课程考核相应分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优秀论文若干篇,并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优秀论文将在沧州教师教育网上登载。
现对论文的撰写提出以下要求:一、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一)论文撰写首先建立在对继续教育所规定教材的学习和研读上,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对课程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中遇到的某个问题,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教学实验设备应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题目自拟,题名不得超过18个字,不使用副题名,论文内容控制在2000—3000字。
(二)论文必须由教师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凡发现与网上或其他教师论文雷同者,不能取得相关课程考核的相应分值,并自行取消参评资格。
已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各类征文竞赛中获奖的论文不得参与。
(三)教师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进行教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这一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
(四)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引用部分内容须注明出处。
(五)论文内容要求主题突出、论据详实、说理透彻、逻辑清晰;有理论,有实践,不说套话、空话。
(六)论文必须采用打印稿,(A4,题目2号宋体,正文3号仿宋)加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后装订(见附件一);封面除“专家认定成绩”一栏外,“学校认定成绩”和“序号”由教师所属学校填写,其余由教师本人填写。
(七)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论文是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论文成绩将作为最终考核成绩的组成部分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二、论文撰写的格式要求(一)论文由标题、署名和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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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教育局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工作安排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部,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学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县(市、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省、市《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以教师教育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师德建设为基础,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宗旨,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制度,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落实《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及考核管理
暂行办法》,加强质量监管,推进教师继续教育的全员化,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效能,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考核、奖惩和保障机制,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发展。
二、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把师德教育内容纳入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教师的生命境界和生活质量,使高尚的师德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二)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师【2012】1号)精神,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远程培训为手段,通过网上学习、研修、交流、作业点评、辅导答疑等形式开展培训活动,使广大教师加深专业理解,更新知识结构和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依托远程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我市现代化的高效多样的培训模式,进一步提高培训实效。
(三)按照全员参与,全程管理,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工作。
具体安排是,以提升教师心理健康素质和师德素养为目的,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教师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培训,针对广大教师因职业压力过大等原因造成的各种心理健康问题,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帮助教师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学会科学地对心理问题进行心理调适,提升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师德素养,为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基础保障;以提高教师科研意识和科研水平为目的,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范式与方法》培训,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对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提出的要求,针对教师常见的教育科研
问题,运用最需要掌握的教育科研方法提出解决方案,提高教师的问题意识、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实现教育家办学的目标。
(四)在配合国家和省厅开展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以农村学校教师为培训重点,进一步壮大骨干教师队伍,带动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五)大力加强培训者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远程培训管理人员与辅导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远程培训的管理水平和远程培训学科教学的辅导水平与班级管
理水平,确保远程培训的顺利、有效开展;二是围绕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2011版),组织教师进修学校专兼职教师和基层学校教学校长及教科研主任开展专项培训,为新课程的实施奠定基础;三是针对继续教育职务培训课程内容开展专项培训,通过集体研修,提高培训者开展继续教育课程集中培训和指导校本培训的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组织开展学前教育阶段转岗教师强化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转岗教师进行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集中强化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实现持证上岗,确保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短缺学科教师培训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需施教,组织开展音乐、美术、科学、英语等师资短缺学科教师集中培训工作,进一步缓解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状况,为新课程和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提供师资保障。
(八)实施“intel未来教育培训计划”,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提高教师有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九)坚持学教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培训、成人高考、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历中学教师培训等多种途径,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师范类学历学位提高培训,使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和教学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十)进一步开展教师岗位能力等级制评价与培训、教师业务知识考试与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实现对教师队伍的动态管理,激发广大教师自觉提高专业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全员化。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是党和国家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师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障,是教师终身学习,与时俱进的重要途径,更是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深远意义,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继续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评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是国家即将实行的教师资格注册的必备条件,参加继续教育不仅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更关乎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师的切实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宣传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使广大教师自觉自愿参加继续教育,进一步推进继续教育的全员化。
(二)深化落实《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及考核管理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对培训和考核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培训实效与考核质量,推进教师继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
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继续教育课程校本培训的管理,认真研究制定校本培训管理办法,指导基层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继续教育课程校本培训实施方案和校本培训计划,充分发挥校本培训作为继续教育主渠道的重要作用,推进培训重心下移,通过岗位练兵实现教师岗位成才。
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将教师继续教育的参训率、出勤率、考核合格率作为校长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三率”有一项低于95%的学校,不能评估为示范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培训能力和水平。
一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对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的标准,加强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的充实配备;一方面,大力加强培训机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研训一体化,充分发挥专职教研员和一线优秀教师的作用,集中一切优质教育资源,全力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培训经费的落实。
按照规定,中小学教师参加远程培训、继续教育职务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的费用不能向教师个人收取。
为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效实施,县级政府财政部门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
学教师培训经费的通知》(冀教计 [1997]4号)要求,为教师进修学校全额拨付中小学教师年人均30元的培训费用于教师培训工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06]112号)要求,将公用教育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工作,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第31号)要求,将小学年人均100元,中学年人均120元的继续教育费从5%的公用教育培训经费中划拨教师进修学校,确保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沧州市教育局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2012年2月25日
主题词: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黄骅市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3月14日印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