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BT项目招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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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一:信息不对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招标方可能会故意隐瞒一些重要信息,如工程质量、竞争对手等,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此时,投标方很难作出正确的决策,可能会出现低价恶性竞争,导致中标方资源浪费和建筑品质下降等问题。

对策一: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应该建立一个能够公开和透明发布信息的平台,各方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查询和发布信息,以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同时,招标方应该尽可能的公开招标信息,充分保障投标方的知情权。

问题二:招标评标程序不严谨因为繁琐的程序和缺少足够的监督,往往会导致不严谨的招标评标程序。

这样会不利于真正的有能力的企业获得中标机会,反而有可能会导致弱势企业的胜出,影响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对策二:加强招标评标程序管理招标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1.明示的招标细则和程序。

2.范围广泛的招标条件,来吸引多种类型的投标者,确保尽可能多的潜在竞争。

3.严格的评标程序氛围,以确保公平的评价结果。

问题三:虚报、低报、弄虚作假现象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一些企业利用各种手段,虚报、低报、弄虚作假等现象,危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企业为了获得中标,会利用各种手段降低工程成本,虚报工程量,低估工程难度等,影响施工质量和安全。

对策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系统应该加强内部监管,以保障招标程序公正。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对投标号的录入和统计管理,提高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以确保投标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审核投标人员的资质和投标报价的真实性,对加密、抬价、虚报等不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和处罚。

3.加强对招标技术及施工方案的审核,持续降低投标方弄虚作假的空间。

4.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如将招标信息公开,投标时也应当统一规定基于透明的投标。

加强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核等形式举措。

结论总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正和透明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关键。

工程项目招标问题(3篇)

工程项目招标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项目招标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投资效益的实现。

然而,在实际的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还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

本文将对工程项目招标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工程项目招标常见问题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核心文件,它规定了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

然而,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

(1)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

有些招标文件缺少项目概况、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关键内容,导致投标单位无法准确了解项目需求。

(2)招标文件存在矛盾。

招标文件中的某些条款相互矛盾,给投标单位带来困惑,甚至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格式不规范。

招标文件格式不统一,难以体现招标项目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2. 招标过程不规范(1)招标时间不充分。

招标时间过短,投标单位无法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和准备投标文件。

(2)招标评审过程不透明。

招标评审过程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容易引发争议。

(3)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如泄露招标信息、收取不合理费用等。

3. 投标单位不规范(1)投标文件质量不高。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技术方案不科学、报价不合理等问题普遍存在。

(2)投标单位恶意竞争。

部分投标单位为了中标,采取低价中标、虚假报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3)投标单位缺乏诚信。

部分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资质等问题。

4. 政府监管不到位(1)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部分政府部门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不作为。

部分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导致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混乱。

三、解决措施1. 规范招标文件编制(1)招标文件内容要完整,明确项目需求、技术标准、合同条款等关键内容。

关于工程项目采用BT模式的理解及利弊分析

关于工程项目采用BT模式的理解及利弊分析

关于工程项目采用BT模式的理解及利弊分析关于工程项目采用BT 模式的理解及利弊分析由于在我国采用BT 模式融资建设公共项目刚刚兴起,这种新兴起的模式还处于不断地完善之中,但是从目前运作情况看,采用BT 模式建设的项目投资建设更为高效、便捷,使各参建方能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更有效的进行资源整合。

以下根据某市体育中心工程的实施情况,对工程项目采用BT 模式的理解及利弊分析谈一些认识。

、对BT 模式建设的理解BT(建设-移交)模式通常适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和公共建设领域,是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公开招商或议标)的方式确定投资方,由投资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投资方通常会组建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政府采购,并由政府向投资方支付采购价款的种融资建造方式。

由于城市基础建设和公共建设领域特有的公益性,这些项目对社会的正常运转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其不可流通,即没有交换价值,项目的公益性决定了BT 项目只能是政府拥有产权和管理权。

其次,建设期项目公司的筹融资解决了项目建设期间资金的来源,使政府有计划地将基础设施的投资提前了,最终实际还款需要经人大同意,列入财政预算支出。

进而决定了BT 项目本质上还是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这也是目前国内特别是省内BT 项目最大的特点。

、BT 模式建设的主要风险一)项目审批风险BT 项目的审批包括项目立项审批、BT 实施方案审批、BT 项目支撑性文件审批三个方面。

项目立项审批包括环评、土地、规划、立项等环节,每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项目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因此BT 项目除了需要政府的认可外,还需要人大和有关行政机关的批准,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使用财政资金的正常程序执行,给BT 项目以充分的支撑。

项目审批涉及到BT 项目实施的基础和合法性,旦出现问题将给项目建设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中断甚至停止。

另外一个重要方面,由于BT 项目的回购资二)融资风险融资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在项目开始时或投资超预算时资金不到位和融资成本上升几种情况。

BT项目常见问题与实务

BT项目常见问题与实务

BT项目常见法律问题与实务BT是Build-Transfer(移交)的缩写,即“建设—移交”模式,是政府或其授权单位作为项目发起人,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该投资人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在项目建成后进行移交并根据回购协议,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取得回购款的一种投融资模式。

具体而言,BT模式具有以下两个重要的内涵:其一,BT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投融资模式。

一方面,政府通过授予投资人项目建设特许权实现了项目融资的目的。

BT模式是由BOT (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演变而来的,而BT与BOT同属于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关系)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资助模式。

BT模式之所以能够得到政府的青睐并广为运用,原因在于这种融资模式能够很好地解决基础设施不足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使政府规划建设的项目得以早日实施。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而言,承办BT项目则是一种投资行为,能够获得稳定且较高的投资回报,这与工程施工所获得的利润有明显的区别。

其二,由投资人完成项目的投融资、采购、建设、施工和移交所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这很类似于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或“交钥匙”(Turnkey)的承包方式,因此美国又称BT为交钥匙承包方式,即政府通过招标,“订购”(Ordering)一项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工期的总承包合同,承包商负责设计、融资、建造、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投资人需要全面负责项目的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BT模式具有投融资和建设管理这两个重要的内涵,能够疏通大规模城市化建设资金短缺的“瓶颈”,而且还可以使政府从直接管理建设项目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因此BT模式得到了政府的青睐。

项目BT建设工作探讨

项目BT建设工作探讨

项目BT建设工作探讨摘要:文章针对BT投资建设模式的运作特点、工作流程、业主与投资商关注的重点进行了分析,并对BT建设工作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投资项目;BT建设;工作探讨BT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近年来在国内得到蓬勃发展,较好的解决了因为建设单位资金紧张而不能实施工程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政府牵头开发投资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应用较多。

当前,许多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项目上采取BT建设模式,但在BT项目建设实际工作方面,有工作程序不规范,谈判工作重点不清、不明确的问题产生,对BT项目建设的意义理解不深,很多观念还停留在施工项目的概念上,使得BT谈判工作进展不利,丧失了许多投资项目机会,也使得许多企业无功而返,本文站在地方政府和投资商(企业)双方的立场上,就项目BT建设工作程序及双方合同关注重点上做一些探讨,使得工作程序清晰、合同谈判重点突出、项目BT合同有章可循、程序合法,本文认为BT项目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1项目BT建设工作程序BT项目工作程序原则上可按以下程序进行:筛选确定BT建设项目一预选合作意向单位一优选招标代理机构一挂牌或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一组织征地拆迁一施工监理招标一工程组织实施一竣工验收和移交一支付回购款。

①组建项目招商业主。

政府可以政府文件形式授权某企业作为BT项目的招商业主单位,统管项目的相关经济活动。

因为,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不便于与投资商形成经济合同关系。

②筛选确定BT建设项目,预选合作意向单位。

可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由项目招商业主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与意向合作单位协商确定的合作方式(全过程合作或建设阶段合作),经政府投(融)资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政府研究决定。

申请文件内容应包括采用BT模式建设的理由、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投资估(预)算额、工期安排计划、征地拆迁工作意见、回购资金筹措与支付方案、担保方案等。

由政府统一与有意来本地参与项目BT建设的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书。

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1、地方行政干预、保护现象严重在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地方行政干预主要体现在以下兩个方面:第一,本应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的工作,但是由于当地政府部门越位干预,导致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出现混乱。

第二,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招投标活动中,影响招投标的正常进行。

除此之外,有部分的行业或地方,在投标过程中限定投标人范围,或在评标的过程中加入不公正的条件,倾向某些企业,为其保留一些标段或者强制别的中标单位把其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等。

2、违规操作在我国由政府主导的投资建设工程有很多,在不透明的情况下,招投标阶段很容易出现不符合经济市场调节,甚至违法律法规等现象,比如“暗箱操作”、“先定后招”等现象。

这些现象的出现表现出政府的腐败问题也使得招投标失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虽然国家注意到该问题并且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了有效的整顿,但从最近几年的政府工程建设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大,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的“违规操作”依然存在,违规行为已经由个人行为发展到系统操作,蔓延到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

有些建设项目的部门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一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组织也参加招标,而这些组织还成为了项目的承包机构。

有些部门会把一项工程违规分成好几项小项目进行分别承包,导致施工过程中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等现象。

现在的招投标的违规行为已经对建筑施工的经济和秩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3、评标办法生搬硬套,未达到灵活运用评标是整个招标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因此,选择一种合理而适用的评标方法对评标结果至关重要。

例如在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评标时可供采用的评标方法通常有四种:以最低评标价为基础的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以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方法、打分法。

每种评标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运用规律。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在最近几年里,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得非常迅速,并且也在朝着更加科学化以及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对于招投标工作而言,其不但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密不可分,而且还与工程建设水平息息相关。

然而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招投标管理工作还存在若干个问题,如存在虚假招标与串标现象、业主的管理能力存在不足等,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优化对策,以期提高招投标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对策基于我国经济水平持续上升的趋势下,建筑行业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在整个环节中,招投标管理工作属于工程流程中的起始阶段,倘若想要让工程管控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那么就要落实好此项工作。

然而,一些施工方为了谋取到丰厚的利益,一般在招标环节“鱼目混珠”,继而对其工作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这种背景下,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进一步的论述,供相关人士参考与借鉴。

一、招投标管理概述在工程项目实施期间,无论是针对招标还是投标来说均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对于招标而言,其通常是由招标人发起,然后依托第三方来对外发布与之相匹配的公告,当该公告完毕后,投标方可要求以下几种人员参与此项活动:一是针对本标有兴趣的法人;二是个人实力雄厚的自然人。

一般而言,招标方应当在充分结合多个方面的基础上对合作方加以选择,这样才能实现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目标。

对于招标和投标而言,二者始终处于相辅相成的关系,招标是投标的前提,而投标是招标的最终目的。

二、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存在虚假招标与串标现象将招投标制度落实到实处,尽管可以让市场的公平公正性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但在现阶段市场发展期间依然衍生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虚假招标;二是串标,继而阻碍到招标工作实施的脚步。

针对招标环节而言,有的单位会通过利益分成等相关手段来达到中标的效果。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项目需要公开进行招标,然而有的单位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会将公开招标修改成指定标,以此来实施造假行为。

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刘佳生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年第16期[提要] 本文从政府投资角度,通过对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BT项目投资控制应注重建立和规范化运作BT模式监管机制,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合同费用条款,选择既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有较强施工能力的BT承包商,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大BT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力度,加强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投资控制。

关键词:BT项目;投资控制;建议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原标题:从政府投资角度探讨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收录日期:2013年5月29日一、引言随着“十二五”时期国家继续推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各级政府势必又一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然而,各级政府建设资金缺口日益增加,特别是国家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信贷控制进一步从紧,导致新增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困难加大。

各级政府寻求利用民间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便成为解决以上矛盾的有效方法。

因此,BT建设模式便成为了各级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政府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下,建设单位如何加强BT项目的投资控制和成本管理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课题。

从目前国内理论研究中发现,对BT项目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BT项目的基本概念、BT项目的投融资方式、BT模式的运作流程、BT项目风险分析等;如李金早等的“BT投资方式”,李新民的“BT模式建设重庆轻轨三号线工程的探讨”,何守奎、傅鸿源的“BT融资代建项目组织与运作管理”,沈其明的“略论建设-转让(BT)项目建设中的风险”。

而从检索到的资料中对BT项目成本控制的研究相对较少,只有张丽的“BT项目的投资控制研究”等很少的几篇研究论文。

因此,本文拟从政府投资的角度探讨BT项目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BT(即建设-转让)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某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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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BT项目招标问题
前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建设领域的投资体制发生了显著变化,很多地区、部门采用B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采用这种方式,对发挥各种生产要素及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资本、技术和信息的合理流动,拉动经济快速增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下面就BT项目招投标等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BT项目的含义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的缩写,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具体而言,就是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依法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投资方的经济实力等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项目竣工后,按照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政府对BT投资全过程实施监管,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

二、BT项目的特点
1.项目性质:主要为政府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快速干道、市政道路、公用广场、河道两岸综合治理及环境绿化等。

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发区的政府部门办公楼、图书馆、展览中心、体育场、经济适用房等也采用BT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资金来源:一般为国外资金、国内民间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中二者组合的方式。

投资人一般为国外财团、投资集团、融资机构、国内建筑业企业集团或其组成的联合体。

3.项目规模: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额较大。

4.运营特性:投资人收回投资的渠道只有一种,即政府相关部门回购。

5.风险划分:企业要注意自己的融资能力和项目所在地政府的诚信、支付能力以及项目本身的质量和抗风险能力,特别强调在签约过程中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地谈判,最大限度地规避自身风险;对政府而言,项目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选择的BT项目投资人的总体实力。

相比较而言,在BT项目合同签订后,承包商需要承担的风险要大于政府所承担的风险。

6.投资收益:BT合同价一般控制在双方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所以此类项目的投资收益比例比较合理。

三、BT项目招标应当注意的问题
1.BT项目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投资、建设单位。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①很容易理解,大多数BT项目为3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对于②的规定,虽然BT项目前期政府没有投资,但最后还是由政府出钱回购,实际上还属于政府投资。

所以BT项目不管是从使用功能上,还是从资金投入上讲,均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和建设单位。

2.介入阶段可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一般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准备阶段(设计、现场准备、招标采购等)、项目实施阶段和项目运营阶段。

投资方可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阶段介入项目。

3.BT项目投标人资格确定:
3.1 投资或融资能力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资金符合国家对同类项目的相关规定,并能出具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资金证明或可行的融资方案;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3.2 企业或个人从业资格要求。

根据《建筑法》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
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因此在招标时,应当根据BT 项目特点和建设要求,对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格提出具体要求。

4.BT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范围(一定要描述清楚“B”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例如:除投融资外,是否包含设计、招标采购等内容)、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程序(含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控制等)、竣工验收、回购方式及具体操作步骤等。

5.招标文件中各类合同、协议条款的设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尽量达到公平公正,特别是中标人(投资方)的合法利益(含合法收益)和建设工程的质量要得到保证,参与建设的各方面人员职责、义务界定明确,权利相互制约,避免出现“项目验收不通过”、“投资无法回收”或其他更为严重的后果。

四、对BT项目管理的若干建议
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针对BT项目设置相应的条款和规定。

应杜绝“领导说了算”导致的项目不招标或者不签订合同、没有监理就开始施工等情况。

2.制定合法、合理的工作程序和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BT项目需要协调、沟通的工作量很大,特别在项目方案、投资控制、强制标准、实施程序、计价规则、验收程序、竣工结算、回购方式等方面需要不断沟通协调,方能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保证。

3.应坚持施工过程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相结合制度。

对BT项目而言,除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外,工程造价也十分关键。

BT项目在招标投标阶段仅就工程造价进行了原则性约定,具体实施阶段还需进行结算过程审计,竣工验收后再进行全面审计,以确定双方认可的工程总造价。

如果在验收后才进行审计,可能因为审计周期过长或其他因素而影响项目的顺利回购。

4.相关法律保障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国内尚未形成适用于BT模式的通用合同文本,缺少较规范的关于BT项目工程赔、经济纠纷处理的政策和法规,如果在合同条款、法律文件、政府诚信、银行信贷、工程施工等具体工作中发生问题或纠纷,还缺乏完整有效的法律保障。

因此,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已成当务之急。

结语BT模式解决了政府部门资金不足的问题,符合国家鼓励民间、企业资金注入城市发展、城市建设的精神,能达到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回购使用,双方共赢的目标,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建设方式,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BT方式的运行和监管模式,促进其规范运行,并能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磊,周正康.市政项目BT融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4.
[2]朱劼;由新淮公路建设方式浅谈BT项目质量风险控制[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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