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BT项目主要法律规定

关于BT项目主要法律规定关于BT项目主要法律规定集团公司承揽及实施BT项目过程中,主要是以投资人兼施工方的身份出现,除了传统施工过程中面对的法律关系主体外,还要接触到政府、政府授权单位、银行等借款单位、其他共同投资方、政府相关监管机构等法律主体,面临的法律风险比较复杂多样。
一、BT项目操作方式及常用方式下的法律关系分析(一)BT项目操作方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在多年的发展中,为适应项目的要求,BT模式逐渐衍生出多种模式,如施工二次招标型、直接施工型、施工同体型等。
1、施工二次招标型即政府方招标选定的投资方(联合体)仅承担投资职能,由其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组织和管理,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方回购。
这一模式下,投资方不直接负责项目实施,设计方、监理方及施工总承包方均需要项目公司二次招标确定。
相应地,项目建设风险最大程度地转移给了投资方。
其最大特点就是项目的主要施工承包商要由项目公司另外再通过公开的招投标程序确定,而不是由政府方在选择投资人的同时确定。
对于项目回购基价的影响:项目建设风险均由投资方承担,设计、监理、施工均与投资方直接签订合同,由此发生的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主要由投资方承担,在一般总价合同框架下,对于政府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影响较小。
2、直接施工型即政府方招标选定投资方(联合体) ,由其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与施工总承包,项目建成后由政府回购。
其特点在于施工不需要二次招标,投资方(联合体)需要同时具备融资能力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监理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委托。
投资方可以获得投资回报与施工利润,从而应用较广。
其最大的特点是:项目公司成立后,直接与作为施工承包商的投资人(或其指定的下属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不再由项目公司另行选择施工承包商。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海洋天地船舶园研创中心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相关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以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规范招投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招标方式一、公开招标:指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本项目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程序进行招标。
二、邀请招标:指本项目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程序参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三、议标:指本项目通过一对一谈判来确定中标单位。
议标程序由主办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经过前期考察和选择三家或以上单位进行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本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分包工程原则上由总包方来进行招标,特种设备及重点项目,可与总包方商榷,一起共同进行招标。
第三条招标内容与规模标准一、公开招标内容:主要是政府规定的招标项目,指项目开发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及与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采取委托代理机构的形式全部对外公开进行招标,此类项目招标过程见第三、四、五章:(一)施工单位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上;(二)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二、邀请招标和议标内容:是指低于以上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主要指标底价格低于政府规定的招标标准的施工(包含现场签证)、采购、服务类工程项目,公司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办公家具采购、维修养护等单位的选择以及广告发布代理、销售代理、企划活动代理、销售资料制作、展品模型制作等单位的选择等,邀请招标过程见第六章,议标过程可参照邀请招标,但开标和评标过程可简化。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项目招投标管理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实施的管理模式。
BT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精)

BT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采用建设、移交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BT 项目招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对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 BT 项目,主要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
本办法所称 BT 方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一种投资建设方式, 即政府通过合同约定, 将拟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授予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 由该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施工(总承包 ,工程完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
第三条 BT 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组建项目法人,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遵守工程建设程序,负责办理土地、规划、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能力的,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四条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五条 BT 项目的规模标准达到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六条 BT 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二已经政府批准采用 BT 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三项目回购费用的标准、方式及期限已经政府批准;(四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符合工程规模标准的施工资质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 BT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一成立招标工作小组;(二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三编制招标文件;(四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五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六投标人报送书面答疑及招标人发放书面答疑材料;(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一、引言二、适用范围本招投标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企业采购等。
三、招标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1. 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项目的需求和招标规则,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等。
2. 审核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审查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3.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适当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传达招标信息,并确保公告的时限和范围。
2. 投标阶段1. 发放招标文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2. 投标准备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的阅读和理解,准备需要提交的投标文件。
3.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时递交至指定地点。
3. 评标阶段1. 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指标的确定、评标流程的安排等。
2. 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准则,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 中标候选人确认评标委员会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得分,并与中标候选人进行沟通和确认。
4. 结果公示公布中标信息,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4. 中标阶段1. 中标通知与中标候选人签订中标通知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履约保证金中标候选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3. 合同签订与中标候选人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合同的履行、支付等要求。
四、其他规定1. 保密工作所有与招投标相关的信息都应当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招标信息。
2. 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诉讼解决对于可能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无法协商,将诉诸于法律途径。
五、附则本招投标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并不断完善和优化。
如对本办法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

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一、引言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是指在企业或机构进行招标工作时,为了规范招标流程、确保公正公平、提高项目管理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本文将就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论述。
二、背景1. 招投标的重要性招投标是企业或机构选择供应商和承包商的重要环节,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成本控制和质量保证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有效的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2. 现有问题目前,许多企业或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流程不清晰的问题,导致项目管理效率低下、甚至出现违规行为。
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分析与改进。
三、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1. 前期准备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明确招标项目的需求、制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等。
在前期准备中,应确保招标项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为后续的招投标工作奠定基础。
2.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第一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招标公告应对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进行明确,以吸引合适的供应商和承包商参与投标。
3. 投标文件的准备投标文件是投标者向招标方提供的主要文件,应包括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控制计划等。
投标文件的准备要求严格,应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评标的可靠性和客观性。
4. 评标与中标评标是招投标项目管理中的核心环节,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选取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评标结果应公示,并进行合理解释。
5. 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中标后,双方应及时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条款、履约要求以及相关管理流程。
合同履约管理应保持双方的沟通畅通、协调一致,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监督。
四、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的优势1. 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制定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可以为招投标工作提供明确的流程和规范,避免人为操作和意见主观性带来的问题。
招商项目(BT项目)投资建设方案(投标方案)

目录第一部分、项目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建设地点1.3 质量要求1.4 建设工期1.5 项目简介第二部分、编制依据第三部分、建设期目标第四部分、组织机构4.1项目管理组织结构4.2人员配备4.3管理职责第五部分、建设方案5.1建设流程安排5.2信息管理5.3工程质量责任体系5.4工程进度控制体系5.5项目投资控制体系5.6合同管理5.7项目协调管理5.8安全文明施工管理5.9风险管理第一部分、项目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建设地点*****1.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各类建设工程质量与验收备案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文件标准和融资招商合同书的约定。
1.4 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个月。
1.5 项目简介本工程为双流县统筹城乡保障性安置小区杨柳河二期1#、3#楼建设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县黄水镇楠柳社区。
1.5.1 1#楼概况1#楼建筑面积4749.39m2,建筑基地面积738.73m2。
该栋建筑为6层砖混结构,墙下混凝土条形基础。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1.5.2 3#楼概况3#楼建筑面积2580.79m2,建筑基地面积1109.6m2。
该栋建筑为总层数6层,主体结构形式为底部一层框架抗震机构,上部5层砌体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1.5.3 地理气候条件成都市双流县处川西盆地,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夏季气温较高,湿度大,风速小,潮湿闷热;冬季气温低,湿度大,日照率低,潮湿阴冷,气象参数如下:第二部分、编制依据本项目的建设方案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进行编制:2.1招商人双流县黄水镇人民政府《双流县统筹城乡保障性安置小区板桥枫林(南苑)建设工程项目招商文件》。
2.2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
2.4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见下表:在执行规范中,遇新规范出台,均按新规范执行。
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一、引言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和资源配置效益,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本文旨在对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介绍和解读。
二、背景招投标是指项目建设、采购或服务需求方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邀请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交参与竞标,并通过评标环节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作为指导和执行招投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指导意义。
三、招标文件编制1. 招标文件编制的目的是明确项目需求和要求,为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评标依据。
2. 招标文件应当包含项目背景、投标要求、技术规范、商务条款、投标评审标准等内容,并确保内容准确、全面、可理解。
3. 招标文件编制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
四、招标公告发布1. 招标公告是招标活动的重要形式,通过公示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招标信息。
2. 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3. 招标公告应在官方网站、媒体渠道或其他指定平台进行发布,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五、投标流程管理1. 投标流程包括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准备、递交投标文件等环节,需进行有效的流程管理。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准备,并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3. 投标文件递交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保公开透明,防止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发生。
六、评标与中标结果公示1. 评标是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对比,并确定最终中标人。
2. 评标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并出具评标报告。
3. 中标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人的名称、中标金额等重要信息。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招投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以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和信誉。
BT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精)

BT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采用建设、移交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BT 项目招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对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 BT 项目,主要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本办法所称 BT 方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一种投资建设方式, 即政府通过合同约定, 将拟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授予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 由该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施工(总承包,工程完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 第三条 BT 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组建项目法人,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遵守工程建设程序,负责办理土地、规划、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能力的,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四条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第五条 BT 项目的规模标准达到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六条 BT 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二已经政府批准采用 BT 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三项目回购费用的标准、方式及期限已经政府批准;(四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符合工程规模标准的施工资质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 BT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一成立招标工作小组;(二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三编制招标文件;(四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五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六投标人报送书面答疑及招标人发放书面答疑材料;(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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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采用建设、移交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BT项目)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BT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对BT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BT项目,主要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
本办法所称BT方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一种投资建设方式,即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授予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由该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施工(总承包),工程完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
第三条BT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组建项目法人,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遵守工程建设程序,负责办理土地、规划、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四条BT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五条BT项目的规模标准达到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六条BT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二)已经政府批准采用B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
(三)项目回购费用的标准、方式及期限已经政府批准;
(四)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符合工程规模标准的施工资质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BT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一)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二)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
(五)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六)投标人报送书面答疑及招标人发放书面答疑材料;
(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
第九条BT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除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时间、资格预审方式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回购的开始时间、步骤、期限;
(二)项目的建成期限;
(三)招标结束后,工程移交前须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四)要求施工单位证明其投融资能力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金融机构融资意向书、金融机构融资信誉评价、金融机构资金情况证明等材料;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六)建设单位项目回购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重点对施工单位的投融资能力、工程业绩、履约状况进行资格预审,必要时应到相关金融机构和单位进行考察。
第十一条发布招标公告后,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建设单位应延长招标公告时间(五个工作日以上),延长招标公告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只有2家的,应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十二条BT项目招标文件应包括投标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一般包括: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范围、发包方式、开竣工日期、质量要求等);
(二)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数额;
(三)建设单位已经办理的手续和能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工程质量要求、检验标准;
(五)项目回购费用的来源及证明,计算方式和标准,回购的开始时间、步骤、期限;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评标、定标办法;
(七)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
(八)移交方案;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BT项目的评标一般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投融资能力、施工能力、履约信用、回购费用的让利、投资回收期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第一的投标单位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十四条投标人少于3个以及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十五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十六条BT项目回购费用的确定:BT项目一般应采用总价合同,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参考预算,经投标单位核对后,投标单位依据核对后的工程量清单及参考预算进行投标报价。
中标后,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中回购费用的总额,建设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的回购年限、方式、步骤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回购,中标单位不得再行收取额外的利息等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BT项目招投标必须实行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2%,建设单位应同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还款担保。
第十八条BT项目合同的谈判及签订应邀请造价、法律方面的专家参加。
BT项目合同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加入投融资的有关条款。
合同签订后7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合同报市建设局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BT项目的建设过程应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管理,并应委托监理公司,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控,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