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原理
税收基本原理

税收基本原理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向个人和企业征收的一种财政手段。
税收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合法性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依法进行,税收法律规定了纳税人、纳税义务以及征收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政府必须依法公正地进行税收征管,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公平性原则:税收应该具备公平性,即纳税人应该按照其经济能力承担相应的税收负担。
通常情况下,高收入群体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税收,而低收入群体则享受相对的减免或补贴。
3. 经济效率原则:税收应该在尽量不影响资源配置的前提下进行征收。
高效税收体系能够减少税收的扭曲效应,提高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效率。
4. 适度原则:税收的征收应该适度,不能过高或过低。
适度的税收可以平衡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也能够保持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5. 稳定性原则:税收应该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以确保政府财政收入的可靠性和可预测性。
稳定的税收制度能够提供一个可持续的财政基础,为政府提供持续投资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税收的基本原理包括合法性、公平性、经济效率、适度性和稳定性。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税收的公正、合理和有效
执行,从而满足政府的财政需求,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税收学原理复习归纳

1 、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都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2 、税收产生的原因一是国家的产生和存在;二是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三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的需要;四是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
3、税收产生的四个阶段① 自由贡献时期。
在奴隶时期,国家的赋税主要来自诸侯、藩属自由贡献的物品和劳力。
从税收的法制观点看,这种以国家征税权和纳贡者自由纳贡相结合的方式所取得的税收,只是一种没有统一标准的自愿捐赠,还不是严格意义的税收,只是税收的雏形阶段。
②请求援助时期。
随着国家的发展、君权的扩大,财政开支和王室费用都随之增加。
单靠自由纳贡已难以维持,于是封建君主设法增加新税。
特别是遇有战争等特别需要,封建君主更需要开征临时税以应急需。
当时,由于领地经济仍处主导也位,王权有一定的限制,课征新税或开征临时税,需要得到由封建贵族、教士及上层市民组成的民会组织的承诺。
③ 专制课征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封建国家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
君权扩张和政费膨胀,使得国君不得不实行专制课征。
一方面笼络贵族和教士,尊重其免税特权,以减少统治阶级内部的阻力;另一方面则废除往日的民会承诺制度,不受约束地任意增加税收。
税收的专制色彩日益增强。
④ 立宪协赞时期。
取消专制君主的课税特权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
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和教会的神权统治,实行资产民主制和选举制。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不论是采取君主立宪制,还是采取议会共和制,一般都要制定宪法和法律,实行法治,国家征收任何税收,都必须经过立法程序,依据法律手续,经过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定。
君主、国家元首或行政首脑不得擅自决定征税,人人都有纳税义务,税收的普遍原则得到广泛的承认,公众有了必须依照法定标准评定课征的观念。
4.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学原理

税收学原理税收学是一门研究政府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学科。
它探讨如何通过税收政策实现公共利益,如何通过税收制度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平衡。
本文将详细阐述税收学的原理,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释。
一、税收的定义和基本原则税收是政府依法征收的一种强制性质的财政收入,它是政府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税收学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法性原则:政府征收税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公正性原则:税收应该根据纳税人的财力能力来征收,贫富差距越大的社会,税收应该越加重负担。
效率性原则:税收应该通过最小化资源浪费和最大化社会效益来实现经济效率。
透明度原则:政府应该公开税收政策和税收征收的相关信息,让纳税人了解政府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征收。
稳定性原则:税收政策应该稳定,不应该频繁变动,使纳税人不至于受到不必要的困扰。
二、税收的功能和作用税收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财政收入:税收是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可以用于满足公共服务和公共投资的需要。
调节经济:税收可以通过改变纳税人的行为来影响经济运行,如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率来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改善收入分配:税收可以通过税收制度来改善收入分配,如对高收入者征收高税率,对低收入者征收低税率。
约束社会行为:税收可以通过税收制度来约束社会行为,如对烟酒等有害物品征收高税率,以减少其消费量。
实现公共利益:税收可以用于实现公共利益,如通过征收环境保护税来促进环境保护。
三、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税收制度是指政府征收税收的规则和程序。
税收政策是指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来实现经济、社会和政治目标的方式和手段。
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密不可分的,税收政策是在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的。
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向政府支付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通过购买商品和服务而向政府支付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税率和税基税率是指纳税人应该缴纳的税款与其应税收入或应税销售额的比率。
pdf税收学原理

pdf税收学原理税收是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征收税收来调节和管理国民经济,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税收学是一门研究税收制度和政策的学科,通过深入研究税收的原理和理论,可以更好地指导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在税收学的研究中,最基本的原理之一就是税收的合法性。
税收是国家行政权的一种体现,必须依法征收,并且必须符合公平和效益原则。
税收的合法性是税收制度的基础,也是税收政策得以实施的前提。
只有确保税收的合法性,才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维护税收制度的稳定性。
另一个重要的原理是税收的公平性。
税收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重要方式,要求税收征收应当遵循纳税人的能力原则,即征收税款的多少应当与纳税人的经济实力成正比。
在实际税收征收中,要根据不同纳税人的财产状况、收入水平和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税收政策,确保税收的公平性。
此外,税收的效益原则也是税收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税收的效益性是指税收政策能够有效地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通过税收政策的灵活调整,可以实现资源再分配,促进生产和消费的协调,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家经济实力。
在税收学的研究中,还涉及到税收的稳定性原则。
税收的稳定性是指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可预测性。
稳定的税收政策可以降低纳税人和市场主体的风险,促进经济运行的平稳发展。
同时,稳定的税收制度也可以增强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家的长期发展提供可靠的财政支持。
总的来说,税收学原理是国家财政管理和经济调控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过深入研究税收的原理和理论,可以更好地指导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实现税收的公平、效益和稳定。
税收学的研究不仅可以提高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也可以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税收学的研究是一项重要的学科领域,需要不断深化和发展。
税收基本原理

税收基本原理
中国税制
税收来自于私人部门:居民、非居民(港澳台外籍——自有住房后便为居民)居民/非居民企业
财政:以国家/政府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财政(国民收入)分配活动形成了分配关系
税收:以国家/政府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征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或形式
税收:无偿性——核心强制性——保障固定性——规范
课税(传统叫法)=征税
(一)税收: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或形式。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税收原理试题

税收原理试题1. 解释税收原理是什么?税收原理指的是一种政府通过征收税收的方式来收取资金的方法。
税收原理涉及到税收的目的、税收的种类、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等问题。
它主要探讨税收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实现税收的公平和有效。
2. 解释税收的目的是什么?税收的目的有多重。
首先,税收是政府筹集经费的主要手段,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财政支出,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等。
其次,税收还可以用来调控经济,通过调节税收水平和结构来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如促进经济增长、控制通货膨胀和调整收入分配等。
3. 解释直接税和间接税有什么区别?直接税指的是由纳税人直接缴纳并承担税负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财产税等。
纳税人可以直接感受到税收的负担和支付金额,直接税征收的过程相对透明。
间接税是由纳税人间接承担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向政府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税款,而非直接向政府缴纳。
例如,消费税、关税和增值税等都属于间接税。
纳税人并不直接感受到税负,税款多半通过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转嫁给消费者。
4. 解释税收公平性的概念和实现途径。
税收公平性是指纳税人按照其所得或财富的大小,承担相应税负的程度。
税收公平性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进行考虑。
在纵向上,税收应根据纳税人的能力付税。
例如,采用渐进税率制度,高收入者应承担更高的税负,低收入者应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以实现财富再分配和社会公平。
在横向上,税收应保持公平的分摊原则,即纳税人在相似情况下承担相似的税负。
例如,采用统一税率制度,所有纳税人都按相同的税率承担税负,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
实现税收公平性的途径包括制定合理的税法、设立适当的税收减免和补贴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和监管,以及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诚信度。
5. 解释税收效率的概念和实现途径。
税收效率是指通过税收征收和使用的方式,使得经济资源的配置达到最优化的程度。
税收效率包括资源效率和分配效率两个方面。
资源效率主要考虑税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情况。
税收原理的基础知识

3. 一般情况下不易转嫁。
3、财产税类
以纳税人拥有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财产税分类
课征范围
财产税性质
1.稳定性强,适宜 地方征收; 2.不易转嫁,属于 直接税种; 3.有一定程度的公 平作用。
一般财产税:房 产税、车辆购 置税、契税等
特别财产税: 遗产税和赠与
税
44、、资资源源税税类类
销售收入的扣减因素
以不含税销售收入为征 税对象
不是销售收入扣减因素
税收与价格分类法举例1:
• 价内税举例: 某卷烟厂销售一批卷烟给一批发商,销售收 入1400万元,消费税率45%。计算本笔业 务应纳消费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400×45% =630万元
解释:该批发商支付总价款1400万元,厂商 再从中支付消费税金630万元,厂商在核算 利润时需要从1400万元销售收入中扣除630 万元消费税金。
3.2累进税率
• 累进税率: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 干等级,分别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 象的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 累进税率分为:
– 全额累进税率 – 超额累进税率
• 累进税率特点: --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
累进税率(图示)
5%
10%
15%
(5100) 20%
0 500
2000
例:课税对象数额= 5000
从量税收=实物 量×单位税额
税收不依价格的 变动而变动。税 收利益与价格变 动成反比
从价税收=计税 价格×税率
税收随着价格 的变动而变动。
(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法
价内税
以含税价格为计税价 格的税种
价外税
以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价 格的税种
税收学原理

税收学原理
税收学原理是研究税收的性质、原理和影响的学科。
税收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向个人和企业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
税收的征收和使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和经济社会发展。
税收学原理包括税收基本原理和税收政策原理。
税收基本原理主要包括公平原则、效益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和适度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税收应该根据纳税人的能力来确定。
效益原则是指税收应该根据纳税人从社会获得的实际效益来确定。
经济合理性原则是指税收应该符合经济理论和经济规律的要求。
适度原则是指税收应该适应国家的财政需要,同时不过重地负担纳税人。
税收政策原理主要包括稳定性原则、发展原则和调控原则。
稳定性原则是指税收政策应该具有稳定性,避免对经济产生过大的影响。
发展原则是指税收政策应该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
调控原则是指税收政策应该具有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功能,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
税收学原理在实际税收政策制定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研究税收学原理,可以更好地理解税收的本质和作用,为政府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八章税收原理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含义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一)税收性质属分配范畴,体现着特定的分配关系(二)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三)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二、税收的形式特征(一)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法令的形式强制课征的,应纳税者必须履行缴纳义务,按照税法的规定照章纳税,违反者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直接的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三)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征税前就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等税制要素,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标准纳税,政府也只能按预先的规定征税,不得随意更改。
三、税收的经济影响(一)税收对生产领域的影响1、所谓税收效应,指的是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
2、收入效应,即受税收的影响,个人可支配收入下降,为维持原有收入和消费水平,迫使人们增加劳动,减少闲暇;3、替代效应,即政府课税使劳动与闲暇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劳动收入下降而使闲暇的相对效应增加,从而引起个人以闲暇替代的行为。
(二)税收对分配领域的影响1、对企业利润分配的调节,如通过流转课税和所得课税,使一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都只能获得合理的适度利润;通过差别税负政策,发挥税收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节效应。
2、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在分配环节课征累进的综合个人所得税,使高收入阶层比低收入阶层承担较重的税收,并且能够随着不同个人的收入增减变化,灵活调节其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
(三)税收对经济稳定的影响1、经济危机时期,政府可以通过减税来增加人们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扩大社会总需求,刺激投资和消费;2、经济繁荣时期,政府又可以通过增税来压低人们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投资和消费。
四、税收分类(一)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1、商品课税商品课税也称流转课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课征的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2、所得课税所得课税也称收益课税,是直接依据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征收的税。
属于所得课税的一般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税、资本利得税等也划入此类。
3、财产课税财产课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动产或不动产课征的税收。
我国目前主要对不动产(土地和建筑物)征税,如房产税、遗产税等,许多国家还对财产的赠与或继承征税。
4、资源课税资源课税是对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就列举的应税资源课征的一种税,其目的在于对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进行适当调节,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使用。
5、行为课税行为课税是以社会的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和为实现政府的特殊目的而征收的税。
(二)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1、间接税是指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
通常包括对商品或劳务的交易课征的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商品课税;2、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通常包括直接对纳税人(自然人和法人)课征的税收,如所得税和财产税。
(三)按课税标准分类1、从价税。
凡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算征收的税称为从价税;2、从量税。
凡是以课税对象的重量、容积、面积、数量等为计税标准的税称为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1、价内税是指税款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税;2、价外税是指税款作为价格之外附加的税。
第二节税收的原则与税收体系一、税收原则(一)财政原则1、税收的财政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变革,都必须有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亦即保证国家各方面支出的需要。
2、税收充分。
税收充分是指税收要为政府筹集足额资金,以满足国家行使职能与公共需要。
3、税收弹性。
税收弹性是指税收收入应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并逐步提高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比例,以保证公共支出不断增长的财力需要。
(二)效率原则1、经济效率。
税收中性;区别对待2、行政效率。
便利;节约(三)税收公平原则1.过程公平税收过程公平,是指通过税收为市场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即企业和个人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
2、结果公平(1)受益原则税收的受益原则,是根据市场经济所确立的等价交换原则,把个人向政府支付的税收看作是分享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利益的价格,因此,个人税收负担应根据各人分享公共品受益的大小来确定。
(2)能力原则税收的能力原则,是指依据个人纳税能力大小征税,使负担能力比较强的人承担较多的纳税义务,负担能力比较弱的人承担较少的纳税义务。
(1)普遍征税。
指对具有纳税能力的人无例外地一律征税,消除税收上的一切特权。
(2)量力负担。
横向公平指对具有同等负担能力的纳税人应同等纳税;纵向公平对具有不同负担能力的纳税人应区别纳税。
反映纳税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收入、支出、财富等三种。
二、税制体系(一)税制体系的内容与意义(二)税制体系的类型1.单一税系所谓单一税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只实行一种税的税收制度。
2.复合税系当前,各国税制的构成都相当庞杂,一般都是由几十种不同的税种组成。
这种由多种(两种以上)税组成的税收体系叫复合税制。
(三)复合税系分析即按货币收支在家庭和企业两大部门之间的循环流动方向,把税收归纳为货币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课税和财产的持有及转让课税两大体系,并分别归属于所得课税、商品(劳务)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图8-1 货币资金流量与课税部位分布第三节税制构成要素一、纳税人1、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3、纳税人与负税人。
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在税负不能转嫁的情况下,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一致的;在税负能够转嫁的情况下,纳税人和负税人则是不一致的。
二、课税对象1、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进行征税。
2、课税对象规定着征税的范围,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3、课税对象与税源。
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税款的最终来源。
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一致的,如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与税源都是纳税人的所得。
有的税种课税对象与税源不同4、课税对象与税目。
税目是指税法对课税对象的细化所形成的具体征税品种和项目。
三、税率1、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2、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3、我国现行税率有三种: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一)比例税率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
统一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在比例税率下,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的负担相同,有利于鼓励规模经营和平等竞争,是体现国家经济政策和税负横向均衡的重要工具。
(二)累进税率1、累进税率是按课税对象数额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2、累进税率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
(1)全额累进税率是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照与之相适应的等级的一个税率征税,课税对象数额越大,所适用的税率越高。
(2)超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不同等级部分,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税额,一定税额的课税对象可以同时使用几个等级部分的税率。
3、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都是按照量能纳税的原则设计的,但两者具有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同。
全额累进税的累进程度高,负担重;超额累进税的累进程度低,负担轻。
(2)在所得额级距的临界点附近,全额累进会出现税额增加超过所得额增加的不合理现象,超额累进则不存在这种问题。
(3)在计算上,全额累进计算简便,超额累进计算复杂。
(三)定额税率1、定额税率是按单位课税对象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税率,而不规定征收比2、定额税率在计算上更为简便,而且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并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四、附加、加成与减免(一)加重部分纳税人负担的措施1.附加附加是地方附加的简称,是地方政府在正税以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额。
2.加成加成,是加成征税的简称,是对特定纳税人的一种加税措施。
(二)减轻部分纳税人负担的措施1.减税免税减税免税,这是税法规定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与少征一部分税款或全部免予征税的优惠规定。
2.起征点与免征额(1)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
(2)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3)起征点与免征额的相同点在于,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
(4)两者的区别在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求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而采用免征额制度的则要求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五、违章、违法处理(一)纳税人的违章行为主要是欠税(二)违法行为有偷税、抗税和骗税。
(三)处罚措施限期纳税、加收滞纳金、罚款、扣押或查封财产、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付款等惩罚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节税收转嫁与归宿一、税收转嫁与归宿的定义(一)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通过经济交易过程,将所缴税款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给他人负担,自己不负担或者少负担税收的一种经济现象。
(二)税款最后的负担者就是税负的归宿。
二、税负转嫁的方式(一)前转,亦称顺转]纳税人将所缴纳的税款,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向前转嫁给商品与生产要素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
这可以说是税负转嫁的最典型也最普遍的形式。
我们通常所说的税负转嫁主要是指这种情况。
(二)后转,亦称逆转在纳税人不能采取提高商品或劳务价格的方法向前转嫁税收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可以向后转嫁税收负担。
(三)散转,亦称混转有时税负转嫁过程是单纯的前转或后转,但更多的情况是同一笔税款,有一部分采取向后转嫁,还有一部分则采取向前转嫁。
这种前转和后转的混合即是散转。
(四)消转纳税人对所缴纳的税款,既不采取向前转嫁也不采取向后转嫁的方式时,可以通过改善经营管理、革新生产技术等方法,以补偿其纳税损失,使税后的利润水平与纳税前的利润水平大体保持一致,致使税收负担在生产发展和效益提高中自行消失。
(五)税收资本化生产要素购买者将购买生产要素在未来要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进价格中预先扣除,即压低生产要素购买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
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一些资本品的交易中。
三、税收负担转嫁的条件(一)税种性质1、商品课税较易转嫁2、所得课税一般不易转嫁(二)供求弹性1、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较易转嫁2、供给弹性较小、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的课税不易转嫁(三)课税面的宽窄1、课税范围宽广的商品较易转嫁2、课税范围狭窄的难以转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