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纳税客体

消费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即外购原材料价值)和当期外购固定资产Leabharlann 资额后 的余额为课税对象计算增值税。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是对个别特定的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11种消费品按其属性可以分为五类: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少数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用品。
简介
0 1
商品税
0 2
增值税
0 3
消费税
0 4
营业税
0 6
个人所得税
0 5
企业所得税
商品流转额:在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销售或购进商品而发生的货币金额,即商品销售收入额或购进商 品支付金额;
非商品流转额:从事非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劳务而发生的货币金额。
生产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即原材料价值)后的余额为课税对象计算增值税
征收范围: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应税行为–应税劳务: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 服务–应税行为:有偿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有权
一般规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纳税客体
法学术语
目录
01 课税对象
02 简介
课税客体也称课税对象,是指一个税种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客体,在法学上称为纳税客体,是税法结构中 最基本的因素,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课税的对象

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通过规定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
每一种税都有自己的课税对象,否则这一税种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被列为课税对象的,就属于该税种的征收范围;未被列为课税对象的,就不属于该税种的征收范围。
例如,我国增值税的课税对象包括货物和应税劳务;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企业利润和个人工资薪金等项所得;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屋;等等。
总之,每一种税首先要选择确定它的课税对象,因为它体现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决定着不同税种名称的由来以及各个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并对税源、税收负担问题产生直接影响。
课税对象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自然经济中,土地和人丁是主要的课税对象。
商品经济中,商品的流转额、企业利润和个人所得成为主要的课税对象。
在可以作法为课税对象的客体比较广泛的情况下,选择课税对象一般应遵循有利于保证财政收人、有利于调节经济和适当简化的原则。
要保证财政收入,就必须选择经常而普遍存在的经济活动及其成果作为课税对象。
要调节国民经济中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课税对象就不能是单的,而应该多样化。
但为了节省税收成本和避免税收负担的重复,又必须注意适当的简化。
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这是因为:第一,课税对象是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
也就是说,税种的不同最主要是起因于课税对象的不同。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各种税的名称通常都是根据课税对象确定的。
例如,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第二,课税对象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
第三,其他要素的内容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例如,国家开征一种税,之所以要选择这些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人,而不选择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人,其原因是这些单位和个人拥有税法或税收条例中规定的课税对象,或者是发生了规定的课税行为。
可见,纳税人同课税对象相比,课税对象是第一性的。
凡拥有课税对象或发生了课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才有可能成为纳税人。
所得税课税对象

所得税课税对象所得税是一种按照个人收入或企业利润征收的税收,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所得税课税对象涵盖了个人和企业,下面将分别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方面来论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各种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主要由以下几类人员组成:1. 在境内有居住住所的个人对于在境内有居住住所的个人来说,他们的全球所得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纳税。
无论是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还是其他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都需要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在境内没有居住住所,但具有境内居所的个人对于在境外有居住住所,但具有境内居所的个人来说,他们在境内获得的所得也需要缴纳个税。
这些所得包括个人劳动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
3.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是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他们需要根据自己的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是将企业所得和个人所得合二为一的特殊纳税主体。
4. 无固定居所但在境内生活满一年的个人对于无固定居所但在境内连续生活满一年的个人,他们在境内获得的所得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除了以上课税对象之外,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还包括了许多其他形式的收入来源。
比如从事一些劳务活动而获得的报酬、个人创作的文艺作品所获得的稿酬等。
二、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利润进行课税的税种。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实体对于各类法人实体来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它们的经营利润是企业所得税的主要课税对象。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2.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以合伙关系为主要组织形式的企业,其利润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和份额来享受利润,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责任。
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科目《433税务专业基础》税收学原理-一节至四节

第一部分税收学原理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权利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9研]A.管理权力B.政治权力C.社会权力D.财产权力【答案】B【解析】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获取货币或实物,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2.下列说法中,规定具体征税范围、体现征税广度的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9研]A.税率B.纳税环节C.税目D.纳税对象【答案】C【解析】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体现了征税的广度。
3.我国现行税制中,下列属于中央税的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9研改编]A.资源税B.车辆购置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B【解析】我国的中央税具体包括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
A项,属于地方税;CD两项,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4.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3研,四川大学2016、2015研]A.事权的划分B.财权的划分C.收入的划分D.税权的划分【答案】D【解析】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故其核心是税权的划分。
正确地确定税收管理体制,划分税收收入,对于恰当分配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和财力,调动各级政府管理税收的积极性,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等具有重要意义。
5.我国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与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9研]A.中央B.地方C.中央或地方D.中央和地方【答案】A【解析】税收管理体制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力集中在中央,地方没有税收立法权。
6.德国财政学家瓦格纳指出,税种的选择应考虑税负转嫁问题,尽量选择难于转嫁或转嫁方向明确的税种,这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研]A.财政收入原则B.国民经济原则C.社会正义原则D.税务行政原则【答案】B【解析】A项,财政收入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即税收的最基本的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
税法考试重点

一、名词解释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对象:指税法规定的对什么征税,是征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4.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价值形态,从价计算;物理形态;从量计算)5.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分为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6.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对于不断运动的征税对象确定的应纳税额的环节。
7.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的限定。
8.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9.超额累进税率:即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法提高。
10.定额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二、简答题1.增值税构成要素增值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之间的异同(1)纳税人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范围:自然人和法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广义的人)(2)负税人指的是负担税款的人,与纳税人有时是一致的,有时不一致。
我们一般将负税人与纳税人一致的税种称之为直接税。
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将不一致的税种称之为间接税,增值税,实际负税人是消费者,但是纳税人是商家。
(3)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方位扣缴义务人为什么要扣缴?为的是源头控制。
经济法学(8.1.5)--习题作业答案——第八章第1讲税法概论

习题作业答案——第八章 第1讲 税法概论1、判断题1.答:正确。
从税收的经济本质、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以及税收、税法的发展历史来看税收法律关系,可以看出国家与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平等关系与对等交换关系,税收征纳法律关系是一种建立于平等基础之上的有限的“不平等”,征税行为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从而得出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2.答:错误。
税法上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3.答:正确。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税收权力与税收权利,承担的税收职责和税收义务。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在整个税法关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决定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实质。
2、简答题1.答:定义: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税收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学界对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为奥托.梅耶提出的权力关系说,阿尔伯特.亨特尔、北野弘久提出的债务关系说以及日本学者金子宏提出的二元关系说。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基本结论:在具体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分别界定为债务关系和权力关系,在抽象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界定为债务关系。
2.答:税收具有三大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此所谓税收的“三性”。
定义:(1)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其拥有的政治权力,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均不得违抗国家征税的决定。
(2)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时并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对价。
(3)税收的固定性又称税收的确定性,是指国家应当通过颁布法律的形式,事先将征税对象、征收比例(数额)、征收时间等问题确定下来,并且严格地按照预定的标准征税。
三者的关系:税收的三性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是税收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标志。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一章练习题及答案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一章练习题及答案【1单选题】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决定了税法属于权力性法规。
D.税法属于综合性法规[答]C【解析】作为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就是税收制度;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税法的另一特点是具有综合性。
c选项错误;abd选项正确。
[2单选]下列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是()。
(2022)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答案】a【分析】本主题探讨税法与宪法之间的关系。
中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3单选题】2021年2月,在下列法律中,明确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概念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答案】c【分析】本专题探讨税法与刑法关系的改革趋势。
2022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以“逃税”取代“逃税”的概念。
【4单选题】税法基本原则中,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的原则是()。
a、法定征税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D.实质征税原则[答]C【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5单选题】以下不符合法律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d、当有效性低的税法与有效性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有效性低的税法无效【解析】法律优位原则的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答案][天津大学]2020年春《税收理论与实务》在线考核
![[答案][天津大学]2020年春《税收理论与实务》在线考核](https://img.taocdn.com/s3/m/f189840b5022aaea988f0f15.png)
1.纳税人采用按期汇总纳税方式缴纳印花税,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年内不得改变。
[答案:D]A.5B.3C.2D.12.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答案:D]A.稀土矿原矿B.海盐原盐C.原煤D.人造石油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契税征税对象的是()。
[答案:D]A.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换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C.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D.农村集体土地承受经营权转移4.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
()[答案:B]A.错误B.正确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体户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时,捐赠额不得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为()。
[答案:A]A.30%B.3%C.15%D.10%6.个人将其应税所得,全部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将不承担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
()[答案:A]A.错误B.正确7.我国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机关是()。
[答案:A]A.海关B.海事局C.地方税务局D.国税局8.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答案:A]A.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B.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的7日内C.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的30日内D.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的10日内9.某大学教授1997年5月编写教材一本并出版发行,获得稿酬14600元;1998年因加印又获得稿酬5000元。
该教授所得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
[答案:B]A.2744元B.2195.2元C.2044元D.1635.2元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的时限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
[答案:B]A.90日内B.360日内C.30日内D.180日内11.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最新版)
目录
1.课税对象质的概念和重要性
2.课税对象质的分类
3.课税对象质的具体界定方法
4.课税对象质的界定对税收的影响
5.我国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现状及建议
正文
一、课税对象质的概念和重要性
课税对象质,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税收主体所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简单来说,就是税收的征收对象。
课税对象质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对于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对课税对象质的明确界定,有助于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课税对象质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课税对象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动产与不动产:动产是指可以移动的财产,如车辆、机器设备等;不动产是指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建筑物等。
2.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是指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如土地、建筑物等;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3.收入与财产:收入是指税收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经济利益,如工资、利润等;财产是指税收主体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如房地产、股票等。
三、课税对象质的具体界定方法
在实际操作中,课税对象质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方面因素。
具体方法包括:
1.文字解释法:根据税收法律的规定,对课税对象质进行文字解释。
2.立法目的法:从税收立法的目的出发,分析课税对象质的内涵和外延。
3.事实与法律兼顾法: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对课税对象质进行综合分析。
4.比较法: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实践,对课税对象质进行比较研究。
四、课税对象质的界定对税收的影响
课税对象质的界定对税收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公平性:合理的课税对象质界定有助于实现税收公平,避免对某些纳税人的不公平对待。
2.税收负担:课税对象质的界定影响着税收负担的分配,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3.税收征管效率:明确的课税对象质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五、我国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现状及建议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较为明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1.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明确各类税种的课税对象质。
2.加强税收立法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税收实践,合理界定课税对象质。
3.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课税对象质进行科学界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