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本知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本知识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的健康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含两个要素:事件发生、发展的速度很快,出乎意料;事件难以应付,必须采取非常规方法来处理。
主要包括传统传染病爆发疫情、新发现传染病的引入、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射线污染事故、生活饮用水污染等突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事件。
【我的笔记】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疾病爆发三大类。
自然灾害主要是指水灾、旱灾、暑热、雪灾自然起火、风灾、地震、海啸、泥石流、山体滑坡、火山爆发等气象和地质异常给人类社会造成的灾害;也有虫灾、鼠害人畜共患疾病,以及异常出现的病媒昆虫、动物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如登革热和疟疾等;人为事故包括战争与恐怖活动、空难海难、火灾、爆炸、道路交通事故、列车相撞,以及生物、化学、核辐射的事故和恐怖袭击等;疾病暴发是指短时间内,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突然出现症状相似的病例,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后病例减少,像传染性疾病的爆发,食源性疾病爆发等。
【我的笔记】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形式的多样性:时间分布、地点分布、人群分布各异;发生的突然性:出人意料,难以预测;危害的严重性:波及人群广泛,社会危害严重,经济损失巨大;处置的艰巨性:综合应急处理措施,由于它的表现形式多样,发生突然,很难在初期进行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所以处置起来相对比较艰巨。
又因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群和社会范围比较广,单一卫生部门难以应对,需要政府其他部门,比如说公安、消防、学校等配合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理。
【我的笔记】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可分为五个时期:间期、前期、打击期、处理期和恢复期。
(一)间期,也称平常期,是突发事件发生之前,也是预防和应急准备的关键时期。
2023年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2023年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序言在全球化背景下,人类面临着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挑战。
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将于2023年开始实施,旨在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传播和危害。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划分与应急响应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划分。
2.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对人群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3.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对人群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4.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对人群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一定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1.应急响应机制由国家、省级和市级三级联动组成,协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一级响应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调动各方资源进行应对。
3.二级响应时,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各地区启动应急响应。
4.三级响应时,由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本地区启动应急响应。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1.信息发布与防控宣传(1)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确保公众得到准确、及时的信息。
(2)组织开展防控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疫情监测与报告(1)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
(2)实施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上报和共享。
3.流行病学调查与溯源追踪(1)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相关数据,掌握疫情传播的规律。
(2)追踪病源和传播途径,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4.卫生检疫与隔离措施(1)严格执行卫生检疫措施,对疫情地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医学观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预防医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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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 1.重大传染病疫情 2.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核事故和放射事故 6.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 7.自然灾害 8.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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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类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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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 分类
分级响应原则
Ⅰ级由卫生部负责应急响应 Ⅱ级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Ⅲ级由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
应 Ⅳ级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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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
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途径与时限
1.报告途径:建立省、市、县、乡镇、村组 成的监测网,通过网络直报、核实报告、 电话报告三种方式开展监测和报告;
2.报告时限级程序: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人 应当在2h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上级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网络直报;不具备网 络直报的以最快通讯方式报告给指定专业 机构。
水 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整理造pp成t 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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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分类和处理

(6)治安保障
(7)物质保障
(8)经费保障
(9)社会动员保障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11)技术储备与保障
(12)其它保障
——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宣传教育 (2)培训 (3)演习
伤害预防
伤害流行特征:
◦ 全球死亡的10%是伤害致死(2002年死亡:520万) ◦ 伤害死亡的高发年龄为15~59岁 ◦ 伤害死亡中男性占2/3 ◦ 伤害的死亡原因主要是交通事故、自杀、战争伤害、
1995年美国伤害负担图
死亡 147 891 住院 2 591 000
急诊 36 961 000
伤害报告 59 127 000
1 伤害世界流行特征
总流行特征:
◦ 全球死亡的10%是伤害致死 ◦ 伤害死亡的高发年龄为15~59岁 ◦ 伤害死亡中男性占2/3 ◦ 伤害的死亡原因主要是交通事故、自杀、战争伤害、
德国(1997 年) 希腊(1997 年) 匈牙利(1998 年) 日本(1997 年) 哈萨克斯坦(1997 年) Kyrgyzstan(1998 年) 拉托维亚(1998 年) 立陶宛(1997 年) 卢森堡(1997 年) 马耳他(1997 年) 毛里求斯(1997 年) 荷兰(1997 年) 葡萄牙(1998 年) 罗马尼亚(1998 年) 俄罗斯(1997 年) 新加坡(1997 年) 斯洛文尼亚(1997 年) 乌克兰(1998 年) 英国(1997 年) 美国(1997 年)
(二)伤害的分类
1 按照造成伤害的意图分类:
(1) 故意伤害
▪ 定义:指有计划地自害或加害 于他人所造成的伤害。包括自 杀和自伤、他杀和加害、虐待、 疏忽、斗殴、行凶、遗弃、与 酒精和毒品消耗相关伤害、暴 力的性加害(10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提升公众卫生意识与素养
增强公众对卫生知识的了解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强对公众的卫生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卫 生重要性的认识,使公众能够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
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我保 护意识,如勤洗手、戴口罩、避免接触可能的传染源等。
加强公众的心理干预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
流程和责任部门,确保快速响应。
02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自
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03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
提前储备应急物资,包括医疗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等,确保在紧急
情况下能够及时供应。
不确定性
事件的发展和影响往往受到多种因 素的影响,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
应对策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加强监测和预警
快速响应
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 发现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和影响 。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启动应 急响应机制,进行快速、有效的应对。
信息公开与透明
加强国际合作
及时公开事件信息和应对措施,增强公众的 认知和理解,减少恐慌和误解。
H1N1流感疫情提醒人们在应对 突发事件时,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和信息共享,同时也提醒各国政 府和卫生机构加强应急反应能力 和危机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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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述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历史与现状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与应对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反思与启示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分级原则
1、危害第一原则。暴发公共卫生事件大小,主要是以其 对人民的生命健康、社会和经济发展影响的大小或强弱为 主要依据。对于传染病疫情主要是以病死率高低、传播力 强弱、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影响大小及人们对其认识程度为 依据,如鼠疫虽然有有效的预防控制手段,但由于死亡率 高、传播力强、危害严重,所以其标准划分就比较严格, 对于SARS虽然病死率不高,但由于是新发传染病,人们 对其认识比较肤浅,其对社会和经济影响比较巨大,所以 发现1例SARS病例就定位较为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对于食物中毒主要以中毒人数、影响的人群以及社会影响、 经济损失为依据,同样一起食物中毒如果危及的是学生, 其影响比较大,其相应地反应级别就要提高。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和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 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 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责任报告单位:①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②各 级各类医疗机构;③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④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发生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 作密切相关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构的工作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 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 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 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 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 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和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其具有以下特征:(一)突发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易预测,突如其来,但其发生与转归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二)公共属性:突发事件所危及的对象不是特定的人,而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在事件影响范围内的人都有可能受到伤害。
(三)危害的严重性:突发事件可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这种危害既可以是对社会造成的即时性严重损害,也可以是从发展趋势看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其危害可表现为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
直接危害一般为事件直接导致的即时性损害,间接危害一般为事件的继发性损害或危害,例如,事件引发公众恐慌、焦虑情绪等,对社会、政治、经济产生影响。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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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涉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丧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平安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涉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涉及2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涉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涉及2个以上县(市)。
(3)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涉及2个以上县(市),
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响或不良反响。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 人以下。
(9)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紧急救援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 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事件(I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
根据事件的表现形式可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以下两类:①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一定人群中,当病例数累计到达规定预警值时所形成的事件。
例如: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接种反响、菌种、毒株丧失等,以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②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当环境危害因素到达规定预警值时形成的事件,病例为事后发生,也可能无病例。
例如:生物、化学、核和辐射事件(发生事件时尚未出现病例),包括:传染病菌种、毒株丧失;病媒、生物、宿主相关事件;化学物泄漏事件、放射源丧失、受照、核污染辐射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尚未出现病例或病例事后发牛)。
根据事件的成因和性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分为: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新发传染性疾病、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响和群体性药物反响,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疾病流行,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涉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比方,1988年,在上海发生的甲型肝炎爆发;2004年,青海鼠疫疫情等。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之初,由于对病原方面认识不清,虽然知道这是一组同一病症的疾病,但对其发病机制、诊断标准、流行途径等认识不清,这便是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典型案例。
随着科学研究的深人,才逐步认识到其病原体是由冠状病毒的一种变种所引起。
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如2002年9月14日,南京市汤山镇发生一起特大投毒案,造成395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死亡42人。
2002年初,保定市白沟镇苯中毒事件,箱包生产企业数名外地务工人员中,陆续出现中毒病症,并有6名工人死亡。
新发传染性疾病狭义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广义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新发生的、新变异的或新传人的传染病。
世界上新发现的32种新传染病中,有半数左右已经在我国出现,新出现的肠道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对人类健康构成的潜在危险十分严重,处理的难度及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大。
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响和群体性药物反响是指在实施疾病预防措施时,出现免疫接种人群或预防性服药人群的异常反响。
这类反响原因较为复杂,可以是心因性的、也可以是其他异常反响。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在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化学品从其包装容器、运送管道、生产和使用环节中泄漏,造成空气、水源和土壤等周围环境的污染,严重危害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如2004年4月,发生在重庆江北区某企业的氯气储气罐泄漏事件,造成7人死亡,15万人疏散的严重后果。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是指由于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放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影响或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如1992年,山西忻州钴—60放射源丧失,不仅造成3人死亡,数人住院治疗,还造成了百余人受到过量辐射的惨痛结局。
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是指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为了到达其政治、经济、宗教、民族等目的,通过实际使用或威胁使用放射性物质、化学毒剂或生物战剂,或通过袭击或威胁袭击化工(核)设施(包括化工厂、核设施、化学品仓库、实验室、运输槽车等)引起有毒有害物质或致病性微生物释放,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公众心理恐慌,从而破坏国家和谐安定,阻碍经济开展的事件。
如1995年,发生在日本东京地铁的沙林毒气事件,造成5510人中毒,12人死亡。
自然灾害是指自然力引起的设施破坏、经济严重损失、人员伤亡、人的健康状况及社会卫生效劳条件恶化超过了所发生地区的所能承受能力的状况。
主要有水灾、旱灾、地震、火灾等。
如1976年,唐山地震造成24.2万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