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解读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解读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解读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解读(一)

主讲老师国杰

第一节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要研究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就要明确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哪些特征,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什么;就要了解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就要知道什么是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如何划分这些经济责任,以及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界定

(一)定义

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与《第2205号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指审计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者、负责人在其任职期应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对以上定义的理解包括以下要点:

1.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主体——国家审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部审计机构。

2.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者、负责人。

3.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监督、评价和鉴证。

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审计,已是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等一项法定的审计业务。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开展一项审计,首先要明确其审计对象是谁,它是做好该项审计的关键。如财务审计是针对财务活动,经济责任审计是针对某领导者履行职责的事进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特殊之处就在于其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即对有关“人的事”,而不是“单位的事”。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进一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容,才能准确评价其经济责任。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中被审计的负责人种类的复杂性,也就产生了其应负责任的复杂性,也就产生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复杂性。

1.被审计负责人及其责任的复杂性、广泛性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二者经济活动容不仅极其广泛,而且差异很大。其中事业单位按社会功能划分,还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一类和二类的事业单位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等。如城管监察和环境监察、图书馆与博物馆、学校与医院等。又如科教文卫体等等,其中又可以再细分。因此,不同性质单位其经济活动不同,其领导者具体职责也就不同。

2.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容的多样性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审计容,即集财务审计、效益审计、部控制审计等容于一体,乃至管理审计。但又以认定负责人应履行的经济责任行为特征。换言之,

一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直接涉及到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财务审计以及效益审计,它们都是针对一个单位组织的财务活动及其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一个人应履行的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但是,如果对一个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审计,它就包括着本单位组织的财务活动及其绩效情况的审计。其中还都涉及部控制制度审计。

按照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审计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监督、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这就是经济责任审计复杂性的另一个原因,这也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正确认识之一。

(三)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我国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界定和政绩评价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促进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以及正确使用干部、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评价责任、提供依据”。即分清领导者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源于党管干部的需要,是伴随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而产生的。

1985年,审计局率先开展了厂长离任审计。

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并对上述两种审计制度的依据、被审计对象、审查的容、进行审计的时间、审计执行机构和组织形式等作了全面地规定。县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全国全面铺开。

2001年,对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2004年,对地厅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扩大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

2006年,《审计法》重新修订。专门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容,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10年10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两办发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一条明确说明“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2014年7月两办又发布了《审计规定》的《实施细则》。

《审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标志着这一审计的制度化、常态化。它们明确了建立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轮审制度;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重点;并对审计对象、审计容、审计评价、责任界定等方面的审计进行规定;对审计结果运用以及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等方面,首次进行了明确、细化和完善。它们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审计法规和审计标准。

2016年1月,中国部审计协会制定颁布了《第2205号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该准则明确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涵、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和方法、主要审计容和审计报告的容、审计评价,以及审计结果的运用。《第2205号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的颁布,又进一步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建设,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对各级次、各类别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全面展开。其中,又以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最多。经济责任审计也已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了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建立了重要领导干部任期的轮审制度。

三、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者的经济责任及其认定

(一)领导者经济责任的定义

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所在部门、单位、团体或企业(含金融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对经济责任的理解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问题,它事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成败。对经济责任的理解包括以下要点:

1.人责特征。该经济责任的实质就是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2.时间特征。该经济责任是专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3.相关特征。该经济责任是专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4.责任细化特征。该经济责任又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简而言之,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是指领导者基于其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对领导者经济责任的准确界定,是进行经济责任评价的基础。

(二)领导者经济责任的分类及其认定

1.直接责任及其认定

《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

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本人或者与他人共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单位部管理规定的;

(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部管理规定的;

(3)未经决策、相关会议讨论或者文件传签等规定的程序,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

(4)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

(5)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规定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事项、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事项或者应当履行的其他重要职责,由于授权(委托)其他领导干部决策且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

(6)其他失职、渎职或者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

其中,判定直接责任的主要特征是“主观故意”违规、有严重后果、授权失责等。

2.主管责任及其认定

《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

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承担主管责任的,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或者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

(2)除直接责任外,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

(3)疏于监管,致使所管辖地区、分管部门和单位发生重大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后果的;

(4)其他应当承担主管责任的情形。

判定主管责任的主要特征是“对其直接分管或者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3.领导责任及其认定

《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

两办《规定》第三十七条所称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其职责围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4.特殊情形下的责任认定。

(1)下属单位存在问题的责任认定

下属单位发生重大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后果的,以及涉及到管理体制机制层面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领导干部应当承担责任。根据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参与决策管理过程界定承担哪种责任:

①领导干部直接指使、决策的,或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的,应承担直接责任。

②领导干部直接分管或兼任下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或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应当承担主管责任。

③除上述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情形外,应承担领导责任。

(2)前任延续问题的责任认定

对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任职之前被审计单位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单位部管理规定的问题,领导干部一般不应承担责任;若继续沿用前任领导干部做法的,应对任期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前任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事项方面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被审计领导干部不予纠正,仍然延续执行该决策,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应当承担责任;若被审计领导干部予以纠正,虽然采用了适当违规措施或造成部分损失,但避免了继续执行带来的较大损失,可不承担责任。

四、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容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容一般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组织可持续发展情况;

(二)组织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

(三)组织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四)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五)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

(六)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七)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九)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

(十)资产的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十一)本人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十二)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审计的容。

对上述规定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被审计领导者对本单位决策职责的履行情况。

2.被审计领导者领导本单位遵纪守法的职责履行情况。

3.被审计领导者应负的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

4.其他相关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二节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三要素

审计准则、审计依据和审计证据,三者是一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因素。因为审计工作就是审计人员按照规定其工作规(即审计准则)——标准、方法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即审计证据),运用一定的衡量标准、尺子(即审计依据)进行评判的过程。

因此,研究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就要研究开展该项审计需要遵从的审计标准有哪些,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运用哪些依据,以及要收集哪些审计证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准则

(一)审计准则的定义和作用

1.审计准则的定义

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是其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上述定义说明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的“行为规”和“工作标准”。

狭义的审计准则与审计工作的关系,就如同会计准则与会计工作的关系。

2.审计准则的作用

(1)可以为规和指导审计工作提供依据;

(2)为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

(3)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结果的信任;

(4)有助于维护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的正当权益;

(5)有助于推动审计理论的研究和审计人才的培养;

(6)有助于审计事业的国际化。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准则

1.《审计法》(2006年)

2006年重新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说明“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规定》与《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2010年10月两办发布了《审计规定》,2014年7月发布了《实施细则》。它们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审计法规和审计标准。

《实施细则》共分8章60条。首先明确了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本细则制定的依据、目的、适用围及其作用;其次,细化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各级党政、公检法、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领导等)、审计容(党、政、行政事业及国企)、审计评价(要求、重点、依据、方法、三种责任认定标准等)、审计报告(签发、容等)、审计结果运用、组织领导和审计实施等容。

3.《中国部审计基本准则》于2003年4月由中国部审计协会制定颁布,2013年8月进行修改。

它是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是制定部审计具体准则、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

4.《第2205号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

该准则是部审计机构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依据。其容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原则、审计容、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运用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依据

(一)审计依据的定义和作用

1.审计依据的定义

审计依据是指查明审计对象的行为规,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的客观依据。

2.审计依据的作用

(1)衡量与认定审计证据的尺子;

(2)进行审计评价的标准。

(二)审计依据的一般分类

1.按审计依据来源渠道分类:外部制定的审计依据和部制定的审计依据。

2.按审计依据性质容分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预算、计划、合同;业务规、技术经济标准。

3.按审计依据衡量对象分类:财政审计依据、财务审计依据、经济效益审计依据、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等。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依据

《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依据一般包括:

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中国共产党党法规和规性文件。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及财政预算报告等。

3.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4.有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制考核目标。

5.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三定”规定和有关领导的职责分工文件,有关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和决定,有关预算、决算和合同,有关部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

6.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7.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

8.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部门发布或者认可的统计数据、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

9.专业机构的意见。

10.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

11.其他依据。

简而言之,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依据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单位的预算和计划以及合同、业务规与经济技术标准等等。如国家预算、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经费标准、公车与办公设备配备标准、会议费标准、接待标准等。

(四)广义理解的审计依据

在审计实践中,还存在着对审计依据的广义理解,它包括审计准则和狭义的审计依据。即广义的审计依据包括对审计事项评价的根据和进行审计工作的根据。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定义和作用

1.审计证据的定义

《第2103号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规定:

2021年关于深化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

关于深化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点 一、年度经济审计(即年终分配复查审计) 注重年度财务处理状况及分配执行情况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凡设有独立财务核算机构和开设独立银行帐户的单位都应作为年终分配复查审计对象,在查是否严格执行镇审批方案和财务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同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领导干部在这一年内对所在单位财经管理工作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应负有的责任,包括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干部离任审计 1、注重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一个单位、部门的指标,就是其领导者的责任指标,将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首要把握的重点。 2、注重对任职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查证。财务状况可以反映领导人经营决策能力,经营业绩的优劣,需重点分析处理各项资金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查是否纳入财务统一核算,有无隐瞒、截留、私设“小金库行为;各项支出及分配发放的合规性与真实性情况,查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虚列支出、滥发钱物、不公开透明和不合规等问题。 3、注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应重点放在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上,结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债务增减变化情况、经费收支平衡情况,评价内部管理有效性。 4、注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支出结构分析,查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5、注重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和效益情况。查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监管和执行效果情况,结合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重大投入与产出效益分析、重大债务偿还能力分析,评价经济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和效益性。 6、注重个人廉洁自律、遵守财经法规情况。查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无违规违纪和不廉洁等问题。 7、注重逐步开展效益审计。效益审计要重在揭露问题,重点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要站在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8、注重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岗位干部的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9、注重加大整改力度。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

浅析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对完善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增强单位领导的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以及严肃财经法纪有着十分 重要的意义。本文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应对策及措施。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笔者从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科学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以及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等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受社会环境影响的制约 在市场经济转型期,经济领域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个别领导干部为显示政绩,建形象工程,特别是钻国家法律法规不完善的空子,用各种手段转移、侵占国有资产,有的甚至违反财经法纪,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随着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账外账、小金库、潜亏及因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而难以查证,特别是为满足个人和小集体利益的需要,甚至有暗箱操

作、幕后交易行为,从而使得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和评价。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具有局限性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一般奉行“离任必审,任中量审”的原则,二者的作用都存在局限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在被审计人离任时或者离任后进行的审计,对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发生的错误或舞弊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减少损失,不能有效地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不够,容易产生审计风险 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只注重经营者任期内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完成了各项经营考核指标,而忽视了其任期内的经营行为对本单位长远发展和未来获利能力的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是领导干部个人,审计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确定被审计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从审计实践来看,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比如由于时间紧,审计组只能审查被审单位的账表资料、内控制度,无法全面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审计质量难以全面保证。 (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不规范,以致审计评价不准确 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困扰着审计人员,特别是在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的

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长,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的校长,包括幼儿园园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是指教育系统审计机构对中小学校长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对学校的经济活动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依法做出评价。 第四条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长在管理学校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促进加强学校的财经管理,并为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加强干部管理。 第五条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由任免该负责人的主管部门授权本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依法履行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职责,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怎样; (二)办学经费的筹集情况如何,是否逐年增加,各项收入和

支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的效益如何,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 (三)学校种类资产的状况如何,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使用效益如何; (四)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盈亏状况如何;(五)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六)财经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七)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八)本人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九)授权审计的部门和审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审计机构对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的审计,应当在收到主管部门的授权审计通知后,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组织实施。在下达审计通知时,应当要求被审计人根据审计内容限期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并附有关材料。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应当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实施审计后,只向授权审计的部门提出审计报告,不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 第八条审计机构在对中小学校长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充分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内审机构和自己的有关审计成果,以及经核实后的社会审计组织的有关审计成果。 第九条审计机构对中小学校长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当在审计报告中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对他们在管理学校经济活动的

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关键岗位人员任期履职的监督管理,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经营绩效,加强企业管理和廉政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党政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它高管人员的离任、任中审计,按照证监会、省国资委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定执行,公司审计部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是指公司所辖各级分公司、子公司、独立项目部(以下简称本企业分、子公司)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关键岗位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项目)决策产生的影响及生产经营过程中规范经济行为应负有的责任。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任中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本届任期为审计时限,任期超过三年的以最近三年任期为审计时限。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以三年一任期为审计时限。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其他相关单位。 第五条行政、财务负责人员任职期满和离任之前,原则上均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对因特殊情况未经审计而离职的关键岗位人员,不解除其经济责任,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审。 第六条审计范围: 一、行政、财务负责人任职期届满或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本企业分、子公司发生分立、合并、撤销、出售、拍卖等重大经

济行为,以及发生严重经营亏损、巨额资产损失等财务异常情况的,应当先行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或及时进行专项审计; 三、企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届中考察、年度考核、群众举报等情况下,以及在本企业连续任职满三年以上,,可以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安排任中审计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安排通过,由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审计。 第七条审计组织与程序:审计部在审计五日前,向被审计企业及负责人发出审计通知书。被审计企业收到通知书七日内,如实向审计小组提供资产盘点、债权债务等有关资料;企业负责人应按要求,写出本人任职期内本单位生产经营、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书面述职报告。其余审计组织与程序按《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第八条行政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一、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有关制度规定情况,本企业各项制度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 二、任期内资产、负债、权益和经济效益的真实性,以及内控制度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三、任期内经营目标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各年度经营责任书或年度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四、任期内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收入、成本核算是否真实、有无虚盈实亏、截留利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五、遵纪守法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九条财务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

审计重点 主要包括被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资产质量审计、经营成果审计、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等内容。 一、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 根据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了解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合规性,检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应重点关注对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应付工资等科目,以及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合并会计报表的审计。 二、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审计。 结合内控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查实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重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特别是任职期间不良资产的变动情况,审计确认任职期初到任职期末各年的不良资产总额、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及任期内消化不良资产的情况。 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待处理资产净损失,重点审查任期末待处理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净损失,以及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真实性、合规性; (2)长期积压商品物资,重点审查任期末积压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以上但尚未丧失使用价值的商品物资; (3)不良投资,重点审查由于被投资企业(或项目)濒临破产、倒闭、

发生长期亏损(一般指连续三年以上)等原因造成难以收回的投资等,包括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4)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可能导致的潜在损失; (5)处于对外经济担保、未决诉讼、应收票据贴现等状态下的资产可能导致的潜在损失; (6)潜亏,重点审查企业未足额计提或者摊销的成本费用; (7)挂账,重点审查企业由于经营管理或者政策性等因素形成的,并经财务认定和记录,但又未纳入企业当年损益核算或者进行相应财务处理的损失、费用等; (8)经营亏损挂账,重点审查因经营活动因素产生的累计未弥补亏损总额; (9)关停并转企业和未纳入财务决算范围企业的不良资产; (10)其他因素引起的资产损失。 对企业不良资产审计中,应当重点对以下情况进行审计分析: (1)审计分析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是否如实披露。对于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未披露的损失(除政策性原因允许企业暂不处理的损失外),一般视同为清产核资后企业负责人任期的不良资产损失。 (2)审计分析企业任期内资产质量变动的原因。分析产生不良资产的主、客观原因,客观原因主要指国际环境、国家政策、自然灾害等;主观因素主要指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等。 (3)审计分析企业任期内不良资产责任划分。按照企业负责人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原因等情况,分清企业不良资产的责任,审计分析企业任职期间不良资产情形: ①核实任期以前存在的不良资产; ②核实任期内消化的任期以前的不良资产;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中投资审计的切入和结合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中投资审计的切入和结合 方丽强(浙江省建德市审计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市政交通、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解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与此同时,对上述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也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各部门、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也就不仅体现于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责任,更体现于对负责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建设和管理责任,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不可避免的涉及了更多的投资审计内容。因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切入并结合投资审计,才能客观、全面的反映问题,有效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存在的问题 作为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在项目投资建设的各个环节,往往承担着决策、审批和管理的职权。与之职权相应地,领导干部也应作为主要责任人为其作出的决策、审批和管理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中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领导干部还应作为第一责任人。然而,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意识上存在着盲点,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往往有着急功近利的思想,以及任意决策、随意审批、疏于管理等行为,导致了政府投资的极大浪费。从近几年审计情况来看,由于领导干部的责任导致政府投资浪费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现象: 一是项目立项缺乏必要论证,任意决策,导致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为官一任,造福四方”,这本是一件好事,但部分领导干部却急功近利,急于通过项目建设来为自己树丰碑、立政绩,于是绕过了必要的项目论证,仅凭个人决策就开建工程。有些项目即使举行了论证会,但由于事先领导定了基调,论证也仅仅形式而已。于是,一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纷纷出笼,最终非但未得到群众的认可,还造成了政府资金的极大浪费。 二是项目建设违反规定程序,先建后批,导致项目搁浅、投资浪费。随着国家对项目投资中环保、土地、规划等事项审批的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都必须严格按程序先批后建,否则就很容易因为审批事项搁浅而导致工程搁浅。例如,某固体废物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在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即行开建,在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后终因上级有关部门的叫停而搁浅停工,最终项目撤销导致前期投入的政府资金全部浪费。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投资控制不严,导致项目投资非正常增加。虽然近几年各级政府不断出台各类项目管理规范性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监督管理,但审计中仍发现有些工程无立项、无概算,导致投资控制无据可依;少数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是虚假招标、转包、违规分包;有些施工合同签订不严谨,存在漏洞,导致政府资金的损失;少数项目业主在项目建设中未严格审核工程变更,甚至随意迁就施工单位的变更申请;有的工程由于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善,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工程无法交付使用,或远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破损重修。 四是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导致项目资金被随意挤占、挪用、滥用。部分项目未建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项目支出审批不严,甚至有骗取、套取项目资金行为;一些项目未按国家规定的基建会计制度进行项目投资财务核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使项目投资成本数据不准确,资产交付不清晰;少数项目业主单位将项目资金当做“唐僧肉”,随意挤占、挪用、滥用,甚至使用项目资金大发奖金、补贴等。 上述项目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履职情况的手段,经济责任审计是无可回避的。但由于项目投资过程异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需要专业的人员和专业的知识才能完成审计任务,而这正是投资审计的优势。 二、投资审计切入经济责任审计的可行性和切入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投资审计有着共同的审计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投资审计的目的是规范和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两者看似毫不相关,但实际却有着共同的目标,即都是为了保护“人”的安全和“资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苑”或公司)员工履职、离职管理,监督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根据《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诚信忠实、审慎勤勉尽职义务的处罚办法》、《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以及鑫苑集团行字【2009】20号文关于下发《员工离职管理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统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鑫苑总部以及控股或实质性控制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被审计人员包括离职员工和在职员工。 (一)《规定》所称需经离职审计的“离职员工”是指由于工作离职或调动需进行工作交接的行政二级及以上(含行政二级)干部,部分岗位的行政三级干部以及财务、销售等经手公司资产和财务的特定部门员工(具体明细见《规定》岗位清单)。属于离职审计范畴的人员离职前,应接受对其在岗期间履职情

况、经济责任和目标责任的离职审计。凡未通过审计的,人事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二)在职员工包括总部各中心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COO、CAO,以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项目总经理、总工程师,每半年接受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察部依据此细则实施相关审计。公司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和审计监察部总经理接受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评价,评价程序制度另行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所提到的工作交接审计内容、程序、资料仅适用于离职审计和岗位调动审计。 第五条对被审人员的审计,应从工作交接合规性、经济责任、目标责任和工作实绩方面检查。通过对被审计人员的审计和评价,为行政部门和有关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第六条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有关审计法规,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合同(协议)进行审计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境外上市地相应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以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为基础,坚持“全面审计、重点审计相结合,先审计后离职或调岗”的原

医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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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依据: 根据常烟规字[1999]6号《关于对我厂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审计。 二、审计目的 通过审计,评价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以及单位遵守财经法规和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分清责任,作出客观评价,为考核干部提供依据。三、审计期间和审计范围 ***同志2001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为医院和医院下属单位财务收支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四、审计风险评估 本次审计是第二次对医院进行审计,审计单位性质与以往的审计单位有较大的不同,应该高估审计风险。在审计中,主要采取充分与被审计单位交流,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方式防范审计风险,使审计结果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事项。 五、审计组成人员和审计分工 由纪检监察处、政治工作处、审计监督处组成审计小组。审计组负责人为***、何**、***,审计组成员为**、***、**。 ***、***负责对责任人和单位遵守财经法规和有关廉政规定的审计。***负责指导审计人员工作,协调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事宜,审核审计方案、复核工作底稿,审核审计报告。 **负责收集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资料,制订审计方案。主要负责检查主要内容中的第1、3、6项以及起草审计报告,整理审计档案。 ***、**主要负责审计主要内容中第2、4、5项内容即任期内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合法、完整性审计,以及调查了解药品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六、审计时间 200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七、审计内容与重点: (一)对医院概况的了解调查和经营管理情况

1、通过召开座谈会及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 2、通过召开座谈会及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有关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 有效性情况,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和损失浪费问题,是否有重大 医疗、安全事故,是否有误诊的情况。 3、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固定资产价值、利润总额、销售利润率、毛利率、费用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上缴利润、资本收益率、职工收入等指标增减变化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 4、单位内部管理审计,主要检查包括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其他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和执行实施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 (二)对货币资金、债权债务审计 1、实地盘查库存现金并与有关帐务核对,看有无长短款并查明帐帐、帐实不符的原因,有无挪用现金,白条抵库或坐支现金的现象; 2、抽查大额现金的收支和用途,看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 3、查明银行开户详细情况; 4、银行存款是否帐帐、帐实相符(明细帐、总帐、银行对帐单)、是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有无利用银行存款帐户将进出款项都不作帐务处理,在对帐单上采取对勾的办法套取现金转作“小金库”或将公款存入储蓄帐户、或将款项挪作他用; 6、核实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期末余额明细情况; 7、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是否以应收、预付款为名,转移企业财产物资或抽走资金,有无存在潜亏损失情况,对帐龄较长的进行分析,说明原因; 8、预付帐款是否按协议或合同付款,有无多付款项没有及时收回;

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实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类别。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与发展,我国已建立了常态化、规范化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下为大家分享的是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职务)×××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审字[ ×]第××号 主送单位:单位主管领导或审计机构 [导语部分:简要说明审计概况,包括审计立项依据/背景,审计工作时间及方式,审计内容及涵盖的空间/时间范围和重点,所采取的主要审计手段/程序及所受到的重大范围/手段限制等;并明确被审计单位责任和审计责任] [审计背景段]根据XXX会议决定/文件规定/年度计划(进行审计的原因/依据),公司审计部组成以YYY为负责人的Z人审计组,于 X年XX月XX日至YY月YY日对XXX(被审计人) X 年XX月XX日至YY月YY日(审计涵盖的时间段)担任YYY(被审计单位)ZZZ(职务)期间的任期经济责任/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内控专项等(审计内容)进行了现场审计/送达审计(审计方式)。 [工作情况段] 本次审计的范围包括XXX总部及其下属YYY、ZZZ等W个机构,审计的重点是XXX(被审计人)担任YYY(被审计单位)ZZZ(职务)期间的财务指标和经营绩效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益性,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效果,存在的潜在风险或遗留问题,以及廉政情况等(简述审计目标,此处所列为一般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本次审计组重点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监盘实物、函证往来款项,以及核对业务和管理记录、外部信息等审计组认为必要的程序;但由于XXX等原因,本次审计组未能进行YYY 等审计程序/未能获取ZZZ等审计证据(详见本报告最后“重要事项说明”部分)。 此处涉及的问题是如何详略得当地阐述审计工作情况,如具体的审计内容及范围、实际实施的审计手段/程序及过程,审计遇到的重大范围/手段受限等。 解决建议:根据本次审计的内容、范围或实施的手段/程序是否特殊(相对于报告使用人对其的了解程度),以及这些审计情况(特别是遇到的重大范围/手段受限情况)是否可能对报告结论产生重大影响而定: (1)如属一般性的审计,且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审计范围/程序受限情况不足于对报告主体内容产生重大影响(仅可能在局部或极端情况下产生影响),则此处宜简略,且仅需在报告最后“重要事项说明”部分补充说明审计遇到的重大审计范围/程序受限情况。 (2)如属针对某一方面内容进行的专项审计,或根据预定目的在审计过程中采取了非常规式的或大工作量的审计手段/程序(如专项稽核、外部调查等),或审计遇到的重大范围/程序受限可能对报告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则此处宜较为详细,并说明重大范围/程序受限的情况及原因,以便报告使用人预先清楚地了解本次审计的针对性和局限性。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策略及工作流程

7.1经济责任审计 7.1.1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认识 通过任职期间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以分清经济责任,评价工作业绩,为领导考核、任免、奖惩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审计促使干部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1.2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服务方案 7.1.2.1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点及实施策略 7.1.2.1.1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点 (1)财务状况的真实性。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以及财政资金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会计核算是否准确,财务报表范围是否完整等。主要内容包括: 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存在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不实的问题; ①财务报表的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报表等问题; ②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 ③采用的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是否正确,有无随意变更或者

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收支等问题。 (2)财务状况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重点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①收入、费用支出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收入及费用支出等问题; ②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随意改变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以及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净资产等问题。 (3)财务的效益性。重点审查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 ①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产运行状态、资产结构以及资产有效性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 重点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按照领导干部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原因等情况,分清不良资产产生的责任。核实领导干部任期以前存在的不良资产、任期内消化的任期以前的不良资产、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以及任期内因客观因素新增的不良资产。 ②债务风险状况审计。主要通过债务负担水平、资产负债结构、或有负债情况、现金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债务水平、偿债能力及其面临的债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局、分公司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 制度文号 制度版本/ 主办 部门审计处 所属业务类别审计管理/审计业务管理/经 济责任审计管理会签 部门组织部 监督检查者审计处审核 部门 法律事务处 财务监控中心 经营管理部 解释权归属审计处签发日期 废止说明《胜利油田分公司厂长(经 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管 理办法》(胜油公司发〔2004〕 36号)、《胜利石油管理局厂 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办法》(胜油局发〔1997〕 241号)同时废止 生效 日期 制定目的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其正确履行经济责任,改善经营管理;正确评价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与评价干部提供依据;规范油田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行为,统一审计工作标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制定依据《中国石化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细则》 适用范围管理局、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约束对象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涉及的相关制度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 公司审计项目审理业务规范 业务 类别 审计管理/审计业务管 理/审计项目管理 所属 层级 管理局、分公司制度执 行类

1 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 1.1.1 本细则所称负责人是指油田各二级单位、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油田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1.1.2 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油田重要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的审计监督和评价活动。 1.2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审计以董事长为代表的董事会决策层、以总经理为代表的公司高级管理层和油田(单位)重要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明确被审计人对审计查出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客观公正地对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审计评价意见。 1.3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管控方式,遵循“以风险为导向,以内控为主线、抓重点”的审计方法,充分利用财务收支审计、管理效益审计、专项审计、纪检监察和外部审计工作成果,避免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1.4 根据被审计对象及其任职情况,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可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1.4.1 应对单位(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拟提拔或调任的;被免职、解聘或辞职的;拟办理退

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公告

正通汽车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公告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所属公司及 部门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 促进公司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公司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 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 3.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是通过实施审计,对所属公司 及部门领导人员任期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的表述和评价, 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对所属公司及部门领导人员的任期经 济责任审计。 5.所属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 辞职等事项前,应当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工作需 要,可以安排任期经济责任届中审计。 6.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对被审计人任用、免职、辞 职、解聘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 7.集团所属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内控审 计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离职审计的对象 离职时需办理离职审计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1.总部总经理以上岗位的人员以及区域总经理 2.子公司总经理(包含主持工作的副总) 3.总部、区域管理部及各子公司与采购工作相关的岗位,如: 精品采购、备件采购等相关人员。 4.二手车中心经理 5、经管会及财务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其他人员。 三.审计范围和内容 1.审计的时间范围,依照被审计人的任职期间,由人力资源 部根据员工任命文件及员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2.审计的单位范围,除被审计人所在公司必须审计外,还要 视对被审计人任期经济责任影响的重要程度,对其全资、 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公司进行延伸审计。 3.审计的内容: 1)任期主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 2)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3)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 4)收益分配情况。 5)重要经济事项(如投资、借款、担保、抵押、大额采 购、资产处置等)。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

经济责任审计 1.经济责任审计频率:国企每5年,至少审计1次,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审计至少1次。 2.法律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中办发【2010】32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其中《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是需要实施审计的规范操作规程。 3.审计集团公司时,选择审计对象的原则有以下7点: ①审计资产量不低于被审企业的70%; ②户数不低于被审企业的50%; ③资产/效益占重要位置的子企业; ④企业负责人兼职的子企业; ⑤任期内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产权变动的子企业; ⑥亏损、资不抵债、债务危机等财务状况异常的企业; ⑦任期内未审计或财务负责人更换频繁的子企业; ⑧各类金融子企业及内部资金结算中心 4.审计步骤:财务基础审什→企业绩效评价→经济责任评价 A、财务基础审计包括: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合并报表审计。 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主要从: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

固定资产,应付工资等方面着手。 具体审计关注点:①收入费用配比(不跨期结算费用)、费用报销发票的真实性,是否符合规定。 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需过会(不能随意变更); ③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④现金库存限额(可以调大,但是须有一个限额,并且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监管很重要,因为现金是最容易产生舞弊的。 ⑤“小金库”范围; ⑥查询企业股东情况:可通过“企查查”、“天眼查”、“法院文书判决网”等途径; ⑦成本开支情况合规性; ⑧工资管理、福利费列支: 工资费用不得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直接列支成本费用,福利费列支是否合规。 ⑨存货暂估、积压商品物资的处置; ⑩车辆处置定价; 11.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 12.睡眠账户的处置; 1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执行情况; 目的是: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主要关注;投资,并购重组,资产处置,物资采购,战略合作,大额资金调动,采购限额,赊销限额等事项的决策须有会议纪要,论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难点在于,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应承担责任的 界定上,很多审计人员存在着对责任界定标准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等问题,往往在确认被审 计领导干部所承担哪种责任时,或稀里糊涂,模模糊糊,或凭经验和感觉应付了事,对存在 的问题应当承担责任定性不严、界定不准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 审计风险。为此,笔者就如何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领导干部对存在的问题应承担的相 关经济责任,谈一下自己不成熟的一点看法。 一、两办《规定》对存在问题所承担责任的种类和承担责任标准的界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 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 担责任的种类和标准作出了具体的界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 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三种。其三种责任的界定 的标准为: (一)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1、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 为;3、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 (资 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4、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 人 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 重大 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 为;5、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二)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1、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 济事 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 重后 果的行为。 (三)领导责任 :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 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以上两办《规定》,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规定 了 5 项行为;对应承担主管责任的规定了2 项 行为;除承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之外的行为,规定为应当承担领导责任。 二、对《规定》承担责任界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一)对直接责任界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对公司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公司加强管理;完善各卷烟厂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真实反映资产经营者承担的经济技术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客观公正的评价离任者的业绩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根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及上级审 计 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各卷烟厂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这些负责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的业绩和对存在问题应负的责任,促进加强安徽中烟工业公司的财经管理,并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实施对象和范围是指安徽中烟工业公司及各卷烟厂负责人(以下统称有关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任期届满、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岗位前,对其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依法作出评价。但组织部门认为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负责人,也可参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包括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重大经济事项责任审计。 1.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有关负责人任职期间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2.离任审计,是指有关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因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岗位前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3.重大经济事项责任审计,是指单位在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资产重组及对外投资等重大经济事项过程中,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条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人员应依据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运用审计手段,对其任职期内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为组织部门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第六条审查财经活动及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包括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第七条审查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第八条审查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所作出的业绩。 第九条审查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其他遗留与纠纷问题。 第十条审查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 第十一条审查组织部门及审计部门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对企业经营活动的 管理和监督,客观公正的评价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和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结合控股公司 及产业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济责任的审计包括离任审计和超过6个月(含6个月)以上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两种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任期超过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各产业集团主要经营责任人及董事局董事的任期审计。 离任审计适用于《离任审计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本部、产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第二章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责任 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1、财务收支的审计。包括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财产物资的真实性、合规性的审计; 2、经济效益的审计。包括对考核贡献和硬性指标完成情况的审计和评价; 3、管理制度的审计。其核心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 4、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审计。包括是否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按照 公司的不同岗位分工行使权利、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有不作为 和渎职行为等。 第六条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 审计根据具体对象的不同,可以采用查证审阅法、核对法、计算法、盘点法、调节法、观察法、鉴定法、调查质询和大量的指标分析相结合等方法。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责任,分经营者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 1、主管责任:共有八种应当承担的主管责任。 (1)任期经济目标责任; (2)合法经营的责任; (3 )资产安全完整的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分析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及相关业务报告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根据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了解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检查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有关问题。 2.任职期间资产质量的审计。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因此必须划分清楚前后任资产质量状况,查实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重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特别是任职期间新产生的不良资产情况,审计确认任职期初到任职期末各年的不良资产总额及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情况,分析企业任期内资产质量变动的原因和任期内不良资产责任划分。对于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未披露的损失(除政策性原因允许企业暂不处理的损失外),一般视同为清产核资后企业负责人任期不良资产损失。 3.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审计。经营成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经营成果不实在国有企业中非常普遍。因此,要在财务收支审计与资产质量审计的基础上,审计企业任期内的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审核确认企业负责人任期初至任期末各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等财务定量评价指标。如果企业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对企业相关的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并做出调整后新的会计报表,确认任期企业实际业绩利润,企业任期实际业绩利润=经过审计调整核实后的任期利润总额+任期消化以前潜亏-任期新增不良资产(扣除因客观因素新增不良资产)。 4.任职期间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应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等。这是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强调的重点之一,注重对企业的绩效审计。 5.任职期间企业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主要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有关经营、管理等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无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是否存在违规越权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品种;违规对外拆借、出借账户;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三个正式报告,即中介机构(企业)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评价工作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和审计工作组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阶段性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为最终结论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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