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与租赁期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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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信托与租赁

论文题目 信托与租赁

题目
1、我国信托理财产品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中国信托行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3、我国家族信托模式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4、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5、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6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7、融资租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8、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9、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10、中国汽车融资租赁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11、旅游产业融资租赁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12、新能源融资租赁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13、xxx(写某一个行业,如:汽车、旅游业、电力企业、煤炭企业、飞机、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融资租赁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最好选择这里面的题目,如果实在没有自己感兴趣的,也可以选择其他的题目,但题目里必须有xxx信托xxx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xxx融资租赁xxx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字眼。

信托与租赁论文

信托与租赁论文

信托与租赁论文信托与租赁都是现代商业关系中经常使用的工具,它们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信托与租赁的关系。

一、信托与租赁的概念及特点信托是指由一方将其财产或权利交给另一方管理和处置的一种法律制度。

信托的基本特点是明确的财产权和受托人的责任。

租赁是指由出租人将其所拥有的资产或权利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给出租人的经济行为。

租赁的基本特点是使用权和租金支付。

二、信托与租赁的关系信托与租赁都是在经济交易中涉及到财产或权利的交付和使用,因此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

1. 信托在租赁中的应用在现代租赁业务中,信托被广泛运用,成为一种常见的租赁融资手段。

信托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资金来源相对稳定,又有专业的管理能力,可以提供更高效的租赁服务。

2. 租赁在信托中的应用在信托中,租赁也是一种常用的工具。

通过租赁,信托的资产可以得到更好的利用和保值增值。

租赁还可以作为信托分配收益的一种方式。

除此之外,租赁还可以帮助信托实现更多的投资选择,通过租赁收益来补充信托本身的收益,提高资产配置效率,降低风险。

三、信托与租赁的区别1. 权利性质不同信托是指委托方将财产或权利交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和处置,委托方并不直接使用相关财产和权利。

而租赁则是指租赁方直接使用租赁物,享有使用权。

2. 法律适用不同在法律上,信托是一项法律制度,需要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支持和监管。

而租赁则可以通过普通的合同法律进行管理和约束。

3. 交易方式不同信托一般涉及到财产或权利的交付和转移,由受托人完成。

而租赁则只是租赁物的使用和租金支付,不需要进行财产的交付和转移,也不需要受托人完成相关操作。

四、结论综上所述,信托与租赁在现代商业关系中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差异。

信托在租赁业务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而租赁也为信托提供了更多投资选择和收益分配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托与租赁在未来的合作中将会更加紧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金融信托与租赁论文

金融信托与租赁论文

研究模型的建立
函数模型:
X1: X2: X3: Y: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变动比例 股价变化量
数据收集(增仓)
数量:10家上市公司 时间:2014年第三季度
数据收集(减仓)
• • • • X1: X2: X3: Y: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变动比例 股价变化量 数量:10家上市公司 时间:2014年第三季度
原因分析
• 信托机构投资者拥有资金,信息,人才的优势,因此具有 更专业的投资理财能力,同时市场中大量的个人投资者正 是看中了信托机构的这种优势,当信托机构增加或者减少 持股比例,市场中大量的个人投资者也会盲目跟风,因此 导致股价上涨或者下跌。
金融信托与租赁
信托机构持股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 因素分析
• • • • • • 变量描述 研究模型的建立 数据收集 数据处理 结果分析 原因分析
变量描述
• 分为两组数据分析,分别研究信托机构增仓和减 仓时股价变化量(Y)和持股变动数值(X1)、持股 比例(X2)与持股变动比例(X3)的关系。
• 股价变化量(Y)通过2014年9月末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与2014 年7月初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计算获得。 • 持股变动数数(X1)通过2014三季度报信托机构持股总数 与2014二季度报信托机构持股总数计算获得。 • 持股比例(X2)采用2014三季报信托机构持股比例数据。 • 持股变动比例(X3)采用2014三季报信托机构持股比例变动 数据。
数据处理(增仓)
根据函数模型处理数据,如下图:
数据处理(减仓)
根据函数模型处理数据,如下图:
得出结果(增仓)
由上图可知: 0.3<lr1l<0.5 也就是说信托机构持股变动数与股价变化低度相关, 且成负相关; 0.5<lr2l<0.8 也就是说信托机构持股比例与股价变化显著相关,且 成正相关; 0.3<lr3l<0.5 也就是说信托机构持股变动比例与股价变化低度相关, 且成负相关。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再分析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再分析

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再分析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典型案例再分析1. 引言在现代经济中,信托和租赁是广泛应用于财务领域的重要工具。

信托可以为个人或企业提供财富保护和管理,而租赁则是一种用于租用资产的合同形式。

本文将深入探讨信托和租赁两者结合应用于典型案例的情况,分析其优势、特点以及可能面临的挑战,并提供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2. 深度分析2.1 案例介绍我们选取了一家虚拟现实(VR)技术公司作为案例,该公司决定采用信托与租赁相结合的方式来满足其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

该公司计划购买一批高端VR设备,但由于资金短缺和设备更新速度快的特点,传统的购买方式显得不太适合。

2.2 信托与租赁的优势通过信托与租赁相结合,该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信托的优势来管理和保护其购买的设备。

信托可以为公司提供专业的管理和运营,规避设备被滥用或破坏的风险。

另外,信托的灵活性也允许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或减少设备数量。

2.3 租赁的特点在这个案例中,租赁的主要特点是可以为公司提供更灵活的资金运作方式。

相较于一次性购买设备,租赁可以减轻公司的财务压力并提供更多现金流。

租赁合同还可以根据公司的需求进行多次延续或终止,并且由于设备更新迅速,租赁还能确保公司随时使用最新的设备技术。

2.4 案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然而,信托与租赁相结合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合同管理的复杂性,需要确保信托和租赁合同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其次是信托机构和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和沟通,这需要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如何评估设备的价值和资产回收方式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

3. 总结和回顾信托与租赁相结合可以为企业在资金需求和财务管理方面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保护。

在我们的案例中,通过信托管理购买的设备,公司可以避免被滥用或破坏,并在需要时对设备数量进行灵活调整。

而租赁则可以解决公司的财务压力,确保公司随时使用最新的设备技术。

然而,信托与租赁相结合也存在一些挑战,例如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和合作关系的建立与维护等。

信托与租赁期末总结

信托与租赁期末总结

信托与租赁期末总结一、引言信托与租赁是现代经济中常见的两种金融工具,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对信托与租赁进行综述与总结,分析其特点、作用、发展趋势等方面的问题,以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种金融工具。

二、信托的特点与作用信托是指自愿将财产等权益交由信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和管理的一种法律关系。

信托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托具有委托性。

信托人委托受托人对其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目的是保护和实现信托人的利益。

2.信托具有目的性。

信托的成立目的是根据信托人的意愿,实现特定的经济利益。

3.信托具有效率性。

信托可以灵活适应各种不同的经济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和融资方式。

信托在现代经济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管理。

信托可以帮助信托人对其财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配置,提高资产的效益。

2.财富传承。

通过信托细化、优化财产的继承计划,可以实现财富的长期传承和保护。

3.风险分散。

信托可以通过将资产进行分散投资,实现风险的分散和控制。

4.信用增强。

通过信托的安排,可以增强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提高融资渠道。

三、租赁的特点与作用租赁是指出租方将资产交由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一种经济活动。

租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租赁具有使用权转让性。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将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方,承租方有权使用该资产。

2.租赁具有收益权转让性。

出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将资产的收益权交由承租方享有,承租方可以从租赁资产中获得经济利益。

3.租赁具有回购性。

租赁双方在租赁期满后,可以通过回购方式将租赁资产归还给出租方。

租赁在现代经济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融资工具。

通过租赁方式获得资产的使用权,可以实现融资的目的。

2.固定成本控制。

租赁可以将资产的使用权和维护费用转移给出租方,帮助企业降低固定成本。

3.灵活性和可替代性。

租赁可以提供各种不同类型和规模的资产,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具备较强的灵活性和可替代性。

新疆财经大学信托与租赁结课论文

新疆财经大学信托与租赁结课论文

新疆财经大学信托与租赁结课论文学生姓名:段俊学号: 2009400816系部:商务学院专业:金融年级: 09级任课教师:李景跃完成日期: 2012 6 月 14 日信托案例分析案例:张女士早年丧父夫,带着一儿一女生活儿子二十八、女儿二十六岁。

积攒四千万,两栋位置极佳住宅,还有其他股权投资。

可是儿子游手好闲,女儿喜好奢侈品。

张女士年老,想托付到达一下目的:1.张女士对固定资产有所管理2.管理四千万存款3.有人打理股权4.儿女衣食无忧但不可挥霍分析如下(以信托业务员策划的形式):一、生前信托(一)信托当事人:张女士(二)受益人:张女士(三)资产的管理方案:1.固定资产:将张女士的固定资产以极佳地段住宅出租价格出租出去,这样张女士的房产在每月都会有固定收入。

通过出租住宅的获得收入上税后收益为张女士当月自由支配款项,这样张女士每月都有固定的收入。

2.银行存款:(1)将银行存款的15%继续存在银行存为定活两便存款,张女士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大量现金时可随时可提取。

(2)将银行存款的40%拿出做基金投资,由基金投资专家采用投资基金组合的方式,将其中60%用来投资优质偏股类基金、40%投资到负债类基金。

但今年基金走势比往年较差,但我们的专家会根据基金市场的情况进行投资。

而基金相对股票风险较小。

(3)将银行存款的10%由专家代理购买国库券。

这样资金有了保证,比存在银行的利息又高出很多。

(4)将银行存款的20%有股票专家进行专业投资,股票的风险虽大但是股票的收益也较大。

(5)将银行存款的5%进行由专家进行黄金市场的投资,我国的黄金市场虽然逐步走向完善,但我国政治环境稳定,经济增长较快,黄金市场一定在将来有更大发展。

(6)将存款的10%有专家进行房地产投资,我国近几年的房地产投资走势一项很好,虽然政府出台的政策对房地产价格有所影响但是我国经济发展增长较快房地产任然将是好的投资市场。

3.股权管理:有股票专业人士将走势不好收益不高甚至有亏损的股票在较好的时间卖出,同时为其打理走势较好收益较高的的股票。

信托与租赁期末大总结

信托与租赁期末大总结

信托与租赁期末大总结一、引言信托与租赁是现代经济中重要的金融工具,通过将资产转移给信托或租赁公司进行管理、运用或租赁,以实现风险分散、融资、财产保护等目的。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深入了解了信托与租赁的概念、原理、运作方式、监管要求等方面的知识,通过理论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操作的模拟,我们对信托与租赁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与认识。

二、信托的基本概念与原理1. 信托的基本概念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方式,指信托人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和运用,以实现特定目的或为指定的受益人获得利益的一种方式。

2. 信托的原理信托的实现需要满足三个基本要素:信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信托人将财产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以最高忠实义务管理该财产,并根据信托合同中的约定将产生的利益分配给受益人。

三、信托的运作方式1. 信托的分类信托可以分为有条件信托、无条件信托、公益信托等不同类型,具体分类是根据信托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而定。

2. 信托的运作信托的运作过程包括信托合同的签订、信托财产的划转、信托财产的投资运营和收益分配等环节。

这些环节需要依法进行,并严格遵守信托合同的约定。

四、租赁的基本概念与原理1. 租赁的基本概念租赁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租赁合同,将一方的资产(租赁物)转让给另一方(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租金。

2. 租赁的原理租赁的原理是出租人将其拥有的租赁物转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作为对租赁物使用权的报酬。

五、租赁的运作方式1. 租赁的分类租赁可以分为场地租赁、设备租赁、金融租赁等不同类型,具体分类是根据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物和租赁期限而定。

2. 租赁的运作租赁的运作过程包括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的支付、租赁物的使用和归还等环节。

租赁双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六、信托与租赁的比较分析1. 相同点信托和租赁都是通过转让财产使用权的方式实现特定目的或为特定受益人创造利益的金融工具,具有分散风险、融资、财产保护等方面的作用。

信托与租赁论文

信托与租赁论文

中国融资租赁业一、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

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二、中国融资租赁业现状:2013年,全国融资租赁继续呈现稳定较快发展的态势,同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

1.企业发展。

1月13日,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文,再批准19家内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试点,使内资租赁企业达到99家,比上年底新增19家;外资租赁企业继续快速增加,截至5月底,总数约达到540家,比上年底新增约80家;5月28日,华夏金融租赁正式开业,使金融租赁企业增加到21家。

依此统计,截至5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660家,比上年底的560家约增加100家。

预计年底企业总数将超过800家。

2.业务增长。

到5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18000亿元人民币,比年初15500亿元增加约2500亿元,增长幅度为16%。

其中,金融租赁合同余额约7000亿元;内资租赁合同余额约6400亿元;外商租赁合同余额约4600亿元。

预计到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将超过20000亿人民币。

3.行业实力。

2月20日,兴业金融租赁完成了15亿元的增资计划,使注册资金达到50亿人民币。

期间,东联租赁、平安国际租赁等一些外资和内资租赁企业也在不同程度地增资,加上新组建的内外资租赁企业,行业注册资金约达到2100亿人民币,比上年底的1850亿增加2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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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资产管理”对信托业发展的影响摘要:去年下半年以来,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一系列资产管理“新政”,允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更多地以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的方式,开展与信托公司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意味“泛资产管理”时代已经到来。

这对信托业来说既有挑战又有机遇,并且信托业现在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保持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泛资产管理”信托“新政”挑战机遇对策一、引言2012年下半年开始,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一系列资产管理“新政”,允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更多地以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的方式,开展与信托公司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意味“泛资产管理”时代已经到来。

“泛资产管理”对信托业来说不仅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需要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而促进信托业健康发展呢?本文首先讲述了“泛资产管理”的内涵,其次讲述了“泛资产管理”对信托业的挑战及机遇,最终提出了信托业应对“泛资产管理”的对策并做出了总结。

二、“泛资产管理”2012年,尤其是第三季度以来,证监会、保监会针对资产管理市场密集地出台了一系列“新政”,主题词就是“放松管制”,旨在给其他金融同业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松绑”,预示着“泛资产管理时代”已经到来。

所谓“泛资产管理”,意指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更多地以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的方式,开展与信托公司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

(一)基金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的传统业务是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和管理。

2007年11月,证监会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开始允许基金管理公司从事“一对一”和“一对多”的专户理财,但其投资范围仍然限定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标准化金融工具的投资。

2012年9月26日,证监会再次修订并发布了新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办法》,10月31日,又配套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这两个规定旨在向基金管理公司全面开放资产管理业务,不仅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针对单一客户和多个客户设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金融市场上的标准化金融工具,而且允许其设立准入门槛仅为2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可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其他财产权利和中国证券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显然,基金管理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公司的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已经几乎没有区别。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传统业务是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然而,2012年10月12日,保监会发布实施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创新发展,拓宽其业务范围:一是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以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资金和合格投资者的资金;二是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可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为了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三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关金融管理部门申请,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四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上述规定,使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与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已无实质区别。

(三)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发布实施了新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主基调是“放松管制,放宽限制”:对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针对普通投资者的“大集合”和针对高端投资者的“小集合”,适度扩大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和运用方式,但总体上还被限定在金融市场上的各类标准化和非标准化的金融产品上;而对于为单一客户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则完全放开其投资范围,允许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自愿协商,由合同自行约定,这与信托公司单一信托的投资范围已经几乎没有区别;至于针对客户特定目的而开展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则允许设立综合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这体现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泛信托化”。

(四)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2012年9月1日,证监会颁布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开始施行。

首次允许期货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市场,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据此,期货公司可以接受单一客户或者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不过其投资范围被限定在资本市场以及金融衍生市场上的金融工具投资。

(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正案)》,允许私幕基金管理机构采取信托型法律结构,并拓宽其投资范围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实际上赋予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专业领域私募信托业务经营的牌照。

三、“泛资产管理”对信托业发展的挑战(一)业务层面的挑战资产管理“新政”的实施,必将分化信托公司的现有客户,信托公司拥有的以“多样化运用方式”和“跨市场配置”为特点的传统经营方式,也必将遭到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简单模仿,并遭遇直接的正面竞争,信托公司原有业务模式的“替代效应”和“挤出效应”已经开始显现。

1.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原先受到政策限制的银信合作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转让业务,已经借道证券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得广泛开展;由于信托公司对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较低的规模比例、较高的净资本比例和信托报酬率等方面的限制,预计其他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也会很快向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转移,银信合作将面临被银证合作、银基合作挤出和取代的风险。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末,证券业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仅为2818.68亿元,但截止2012年末已经达到1.89万亿,其中主要是银证通道业务。

从如此大的增长幅度可以看出信托业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面临着怎样巨大的挑战。

2.融资信托业务融资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的另一类主导业务。

由于其他同业资产管理机构对融资信托业务的操作模式尚不熟悉,因此,目前实际的挤出效应还不明显,但是,由于此轮“新政”向这些机构不同程度开放了非标准化债权的运用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信托公司擅长的非标准化融资模式可以被简单复制,可以预见,竞争的领域将很快会从银信合作领域延伸到融资信托领域。

再次,《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正案)》已经获得通过,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将不必借道信托公司即能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信托公司传统的私募基金“阳光化”业务势必将会受到极大的冲击。

这样信托业的融资信托业务未来将要面临的挑战也不可小视。

(二)监管层面的挑战证监会、保监会此轮推出的资产管理“新政”,旨在放松管制和鼓励创新,在监管上赋予了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更加宽松的监管环境,相比之下,信托公司的监管环境则要严格得多,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比信托公司具有明显的监管优势,主要体现在:1.业务准入方面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均采取“事后报备制”,即先开展,后报备。

比如,基金管理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的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只需要在签订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报证监会备案即可;为多个客户办理的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只需要在该资产管理计划开始销售后的5个工作日报证监会备案即可。

而证券公司除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需要报批外,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律在其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即可。

相比之下,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虽然也实行报备制,但在实际执行层面上常因“窗口指导”和各监管当局的理解而宽严不一,缺乏法规层面上的统一而明确的报备制度。

2.投资者条件方面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实行严格的“合格投资者”规定,并且严格将300万以下的合格自然人投资者人数限定在50人以下。

相比之下,证券公司的“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没有人数限制,其以投资起点区分“非限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限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别为5万元和10万元,金额远低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证券公司的“小集合”即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基金管理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虽然采取了与信托计划类似的“合格投资者”规定,即投资起点设定在100万元以上,但300万以下的合格投资者人数只限定为200人以下,比信托计划高出4倍。

3.受益权流动化方面基金管理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进行转让,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虽然不允许转让,但为解决巨额赎回、化解流动性风险,证券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或退出集合计划。

相比之下,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益权虽然允许转让,但限制机构所持有的受益权向自然人转让和拆分转让,允许的拆分转让,也不得向自然人转让。

4.净资本管理方面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实行严格的净资本管理,而且净资本占用比例较高。

以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为例,信托公司的风险资本系数高达10.5%,而银行如果借道证券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同类业务,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仅为2%,连续三年监管评级为A类的公司还可以打4折,至于基金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则根本就没有实行净资本管理。

5.分支机构方面证券公司本身就拥有证券营业部的渠道和网络优势,还可以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方便设立分支机构,并可以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

而信托公司目前尚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其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设立也属于严格限制之列。

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拥有的上述监管优势,将化为其竞争优势,使信托公司处于相对的竞争劣势之中,加剧了信托公司的竞争挑战。

(三)人才层面的挑战信托公司的业务人员甚至管理人员,自去年以来遭到了来自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的“挖角”,后者以更高的职位、更吸引人的薪酬、更稳定的机制,吸走了一批信托公司的业务人才,有的基金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人员几乎清一色地来自信托公司。

而信托公司管理层的不稳定也进一步导致了人才的流失。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近四分之一的信托公司的高管层因不同原因发生了变动。

如何维护现有团队的稳定并吸引新的人才加盟,随着资产管理新政的实施,已经成了信托公司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四、“泛资产管理”对信托业发展的机遇资产管理新政固然对信托业带来了挑战,但也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资产管理新政壮大了“非银信理财单一资金信托”的客户基础随着新政的实施,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也加入了信托资产的配置行列,“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将成为各资产管理机构之间的常态。

2013年第1季度末,信托公司全行业单一资金信托占比高达69.81%,比去年4季度末68.30%的占比,提高了1.51个百分点,其中: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与去年4季度末相比,从27.18%下降到24.20%,而非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则从去年4季度末的41.12%提高到4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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