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内部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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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内部)管理办法

一、专业管理与责权分工

工程部各岗人员,实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但在具体工作执行实施当中又必须互相配合,互相协助,分工不分家,对项目内所有工程都可以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

(一)工程部经理

负责工程部全面事务,主抓制度落实与各方面协调。

(二)土建工程师

负责楼房土建工程及门窗、铝合金隔断、外墙漆工程等;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土方施工,道路、铺装工程、绿化土建等工程。

(三)水暖气安装工程师

负责所有楼房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监理工程师

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及各方面的协调。

各专业工程师对各自负责的专业工程,从图纸审查,客户变更落实,工程管理,施工队管理到工程验收,工程量落实,以及后期维修等,全面负责,享有充分的权利,并承担责任。其他人员发现问题通知负责人,由负责人协调处理。

二、绩效评价,奖惩制度

(一)每月30日对各专业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对专业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与评价,部门负责人工作绩效,由整个部门工作情况确定,上报总经理后考评将作为年终奖金发放的依据。

(二)绩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日常所负责的工作情况,现场处理情况,各工种协调情况。

2、图纸审查情况,设计是否合理,工程成本情况,工程变更情况。

3、工程质量与进度。

4、平时工作表现及考勤。

部门负责人每月一次上报各专业工程师工作情况,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评价每人的工作绩效。

(三)奖惩制度

1、因工程变更,或采用适合工程实际的新技术、新材料给公司大量降低成本的;工程质量良好,工作表现突出,做出突出成绩者,随时根据公司相应政策奖励。

2、各专业工程师,对各自负责的专业工程全面负责,若因图纸审查不细而造成用户使用不合理或工程成本增加,根据情况给予警告、扣发当月奖金,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3、各专业工程师对各自负责的专业工程,若质量存在问题,视问题严重程度,予以警告、扣发当月全薪,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4、工程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予以警告、处罚、扣发当月全薪,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内部纪律

1、廉洁工作作风,不准和施工单位在一起吃饭,不准向施工单位索要财物,一经发现处罚500元。

2、工作认真负责,扎实敬业。对不负责任滥用职权者进行处罚。

3、认真落实工程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按制度办事。

4、酒后不准进办公室和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在把工作落实好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一、签证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一)签证制度

1、签证就是金钱,对签证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若出现大问题,将受到严厉处罚或辞退。

2、现场施工签证仅限用于无法进行正规施工图纸设计或无法现场实际工程量测量,或工程量显著微小不需实际工程测量的临时性用工及临时性使用机械的情况。凡有施工图纸的或能够进行现场工程量测量的及有正式协议验收方式的,均不得使用零工签证。

3、签证必须使用零星用工签证和零用机械固定签证单。签证单必须载明用工时间、地点、工程内容、用工单价、施工单位,用工原因等。

4、签证必须由乙方(施工方)负责人签字,签证要在工程的当天或第二天进行。甲方在签证上要有现场施工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签证要经分管工程的领导核准。

5、签证发生后在一周内工程部经理负责将签证单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在签证单上签认。未有总经理签字的签证单不予决算付款。

6、签证要一式三联,施工单位、工程部各存一份,工程部一

份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交造价部。

7、签证必须及时,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搞好签证。

(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一般变更:指不增加工程量,不影响结构和功能的变更。一般变更由各专业工程师签字,经工程部经理审查签字后,方可进行。

2、结构变更:结构变更必须提前通知设计单位,经设计单位审查计算并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

3、外立面变更:外立面的变更需经公司领导批准,主管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进行变更。

4、管道走向变更:管道走向变更必须提前通知设计单位,经设计单位审查计算并认可后,经专业工程师和主管经理签字审查后方可进行变更。

5、建筑部品更换材质: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商务造价部经理、专业工程师及主管经理签字审查后方可进行变更。

6、客户变更:客户的变更需经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主管经理、销售部经理签字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变更。

二、工程管理强制性规定

(一)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并在验收表上签字

后方可隐蔽,重要隐蔽工程,甲方必须亲自验收。未经验收就隐蔽的工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并从重处罚。

(二)所有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先做样板间,经甲方和监理方共同验收并提出意见和要求,在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从重处罚,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

(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工程必须返工,从重处罚。

(四)土方工程施工验收规定:

1、凡是土方工程施工,均必须事先订立简易合同,先订合同后施工。

2、土方工程施工除特殊情况和数量很少的用土外,均必须采用工程量实测方式进行验收结算。对于垫土的,应事先测量待垫土地的竖向标高,按标准距离,画出座标高程和长宽边界,并按设计标高预算出垫土工程量,对原始地貌标高及边界测量数据及座标点,现场测量人员必须签字。

3、对于拉运、整平等工程,也可对待运土场进行测量,测量结算要按现场情况制定三维图,标明尺寸,并计算出工程量。有关测量人员在测量图上签字。

4、垫土工程完工后,要进行现场测量,看是否达到设计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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