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docx
保险反欺诈管理现状

保险反欺诈管理现状保险反欺诈管理是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保险欺诈问题,保险公司需要实施相关的反欺诈管理措施。
本文将就保险反欺诈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保险反欺诈管理的现状1. 技术手段的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保险公司开始更多地采用技术手段来防范欺诈。
通过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技术,保险公司可以更好地筛查出潜在的欺诈行为。
2. 反欺诈团队的建设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建立专门的反欺诈团队,这些团队通常由数据分析师、调查员和法务人员组成,他们共同致力于识别和打击各类欺诈行为。
3. 数据共享的加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管机构开始推动保险公司之间的欺诈信息共享,这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对潜在欺诈行为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4. 风险评估模型的优化保险公司为了更好地应对欺诈行为,不断优化风险评估模型,以便更准确地识别欺诈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1. 数据难以完全掌握尽管保险公司在应对欺诈方面加大了投入,但数据的完善性和真实性仍然是一个挑战。
欺诈行为的隐藏性和变化性使得数据的准确性难以完全保证。
2. 法律和隐私问题在反欺诈过程中,保险公司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隐私政策,这也给反欺诈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限制和困难。
3. 技术投入和人才培养要想实现更好的反欺诈管理,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投入技术、人力资源和财力,同时要进行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的反欺诈意识和技能。
三、建议1. 加强数据共享和合作保险公司之间应该更多地进行欺诈信息共享,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共同打击欺诈行为。
2. 完善风险评估模型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模型,引入更多先进的技术手段,以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潜在的欺诈风险。
3. 提升员工反欺诈意识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反欺诈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欺诈行为的识别能力和处理水平。
4. 强化合规管理在反欺诈过程中,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隐私政策,确保反欺诈工作的合规性。
反保险欺诈工作总结(共4篇).docx

反保险欺诈工作总结(共4篇)第1篇:反保险欺诈信息报告XX年度XX中心支公司反保险欺诈信息报告XX年XX中心支公司在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严格履行反保险欺诈义务,提高公司员工和营销员的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爱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现将XX年反保险欺诈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公司领导立刻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充分熟识反保险欺诈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成立XX反保险欺诈领导小组。
组长由中支负责人担当,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管理部门负责人。
选择实行多种形式,宣布传达反保险欺诈。
(一)宣布传达培训(二)通过悬挂宣布传达海报,扩大宣布传达面。
(三)、设电脑屏保界面,创建良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氛围,树立“反保险欺诈工作人人有责”理念。
二、实务操作中发觉的欺诈风险保险骗赔现象层出不穷,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XX 年度在本级机构实际操作中并无别存在有意制造损失,有意诈也呈现出专业化、团伙化、虚拟化、简洁化等特征,防范保险欺诈风险已成为现代保险经营与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从我国保险业进展的进程来看,防范保险欺诈风险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自发、零散状态。
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反保险欺诈机制,已成为行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保险欺诈概述(一)保险欺诈的界定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lS)于20xx年发布了《预防、发觉和订正保险欺诈指引》,该指引将保险欺诈定义为“欺诈实施者或其他当事人猎取不诚信或不合法的利益的一项作为或不作为,并将保险欺诈类型分为内部欺诈、保单持有人欺诈和中介欺诈等。
此外,还依据保险欺诈是否属于事前谋划,将保险欺诈划分为机会型欺诈和职业型欺诈。
目前,我国对保险欺诈尚未形成一个明晰而统一的定义,大致可分为广义欺诈、一般欺诈和狭义欺诈。
广义欺诈实质上包含了保险过程中一切不诚信行为。
包括: 一是假借保险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如非法经营类的假机构,合同诈骗类的假保单、非法集资等。
保险欺诈行为的现状、危害及其防范-保险论文-经济学论文

保险欺诈行为的现状、危害及其防范-保险论文-经济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众所周知,在我国的保险市场,机动车车险一直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重要领域,但是我国的保险特别是车险行业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
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意识在人们心中强化,人们对于车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但遗憾的是,如今车险却成为了一部分人谋求不当利益的工具。
有政协委员指出,目前车险理赔中,15%以上是为骗保而故意制造的事故,的确令人痛心。
如此境况下,中国的车险行业正在经历一场变革。
一、保险欺诈行为的现状保险是一种集科学技术性和社会互助性于一体的经济损失补偿和人身伤害给付制度,以补偿经济损失、防灾防损,保障人民生活及社会的安定,同时在聚积生产、建设资金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保险行业欺诈等犯罪行为也不可避免地出现。
根据数据显示,保险业发达的美国,当前的保险犯罪仅次于毒品犯罪,仅1994年医疗保险中的欺诈就导致美国人寿保险公司估计500亿美元的损失。
而据日本警方统计,日本以意外伤害健康保险实施欺诈的案件, 1985年竟高达994件,欺诈金额也激增到18.98亿日元。
而近两年中国车险市场上出现的撞车手骗保团队之庞大,涉案数额之广也震惊了整个保险行业。
因此,加强对保险欺诈的研究,探求防范对策的任务迫在眉睫。
二、车险欺诈行为的危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保险市场的扩大,汽车保险的欺诈行为的日益猖獗给社会将带来诸多危害。
(一)车险保费的上升,加重投保人的负担。
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的需求和生活必需品一样,具有较低的价格弹性。
也就是说在汽车保险诈骗行为猖獗,理赔额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反之,若能实现汽车保险欺诈行为的控制,保费也将随之下降,我们称之为反欺诈红利。
(二)对汽车保险经营制度的冲击。
当车险欺诈行为得不到控制致使保费的提高,而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教育没有跟上,顾客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不信任感,保险公司形象恶化。
关于我国保险欺诈社会成因及防范初探

关于我国保险欺诈社会成因及防范初探一、保险欺诈在中国的现状及危害性保险欺诈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在中国保险市场中也异常活跃,其危害逐渐显现。
本文从保险欺诈行为的常见类型,以及其对保险行业的危害性等角度进行分析。
在保险欺诈领域,常见的类型包括虚构保险事故和损失,增加索赔金额、出价超估等。
这些行为不仅会造成保险企业的财务风险,还有可能对行业产生牵动。
保险欺诈損害保险行业中最为明显的一点是,这种行为将严重威胁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由于保险欺诈行为造成的索赔赔款,通常情况下要比实际的索赔事件数额更高,严重的可以导致保险公司的资金紧张,继而影响正常的公司运营。
此外,保险欺诈行为还会导致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信任度降低。
保险欺诈者的行为会让受到其行为伤害的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开始对保险行业心生质疑,对公司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从而降低公司的市场地位。
因此,保险公司有必要采取措施,对欺诈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置。
二、我国保险欺诈社会成因的探讨保险欺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的发生有很多原因,需要分析现有的社会、人性和制度问题。
本文将从失信行为、保险制度、文化背景等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是失信行为。
与其他失信行为一样,保险欺诈的行为背后往往有着诈骗、欺骗等失信行为。
在我国普遍存在的信用缺失和弱化的信用机构体系背景下,部分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不高,因此有时会使用欺诈的方式,以获得更多赔偿金。
另外,保险制度的不完善也是保险欺诈日益增加的原因之一。
相较于国外先进的保险制度,我国的保险法律仍存在不足,例如对于虚假索赔、虚构事故等欺诈问题的罚则和违法成本较低,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监督和维权。
此外,我国战争、灾害等文化环境的影响,也导致社会对于保险欺诈问题的敏感度不够。
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培养和鼓励了一些人的保险欺诈行为。
三、保险欺诈防范的现状及展望保险欺诈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稳定性都有着巨大的负面影响,如何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成为了保险业最为关注的问题。
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

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在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中,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保险业务的不断增加,保险欺诈现象也日益突出。
本文将就我国新形势下的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进行浅析。
一、保险欺诈现状分析1. 多种保险欺诈手段的出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保险欺诈手段也在不断创新。
除了常见的虚假理赔、虚假保险单等手段外,隐瞒不实信息、合谋欺诈以及滥用保险等手段也相继出现,给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2. 保险欺诈社会成本的增加保险欺诈不仅仅对保险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大量欺诈案件的发生,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增加保费以应对风险,这进一步加重了普通消费者的负担,也损害了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行。
3. 保险欺诈案件难以查证的问题由于保险欺诈案件的复杂性和涉及范围的广泛性,保险欺诈往往难以被查证和打击。
很多保险欺诈案件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追溯证据和调查工作困难重重,使得很多保险欺诈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和处罚。
二、如何应对保险欺诈问题1. 加强保险行业监管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审核和监管力度,确保保险产品及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减少虚假保险产品的出现。
同时,建立健全有效的保险欺诈举报投诉渠道,提高案件的查证成功率,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及时打击和处罚。
2. 提高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保险消费者应加强风险意识的培养,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产品的条款,避免因为不了解合同而导致欺诈行为的出现。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保险合同的认知度。
3.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反欺诈能力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等,对保险合同和保险理赔进行精确识别和分析,及时发现虚假保险和欺诈行为。
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可以加强保险行业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提高对保险欺诈的整体防范和打击能力。
4.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和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销售人员和理赔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保险欺诈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关于对保险欺诈以及防范措施的研究

关于对保险欺诈以及防范措施的研究保险欺诈是指借助虚假陈述、故意隐瞒事实等手段,以获取保险金、索赔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在保险行业中,保险欺诈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给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困扰。
为了更好地防范保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技术手段。
本文将探讨保险欺诈的现状以及防范措施。
一、保险欺诈的现状保险欺诈行为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和法律意识的薄弱。
一方面,保险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吸引了一些投机分子通过保险欺诈来获取经济利益。
另一方面,一些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责任缺乏充分的了解,往往保险欺诈行为得以侥幸成功。
保险欺诈的手段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虚假陈述、重复投保、索赔虚假、人伤险欺诈等。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将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产生误导,进而导致保险欺诈风险的增加。
保险欺诈不仅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也使得纯真的消费者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
因此,加强对保险欺诈的研究与防范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防范保险欺诈的措施为了有效地防范保险欺诈,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技术手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范措施:1. 强化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应加强对投保人真实情况的了解,通过多渠道数据核查,对投保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同时,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保险欺诈行为。
2. 建立信用数据库:建立保险行业的信用数据库,记录保险欺诈行为的信息,并与其他行业的信用数据库进行关联。
通过共享信息,可以有效地识别和防范保险欺诈行为。
3. 加强监管合作:保险监管部门应与公安机关、司法机构等合作,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案件协作机制。
通过联合执法和共同打击,提高保险欺诈的打击效果。
4. 应用科技手段: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预测和识别。
通过数据模型的建立和算法的优化,可以更准确地判断保险欺诈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于我国车险反欺诈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我国车险反欺诈的思考与建议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车险市场也在逐渐扩大。
然而,车险领域面临着日益猖獗的欺诈行为,给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加强车险反欺诈工作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我国车险反欺诈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车险欺诈现状分析车险欺诈是指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保单的申报或索赔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夸大事实,以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
目前,我国车险欺诈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虚假事故:投保人故意制造虚假车祸或故障,以骗取保险公司的赔偿。
2. 故意保险:投保人故意购买不符合实际需求的高额保险,以获取更高的保险赔偿。
3. 保险融资:车主通过造假投保,然后声称车辆被盗以骗取保险款,再用于偿还车辆贷款。
4. 赠险欺诈:车辆销售商或第三方中介为吸引客户,提供虚假免费赠险等误导信息。
二、加强车险反欺诈的必要性车险欺诈不仅给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给整个车险市场带来了不良影响。
因此,加强车险反欺诈工作具有以下重要性:1. 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反欺诈工作可以减少保险欺诈对消费者的损害,维护其合法权益。
2. 保障市场秩序:打击车险欺诈行为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促进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提高行业形象:加强反欺诈工作有助于提升我国车险行业的形象,增加市民对车险的信任度。
三、车险反欺诈的具体建议为了有效应对我国车险欺诈问题,以下是几点建议:1. 加强数据共享与合作:保险公司、公安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应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相关信息,以便识别和打击欺诈行为。
2. 引入先进技术手段: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提高对车险欺诈行为的识别和预测能力,减少人工判断的主观性。
3.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车险欺诈行为的法律监管,立法明确欺诈行为定义和相应的处罚,增加违法成本,加大打击力度。
4. 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对车险欺诈行为的认识和识别能力,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保险行业中的欺诈行为分析和应对策略

保险行业中的欺诈行为分析和应对策略一、欺诈行为在保险行业的背景与形式1.1 欺诈行为背景:保险欺诈是指以骗取、占有保险赔款或者不正当获利为目的,故意制造虚假事故或者夸大事故损失等手段进行欺骗的行为。
1.2 欺诈行为形式:包括虚构保险理赔案件、人伤认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
二、欺诈行为对保险业的影响2.1 经济损失:保险欺诈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得受害公司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被保险人的负担。
2.2 信誉受损:欺诈事件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漏洞,导致投保人和消费者对于整个行业信心下滑。
2.3 行业监管压力:政府监管部门会加强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增加对企业合规性审核与追责。
三、针对欺诈行为的应对策略3.1 建立预防与监测机制为了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对于投保人、代理人的背景调查,建立虚假案件筛查系统等。
3.2 提升内外部合作与沟通建立与相应执法机构和警察局的合作关系,及时分享欺诈线索以加大打击力度。
同时也要提高内部员工间、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效率。
3.3 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来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可信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模型预测等方式挖掘出潜在欺诈行为。
3.4 完善调查与处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欺诈调查流程,设立专门犯罪案件审理团队,确保欺诈案件得到及时侦办,并配备专业人员来负责案件处理和跟踪。
四、成功案例分析4.1 英国金融服务领域防范保险欺诈工作的案例英国金融服务领域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业标准,并加强内部员工的风险意识培养和反欺诈培训。
通过对新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的应用,成功击败了许多保险欺诈行为。
4.2 中国保险业针对电子保单的欺诈防范案例中国保监会推动互联网保险销售电子化,同时也加强了对电子数据真实性的监管与验证,有效地提升了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安全性,并缓解了数字化时代面临的欺诈威胁。
五、未来发展方向与展望5.1 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信息共享保险行业跨境合作可以增加打击犯罪的力度,通过信息共享可以更快地发现和处理跨国保险欺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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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1 概述2014年5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2003年以来十起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并宣布将于9月份成立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以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犯罪。
据中保协消息,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案件呈逐年上升之势,保险欺诈呈现团伙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等特征,反欺诈形势日益严峻。
[1]信息不对称、利益驱使、道德风险等诸多因素,导致保险欺诈不可能根绝。
但是大面积的保险欺诈将会使保险人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保险人为了维持利润进一步提高保费,从而将保险成本转嫁给优质客户;从而将使一些优质客户流失或者加入保险欺诈中,最终将不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和各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有效控制保险欺诈的发生。
政府通过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文件,以期有效规范行业市场。
各保险公司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反欺诈数据库等多种方式,以有效识别欺诈,及早阻止损失,但仍不能有效杜绝。
据保守统计,2013年全国发生车险欺诈案就有2375起,涉案金额达到1.37亿元。
我国保险欺诈到底面临着怎样严峻的形势?为什么保险欺诈难以杜绝?新时期如何有效的防范保险欺诈?本文一一分析之。
2 我国保险欺诈的现状近年来,我国保险欺诈活动频繁。
据保监会数据,2013年各级稽查部门共累计查实违法违规资金23亿元、违法违规行为118项,对639家机构和820人实施1764项次行政处罚,指导协调保险公司完成责任追究172起案件,组织行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车险欺诈案件2375起,涉案金额1.3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7580万元;对6.7亿元股本资金来源、4531家新设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制度进行反洗钱审查,对1万多名高管进行反洗钱培训测试。
[2]保险欺诈涉案金额占保险市场金额的比例高,对保险市场影响深远。
2014年5月,据中保协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我国保险欺诈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跨境案例增多。
在保险中车险欺诈占比最高,约占50%至70%。
在寿险中,高额意外险是重点领域。
[3]在国际上,保险诈骗金额约占赔付总额的10%~30%。
某些险种的欺诈金额占比甚至高达50%。
保险欺诈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业不得不面对的共同难题。
一直以来,我国重视对保险欺诈的法制规范,随着目前形势的严峻有加强之势。
对于保险活动的规范,除了《保险法》、《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证券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强险条例》、《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文件,近年来也根据形势,推出了一系列相关规定或解释。
如:2012年提出《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关于建立分类监管评价结果通报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
近年来,由于众安在线等互联网保险的兴起,《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提上议事日程。
除此之外,监管拟突破行业界限,出台更高层面规范性文件,全面涵盖人身险、财产险和中介领域的互联网保险业务。
另外,针对当前严峻的保险欺诈情况,保监会在多种场合表示,将严厉打击车险领域欺诈行为,探索建立行业内黑名单共享制度。
3 保险欺诈存在的原因分析保险欺诈为何难以杜绝?这说明它有存在的“合理性”。
了解存在的缘由,才能从根本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
保险欺诈存在的原因,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种:3.1 主体本身的问题保险主体有投保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由于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以存在道德风险,这为欺诈提供了可能。
投保人有可能会隐瞒标的真实信息;保险人因为更专业,所以可能在保险条款和宣传中暗藏玄机;被保险人则有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理赔费尽心机。
在市场交易和合同关系中,这种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所以欺诈也普遍存在。
主体多元化也是保险欺诈的一个因素。
由于保险分成产险和人身险,人身险包括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而产险有包括企业财产险、工程险、责任险、货运险、保证险、船舶险、家财险等险种。
险种的多样化,参与主体就变得复杂,尤其是每一个险种有着巨大的市场受众,从而让风险变得很不好控制。
比如车险,目前中国的汽车保有量超过1.37亿,每辆车肯定都买了保险,这么多的车主道德分数是否都合格?保险公司有没有不诚信?这些都很难说清楚。
最后,人性中的逐利与贪婪,是保险欺诈的根本所在。
这里的人,可能是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经营者,也可能是汽车修理人员、医院,抑或汽车理赔人员。
但对金钱的贪婪是每个人都有的劣根性,只要条件允许,就会付诸行动。
所以保险欺诈屡禁不止。
3.2 保险的特性射幸性除了保险主体的因素,保险合同的射幸性也是促成保险欺诈的一个因素。
如果保险期间没有出险,被保险人会觉得自己的保费“白交了”,因此他会考虑减少保费,或者得到理赔。
这样就会导致一些人机会性欺诈、夸大损失,或者无中生有“制造出险”,甚至职业性欺诈。
3.3 管理问题管理问题也是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其中包括以下:保险公司方面,对保险中的核保、核赔过程不严谨,导致没有有效识别保险欺诈。
核保不严这种情况,在保险粗放增长阶段很常见,但是这让欺诈横行其道。
另外,由于公司对欺诈的识别建设不够,加之保险欺诈识别成果行业不共享,将使欺诈不能有效识别,即使识别出来,悲剧可能会在另外的保险公司上演。
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不够也是一个因素。
由于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部分查勘理赔人员对保险欺诈缺乏经验,不能有效识别;另一方面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约束不够,保险欺诈有可能是“内鬼”所为。
行业规范也有待加强,其中最重要的是对保险欺诈的惩罚。
目前虽然有《刑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但是对欺诈的惩罚较轻,欺诈成本低,使得有些人愿意铤而走险。
4 解决保险欺诈的对策分析通过以上分析,有效防止保险欺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4.1 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建设,使得反保险欺诈有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一个行业的规范有序,光靠道德约束是不可能的事情,靠一两个保险公司也是不可能完成的。
制定反保险欺诈的政策法规,提高欺诈量刑惩处,提高保险欺诈的成本。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保险欺诈的法律,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专门针对于保险欺诈行为的法条较少,《保险法》、《刑法》为主要的法律依据。
《刑法中》第198条为打击保险“硬欺诈”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相对于人为制造保险事故的“硬欺诈”,夸大合法索赔的“软欺诈”更普遍更难于防范,加之保险欺诈活动的手段也不断翻新,所以,完善保险欺诈的法律法规显得异常紧迫。
除了立法,加强保险参与者的法制教育也是必须的。
首先,端正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区别与投资的不同,非常关键。
保险是一种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的规避,打消他们觉得自己亏本需要“赚回来”的错误想法。
其次,加强对保险活动参与者的法制教育也是很有必要的,加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汽车维修合作单位、医务人员等人的法制教育,减少合作骗保的风险。
4.2 建立反欺诈体制机制成立反欺诈工作机构,建立反欺诈工作运行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国反欺诈体制机制即将建立起来。
2014年5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宣布9月份将成立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以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犯罪。
未来,通过建立车险理赔反欺诈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制定《反保险欺诈指引》、推进反欺诈车险信息平台功能建设、建立反欺诈专项资金等,以健全反欺诈体制机制,有效遏制欺诈犯罪势头。
同时,建立反欺诈行业联盟,加强信息互享。
保险行业协会还发布了2003年以来十起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并宣布未来典型案例的发布将成为常态,通过对反面典型的曝光,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除了分享典型案例,也有必要分享涉嫌欺诈的参与者和标的,让行业形成合力狠狠打击不诚信者。
对参与保险欺诈的保险代理人尤其是汽修厂类代理机构,凡是参与保险欺诈的,直接加入系统黑名单,并取消保险代理资质,且永久性禁止进入。
有必要将欺诈参与者的事迹,纳入国家征信体系。
这将使不诚信者面临信用危机,除了在保险行业面临巨大成本,在信贷、生活各方面将受到“考验”,从而使参与者不敢欺诈。
4.3 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各保险公司需要致力做好保险欺诈数据库系统和识别系统。
行业协会组织开发完善信息平台,各保险公司也要积极加强数据库建设。
对涉嫌欺诈的高风险赔案,可采集关键信息(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修理厂、欺诈人员、欺诈相关照片等)上传至信息平台,由行业各公司共享。
公司内部,对于疑似骗保事件,也有必要建立数据库。
另外,完善承保核保系统功能,将理赔环节采集的欺诈车辆信息在核保界面进行提醒,确保核保环节有效识别。
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也很重要:首先,保险公司应该建立严格的工作流程尤其是核保、核赔流程,并严格遵照执行,从制度上封堵欺诈漏洞。
其次,建立公司内部反欺诈队伍,选取责任心强、技能过硬、经验丰富人员,专职负责反欺诈工作,严格履行事前预防和事后查处工作职能。
再次,加强内部人员监管,凡内部员工参与欺诈严惩不贷,内部发现假案则予以奖励。
最后,公司应该积极优化保险欺诈识别软件或模型,提高风险识别率。
积极寻求社会帮助,开通举报热线,也是一个不错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