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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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塔煤矿生产技术部

煤矿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生产技术部

煤矿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基础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版),结合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水害实际情况,特制定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是公司防治水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公司、矿要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和管理所属各煤矿的防治水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制订的矿井防治水三项制度和相关部门的防治水职责;煤矿要设置防治水机构,配备1-3名防治水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的矿井防治水工作和各项防治水制度、措施和方案的落实执行,检查防治水工程进度,以及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矿总工程师负责全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矿、要建立防治水专用账户,设立防治水专用资金;防治水专用资金主要用于防治水设备的购置、维护,防治水工程,探放水施工,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引进,以及对防治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等;矿井防治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当年未使用的部分,自动转入下一年度。

第四条煤矿防治水机构必须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版)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区(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勘探

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确定矿井的水文地质类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要结合矿区(井)水文地质特征,组织编制防治水规划、总体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提供水情资料和各种水害预报。

第五条各矿应根据不同水害类型,配备有关规定要求的防治水设备和设施,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以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复杂、极复杂类型矿井的水文地质工作:

(一)建立井上下水文动态监测系统,健全观测制度,定期观测水位、水压、水温、水质和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资料每月月初报公司防治水管理部门备案。

(二)结合矿井生产安排,每月底对下月采掘开头面要进行一次水患分析排查,并与当月水患排查工作总结一并报公司防治水管理部门审查。

(三)结合矿井生产安排,有计划地开展以井下为主的物探、钻探和化探等工作,探明充水因素。

(四)对老塘、老巷积水和封闭不良钻孔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提出水患预报和探放水方案。

(五)编制及修改必备的矿井水文地质图纸资料。

(六)结合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开展防治水技术研究,为探索防治水新途径积累资料和经验。

第七条中等及简单类型矿井的水文地质工作:

(一)建立健全井上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观测制度,正常情况下,钻孔水位每月观测1次(每月30日左右),矿井涌水量每月观测3次(每月10、20、30日左右)。特殊情况加密,观测资料每月初报公司防治水管理部门备案。

(二)结合矿井生产安排,每季度底对下季度采掘开头面进行一次水患分析排查,并与本季度水患排查工作总结一并报公司审查。(三)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结合生产安排,做好水文地质观测预报工作,分析研究开采煤层顶底板砂岩裂隙水的富(赋)水规律。(四)对老空积水及存在封闭不良钻孔进行调查分析,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矿井充水性图上标明,及时提出水患预报和探查探放水措施。

(五)按规定编制必备的下列防治水图件资料:

1、矿井充水性图;

2、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4、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5、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注:其他有关防治水图件根据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进行编绘。

第八条相邻开采的矿井,每季度应交换一次图纸,每年应调查、收集和核对邻矿开采资料,并在本矿矿图上标出,对存在威胁矿井安全的水患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防治水管理部门。

第九条公司、矿要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制度,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管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程的监督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地测防治水工作检查,每年度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专题会议,特别要加强雨季“三防”前的监督检查工作;公司每年组织1~2次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第十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在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防治水工作要有五~十年中长期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防治水专项设计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总结报告,做到有计划、有设计、有措施、有成效,要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新经验和新仪器。

第二章地面防治水

第十一条各矿要查清矿区范围内地面塌陷范围、积水面积和深度,掌握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必要时设站观测水位变化。每年雨季前必须对矿区范围内地表水系、工业广场排水系统、高低压供电线路、矿区通讯系统等进行一次检查,保证疏排水、供电及通讯系统畅通。

第十二条各矿要掌握矿井井口和工业广场标高。掌握矿井综合疏水能力、防洪防汛材料的储备品种数量、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情况。公司防治水管理部门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对各矿进行一次防汛全面检查。

第十三条工业广场内或塌陷区内的积水在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倒渗井下。

第十四条使用中的观测孔孔口必须加盖封存,报废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水沿钻孔灌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应当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第三章井下防治水

第一节松散层孔隙裂隙水防治

第十五条当可采煤层露头被松散层特别是被厚松散层覆盖时,对影响开采范围内的松散层厚度、结构、含隔水层特征、水位、水量和水质以及基岩面起伏变化等情况都要查清,否则应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第十六条松散层防水煤柱合理留设的规定

(一)当松散层底部为稳定的粘性土隔水层,且厚度大于采厚的5倍以上时,可留设防塌煤(岩)柱进行开采,即允许冒落带顶点接近该层底界面。

(二)当松散层底部为弱含水层、可疏干的含水层,或有稳定粘性隔水层,且厚度为采厚的3-5倍时,可留设防砂煤(岩)柱进行开采,即允许导水裂隙带顶点波及松散层,但不允许冒落带接近该层底部。设计时应考虑基岩风化带的含水、隔水及导水性。

(三)当松散层底部无稳定的粘土隔水层,且松散层为中等以上富水性的含水层或无疏降条件的各类含水层时,应留设防水煤(岩)柱进

行开采,即不允许导水裂隙带顶界波及水体。设计时应将基岩风化带的含水、隔水及导水性一并考虑进去。

(四)水体下采煤的安全煤(岩)柱留设及计算依据应按《建筑、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简称“三下开采规程”)附录六的规定留设。

(五)在松散层下开采且需进一步确定防水煤(岩)柱合理留设的矿井,安全煤(岩)柱留设必须进行试验研究,经公司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的松散层安全煤(岩)柱,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前仍按原设计安全煤(岩)柱的留设执行。

第十七条临近防水煤(岩)柱开采所进行的采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回采前,必须查明在采区范围内有无高角度断层,以防止断层导水或沿断层带抽冒;必须查明开采范围顶板岩性结构及基岩风化带风化程度、深度、富水性、隔水性等。采煤方法必须有效控制采高和防止抽冒的措施,以防止“两带”值增大,造成基岩风化带导水。(二)开采缓倾斜煤层时,上下分层同一位置的回采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6个月,坚硬岩性顶板则间隔时间应适应延长。

(三)坚持做好井上、井下的水文地质观测,随时核查防水煤柱的实际尺寸,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四)关于松散层下开采的技术和安全措施除按本《细则》执行外,未尽事宜应按有关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节煤系地层砂岩裂隙水防治

第十八条凡具有煤层顶底板砂岩(岩浆岩)裂隙水害的矿井,都要认真开展水害防治工作。采区或工作面采掘前应分析裂隙含水层的岩性特征、断层及裂隙发育规律、富水性及水质情况,预测正常和最大涌水量,收集和分析相邻矿井或采、掘、开工作面砂岩裂隙水赋水特征及突水资料,指导采掘开生产。

第十九条凡开采有顶、底板砂岩裂隙水害的煤层,在采区设计时应考虑布设轨道巷,联络眼应布设在机巷低洼处。未布置轨道巷的工作面,应完善排水系统。对井田范围内可能积水的老空区、报废巷道和小煤窑及边界防水煤柱被破坏的相邻矿井每月进行逐一的排査,分析积水范围并估算积水量。同时将积水区范围和积水量、探水警戒线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以便指导探放水工作。

采掘开工作面在接近探水警戒线时必须探放老空水。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版)进行钻孔设计,制订相应的探放水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执行。探放水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

第二十条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对预计落差大于5m的断层要提前绘出超前探测线,采取物探、钻探等手段探明断层破碎带的富水性和导水性,并依据探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所有上部煤层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进行物探工作,探测工作面底板含水层的富水性。因接替紧张而采取巷道边掘进边注浆改造措施的工作面,必须分段进行物探工作。当回采工作面顶

板上30~40米或底板下

15米范围内分布有砂岩含水层,采前必须采取超前探查或疏放措施。工作面注浆改造工程结束后要再次利用物探手段探测工作面底板含水层的富水性,与改造前的物探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对不可靠区域进行打孔检验。经检验达到标准后,必须按要求提交底板含水层注浆改造竣工总结并上报公司防治水管理部门,经审核批复后方可开采。

第三节奥灰岩溶水防治

第二十一条开采底板灰岩水煤层的矿井,必须做好底板灰岩水害的防治工作。对已有勘探、生产的水文地质资料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研究灰岩水层含水特征,建立健全灰岩水井上、下监测系统,定期观测地下水动态,掌握动态变化规律、水化学特征等。

第二十二条编制煤层底板隔水层等厚线图,奥灰等水位(压)线图及突水系数等值线图,圈定出可能突水危险区,评价底板隔水层的稳定性,预计奥灰突水最大突水量。

第二十三条积极开展对煤层底板隔水层及奥灰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条件探查工作,进行奥灰水原始导高、采动对底板破坏深度、矿压、放水试验等试验研究,综合分析断层、底板薄弱带、岩溶陷落柱等存在的突水因素,提出综合防治措施。

第二十四条有突水历史或带压开采的矿井,应分水平或分采区实行隔离开采。在分区之前,要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建立防水闸门,以便在发生突水时,能够控制水势、减少灾情。矿井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参照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版)留设,具体由地测部门编制专门设计,煤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时,必须彻底疏放上部积水,严禁顶水作业。

二十五条受奥灰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等方法,查明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患异常区范围,针对性的编制防治措施。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版)有关规定,根据隔水岩柱的实际厚度、水柱压力计算突水系数(T s):

T s=P/M

式中:T s——突水系数,(MPa/m)

p——底板隔水层承受的水头压力(MPa),

M——底板隔水层厚度,m

正常地段突水系数<0.06,为安全开采区,0.06—0.1需采取一定的防探水措施,报公司审批方可设计开采,>0.1必须编制疏水降压或含水层改造专门防治水工程设计,经实施治理工程、钻探(物探)验证及安全评价后方可开采。

构造破碎带突水系数<0.05为安全开采区,0.05—0.06需采取一定的防探水措施,>0.06必须编制疏水降压或含水层改造专门防治水工程设计,经实施治理工程、钻探(物探)验证及安全评价后方可开采。

第二十六条进行疏水降压含水层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专门的施工设计,其设计由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二)预计最大涌水量;

(三)建立能保证排出最大涌水量的排水系统;

(四)做好钻孔超前探水和放水降压工作;

(五)做好井上下水位、水压、涌水量的观测工作;

(六)取芯孔两个钻场不少于一个钻孔;

(七)效果验证孔不少于总数的10%。

第二十七条对具有奥灰水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探水措施:

(一)巷道掘进时必须采用物探钻探等超前探测,做到边探边掘。(二)底板探水孔的布置应结合地质构造、隔水层厚度、物探等成果资料,尽可能布置在奥灰强径流带上,探水工程结束后必须编制总结报告,需要进行底板注浆和加固等治理工程的,应编制专项工程设计和施工措施,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施工。回采工作面采前必须采用物探探测、钻探验证,当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进行开采。

(三)采掘开工作面一旦出现突水征兆时,应加强水情观测,有安全威胁时,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矿调度所汇报。当工作面涌水量大于60m3/h,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煤矿要有大中型煤矿发生100m3/h以上的突水、小型煤矿发生

60m3/h以上的突水的应急措施和管理办法,因突水造成采掘区域和矿井被淹的,要严肃追究矿长、矿总工程师和防治水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并由公司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第四节一般井下防治水

第二十八条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水煤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水煤柱。已经互相连通的矿井,必须在连通的地方构筑足够强度的防水墙。在水淹区或在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防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导水裂隙带的最大高度与保护层厚度之和,一般应大于30倍采厚。

第二十九条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水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煤矿井下存在各种积水区时,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积水范围、外缘标高和积水量,同时标出探水线位置,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二)对本矿开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在煤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

(三)对本矿井的积水区,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四)对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本矿井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物探控制可疑区,再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

(五)对已知的断层、陷落柱的探水线,由断层、陷落柱所留设的防水煤柱线至少向外推20m作为探水线。

(六)石门揭露含水层的探水线,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水平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垂直距离应根据水压和隔水层的岩性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其最小距离。

第三十一条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相应措施。

第三十二条各煤矿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矿的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检查。对雨季受降水影响或威胁的矿井,每年雨季前应制定防治水专项措施。

第三十三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在其它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只有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后,方可掘进。防水闸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已失去建水闸门条件的矿井,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并有审批手

续。

第三十四条主要排水泵房必须有2个安全出口。矿井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水仓。

第三十五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老窑或相邻煤矿时。(二)接近或通过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三)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或裂隙发育带时。

(五)接近有出(突)水可能的钻孔时。

(六)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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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实施方案

宣威市必昌矿业有限公司 防 治 水 实 施 方 案 双道沟煤矿 2015年3月16日

双道沟煤矿防治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矿水害防治管理,提高矿井水害防治工程设施质量以及管理水平,杜绝水害事故发生,按照宣煤安明电【2014】3号文指标要求,深刻吸取407透水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强化水害防治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经煤矿3月15日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情况 ①地表水排泄情况:矿区内地形陡峻,最高点海拔标高2243.8m,最低点位于矿区西部七家河河床,海拔1905.0 m,区内地貌可分为三种类型:煤系分布地段呈缓坡-沟谷地貌;砂岩分布地段呈陡坡、冲沟;灰岩呈陡崖地貌。矿区总体呈高山地貌,有利于地表水排泄。 ②地下水 受地层、岩性、构造、地貌、气象等水文因素的控制,区内地下水类型及特征如下: 1、第四系(Q)松散孔隙含水层 岩性为残积/坡积物、冲积/洪积物及耕植土,结构松散,厚度变化大。含水性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且因区内地形陡峻,沟谷冲刷作用强烈,地下水补给条件较差,含水层富水性弱,对矿床充水影响不大。 2、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砂泥岩裂隙含水层

岩性为以粉砂岩、细砂岩、泥质粉砂岩为主,厚度大于250.0m。地表无泉点出露,本含水层富水性弱,因距含煤地层较远,对矿床充水无直接影响。 3、三叠系下统卡以头组(T1k)砂岩裂隙含水层 岩性为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岩,厚约62m。矿区东南部出露一泉点,旱季涌水量为0.06L/s,甚至干枯,水温17℃。本含水层主要在露头区接受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受地形地貌及风化裂隙、构造裂隙的控制,地下水补给条件差,含水层的富水性弱。区内主采煤层K5上距本含水层底界约8m,在开采塌陷裂隙影响范围之内,属矿床顶板充水含水层,对矿床充水有影响。 4、二叠系上统宣威组二段(P2x2)砂泥岩弱裂隙含水层 岩性由灰色、深灰色、灰黄色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泥岩及煤层组成,呈不等厚互层状产出,一般厚64m。区内无泉点出露。据相邻的倘塘矿区资料,钻孔抽水试验单位涌水量为0.0018~0.0035L/s.m,渗透系数0.059~0.209m/d。据矿井巷道揭露,K5煤层底板的细砂岩段发现有滴水现象,顶板至本段地层顶部的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段,一般无渗水、滴水现象。矿坑水主要来自浅部采空区以及砂岩段的渗水,此部分水量占矿坑总涌水量的90%以上,正常地段,煤、岩巷未见有淋水现象。 区内无大的地表水体,本含水层主要在露头区通过风化

《煤矿防治水细则》试题教学提纲

《煤矿防治水细则》 试题

《煤矿防治水细则》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25*2=50) 1、《煤矿防治水细则》已经2018年5月2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起施行。 2、是在2009年《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的是为了适应当前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治矿井水害。 3、必须赋 予、、、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等重大险情,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4、矿井设计时,井口及工业场应选择在的地点。 5、煤矿应当建立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对井田范围内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涵闸、堤防工程等实施24h不间断巡查。矿区降大到暴

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6、煤炭企业、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7、根据井田内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井田及周边老空(火烧区,下同)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突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和 4种类型。 8、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正前方及含水体方向呈布置,钻孔不得少于3个,其中含水体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9、井口及工业场地是煤矿生产的咽喉与腹地,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使井口和其他地面设施不至于被洪水淹没,井口和各种工业建筑物的基础标高,均应高于当 地。10、、、和,简称“三线” 二、单选题(4*2=8) 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 ) MPa 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A、1 B、2 C、3 D、4 在预计水压大于()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

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

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坚持水域陆域、城镇乡村、地表地下统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综合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着力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切实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南通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资源超采和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1.4%。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一、实施产业绿色转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水质改善及转型升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落后产能淘汰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实施行业范围更广、要求更严的地方性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除减排治污、生态保护类新(改、扩)建项目。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重点开展小型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农药等“十小”行业取缔整治工作,制定取缔项目清单。2016年底前全面依法取缔到位。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分区域、分流域研究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南通市化学品生产负面清单与控制对策(第一期试行)》(通政发〔2014〕10号)。提高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并选择部分行业的新建项目在同行业内替代。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化工项目,淮河流域限制发展高耗水型产业,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项目。 建立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到2020年,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加快监测评价体系建设。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制定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实施方案,加快调整

煤矿防治水细则培训复习题-43教学内容

煤矿防治水细则培训复习题-43

《煤矿防治水细则》培训复习题 一、填空 1、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 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2、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 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3、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 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 4、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 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5、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 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6、矿井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 长期动态观测,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 7、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1次。当发生较大以上水害事故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 域或矿井被淹的,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8、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巷道掘进前,地测部门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 施,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批。 9、煤矿老空范围不清,积水情况不明的区域,必须采用井上下结合的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 术手段进行探查,编制矿井老空水害评价报告,制定(老空水防治方案)。 10、每年雨季前,必须对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 视制度,组织抢险队伍并进行演练,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措施,落实资金,责任到人,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需要施工防治水工程的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验收。 二、单选题 1、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并至少每( B )整理完善1次。 A: 1个月 B: 半年 C:1年

《煤矿防治水细则》试卷

《煤矿防治水细则》考试试卷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煤炭企业、煤矿的总工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3、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4、在水害隐患情况未查明或者未消除之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5、同一井田煤层较多,且水文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不需要分煤层进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6、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当根据相关规范编制补充勘探设计,经煤炭企业总经理组织审批后实施。() 7、应当根据勘探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探测地质体的地 球物理特征和探测工作目的等编写地面水文地质物探设计,由煤炭安全矿长组织审批。() 8、物探作业前,不需要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和 工作目的等编写设计,设计时充分考虑控制精度,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9、每年年初,根据年度采掘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 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10、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 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煤炭企业、煤矿的()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 作。 A、总工程师 B、矿长 C、 安全矿长 1

2、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并至少每半年整理完善()次。 A、1 B、2 C、3 3、矿井应当分水平、分煤层、分采区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得少于( )次。 A、1 B、3 C、5 4、水文物探主要以()为主,宜采用直流电法、瞬变电磁法或者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等技术方法。 A、电法勘探 B、电法试验 C、坑透 5、老空和钻孔位置不清楚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满足水平面间距不得大于()m,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竖直面间距不得大于1.5m, A、3 B、6 C、7 6、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正前方及含水体方向呈扇形布置,钻孔不得少于()个,其中含水体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A、2 B、3 C、4 7、探查陷落柱等垂向构造时,应当同时采用( )、 钻探两种方法,根据陷落柱的预测规模布孔,但底板 方向钻孔不得少于3个,有异常时加密布孔,其探放 水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A、物探 B、坑透 C、顺变电 8、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MPa的充 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A、1 B、2 C、3 9、上山探水时,应当采用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 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A、30-50 B、40-60 C、50-60 10、在预计水压大于()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 固结套管,并安装闸阀。 A、0.4 B、0.1 C、0.5 三、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2

关大井煤矿防治水工程排水方案及措施

编号:AQ-JS-05513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关大井煤矿防治水工程排水方 案及措施 Drainage scheme and measures of water control project in guandajing coal mine

关大井煤矿防治水工程排水方案及 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概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13]133号),泸县顺河关大井煤矿(以下简称关大井煤矿)被泸县人民政府列为关闭矿井,省政府核准关闭;受泸人民政府委托,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于2013年8月编制了《泸县顺河关大井煤矿关井水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水害防方案)。 为防止相邻矿井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以下简称长沙庙煤矿),《水害防方案》设计关大井煤矿关闭后矿井涌水从长沙庙煤矿排出:从长沙庙煤矿南一大巷边界作下山与关大井煤矿东六运输大巷 (-50m)贯通,反向作放水平巷与长沙庙煤矿南二开切眼(沿空护

巷)连通,从而使关大井煤矿涌量经长沙庙煤矿南二运输巷(-96m)、南三回风上山、南三运输大巷(-150m)至-150水仓,由长沙庙煤矿一、二水平排水系统外排。 根据我矿开采情况,关大井煤矿涌水也有可能经三水平采空区进入三水平水仓。 二、涌水量情况 《水害防方案》方案表明,关大井煤矿矿井正常生产期间,矿井正常涌水量为7m3/h,最大涌水量25m3/h; 根据长沙庙煤矿《储量核实报告》矿井正常涌水量为7m3/h,最大涌水量11.7m3/h。其中根据矿井观测与排水时间综合分析,矿井一水平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2m3/h,最大涌水量6.5m3/h;二水平矿井正常涌水量为3.3m3/h,最大涌水量5.0m3/h。;三水平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0m3/h,最大涌水量3.0m3/h。 总合计:长沙庙煤矿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4m3/h,最大涌水量32m3/h。 三、长沙庙煤矿排水设备能力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试行) 水环境质量好坏,事关百姓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渭河、沣河和新河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则,保障水环境安全和健康为目标,分区域、分阶段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以持续改善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陆生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让我区水更清。 工作目标 - 1 -

现状年:2015年,所有现状数据以2015年统计数据为准。 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主要指标: ——控制指标 到2020年,渭河流域西咸段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稳步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 ——流域指标 到2020年,渭河干流断面保持Ⅳ类水体功能区要求,主要支流沣河达到或优于Ⅳ类水质,新河水质达到省考目标。 一、系统治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 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印发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环保部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组织编制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相关专项方案。(建设环保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重污染“10+3”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

煤矿防治水细则(2018新版)

煤矿防治水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置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第六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撒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下同)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撒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七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在水害隐患情况未查明或者未消除之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第九条矿井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长期动态观测,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采用微震、微震与电法耦合等科学有效的监测技术,建立突水监测预警系统,探测水体及导水通道,评估注浆等工程治理效果,监测导水通道受采动影响变化情况。 第十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对井下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防治水专业人员进行新技术、新方法的再教育,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有效处置水

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308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Technical measures for mine water safety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 1、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措施 1)、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2)、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井巷掘进必须严格执行“逢掘必探,边探边掘”的探放水原则,掌握前方水文情况,若发现有水患时,应及时采

取措施,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向前掘进,并将出水点位置标于井上下对照图或采掘工程平剖面图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4)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出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5)井下和地面排水设施保证完好,所设沉淀池、水沟要及时进行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每年雨季前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6)在矿井采掘工程中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避免再次遇到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溶洞水。 7)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水文地质条件可靠。

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17号)和《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X〕100号)精神,进一步改善X市辖区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辖区水环境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水环境改善工作目标任务及《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 政〔X〕161号)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水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标本兼顾,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大力实施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项目,确保到年底全市X干、支流水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和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X流域(X段)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主要目标:X市境内X干流X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X 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X年水平,达到水质Ⅲ类功能目标;出境X桥断面基本上达到Ⅳ类水质目标要求。重点支流X河X、X桥断面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X桥、X桥水质稳定保持X年水平,并有所改善。重点支流X河X、X(X桥)断面稳定保持在Ⅲ类水平;X入X断面稳定保持X年水平,Ⅳ类水质目标,并进一步提高和改善;X支流入X断面较X年有所改善,稳定达到Ⅳ类水质目标;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达到50%以

上;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Ⅲ类以上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全市建成区内完全消除黑臭水体并持续巩固和保持,达到“长治久清”目标;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逐步改善,控制在良好目标范围以内。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涉水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专项整治涉水重点行业企业。在X年前完成焦化、氮肥和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市PVC、有色金属冶炼、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电镀等其他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重点涉水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实行企业申购规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2.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废水污染。加快各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尽快达到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要求;推进X县X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X年启动建设,X年8月底前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各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达到预处理纳管要求和标准后,方可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并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水排放监管和处理回用力度。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污(废)水、工业废渣、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新建、改建、

煤矿年度防治水计划(新)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2) 第二章防治水制度 (4) 第三章具体计划 (5) 第四章防治水措施 (8) 第五章探放水专项具体措施 (11) 第六章“雨季三防”专项措施及应急预案............... . (14) 第七章透水事故救援预案 (17)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巴里坤银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黑眼泉煤矿座落在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境内,设计生产能力为1.2Mt/a。 井田在天山东段北侧梅钦乌拉山脉的北面,为小型山间盆地,属平原型丘陵地形,井田内地形,南西高,北东低,其中多被第四系洪积,冲积层及戈壁砾石所覆盖。 井田中含煤地层主为下侏罗统八道湾组(J1b)煤层赋存稳定。 井田含(隔)水层: 1、上新-全新统(Q3-4)透水不含水层(Ht) 松散状亚砂土,底部含有卵、砾石,平均厚12.85m。为透水不含水层。 2、中侏罗统西山窑组相对隔水层组(G1) 隐伏于上新-全新统(Q3-4)之下, 岩性为灰色、灰白色、深灰色、粉砂岩、细砂岩互层夹薄层泥岩,炭质泥岩。夹有粗粒岩层,隔水层平均厚242.83m。 3、下侏罗统三工河组裂隙承压含水层组(H1) 该层组隐伏于西山窑组相对隔水层组(G1)之下,仅在井田西北角呈丘陵低山出露,岩性褐红色、杂色砂砾岩为主,其间夹有薄层状粉砂岩及泥岩,砾石成分主要为变质岩和花岗岩岩屑,磨圆度较好,直径一般为1-5cm,钙质胶结。含水层平均厚度167.35m。 4、下侏罗统三工河组下部相对隔水层(G2) 以一套褐红色泥质胶结、泥岩、粉砂岩为主,平均厚度29.19m。沿倾向有薄-厚-薄的规律。为相对隔水层。

5、下侏罗统八道湾组含水层组(H2) 隐伏于三工河组下部隔水层(G2)之下,上部为一套粗粒砂岩夹有薄层砂砾岩,位于A1号煤层顶板段,含水层平均厚度15.12m,沿倾向变厚。平均渗透系数0.003m/d,为弱富水性含水层。水化学类型SO4.Cl-Na型。 6、下侏罗统八道湾组A1号煤层底板段隔水层(G3) 本层位于A1号煤层底板,岩性为灰色粉砂岩,泥质胶结,平均厚度14.56m。 具有隔水作用。 综上所述,井田为裂隙充水矿床,含水层单位涌出量0.017-0.0415L/s.m。 平均渗透系数0.0039—0.0099m/d,直接充含水层水(H2)涌水量 0.0017L/s.m。平均渗透系数0.0003m/d。虽矿床多位于地下水位以下,但 区域自然地层及特定的水文地质结构,总体补给微弱。井田水文地质条件为二类一型。 充水因素:井田地处干旱环境,属微湿度带。蒸发量远远大于降水量,降水对矿床的充水,微乎其微。但矿区范围内无气象长期观测记录。因此,不能排出可能出罕见的瀑雨形式的集中降水,易在低洼处形成暂时性水体,对矿井口的直接进水及通过裂隙等,对矿床进行充水。 2013年计划安装完成矿井排水系统5台ZPHD280-65*8型排水泵,排量:280m3/h,并配配备1台BQZ25-590/15-1600/W-3型隔爆抢险电泵,排量:725 m3/h,主排水管为2趟¢351mm的无缝钢管,抢险管为1趟¢426mm的无缝钢管,单趟管路长1360m。成立专业探放水小组。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方案》(X 发〔X〕3号)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持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X和XX、X、X全会和省委X六次全会、市委X 五次全会精神,把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总体环境质量作为着力点,全力开展水污染防治,以保持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推进、坚持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江、河、湖、库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不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生态环境和谐共赢。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3个断面,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情况下,呼兰河双河渠首断面达到Ⅲ类水体、X的友好断面达到Ⅳ类水体、X干流的嘉荫断面达到Ⅳ类水体,确保晨明出境断面达到Ⅳ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Ⅲ类。到X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主要江河湖库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到X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1.控制用水总量 强化用水监督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完善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要求。到X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86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X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严审批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开展已建机井排查登记,逐步关闭

矿井防治水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矿井防治水技术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5048矿井防治水技术措施 Technical measures for mine water preventio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地表水治理措施 (1)合理确定井口位置。井口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或修筑坚实的高台,或在井口附近修筑可靠的排水沟和拦洪坝,防止地表水经井筒灌入井下。 (2)填堵通道。为防雨雪水渗入井下,在矿区内采取填坑、补凹、整平地表或建不透水层等措施。 (3)整治河流。①整铺河床。河流的某一段经过矿区,而河床渗透性强,可导致大量河水渗入井下,在漏失地段用粘土、料石或水泥修筑不透水的人工河床,以制止或减少河水渗入井下。②河流改道。如河流流入矿区附近,可选择合适地点修筑水坝,将原河道截断,用人工河道将河水引出矿区以外。 (4)修筑排(截)水沟。山区降水后以地表水或潜水的形

式流入矿区,地表有塌陷裂缝时,会使矿区涌水量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可在井田外缘或漏水区的上方迎水流方向修筑排水沟,将水排至影响范围之外。 2.地下水的排水疏干 在调查和探测到水源后,最安全的方法是预先将地下水源全部或部分疏放出来。疏干方法有3种:地表疏干、井下疏干和井上下相结合疏干。 (1)地表疏干。在地表向含水层内打钻,并用深井泵或潜水泵从相互沟通的孔中把水抽到地表,使开采地段处于疏干降落漏斗水面之上,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井下疏干。当地下水源较深或水量较大时用井下疏干的方法可取得较好的效果。根据不同类型的地下水,有疏放老孔积水和疏放含水层水等方法。 3.地下水探放 (1)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水文地质工作是井下水害防治的基础,应查明地下水源及其水力联系。 (2)超前探放水。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明水源后制定措施防水。

防治水细则

煤矿防治水细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细则》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8〕1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煤矿防治水细则》已经2018年5月2日国家煤矿安监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原《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同时废止。附件:煤矿防治水细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6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臵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第六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臵制度等。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下同)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七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在水害隐患情况未查明或者未消除之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第九条矿井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含水层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长期动态对矿井涌水量进行动态监测。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采用微震、微震与电法耦合等科学有效的监测技术,建立突水监测预警系统,探测水体及导水通道,评估注浆等工程治理效果,监测导水通道受采动影响变化情况。 第十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对井下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防治水专业人员进行新技术、新方法的再教育,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有效处臵水灾的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煤炭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二条根据井田内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井田及周边老空(火烧区,下同)水分布

矿井采空区防治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采空区防治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止水害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井采空区防治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概况 海湾煤矿位于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北矿区海湾井田内。井田内除海湾煤矿外,还有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神木二道峁煤矿(已关闭)、神木县孙家岔镇阳崖煤矿、神木县孙家岔后塔煤矿(已关闭)、神木县孙家岔镇大湾煤矿、神府经济开发区王才伙盘煤矿等国有、地方小煤矿(见矿权设置示意图)

二、矿井及周边老窑水分布状况 海湾煤矿2012年6月前,主要开采5-2煤层,2012年6月后计划开采4-2煤层,目前处于4-2煤层的开采阶段。但是井田范围内及其周边生产小矿12个,主要开采的煤层以2-2煤层、3-1煤层、4-2煤层、5-2煤层(表1-1、图1-2),经长期的开采已经形成大面积的老空区。3-1煤层、4-2煤层、5-2煤层采空区基本上已经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一般在0.4~0.7m左右。 表1-1 海湾井田及其周边小矿开采煤层统计表 5-2煤层采(老)空区,井田范围内自身开采的采空区主要位于井田南部,周边小矿开采的范围主要位于井田东南部以外的三道峁、燕家塔和神广煤矿井田范围内,总积水面积2647244.40m2,总积水量178846.88~312982.04m3(表1-2、图1-3)。 表1-2 海湾井田及其周边小矿5-2煤层采(老)空区积水统计表

三道峁煤矿427440.49 0.40 0.70 170976.20 299208.34 燕家塔煤矿447117.21 0.40 0.70 159711.07 279494.37 神广煤矿233574.06 0.40 0.70 93429.62 163501.84 海湾一井1539112.64 0.40 0.70 615645.06 1077378.85 总计2647244.40 0.40 0.70 178846.88 312982.04 图1-3 海湾井田及其周边小矿5-2煤层采(老)空区积水范围示意图4-2煤层老空区积水主要位于哈特兔、大湾和后塔煤矿井田范围内,总积水面积1395421.38m2,总积水量558168.55~976794.97m3(表1-4、图1-4)。 表1-4 海湾井田内4-2煤层采空区积水统计表 井田名称积水面积(m2)积水深度(m)积水量(m3)

煤矿防治水细则考试题及答案

煤矿防治水细则考试题 一、判断题:(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 1、矿井充水水源包括:大气降水、地表水、围岩地下水、老窑(空)水。(√) 2、充水通道包括:岩溶陷落柱、断裂带、隐伏露头、裂隙(岩溶)网络、地震通道、顶板冒落裂隙带、地面岩溶疏干塌陷带和封闭不良钻孔等。(√) 3、井下探放水的目的是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层、积水老窑(空)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为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4、雨季“三防”指的是:防洪、防治水、防涝。(×) 5、某地区长年干旱少雨,因此可以考虑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煤柱。(×) 6、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有时可以不采取措施。(×) 7、探放水钻孔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 8、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不一定进行超前探放水。(×) 9、探放老空积水时,因有水,故不用制定预防有害气体伤人措施。(×) 10、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 11、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要复查煤柱的可靠性。(√) 12、井口有时可底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13、防水闸门必须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一次关闭试验。(×) 14、防水闸门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关闭试验。(√) 15、矿区边远报废的钻孔可不必封孔。(×) 16、两个缺水的相邻矿井分界处,可不必留防水煤柱。(×) 17、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如工作面顶板无淋水现象,可继续掘进。(×) 18、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及其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19、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20、在有水害威胁地区采、掘前必须制定超前探水措施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钻探超前探测

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

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 长治XX煤业有限公司 二0XX年一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水害分析 (4) 第三章应急救援体系 (11) 第四章应急救援措施保障 (17) 第五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18) 第六章指挥与决策 (19) 第七章培训与演练 (21) 第八章奖惩 (22) 第九章附则 (21)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1.明确水害事故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控制事故和事态 3.“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 4.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 5.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煤矿安全规程》;

《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1.3适用范围 矿井在生产、试运转、技改过程中,发生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本<<预案>>。 1.4 应急预案体系 矿井预案应急救援体系分一级预案和二级预案 一级预案:矿井预案 二级预案:区队级预案、班组预案等。 各级预案即相互衔接,又相互独立,其中下一级预案是上一级预案的基础。 第二章水害分析 2.1水文地质概况 本矿井3#煤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主要是以裂隙含水层为主的矿床。目前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04m3/h,最大涌水量为175m3/h。 2.1.1矿井主要含水层组 1、奥陶系中统石灰岩含水层 该含水层是区内主要含水层之一,峰峰组地190m左右。补3#孔对峰峰组与上马家沟组上部进行了混合抽水试验,水位标高652.04m,

露天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编制细则

ICS73.040 D09 团体标准 T/SXDZ034—2020 露天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编制细则Rules for working out the medium and long-term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lanning of surface coal mine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0年3月20日) XXXX-XX-XX发布XXXX-XX-实施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发布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基本规定 (1) 4编写基本准则和要求 (1) 附录A(规范性附录)露天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编写提纲 (2)

前 言 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地防治煤矿水害,提高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多年来,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紧密结合煤矿防治水工作实际,依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煤矿防治水的管理文件及企业标准。同时一些国内及省内的知名技术服务单位为了完成山西煤矿的技术服务业务与相关煤炭企业协同完成了一些技术管理成果。 为了更好地帮助省内煤矿防治水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单位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和技术水平,推动煤矿企业查清水文地质条件、水害威胁现状以及水患严重程度,明确水害防范重点,提前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以便更有效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依据山西省各大煤炭集团及相关企业有关煤矿防治水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按照国家团体标准的编制要求,将一些针对性强、经过多数煤矿技术人员验证有可操作性、煤矿防治水普遍适用、工作方法可重复的一些管理文件、企业标准、经验总结,汇总编辑成为协会团体标准,便于推荐给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本标准附录A《露天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编写提纲》是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西省煤炭地质工程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 本标准参编单位: 木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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