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
国务院发布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国务院发布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造纸信息》》
【年(卷),期】2010(000)006
【摘要】中国政府网5月5日公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我国将从14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十一五”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
【总页数】1页(P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0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
4.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5.国务院发布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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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7•【字号】襄樊政发[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襄樊政发[2010]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0]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十一五”以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推动技术进步,强化政策激励,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全民行动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和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十一五”前4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了18.42%,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累计下降了6.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6.45%。
但是,我市能源对外依存度高,重工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较大,依靠第三产业增长带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能力还显不足。
特别是今年一季度以来,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
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十一五”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一)节能目标: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由2009年的1.61吨标准煤下降到1.54吨标准煤,比2009年下降4.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

一
级, 层层抓落实 , 组织开展本地 区节能减排 目标
全 国第二位 ; 省能 源 消 费总 量增 长 1. % , 于 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 全 34 高 企业集
国民经济增长速度 ; 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氮氧 团和行政 不作 为 的部 门 , 要追究 主要 领导 责任 。 化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 , 中, 其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政策措施 , 确保全年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为招商选资 , 提高招商项 目技术、 环保门槛 , 注重引
省政府文件
5
进科技含量高、 资源消耗低 、 环境影响少 、 新增就业 源管理 , 大力培育专业节能服 务公 司, 依法落实税
多、 财政贡献大的企业 , 实现高端承接、 特色引进。 收减免、 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 在工业 、 建筑 、 交通 、
生 态经 济 区建 设 的重 要 标 志 。面 对节 能 减 排 严 峻 和土地 预 审的项 目 , 律不 准开工 建设 。对 违规 在 一 形 势 , 地 、 部 门要 充 分 认 识 加 强节 能减 排 工作 建项 目, 各 各 责令停止建设 , 融机构不得 发放 贷款。 金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 下 对违规建成 的项 目, 要责令停止生产。切实提高招 更大决心 , 花更大气力 , 果断采取强有力 、 见效快的 商引资水平, 加快转变招商引资方式 , 变招商引资
落后 产 能任 务 的地 区 , 格 控 制 国家 、 安 排 的 投 早建 成投 运 , 三批 3 项 目力争 年底 正式启 动 。 严 省 第 7个
产能 95 张、 .7万 印染 产 能 50 00万 平 方 米 、 胶 产 进展 , 粘 已建脱硝设施 的发 电机组要尽快正常运行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
目标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西宁政报》
【年(卷),期】2010(000)005
【摘要】<正>国发[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总页数】4页(P3-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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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
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0(000)013
【摘要】<正>鄂政发[2010]3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
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3页(P32-3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6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J], ;
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J], ;
5.延安市人民政府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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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6.06•【字号】豫建科外[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豫建科外〔2006〕16号)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委(局)、各有关单位:建筑节能是全省节约能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和提高居住环境水平、节约能源资源、促进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我省“十一五”建设科技工作的重点。
为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南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二○○六年六月六日附件河南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建筑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舒适度和生活质量;有利于减少建筑能耗,节约能源;有利于减轻大气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降低建筑物全寿命购房分摊和使用费用;有利于传统建筑业的改造和提升,转变城乡建设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我省建筑节能基本情况(一)气候特点我省地理、气候条件特殊,全省18个省辖市中有14个城市处于寒冷地区,4个城市处于夏热冬冷地区,需要执行两个不同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给建筑节能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二)建筑能耗情况1.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重高目前我省既有建筑约15亿平方米,其中既有居住建筑总面积10亿平方米,且每年新增居住建筑约4000万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新增建筑面积将超过6亿平方米。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粤府[2011]12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9.30【实施日期】2011.09.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粤府[2011]1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任务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十二五”节能工作的重大意义“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我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须下降18%。
目前,我省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继续快速推进,能耗仍将持续增长,节能空间十分有限,任务异常艰巨。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我省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加强节能工作对提高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节能降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十二五”节能任务顺利完成。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节约型、清洁型、生态型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技术节能、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强监管,在全省推广普及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民参与的节能新格局,确保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住建部令(2010)第4号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法规标题】城市照明管理规定【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字号】住建部令(2010)第4号【颁布时间】2010-5-27【施行时间】2010-7-1【法规来源】/zcfg/jsbgz/201006/t20100612_201310.htm 【全文】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已经第5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国的城市照明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人文条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分区,对不同区域的照明效果提出要求。
第八条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九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新建、改建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各类区域照明的亮度、能耗标准,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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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部 将 组 织 建筑 节 能 专 项 检 查 ,对 各 地 新 建 建 筑
执行 节 能 强 制性 标 准 的情 况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凡 执 行 比例低 于 9 %的 ,通 报批 评并追 究 责任 。 5
二 、进 一步 加 大 工作 力 度 ,确保 2 1 0 0年完 成 北 方 采 暖 地 区 既有 居 住 建 筑供 热 计 量 及 节 能 改 造
管理 ,在 今 年 空 调 系 统正 常 运 行 期 间 ,抽 取一 定
数 量 的酒 店 、商 场 、办 公 楼 等 公 共 建筑 ,对 空 调 温度 设 置 及 系 统 运 行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并 公 布检 查 结果。 四 、推 进 国 家 机 关 办公 建 筑 和 大 型公 共 建 筑
定 的改 造任 务 ,抓 紧组织 实 施 。 尚未 完 成 任务 的 , 要 尽快 安 排 改 造 计 划 及 改造 项 目。各 地 住 房城 乡 建 设 主管 部 门要 加 强 改 造项 目的质 量 监 管 ,对 不
传周 ” “ 能减 排全 民行 动 ”等 重大 主题 宣 传 活 、 节 动 .广泛 深 入 持 久 进 行 宣传 。要 制 定 建 筑 节 能 宣 传 方 案 ,在 有 关 新 闻媒 体 重 要 栏 目、重 要 时段 、 重要 版 面宣 传报 道建 筑 节能 重要 意 义 、重 点工 作 、 典 型 经验 等 ,努 力 营造 良好 的舆 论 氛 围 。各 省 级
好 《 筑 节 能 施 工 质量 验 收规 范 》 的 实 施 。 切 实 建
把 住 规划 许 可 、施 工 图 审查 、竣 工 验 收 备 案关 键 环 节 .凡 达 不 到 节 能强 制 性 标 准 的 建 筑 ,不 得 开 工建 设 ,不 得 竣工 验 收 ,不 得 销 售 ,不 得 投 入 使 用 。各 省 级 住 房城 乡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要 加 大新 建 建
及节 能 改 造项 目验 收 办法 》 建 科 『092 1 ) ( 2016 号 要
节 能 减 排
建设部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
“ 十一五"建筑节能任务
住 房 和 城 乡 建设 部 为 贯 彻 落 实 《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加 大 工 作 力 度 确 保 实 现 “ 一 五 ” 节 能 减 排 目标 的 通 知 》 ( 国 十 国发
【00 2号 )和 国务 院节 能 减 排 工 作 电视 电话 会 议 精 神 ,进 一 步 加 大 工 作 力 度 ,确保 完 成建 筑 节 能任 务 ,特 发 出 《 一 步 2 1]1 进
50 0 0万 平 方米 , “ 十一 五 ”期 间完 成 1 . 平 方 5亿
米 改造 任 务 。各 省 级 住 房城 乡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要 按 照 《 于推 进北 方采 暖地 区既有 居住 建 筑 供热 计 量 关 及节 能改 造工作 的实施 意见 》 建科 【0 8 5号 ) ( 20 ] 9 确
节 能 监 管 体 系 建 设 和节 约型 示 范 高 校建 设 。各 省
级 住 房城 乡建 设 主 管部 门要 按 照 《 用建 筑 节 能 民 条 例 》 的 规定 ,组 织 做 好 国 家 机关 办 公 建 筑 和 大 型 公共 建 筑能 耗统 计 、能 源审 计 和能 效公 示 工作 。 要 积 极 运 行 与 改 造 。重 庆 、内蒙 古 、江 苏 要做 好 省 级 动 态 能 耗 监 测 平 台 建设 试 点 工 作 。有 条件 地 区要 研 究 制 定 公 共 建 筑 能耗 限额 标 准 。各 省 级住 房 城 乡建 设 主 管 部 门要 会 同 教育 主 管 部 门 做好 节 约 型 高 等 学 校建设 试点 ,抓好 高 等学校 节能节 水工作 。 五 、进 一 步 加 大建 筑 节 能 宣 传 力 度 。 各 级住 房 城 乡 建设 主管 部 门要 把建 筑 节能 纳 入 “ 能 宣 节
筑 执行 节 能 强 制 性 标 准 的监 督 检 查 力 度 ,今 年 9
月底 前 要 组 织 两 次新 建 建 筑 执 行节 能 强制 性 标 准 的专 项 检 查 .重 点要 对 小 城 市 、县城 和建 制 镇 新 建建 筑 工 程 进 行 检查 ,对 违 反 强 制性 标 准 的工 程 项 目,依 法严 肃 查 处 ,限 期整 改 。今 年 四季 度 建
度 。 各地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部 门要 加 强 对 新 建公 共 建 筑 空调 系统 设 计 、施 工 的监 督 管 理 ,对 公 共 建 筑 室 内空 调 温 度 监 测 和控 制 系统 的 设计 进行 专 项 审 查 ,确 保 使 用 具 有 温度 设 定 及 调 节 功 能 的 空 调 制 冷设 备 。要 加 强 对公 共 建 筑 空 调 系 统 的 运行
加 大. 作 力度 确 保 完 成 “ Y - 十一 五 ” 建 筑 节 能任 务 的 通 知》 ,有 关 内容 如 下 :
一
、
进 一 步 加 强 新 建 建 筑 节 能 监 管 ,确 保 到
调 温 度 检 查 ,夏 季 空 调 温 度 设 置 不 低 于 2 6摄 氏
21 0 0年底 ,全 国城 镇 新建 建筑 执 行 节 能强 制 性标 准 的 比例 达 到 9 %以上 。 各 地住 房 城 乡建 设 主 管 5 部 门要 严 格 执 行 新 建建 筑市 场 准 入 制 度 ,重 点 抓
住 房 城 乡建 设 主 管 部 门要 及 时对 本 地 区 推 进 建筑
符合 《 热 计 量技 术 规 程 》 供 ,不 能满 足 分 户 计 量 、 不 实行 按 用 热 量计 量 收 费 的改 造 项 目 ,要 限期 整 改 。要按 照 《 北方 采 暖地 区 既有 居住 建 筑供 热计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