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执照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考试大纲及对应的教材
AC-66R1-03为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考试大纲。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按下列专业划分:
机械类:(a)航空器结构,其英文代码为STR;(b)航空器动力装置,其英文代码为PWT;(c)航空器起落架,其英文代码为LGR;(d)航空器机械附件,其英文代码为MEC;
电子类:(e)航空器电子附件,其英文代码为AVC;(f)航空器电气附件,其英文代码为ELC。
5.1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笔试内容以模块形式组成:
1) 通用模块(对应维修人员执照考试大纲的M9+M10)
2) 机械类公共模块/电子类基础模块
3) 各专业模块
各专业的考试内容为:
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模块笔试各专业试题数量分配表
STR PWT LGR MEC AVC ELC
模块内容 考题量 考题量 考题量 考题量 考题量 考题量
通用模块 48
机械类公共模块 50
航空器结构修理模块 50
航空器动力装置修理模块 50
航空器起落装置修理模块 50
航空器机械附件修理模块 50
电子类基础模块 70
航空器电子附件修理模块 30
航空器电气附件修理模块 30
考题总计 148 148 148 148 148 148
各模块推荐教材,一部分使用兵器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基础系列教材”(见公告栏中的维护执照教材购买信息),如:
1. 通用模块:《人为因素和航空法规(ME、AV)》全部;
2. 机械类公共模块:《空气动力学和维护技术基础(ME、AV)》中的下篇—“维护技术基础”部分;
3. 电子类基础模块:《电工基础(ME、AV)》、《电子技术基础(AV)》全部;
4. 航空器电子附件修理模块:《涡轮发动机飞机结构与系统(ME-TA)》中电子部分;
5. 航空器电气附件修理模块:《涡轮发动机飞机结构与系统(ME-TA)》中电气部分。
而机械类的四个专业模块,仍使用原专业教材—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出版(与中航大航空工程学院联系购买:022-********),分别为:
1. STR:《航空器结构修理》;
2. MEC:《航空器机械附件修理》;
3. LGR:《航空器起落装置修理》;
4. PWT:《航空器动力装置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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