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机构门急诊规章制度全集
门诊及急诊管理制度

门诊及急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门诊及急诊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规定以及医院内部管理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及急诊部门,并适用于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1.门诊:指患者有预约或未预约,在医院门诊科室就诊的情况。
2.急诊:指因突发疾病、意外损害等情况需要立刻就医的情况。
第四条服务宗旨本医院门诊及急诊服务的宗旨是高效、高质量、安全、便捷、照料患者的需求。
第二章服务流程第五条预约挂号1.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官方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门诊挂号。
2.患者预约挂号时,需要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病情描述。
3.医院将依据患者的预约时间布置相应的就诊号源。
4.患者需按商定时间自行到达医院门诊科室,进行挂号和候诊。
第六条门诊服务流程1.患者到达医院门诊科室后,应先在挂号处进行挂号,领取挂号号码。
2.患者依据号码等待就诊。
3.医生依据患者的挂号号码次序进行就诊,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开具相应的处方。
4.患者依据医生的建议完成检查、药品购买等后续操作。
5.患者可以选择预约复诊或依据医生的建议进行下一步治疗。
第七条急诊服务流程1.患者到达医院急诊科室后,应先在接待处登记个人信息和病情描述。
2.接待员将患者登记信息传递给医生,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进行处理。
3.医生进行紧急救治、诊断和治疗,并开具相应的处方。
4.患者依据医生的建议完成检查、药品购买等后续操作。
5.医院将对急诊患者的病情进行跟踪和复诊布置。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八条医疗质量考核1.医院将对门诊及急诊科室的医生进行定期考核,包含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
2.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医生绩效和奖惩措施的依据。
第九条医疗事故处理1.医院将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和处理医疗事故。
2.对医疗事故责任人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矫正和挽救措施。
民营门诊规章制度

民营门诊规章制度民营门诊规章制度11、调整人员应当按照医院医生的正式处方配药,非医院处方不得配药。
不得擅自挪用或者随意借用,更不得无证给药。
严格按照现行医疗保险等制度配方。
2、调整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检查校对工作,认真保证工作质量,杜绝错误事故,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穿着整洁,外表端庄。
3、认真执行处方检查制度。
审核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瓶签上,方可调配;如果处方内容有错误,应在调配前及时联系开方医生更正。
4、配方应按相关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配制,不得估量用药;紧急处方和救援用药应随时配制。
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定价配方,药品和检查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向取药者说明药物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对于确实需要调整用药的药物,.,仅限于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药品,药品名称和含量规格清晰,内外包装和批号一致。
6、各类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
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和过期失效。
定期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小药柜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
7、调整人员在工作时间离开时应及时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禁止在工作室吸烟、噪音、接待客人等。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正常工作时间外,值班人员负责处方分配及相关事务,建立值班交接登记制度。
8、做好安全工作,做好交接制度。
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知识和防火设备的使用。
民营门诊规章制度21、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端正服务态度,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仪表端正,室内保持整洁、清洁、卫生,定期紫外线消毒。
3、严格执行首诊7责制,热情接待病人,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耐心回答问题,简化手续,缩短等待时间,及时向危重病人汇报,积极抢救,优先就诊急诊病人,做到有序、优先。
四、对病人认真负责,检查细致、准确,门诊病历书写和门诊日志登记清晰完整。
5、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检查时一人一垫,及时更换,严防交叉感染。
中小型民营医疗机构(医院)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中小型民营医疗机构(医院)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抢救设备应齐全,制度应严格,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抢救中,各有关科室必须积极配合,急诊抢救室有呼救权和转诊权。
2.各类仪器保证性能良好,随时备用。
一切抢救药物、器械、敷料均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和外借,由专人负责每班检查。
3.关于药物的使用,如药名、剂量、给药途经与时间等。
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前要求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事后由医师补写医嘱及补开处方。
4.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袋等均应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抢救结束后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5.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6.每日核对抢救器材及药品,班班交班,做到账物相符。
7.按消毒隔离要求,抢救室每天消毒一次,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无菌物品保持备用状态。
8.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心电图机、除颤仪定期充电。
9.在抢救时,抢救人员要定岗定位,按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
10.每次抢救完毕后,要做到抢救登记,并清理现场,使抢救室恢复备用状态。
11.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综合门诊急诊科规章制度

综合门诊急诊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门诊急诊科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综合门诊急诊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接诊、诊治和护理急危重病人,及时为患者提供急救和治疗服务。
第三条综合门诊急诊科的工作人员应当热情周到地接待患者,提供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廉洁,维护医院形象。
第四条综合门诊急诊科应当建立科室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接诊工作,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综合门诊急诊科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急救抢救急危重病人,确保患者生命安全;(二)接诊、诊治及护理各类急慢性疾病患者;(三)开展常见急症的救治和治疗,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四)开展医疗技术学习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第六条综合门诊急诊科的主任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医护人员配合,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综合门诊急诊科的医护人员要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科室利益为重”,坚持医疗、救治和护理各项工作,维护科室秩序,保障患者安全。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患者到达综合门诊急诊科后,工作人员应当迅速接待,详细询问病史、病情,进行体格检查,确定初步诊断。
第九条对于急危重病人,应当及时展开急救抢救措施,稳定患者病情,随后安排相应治疗。
第十条对于普通患者,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安排相应的治疗和护理措施,保障患者安全。
第四章医疗安全第十一条综合门诊急诊科医护人员要做好医疗记录,内容详实,确保病情过程、治疗过程、护理过程清晰可读。
第十二条综合门诊急诊科医护人员要定期接受医疗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素质,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三条综合门诊急诊科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医疗制度,遵循医疗程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第五章外诊合作第十四条综合门诊急诊科要建立与其他科室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协调安排患者转诊,提高综合门诊急诊科的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综合门诊急诊科要与社区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医疗救援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加强医疗救援工作。
急诊门诊管理制度范本

急诊门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急诊门诊管理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急诊门诊是医院的重要部门,是应急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急诊门诊管理应遵循规范、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急诊门诊管理应坚持患者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第五条急诊门诊管理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配合,实现医疗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利用。
第六条急诊门诊工作应以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急诊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其急救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急诊门诊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二章急诊人员管理第九条急诊门诊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急诊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保障医疗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十条急诊医生应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急救技能,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十一条急诊护士应具备谦和、细心、责任心强的特点,能够有效协助医生开展工作,保障患者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二条急诊门诊应定期组织急救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医护人员的急救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急诊医护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医护人员积极工作。
第三章急诊服务流程第十四条患者进入急诊门诊后,应立即接受挂号、初步体格检查、医生诊断等流程。
第十五条急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紧急程度进行分诊,及时安排治疗。
第十六条急诊医生应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做到耐心细致、认真负责,让患者感受到关爱和信任。
第十七条急诊医生应及时向患者家属介绍病情、治疗方案等信息,保障患者家属的知情权。
第十八条急诊医护人员应做好患者的救治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门诊医护人员应对急救装备和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急救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急诊门诊应做好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管理处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急诊设施管理第二十一条急诊门诊应有完善的急救设施和设备,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救治。
医院门急诊规章制度

医院门急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门急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门急诊科室。
第三条门急诊科室是医院为患者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的重要部门,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门急诊科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00-22:00,节假日照常开诊,不得出现因休息而关闭的情况。
第五条患者来门急诊就诊时,必须按照医院的规定排队候诊,不得插队或者拥挤。
第六条外来患者须提供身份证明和病历资料,住院患者需提供住院证明和住院号,方可就诊。
第七条患者在等候就诊时,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或者乱扔垃圾。
第八条患者接受就诊时,应按医生的指引主动配合检查和治疗,不得拒绝或者阻止医生的诊疗工作。
第九条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推诿责任或者擅自处理病人病情。
第十条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有权要求医院提供合理的服务,医院有义务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进行任何不当行为。
第十二条医院门急诊科室必须保持开诊状态,不得因工作人员的私事或者其他原因擅自关闭。
第十三条医院门急诊科室应当保持通畅的就诊通道和紧急救治的绿色通道,确保患者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四条医院门急诊科室应当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确保能够应对各类急救情况。
第十五条医院门急诊科室应当定期进行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医院门急诊科室应当配备足够的药品和耗材,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医院门急诊科室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服务行为规范,不得存在医闹等不良行为。
第十八条医院门急诊科室应当保持就诊记录的完整和准确,确保医疗事故的排查和追踪。
第十九条医院门急诊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处理。
第二章患者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患者有权选择就诊医生和科室,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有权要求医院提供病历资料和合理服务。
门诊急诊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门诊急诊工作流程,提高诊疗效率,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门诊急诊分级管理1. 门诊急诊按照患者病情轻重分为三级,急诊科主任负责对患者进行分级。
2. 三级分别为急性病人(红)、亚急性病人(黄)、非急性病人(蓝)。
3. 红色病人优先就诊,黄色病人次之,蓝色病人最后。
4. 对于急诊病人,门诊急诊医生应立即对症施治,确诊后及时转入适当科室治疗。
三、门诊急诊值班制度1. 急诊科按照科室工作量安排医生轮班,确保每天24小时有医生值班。
2. 医生轮班表由急诊科主任制定,医生必须按时按规定值班,不得迟到早退。
3. 值班医生上班期间必须全身着装整洁,佩戴工牌,严禁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四、门诊急诊诊疗流程1. 患者到达急诊室后,需先进行初步分诊,由护士测量体温、血压等基本生命体征。
2. 护士根据病情轻重将患者分级,分别安排到不同急诊医生处就诊。
3. 医生进行病情评估和初步诊疗,必要时进行常规检查(如血常规、尿常规等)。
4. 医生对病人病情做出诊断后,根据分级情况决定是否立即留院治疗或转院。
5. 完成诊疗后,医生应向护士出具诊断证明,护士将病历归档,并通知相关科室安排治疗。
五、门诊急诊医疗卫生管理1. 医生在工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持个人卫生,经常洗手、消毒,确保患者安全。
2. 医疗器械使用后应立即清洁消毒,保持设备干净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3. 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不得私自开药、随意更改诊疗方案。
4. 医生要求对病人隐私信息保密,不得向外泄露患者病情。
5. 医生在值班期间要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酗酒吸烟影响诊疗。
1. 医生、护士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
2. 医生、护士值班期间应当专注工作,不得擅离岗位、聊天打闹。
3. 医生、护士在工作中出现疏忽、差错,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
4. 对于擅自泄露患者病情、办案私生活混乱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需追究其责任。
门诊急诊科规章制度
门诊急诊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急诊科的工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急诊科是医院的门面和窗口,是医院的重要部门,承担着急救抢救和常规门诊工作,其工作应当高度重视,做到精细化管理。
第三条门诊急诊科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收集患者信息,确保患者就诊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保证设备运行正常,药品存放安全,做到用药合理,杜绝药物过期现象。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六条门诊急诊科应当严格执行就医顺序,对待每位患者应当一视同仁,不得因私人关系或其他原因影响患者就医。
第七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及时接待患者,做到快速诊断,迅速处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第八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做好患者信息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医疗诊断等内容,确保患者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建立患者就诊台账,记录患者看病时间、医生姓名、诊断结果等信息,方便随时查询。
第十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建立急诊抢救流程,对重大事故和急救患者提供快速准确的抢救措施,尽快将患者送往重症监护室。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高效地开展。
第十二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保证患者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门诊急诊科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不得违规开药、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门诊急诊科对于工作不力、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卫生环境第十五条门诊急诊科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定期清洁消毒,保证空气清新,地面干净。
第十六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洁消毒,保障患者安全,预防交叉感染。
第十七条门诊急诊科应当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及时处理卫生死角,确保环境卫生合格。
门诊急诊就诊规章制度范本
门诊急诊就诊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急诊就诊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门诊急诊就诊活动。
涉及本规章的解释和调整均由医院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患者在门诊急诊就诊时,应遵守本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工作,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干扰医疗秩序,遵纪守法。
第四条医护人员在门诊急诊就诊时,应维护职业操守,保护患者隐私,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公平、规范、专业。
第二章就诊流程第五条患者需携带有效证件到医院挂号处取号,如有身份证明及病例资料应提供给医疗人员审核。
第六条患者按照号次等待医生叫号,如需特殊检查,需提前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如禁食、禁水等。
第七条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后,如需进一步检查,会开具检查单,患者按照要求到相应科室完成检查。
第八条检查完毕后,患者应回到医生处接受进一步治疗方案,配合医生规范用药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可根据医生建议办理住院手续,如需手术,需提前做好手术准备工作。
第三章应急处理第十条医院设有应急医疗护理组织,一旦发生急性病情或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将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一条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如有不适,应及时告知医生或护士,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医院设有急救通道和设备,如有危急病情发生,医务人员将第一时间进行急救处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三条医院设有医疗质控中心,对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医生、护士在服务患者过程中应尊重患者隐私,做到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五条医院设有患者意见反馈系统,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或有建议可通过系统进行反馈,医院将及时处理。
第五章违反处理第十六条患者在门诊急诊就诊过程中,如有干扰医疗秩序、伤害医护人员或其他患者的行为,医院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医护人员在服务患者过程中,如有违反规章制度,损害患者利益或医院形象,将受到处罚甚至开除。
门诊急诊管理制度
门诊急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门诊急诊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门诊急诊科室的各类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挂号员等。
第三条门诊急诊科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医疗规范以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第二章门诊管理第四条挂号就诊系统1.门诊科室应配备现代化挂号就诊系统。
2.用户可以通过自助机或者挂号窗口进行挂号,系统应供应多种挂号方式选择。
3.挂号窗口应有充分的工作人员,高峰期时应加添窗口数量,并进行明显标识。
第五条就诊流程1.患者就诊时,应出示有效的诊疗卡和身份证明,并在系统中办理挂号手续。
2.挂号员应核实患者信息的真实性,并依照系统指引为患者办理挂号手续。
3.患者挂号后,应等待医生呼叫就诊,不得私自插队。
4.医生依照挂号次序进行就诊,确保患者依次就诊。
第六条诊间等待1.门诊科室应设立充分的诊间等待区,为患者供应良好的就诊环境。
2.诊间等待区应配备舒适的座椅和适当的阅读料子,让患者感到舒适和放心。
3.医院应加强管理,确保诊间等待区的卫生环境,保持乾净和安全。
第七条医生就诊1.医生应依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就诊时间表进行工作。
2.医生对患者的诊疗应尽到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和咨询。
第三章急诊管理第八条急诊科室设置1.医院应设立特地的急诊科室,负责接诊和处理突发疾病、急性病情等患者。
2.急诊科室应配备专业的医生和护士,具备应对急救和抢救的本领。
第九条急诊就诊流程1.患者到达急诊科室后,应立刻向工作人员说明病情,并出示有效的诊疗卡和身份证明。
2.急诊科室工作人员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优先分诊,并快速进行初步救治。
3.对于病情较轻或非急性的患者,应告知其去相应的门诊科室进行就诊,避开急诊科室资源挥霍。
第十条急诊设备和药品管理1.急诊科室应设有常用急救设备、仪器和药品,确保应急时有充分的物资供应。
2.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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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疗机构门急诊规章制度全集一、门诊工作制度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
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各科(特别是内、外、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高年资以上的医师,有一定经验的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员,以保证门诊工作的医疗质量。
4.凡遇三次门诊未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申请会诊。
副主任以上医师应定期出专家门诊。
各专科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门诊各科室应准时开诊,不准随便停诊。
5.对高热病员、重病员,残疾人、离休干部、军人、70岁以上老年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并做好门诊工作电脑录入。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正确及时。
门诊手术根据具体条件规定一定范围。
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住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做好疫情报告及各种慢性病卡报告工作。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
尽量简化手续。
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做好导医导诊工作。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疾病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高效低廉的治疗方法。
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要转回基层或原地时需提出诊治意见。
14.有专人和相应的设施(专线电话、现场)开展预约工作,对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均有分时段预约,采用实名制预约,加强号源管理,有完整的预约信息登记。
二、方便门诊工作制度方便门诊适合已确诊需继续服药来配药或仅需要作常规检查要求开列检查单的患者。
1.病人来方便门诊配药需凭病历卡或所配药物名称。
2.方便门诊医生给病人配药或开化验单必须在病历卡或附页上写明日期、药名及化验项目并签医生全名。
3.给病人开处方时,注意是否有当天的重复配方,如发现该情况一律不开处方,请病人改天再来开方。
4.医生开处方时,严格执行医保制度,必须按“总量控制”原则,避免大处方。
5.下列情况,不宜由方便门诊医生接诊开处方:5.1凡小儿科及各专科药,原则上不开处方,请病人挂号就诊。
5.2凡需做皮试的针剂,方便门诊一律不开处方。
5.3方便门诊不开静脉补液及化疗药物。
三、门诊候诊工作制度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是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
2.分诊人员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接待病人要热情,有礼貌,有问必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每天要协助医师做好开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为病人服务。
4.维持就诊秩序,依次叫号就诊,合理安排就诊及检查,尽量缩短侯诊时间。
遵守医疗保护性原则,保持诊室安静及良好的就诊环境。
5.严格消毒隔离制度,每天下班前要用消毒剂擦洗台面,清理杂物,防止交叉感染。
6.下班前关好诊室、候诊室的门窗,自来水龙头、电灯、电扇及空调等各种电器。
四、门诊导医工作制度1.门诊导医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就诊情况及常规开展服务项目,正确引导病人就诊。
2.导医人员接待病人要热情,礼貌待人,有问必答,并能主动向病人介绍医院的有关情况,做到准时上下班,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经常巡视大厅,引导患者挂号、就诊、检查、配药、住院等。
3.对残疾人、高龄老人、久病体弱患者应主动搀扶到诊室就诊,免费提供轮椅。
4.为病人免费提供开水,免费发送有关卫生宣传资料和就诊指南,发放征求病人意见表,及时收集病人对医院的各种服务和工作人员的意见。
五、门诊会诊讨论制度1.凡遇到三次门诊未确诊的病人,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生提出,由经治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填写会诊的目的与要求。
经上级医师同意,应邀医师一般随请随到。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生提出,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召集相关医务人员讨论会诊,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经治医师应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5.会诊期间要详细检查,发扬民主,并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6.上述各科会诊后记录诊断与治疗,并在门诊病历上逐项记录完整。
六、门诊医保规定1.医保人员到医院门诊就诊,必须持本人医保卡就诊。
2.门诊就诊医疗时,首先使用个人帐户,使用完后,企业职工按规定自付。
公务员由医疗补助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其余由个人自付。
3.根据XX社保局规定,参保人员使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门(急)诊配药控制在急性病3天、一般疾病7天、慢性病15天。
中草药每张处方不超过7贴。
4.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乙类目录”的药品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比例支付。
5.结算时请认真查对结算单费用的发生情况,并核对个人帐户及个人自理部分金额。
6.凡未列入《XX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诊疗项目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均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需个人自理。
七、首诊负责工作制度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请求相关诊疗科室派员参加抢救处理,被邀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诿抢救。
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收入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按转院制度执行。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有关科室确诊及治疗。
6.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纠纷、事故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对当事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1.参与专家的门诊医师应为临床科室的正、副主任医师,专科门诊应为高年资的主治医师担任。
由医师本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经医院审核同意安排专家、专科诊室。
医务科负责专家、专科人员资格准入,门诊部负责专家、专科的日常管理。
2.专家、专科出诊人员应根据医院安排的固定时间定期出诊。
逢出诊日应预先安排好病区各项工作,确保准时开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脱岗。
不得无故停诊,如遇特殊情况,当事医师应提前一天向科主任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后,向门诊部申请停诊手续。
专家门诊一般情况不安排其他医师代诊,专科门诊应由科主任安排同级医师代诊。
3.专家门诊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3次门诊未确诊的疑难病例会诊,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4.尊重病人意愿,切实做到由病人自主选择普通门诊号或专家、专科门诊号,各级、各类人员不得故意诱导,避免病人重复挂号。
5.为保证专家、专科门诊质量,维护医院窗口形象,专家、专科门诊实行实名制和资格否决制。
对发生严重医疗事故且受到职业处罚者,取消其专家、专科门诊资格;对在一年内出诊率低于85%的临床医师,(注:根据医院的有关规定,经医院批准的公务外出不作停诊统计;其它代诊作停诊统计)取消其专家、专科门诊资格。
6.严禁在专家、专科门诊接待医药厂商代表。
九、专家(专科)门诊准入与退出制度1.专家(专科)门诊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本人申请,科主任审核,门诊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专科)门诊工作。
2.出专家(专科)门诊的医师,必须提前到岗,准时开诊。
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认真听取患者诉说,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
3.门诊部将不定期的抽查专家(专科)门诊的诊疗质量及服务态度、技术水准,倾听病人的意见反馈。
4.专家(专科)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服务中心调班或停止挂号。
5.凡每年出现二次以上投诉,经查实确认为医生有不当或过错及服务态度方面的问题,提请学术委员会讨论后,取消其专家(专科)门诊资格。
十、预约挂号管理工作制度(一)预约挂号的管理根据医院统一安排,预约挂号由门诊部主管,门诊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门诊各科分诊护士负责协助。
医院办公室通过网络、显示屏、公示栏负责对外宣传。
(二)预约挂号的相关事项1.我院提供的预约挂号分两种形式:(1)电话预约:专线电话XXXXXXXX;(2)现场预约:门诊服务中心预约登记处。
每位患者一次最多可预约两个不同科室的号。
2.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要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
儿童预约挂号,填写陪同儿童看病的监护人身份证号、姓名等相关信息。
3.专家出诊时间以医院当天公布为准,若专家当天停诊,预约登记处将打电话给已经预约成功的病人取消或更改预约。
若当日已出诊专家临时开会、调岗或出差等特殊原因停诊,医院将负责安排其他专家接诊或为您预约其它时间。
4.预约名额:医院暂时只开放部分专家的预约服务,且每位专家半天现场和电话(合计)最多提供5个预约名额,以“先预约先确认”为原则,以缓解预约号过多导致很多病人来了挂不上号而引起矛盾。
对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重点预约安排。
预约服务成熟后逐步开放专科及普通门诊的预约服务。
5.就诊次序:为体现预约优先原则,分时段预约的按具体时段就诊,未分时段预约的按现场挂号次序就诊。
就诊时请出示预约回执单,按回执单上预约时间就诊。
6.违约的处理:连续3次失约则该患者将被暂时取消预约资格。
若希望继续开通预约功能,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通。
(三)预约和取消预约的方法1.电话和现场预约:病人通过医院公布的预约挂号专用电话或现场完成预约挂号。
预约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7:00下午(夏季7:30~17:00)本院对预约时效进行了限制,从每天15:00为分界点,当天15:00时前可预约之后7天内的专家门诊。
不能预约当天的门诊,每周日、春节、国庆等法定长假不提供预约。
当预约挂号成功后,现场预约者当场发给预约回执,电话预约者请您于就诊当日持本人身份证、诊疗卡到门诊服务中心预约登记处核对预约信息,核对无误后取预约回执,挂号、就诊,如上午10:00前、下午15:30前未确认,院方认为自动取消预约,按失约处理。
其名额让给其他前来挂号的病人。
2.取消预约:如已预约成功的患者希望取消预约或临时有事不能按期就诊时,请打电话到医院预约专线取消预约,但必须在就诊当天上午10:00前,下午就诊的在15:30前致电取消,否则按失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