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6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药品拆零分装管理制度1、药品拆零1.1药品调剂人员应认真做好药品的拆零工作。
1.2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并将原包装的标签及说明书保留至拆零药品用完。
1.3药品拆零使用的工具及专用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调配时调剂人员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以及有效期等内容,方便患者辨认使用。
1.4对拆零后放置于专用装置瓶里的药品,应在瓶上标明品名、规格、批号、效期,并做好记录。
2、药品分装2.1药品分装仅限于门诊、急诊药房,分装品种限常用用量无法采购到相应装量的药品。
2.2药品分装应设专门区域,并有适合分装的环境条件,具备专门的分装工具。
2.3药品分装袋应具备密封要求,分装好的药袋上应注明药品名称、分装数量、分装日期、有效使用期限等内容。
每次每一品种分装结束后,应当时记录分装情况,内容包括:分装日期、药品名称、批准文号、原包装生产者、原包装批号、原包装有效期、分装装量、分装袋数、分装总量、分装开始和结束时间、分装者等内容。
____分装好的药品应存在放于标示明确的专用位置。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文(2)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1、为加强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2、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或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单位及全体职工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注意收集由本单位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事件情况。
4、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为主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领导小组,并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
同时要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
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月分别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报告一次,并建立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档案。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文档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医疗活动,遵守医疗伦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员工进行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二章医疗服务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价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服务中的问题。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保障医疗服务的高效进行。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考核,促进员工的发展和提升。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保障医疗机构的经济稳定和发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卫生和环境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控制和防控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等问题的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质量。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格式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患者,包括医护人员、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工作程序、安全措施、纪律要求、职业道德、患者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基本原则是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温暖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包括院长负责制、部门负责制、科室负责制、岗位负责制等,各级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权责对等、管理科学。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工作程序包括患者接待、病历管理、医疗检查、治疗护理、床位管理、医疗器械设备使用、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
第七条患者接待程序包括患者初诊登记、病情评估、医师会诊、医嘱执行等环节,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科学的治疗方案。
第八条病历管理程序包括病历书写、病历整理、病历归档等环节,要求医务人员认真、规范地书写病历,并保管好病历资料。
第九条医疗检查程序包括检查项目的选择、检查结果的分析、检查费用的核对等环节,要求医务人员准确、及时地完成检查任务。
第十条治疗护理程序包括治疗方案的执行、用药安全、护理措施的实施等环节,要求医务人员以患者为中心,高效、安全地开展医疗护理工作。
第十一条床位管理程序包括床位安排、床位清洁、床位使用率统计等环节,要求医务人员合理分配床位资源,保障患者的住院需求。
第十二条医疗器械设备使用程序包括设备采购、设备维护、设备使用规范等环节,要求医务人员维护设备设施的完好,确保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程序包括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患者沟通、医疗纠纷处理等环节,要求医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做到言行得体,认真负责。
医疗机构各类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各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均适用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的管理规定,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医疗机构的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医疗机构的服务规范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患者的接待工作,提供周到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实行病种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存在的医疗纠纷。
第四章医疗机构的安全保障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杜绝药物错误使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灾难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第五章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成本。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收费,不得擅自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第六章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满意度不满意,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卫生行政部门所有。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5篇)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职能部门、科三级质量管理____,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院性质教育。
4.各科要定期____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1、医疗质量主要标准(1)诊断质量标准正确性。
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
诊断性治疗有效。
全面性。
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法为准。
及时性。
对急、危、重病应力争在____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及时____科内会诊,需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可____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秉持“患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医疗机构要求员工严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做到诚实守信、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第五条本医疗机构重视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管理应强调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本医疗机构的医生职责包括: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践行医学职业道德,为患者提供专业服务。
第八条本医疗机构的护士职责包括:负责照顾和护理患者;协助医生完成各类医疗程序。
第九条本医疗机构的行政人员职责包括:协助医生和护士管理医疗机构;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本医疗机构的财务人员职责包括:按规定制作和审核财务报表;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内的工作纪律包括: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严守机密,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内员工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不得互相攀比、诋毁,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内员工应倡导公平竞争,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私利。
第四章工作安全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防火、防盗、防抢等安全检查,确保员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体检,确保员工健康。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做好应对措施,确保安全和秩序。
第五章客户服务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员工要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要倡导文明就诊,提供舒适的就诊环境,避免患者长时间等候,提高服务效率。
社区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社区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医疗机构的管理、运作,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医疗机构是指为居住在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提供医疗服务的法定机构。
第三条社区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
第四条社区医疗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障医疗安全和居民健康。
第五条社区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社区医疗机构应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卫生部门的合作,构建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化服务。
第七条社区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证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社区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九条社区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社区医疗机构设立院长或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工作,承担整体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社区医疗机构设立行政部门和医疗服务部门,行政部门负责机构内部事务管理,医疗服务部门负责医疗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包括人事人事科、财务科、后勤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事管理、财务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十三条医疗服务部门包括门诊部、住院部、急诊科、检验科、药房等职能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四条社区医疗机构设立医务委员会,由院长或主任担任主任委员,医务人员代表组成,负责医疗事务讨论和决策。
第十五条社区医疗机构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主任担任主任委员,质量管理人员代表组成,负责医疗质量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社区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
第十七条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记录管理、医疗安全管理等,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等,规范医务人员的管理和使用。
医疗机构工作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工作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工作秩序,维护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以及与医疗服务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推行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以适应医疗服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医疗服务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立科室,明确各科室的医疗服务内容和范围,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科室工作的协调和顺畅。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叫号挂号制度,方便患者就诊,保证患者的隐私和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档案管理制度,保障病历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医生能够做出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监控制度,定期评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手术管理制度,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减少手术风险,保护患者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转诊管理制度,做好医院之间的宣传和合作,加强患者的流转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三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务人员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和作风。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采取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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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一、注射室工作职责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
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
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
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
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
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
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
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
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
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七、消毒隔离制度1.医院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会议室、行政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诊疗护理处置前后要洗手,执行注射一人一针一管一使用,换药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晨间护理湿式扫床一床一刷,床旁桌做到一桌一巾,体温表使用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以上。
3.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干燥无菌持物钳及镊子筒每4小时更换一次,2%戊二醛液浸泡则每周更换二次,疑污染随时更换,注明更换日期、消毒液名称和浓度。
4.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有灭菌指示带,灭菌有效期为7天。
5.消毒用碘酊、碘伏、酒精注明浓度并每日更换,消毒瓶应加盖每周灭菌更换2次,无菌溶液注明开瓶时间及用法。
6.冰箱每周消毒保养1次,做好记录,物品放置有序,无过期物品。
7.治疗室、换药室区分有菌区和无菌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污物与垃圾分开。
8.病室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每日用湿拖拖地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周空气消毒一次。
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及重症监护室每日空气消毒二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和监测1次。
紫外线消毒要有时间登记与强度监测,监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超过1000小时或强度低至70uw/cm2时应更换。
9.便器每次用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池加盖,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并有标牌。
10.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要严密隔离,使用的器械、被服、房间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处理,敷料进行焚烧。
11.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必须严格按医疗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每日包装密封后贴好标志,集中处置。
12.医务人员及病人换下的脏被服应分别放入污物车并分开清洗消毒;凡出院、转院、死亡病人床单应进行有效的终末消毒处理。
13.口腔科和放射科要求一律用使用一次性漱口杯,口腔科的牙钻必须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10小时以上。
14.连续使用的麻醉机螺旋管、氧气湿化瓶、呼吸气囊、呼吸机导管、吸痰器、雾化器等,每日均应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15.各种内窥镜的清洗、消毒要彻底,消毒用2%戊二醛浸泡20分钟以上,灭菌则应浸泡10小时以上,并定期做细菌培养,接触乙肝病人的内窥镜应进行特殊处理。
16.非打印的门诊化验单一律要经臭氧消毒后才能发出。
17.门诊应设发热及肠道传染病隔离诊室,一旦发现或疑有传染病员应立即就地隔离,按传染病报告程序上报。
八、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一、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三、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五、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六、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七、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八、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九、消毒隔离制度(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室内均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
(三) 室内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
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诊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七)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