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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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二、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三、正确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明确诊断的传染病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及时登录、录入“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经常上网练习操作,每日至少2次。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及时做好本地的传染病统计分析工作。

六、加强疫情自查、核对工作,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七、做好本单位疫情报告管理,认真使用各种疫情管理表格,加强门诊日志质量,规范使用。

八、奖罚分明,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卫生部规定,自2004年1月1日,全国实行甲、乙、丙类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网络直报工作的实现,提高了疫情监测的敏感性和报告的及时性。为确保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特制定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一、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责任报告意识,努力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非典网络直报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现地段辖区内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报告。

四、经常上网操作练习,精通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

五、疫情直报人员认真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传染病报告是否及时,报告卡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等。

2、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必须填写病人的出生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年龄;病人现住址栏要填写详细;14周岁以下的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成年人应填写身份证等。

3、报告卡的“现住址”及“详细地址国标”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4、报告卡重卡要及时删除,不得跨月。

六、及时登录直报系统,录入已审核的传染病报告卡。

七、加强疫情自查、核对,做到不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八、加强门诊日志使用的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对辖区内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一般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追踪和管理每天要进行收集、记录、汇总。

九、认真做好疫情统计分析、资料整理等各项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除法定传染病以外的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恙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及不明原因疾病。(按丙类管理)

三、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疫情管理组织,制定疫情管理制度。

五、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漏报。传染病报告列入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漏报一例一票否决,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

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一、由主管业务副院长、医务科主任和有关科室人员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领导、责任明确、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二、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特别是新入院职工、进修医师和实习学生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三、做好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工作,凡有诊治传染病的科室,均要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并有专人负责。

四、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要齐全、字迹清楚、地址要详细。

五、各科室疫情监督员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并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每月对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结果上报门诊部(保健科)。

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员,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为确保疫情按时报告,专职人员每日到门诊有关科室收集传染病卡片。报出后的传染病要进行登记,传染病卡片做好存档。

七、疫情管理专职人员每旬检查出院登记一次,并与各科室核对疫情一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院进行一次检查。

八、责任报告单位的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区疾控中心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发现错项、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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