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范文模板(告知当事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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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_范文模板及概述说明

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_范文模板及概述说明

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范文模板及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本文主要讨论的是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其范文模板,旨在介绍和解析行政诉讼中告知书的重要性和作用。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采取的不合法或不当决定、处理结果提起的一种特殊诉讼方式。

而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则是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作为告知申请人和相关方案件情况、权利义务等信息的重要文书。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引言、正文、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范文模板和结论。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这篇文章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并介绍文章的结构。

其次,在正文部分,我们将详细探讨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其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和意义。

然后,在第三部分中,我们会提供一个范例模板来展示如何撰写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逐步解释其中各个部分应包含的内容。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全文,并发表一些对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重要性的思考和展望。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相关背景和基本结构,使其了解该文书在行政诉讼程序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范文模板的分析和解释,读者可以更好地把握撰写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技巧和要点,并能确保在实际应用中发挥其预期效果。

同时,文章也将就该文书的重要性进行一些思考和展望,以推动更加完善和科学化的行政诉讼制度建设。

2. 正文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在行政诉讼程序中,行政机关向当事人发送的一种通知书,旨在告知当事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该告知书具有明确、规范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对于确保公正、公平的行政诉讼程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 诉讼请求:告知当事人需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并详细阐述理由和证据。

这有助于确保当事人清楚地理解自己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和主张。

2. 行政行为和事实:将涉及的相关行政行为以及背景情况详细陈述清楚,确保当事人对案件所涉及的具体问题有充分了解。

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

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

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
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一种法律文书,通常由法院或其他司法
机构发出,用于告知当事人其在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
一个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的简单模板:
[法院名称]
[地址]
[日期]
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地址:
根据法院的裁定,你作为被执行人有以下权利和义务需要遵守: 1. 你有权知情,你有权了解本案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标的、
执行程序和执行结果等信息。

2. 你有义务配合执行,你有义务配合法院或执行法官的执行工作,包括提供相关财产清单、协助查找财产等。

3. 你有权申请异议,如果你对执行行为有异议,你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法院将依法审查并作出裁定。

4. 你有义务履行判决,你有义务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履行其他的义务。

5. 你有权申请减轻执行,如果你因特殊情况无法按判决或裁定履行义务,你有权向法院申请减轻执行。

请注意,如果你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希望你能理解并配合执行工作。

特此告知。

法院名称:
法院盖章:
日期: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执行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实际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权利: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7、被害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被害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被害人有权自行书写被害人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8、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义务:1、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作出陈述,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 法律文书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 法律文书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有权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5.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如果被逮捕,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但如果本案涉及国家秘密,聘请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6.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有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讯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对讯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9.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附:此告知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交犯罪嫌疑人,并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记明或责令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文书附卷联中签注。

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尊敬的申请人:欢迎您向本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和公平性,特向您告知以下事项:1. 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您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采取行为或者作出裁定。

2. 诉讼标的:行政诉讼的标的是请求法院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裁量等)是否合法、是否应当撤销或者改变作出裁定。

4. 诉讼费用:行政诉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 诉讼时效:在行政行为被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1. 提供证据: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您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调取证据的方式和方法。

2. 遵守法定程序: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您需遵守相关法定程序,尊重法院的工作秩序和法官的职权。

3. 保持文明礼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您需保持文明礼貌,遵守法律道德规范,不得侮辱、威胁、滋扰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者。

4. 遵守法院裁决:法院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您应当遵守法院的裁定决定,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尊敬的申请人,行政诉讼是一种法律手段,可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您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法维权,维护自身利益。

如对行政诉讼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向法院或法律援助机构咨询。

祝您诉讼顺利,维权成功!第二篇示例: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法律途径。

行政诉讼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行使行政诉讼权利的过程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程序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我们特制定了《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希望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使行政诉讼权利时,能够了解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涉嫌/被指控罪一案
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第号
先生/女士: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当您以证人身份,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当您受到询问时,您有权要求询问人出示证件、说明情况。

二、您如果是聋、哑人,可以要求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询问。

三、您如果是未成年人,可以要求您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四、当询问涉及您的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您有权要求询问人为您保密。

五、当您作证受到威胁,有权拒绝继续作证,并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申请采取措施,保障您及您的近亲属的安全。

六、您有权书面回答询问,有权阅读询问笔录,对记载有遗漏或者有误的,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

七、对于侵犯您诉讼权利和人格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义务】
一、就您知道的案件情况,应当客观、如实地提供证据,不得作伪证或者隐匿、毁灭罪证,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二、经您核对无误的询问记录、自行书写的证明材料,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三、允许询问人对您提供的不便搬运、不易保存的书证、物证,拍摄原物照片或者录像。

签名:
年月日。

简易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

简易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

简易程序权利、义务告知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受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讯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
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正确的起诉告知函

正确的起诉告知函

正确的起诉告知函
尊敬的XX法院:
本人XX作为被告,因涉嫌XX违反XX法律,于XX年XX月XX日在XX法院被正式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提出被起诉告知书:
一、本人被起诉罪名:
依据XX法第XX条规定,经XX法院起诉,本人被起诉罪名为XX。

二、被起诉原因:
XXXXXXXXX,具体如下:
1.XXXXXXXX。

2.XXXXXXXX。

3.XXXXXXXX。

三、应当采取的法律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本人应当于XX日前准备辩护,准备提交书面辩解材料。

同时,本人应该立即修改其非法行为,遵守XX法律规定,完成修正犯罪行为。

四、本人声明:
本人有义务尊重和遵守所有相关法律,保证不再犯罪,全力配合司法部门的工作。

特此向XX法院提交被起诉告知书,礼让本院对此案作出裁决。

此致
\XX法院
被起诉人: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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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用)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 原告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和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有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权利;
2. 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有应诉和答辩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3. 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4. 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6. 有按规定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或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7. 有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8. 有查阅法庭笔录并要求补正的权利;
9. 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的权利;
10. 有申请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及责任
1.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2. 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的义务;
3. 向法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义务;
4. 按规定期限向法院提供证据的义务;
5. 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的义务;
6. 服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的义务;
7. 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义务。

对于不履行诉讼义务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人民法院可以分别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如果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申请对裁判文书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申请不予公布的,至迟应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

经本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

【说明】
1.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用。

2. 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时,可以一并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7年6月27日)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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