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的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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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条件及流程!(一)

什么是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条件及流程!(一)

什么是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条件及流程!(一)引言概述:邀请招标是指委托方在特定条件下,向特定的供应商发送邀请函,邀请其参与竞标。

本文将介绍邀请招标的定义和背景,并详细阐述邀请招标的条件及流程。

一、邀请招标的条件:1. 采购项目复杂度:邀请招标通常适用于采购项目较为复杂、技术要求较高或风险较大的情况。

2. 邀请资格限制:邀请招标通常需要在预先确定的供应商名单中进行,这些供应商通常具备特定的资质和能力。

3. 相对于公开招标的特殊性:邀请招标相对于公开招标而言,需要明确特定的邀请对象,并且邀请范围通常较小。

4. 提高竞争力:邀请招标的目的在于提高竞争力和整体效益,确保项目能够得到最佳的供应商选择。

5. 安全和保密要求:对于一些保密性较高的项目,邀请招标通常能够提供更好的安全和保密性保障。

二、邀请招标的流程:1. 制定邀请函:委托方需要制定邀请函,明确项目的详细信息、要求和招标期限等信息。

2. 确定邀请对象: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和需要,委托方需在事先确定的供应商名单中选择适合的邀请对象。

3. 发送邀请函:委托方向选定的供应商发送邀请函,并注明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和提交方式等信息。

4. 收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照邀请函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给委托方。

5. 评审和选择:委托方组织专家或评审团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选择最有竞争力的供应商。

三、邀请招标的优势和限制:优势:1. 更突出的竞争力:邀请招标可以聚焦在一些特定的供应商,并寻求最佳的竞争解决方案。

2. 提供更好的保密性:邀请招标通常适用于保密性较高的项目,可以提供更好的安全和保密性保障。

3. 可灵活调整:邀请招标相对于公开招标而言,流程更加简洁,可以更加灵活地调整相关的条件和要求。

限制:1. 邀请范围局限性:邀请招标的范围相对较小,可能会限制供应商和投标的多样性。

2. 可能存在独家协议:邀请招标可能导致与特定供应商之间形成独家协议,有可能违反市场竞争的原则。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引言概述: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是招标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规定,它们直接影响着招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的相关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

一、邀请招标条件1.1 邀请范围:招标人应明确招标的范围,即邀请哪些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标。

这可以通过明确的招标公告或邀请函来实现。

1.2 资格要求: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性质和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限制。

例如,要求投标人具备特定的资质或经验。

1.3 邀请方式:招标人可以通过书面邀请、电子邮件或招标网站等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邀请方式应当公平、公正,并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够及时获得邀请信息。

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2.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在自主招标时应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投标文件等。

招标文件应明确项目的需求、要求和评标标准,以确保投标人理解和满足招标要求。

2.2 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的诚意和履约能力。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退还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2.3 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应明确投标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并确保所有投标人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

这样可以确保投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评标标准和程序3.1 评标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标准,即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评标所需的指标和权重。

评标标准应公平、公正,并与项目的实际需求相符。

3.2 评标程序:招标人应制定评标程序,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评标文件的审查和评分等。

评标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3.3 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公示中标结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这样可以确保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明确的了解,并为后续合同签订和履约做好准备。

四、违约和争议解决4.1 违约责任: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邀请招标的方式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的方式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条件及程序一、邀请招标的条件及程序是什么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其程序为:(一)发布投标邀请;(二)发放招标文件;(三)资格预审;(四)投标预备会;(五)开标;(六)评标(资格后审);(七)中标;(八)合同谈判与签订。

二、什么情况可以邀请招标(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主要限制国有资本招标采购):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2、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二)非依法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社会资本自身具备自主决定的权利,一般企业都会有自己的相关规定)。

三、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一)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二)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三)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的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定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较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量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较小,也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商更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遗漏。

(四)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程序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较,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要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五)时间和费用不同由于邀请招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使整个招投标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对减少。

公司企业邀请招标流程(3篇)

公司企业邀请招标流程(3篇)

第1篇一、前言邀请招标是企业采购活动中常用的一种方式,它具有程序简单、效率高、成本低等特点。

以下是公司企业邀请招标的基本流程,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清晰、规范的招标操作指南。

二、邀请招标流程1. 项目立项与需求分析- 项目立项:企业根据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或实际需求,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 需求分析: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明确项目的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限等。

2.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格式等。

- 确定投标人:通过企业内部评审或市场调研,确定符合项目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名单。

- 邀请函发送:向确定的投标人发送邀请函,邀请其参与招标。

3. 招标公告发布- 在企业内部公告栏、官方网站、行业媒体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告知投标人招标信息。

4. 投标阶段- 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业绩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

-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5. 开标与评标-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公开宣布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企业实力、售后服务等。

- 评标结果公示: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中标通知书发放-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7. 合同签订- 中标人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 履约监督- 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9. 验收与结算- 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确认项目符合要求。

- 进行结算,支付中标人合同款项。

10. 总结与反馈- 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改进。

三、注意事项1. 招标文件规范:招标文件应清晰、完整、准确,避免产生歧义。

物业邀请招标的办法

物业邀请招标的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工作,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招标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诚实信用原则;3. 竞争择优原则;4. 法规政策原则。

四、招标条件1. 物业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规划等手续;(2)项目资金来源明确,具备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能力;(3)项目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2. 招标人具备招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物业管理资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五、招标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在招标前至少15个工作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要求、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

2. 报名及资格审查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3)企业简介;(4)相关业绩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收到报名材料后,应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投标环节。

3.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3)招标要求;(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5)评标办法;(6)合同条款;(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 投标文件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5. 开标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参加。

6. 评标招标人应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2)投标方案的技术合理性;(3)投标报价的合理性;(4)服务质量和效率;(5)其他评标因素。

邀请招标的程序

邀请招标的程序

邀请招标的程序引言概述:邀请招标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旨在邀请潜在的供应商提交竞标书,以获得特定项目的合同。

本文将详细介绍邀请招标的程序,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投标评审和中标公告等五个部份。

一、招标公告:1.1 确定招标公告的发布渠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范围,选择合适的媒体或者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如报纸、网站、社交媒体等。

1.2 内容准备:招标公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要求、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重要内容,确保公告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1.3 定期更新: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及时更新招标公告,以便潜在供应商获取最新信息。

二、资格预审:2.1 确定资格预审标准: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明确的资格预审标准,如供应商的经验、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等。

2.2 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根据招标公告,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放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以评估其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标准。

2.3 资格预审评审: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下一阶段的招标环节。

三、招标文件:3.1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规格、合同条款、投标要求等内容,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2 发放招标文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并确保供应商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3.3 解答疑问:供应商在阅读招标文件过程中可能有疑问,及时解答疑问,确保所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清晰的理解。

四、投标评审:4.1 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报价、合同条款等,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投标文件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技术方案、报价、合同条款等指标,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合理性。

4.3 筛选中标候选人:根据评审结果,筛选出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阶段的商务谈判或者最终决策环节。

五、中标公告:5.1 中标结果确认: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确认,确保其符合招标要求和条件。

工程邀请招标的条件(3篇)

工程邀请招标的条件(3篇)

第1篇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项目地点]3.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4.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1. 招标人:[招标人名称]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1. 招标文件: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招标公告中予以公布。

2. 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提交给招标人。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6. 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1.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2.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六、评标标准及方法1. 评标标准: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评标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报价:根据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合理性分析及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进行评分。

(2)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3)施工方案:根据施工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4)项目管理:根据项目管理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分。

(5)技术实力:根据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业绩、设备等进行评分。

2. 评标方法:招标人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结果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合同签订及履约1. 合同签订:中标候选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 履约: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招标项目,并保证工程质量。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引言概述:在进行招标过程中,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是非常重要的规定,它们直接影响着招标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邀请招标条件是指招标人在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时所制定的条件,而自主招标条件则是指招标人在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活动时所需满足的条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一、邀请招标条件1.1 邀请范围:招标人应明确邀请的范围,包括邀请的对象、邀请的方式等。

1.2 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应在邀请招标时明确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文件内容、格式、提交方式等。

1.3 投标资格:招标人应规定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注册资格、经验要求、信誉要求等。

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2.1 项目必要性:招标人应明确项目的必要性,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2 预算控制:招标人应制定合理的预算控制措施,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2.3 专业评估:招标人应进行专业评估,确保项目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三、规范性要求3.1 透明公开: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正。

3.2 合法合规: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3 保密性要求: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应当得到妥善保密。

四、监督管理4.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进行监督管理。

4.2 处罚措施:对违反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4.3 教育培训:加强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对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的理解和遵守。

五、完善制度5.1 审查改进:定期审查和改进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

5.2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制度,确保招标活动的规范进行。

5.3 经验总结:总结和分享邀请招标条件和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的经验,促进招标工作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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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的条件及程序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条件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邀请招标程序流程一、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邀请招标事宜。

属于部门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具备部门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比照本程序组织邀请招标活动。

(财政部18号令第十一条)二、编制招标文件1、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招标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应该包括投标须知、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评审标准等。

(财政部18号令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2、采购金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要将招标文件送专家组审核。

专家组审核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

专家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

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

专家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或按规定确定)3名以上专家组成。

审核采购文件的专家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评审工作。

(鄂财采发[2007]3号第四条)3、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鄂财采发[2002]5号第十一条)三、招标文件备案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备案时发现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性、公正性、准确性,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排斥性,以及未能清晰载明评审标准等情况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后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鄂财采发[2005]4号第二条、财库[2007]2号第六条)四、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财政部18号令第十五条)五、邀请合格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财政部18号令第十四条、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品目的,应当优先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参加投标。

(财库[2007]30号第十一条)六、发售招标文件代理机构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

(财政部18号令第二十三条)七、招标答疑及修改1、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对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财政部18号令第二十五条)2、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经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财政部18号令第二十七条)八、投标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2、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签收保存。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财政部18号令第三十一、三十二条)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代理机构需要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财政部18号令第二十八条)九、组建评标委员会1、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监督下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可派1名代表参加,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同时抽取2人以上备选专家。

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从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对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标。

2、对与评委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评审专家回避。

专家名单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鄂财采发[2002]5号第十一条、财库[2003]119号第二十一条)十、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开标前,应当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财政部18号令第三十八条)2、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在开标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同时,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出与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的回避申请。

代理机构应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能够认定属实的,代理机构应向该评审专家提出回避,并从评审专家候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3、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唱标并作好开标记录。

未宣读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评标时不予承认。

4、唱标结束后,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当废标。

采购人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或者调整采购需求后,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财政部18号令第五十七条)满足政府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不足3家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与满足政府采购预算的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

十一、评标1、代理机构组织开展封闭评标。

2、评审专家在评标前,由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纪律和评审工作规则,并印发各评审专家遵照执行。

评标专家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承诺书》,推选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专家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主动提出回避。

(鄂财采发[2005]11号第十二条)3、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为无效投标。

有效投标不足3家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可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

(财政部18号令第五十六、五十七条)4、评标委员会可以就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疑问要求投标人书面解释和澄清。

投标人的解释和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书面解释和澄清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服务部分独立进行评审并签字,必要时标明评审理由。

(鄂财采发[2005]11号第十二条)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由代理机构根据公式计算,其结果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鄂财采发[2007]3号第十七条)7、代理机构负责复核、统计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发现评审差异较大时,可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评审专家认为必要时可修改自己的评审意见。

(鄂财采发[2007]3号第十七条)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专家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统计结果,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9、开标和评标过程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财政部18号令四十二条)十二、定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没有书面回复的,代理机构可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财政部18号令第五十九条、鄂财采发[2007]3号)十三、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财政部18号令第六十二条)十四、发出中标通知书1、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政部18号令第六十二条)3、中标公告发布期内,供应商有对中标结果、招标过程有质疑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程序受理、答复和处理。

十五、招标资料备案代理机构在评标报告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评审专家评审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标情况反馈表》等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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