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解读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解读新修订的《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已于2018年1月15日签发,3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的背景和修订过程《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和《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和加强港口建设管理,保证和提升港口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港口工程建设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方面,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相继出台,对建设项目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提出简化建设项目前置条件,建立并联审批、协同监管机制等改革要求;另一方面,《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安全、消防、环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在试运行、验收和监管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调整。
因此,本着实事求是、问题导向的原则,我部对《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进一步优化了规章体系结构,将上述两部规章合并为《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为做好《规定》制定工作,我部多次组织各地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和港航企业进行工作研讨,赴有关单位进行调研;《规定》(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我部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组织行业专家咨询研讨,在部网站和国务院法制办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8年1月10日经第1次部务会审核通过。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规定》包括总则、建设程序管理、建设实施管理、验收管理、工程信息及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76条。
主要内容如下:(一)管理范围。
港口管理制度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管理,保障港口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促进港口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的管理活动,包括港口建设、运营、使用、维护、安全保障等。
第三条港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三)高效运营、优质服务;(四)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五)科技进步、创新发展。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港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港口规划与建设第五条港口规划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港口布局规划。
第六条港口建设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港口规划,确保港口功能定位和布局合理;(二)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港口设施水平;(四)注重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五)保障港口安全,提高抗风险能力。
第七条港口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港口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港口运营与管理第九条港口运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二)公开透明,服务优质;(三)注重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港口作业安全;(五)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升港口竞争力。
第十条港口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二)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设备;(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四)有合格的从业人员;(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十一条港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服务质量标准;(三)环境保护制度;(四)应急预案;(五)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当加强以下管理:(一)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三)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对客户进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码头设施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码头设施的管理,保障码头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维护码头设施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码头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码头设施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合理规划,科学设计,经济适用;(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条码头设施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遵守本规定,接受码头设施管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五条码头设施的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港口发展规划,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六条码头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结构安全、功能完善、使用便捷。
第七条码头设施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设计文件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码头设施的规划与设计应当充分考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排涝等因素,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建设与验收第九条码头设施的建设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文件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码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一条码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
第十二条码头设施的建设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码头设施竣工验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建设规模、结构、功能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排涝等设施完善;(四)安全、消防、卫生等设施齐全有效。
第四章运营与维护第十四条码头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负责码头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十五条码头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确保运营安全、高效、便捷。
第十六条码头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码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明确港口建设管理的有关原则,促进港口建设和维护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类港口建设规划由中国人民政府港口处根据国家港口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按照先后顺序开展。
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立足合理,有序发展。
第三条港口建设各项工作,应当符合全国统一规划的统筹安排,综合考虑港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满足海上风险投资与防洪防汛、防海洋污染等重大工程要求,突出港口发展、建设方向,加强港口建设质量,降低港口建设成本,提高港口发展效益。
第四条港口建设-------
(以下省略)
八、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发生与本规定相抵触的通行港口法及实施细则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的有关事项,未尽事宜,由港口处负责解释。
发布日期:20xx年x月x日。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规范港口建设管理工作,维护港口安全和顺利运营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政策。
下面是对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1.港口建设规划:要根据港口的需求和发展目标,制定港口建设规划。
规划应包括港口的布局、功能定位、设备配置等内容,确保港口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
2.港口设施建设: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合理规划和建造港口设施,包括码头、堤坝、航道等。
港口设施应具备高强度、耐用、安全、环保等特点,以满足船舶的停靠、装卸货物等需求。
3.港口安全管理: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要求设立完善的港口安全管理机构和标准,加强对港口的安全监控和防范措施。
要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港口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港口安全和船舶航行安全。
4.港口运营管理: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港口运营管理体制和机制。
包括港口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职责等规定,以及港口收费、航运秩序、货物装卸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5.港口环境保护: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要求港口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要制定港口环境保护措施和标准,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控和治理,确保港口运营对环境的最小影响。
6.港口监管: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港口建设过程和运营管理的监管。
对于违反规定的港口建设行为和港口运营不当行为,要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港口建设和运营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港口建设和运营管理,维护港口安全和环境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政策。
只有合理规划、科学建设、严格管理和加强监管,才能保障港口的顺利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是指对港口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旨在确保港口工程的科学、高效、安全、环保的建设和管理。
下面是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内容:一、港口规划: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制定港口工程建设规划,包括港口的规模、功能、布局等,确保港口的发展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港口选址:对于新建或扩建的港口工程,应进行合理的选址,考虑地质地貌、水文气象等因素,在满足港口功能和工程建设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工程设计:港口工程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合理布局,考虑港湾水域、码头岸线、机电设施、陆续连接等方面的要求。
四、工程施工:港口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水环境和陆域环境的污染。
五、工程监理:港口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设立专业监理机构,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控制。
六、质量安全:港口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七、环境保护:港口工程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特别是对于海洋环境和陆地环境的保护。
八、工程验收:港口工程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工程验收,确保港口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九、运营管理:港口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建立运营管理体制,进行港口物流和航运业务的管理,提高港口运营效率。
十、监督检查:港口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确保港口建设的合法合规。
总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是为了推动港口工程建设的科学、高效、安全、环保的进行,提高港口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同时,对于港口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是必要的,以确保港口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范文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港口建设管理,促进港口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港口建设管理应遵循灵活、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原则,保障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和运营水平。
第三条港口建设管理的主体是港口建设管理机构,其职责是负责港口建设规划、项目审批、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四条港口建设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港口发展规划和港口建设需求,制定港口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港口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港口建设规划,经港口建设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应进行,并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第七条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八条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港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经港口建设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港口建设项目的运营经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港口规章制度,规范港口运营管理。
第二章港口建设规划第十一条港口建设规划应根据港口的定位和功能需求,综合考虑交通、经济、环境等因素制定,确保港口建设与城市规划协调一致,促进港口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港口建设规划应包括港口发展目标、港口布局、港区规划、岸线规划和港口设施规划等内容。
第十三条港口建设规划应充分考虑港口的容量、装卸能力、通航条件、货物流向等因素,合理确定港口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第十四条港口建设规划应与城市交通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等相衔接,确保港口和城市的协调发展。
第三章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第十五条港口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应透明、规范、高效,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港口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初步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报建、评审、批复等环节。
第十七条港口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内容。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9.11.28
【实施日期】2019.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3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1月20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2号)作如下
修改:
一、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
二、删去第四十三条。
三、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四、删去第四十九条第四项。
五、删去附件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的“六、试运行报告”部分。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chl_33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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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主要是指国家及地方对港口建设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该法规定了港口的范围、分类和管理制度,包括港口的规划建设、港口经营者的资格条件和责任、港口的监管等。
2. 《港口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过程管理、工程质量控制、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确保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3. 《港口规划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港口规划的原则、编制步骤和评审程序,涉及港口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要求。
4. 《港口环境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港口环境管理的目标、原则和责任,规定了港口经营者应当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要求,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5. 地方性的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各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对港口建设、管理和运营等进行细化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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